文献通考1-第2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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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以僖祖配。”诏从之。
元丰三年,大享明堂,诏罢五帝从祀(见《明堂门》)。
哲宗元六年,知开封府范百禄言:“每岁四立及中央迎气於四郊,祀五帝,
配以五神,国之大祠也。古者,天子皆亲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虔恭重
事,而道四时之和气。今吏部所差三献,皆常参官,其馀执事与赞相之人,皆班
卑品下,不得视中祠行事者之例。请下礼部与太常寺官讲议,凡大祠,以公卿摄
事。”
徽宗大观四年,议礼局言:“太常祀感生帝、神州地仪注,牲用茧栗,席
用藁秸,已合古祀,而所用之器,与宗庙同,则为非称。请改用陶匏。”又言:
“国家崇奉赤帝为感生帝,以僖祖配侑,与迎气之礼不同,所以尊异之也。今乃
於立夏迎气之坛,甚不称所以尊异之意。请於南郊别立感生坛,视赤帝高广之制。”
并从之。
政和三年议礼局上《五礼新仪》:感生帝坛广四丈,高七尺(坛饰依方色),
四出陛、两,每二十五步。五方帝坛广四丈(青帝坛高八尺,赤帝坛高七尺,
黄帝坛高五尺,白帝坛高九尺,黑帝坛高六尺,坛饰依方色)。立春祀青帝,以
帝太氏配,以句芒氏、岁星、三辰、七宿从祀(句芒位於坛下卯阶之南;岁星、
析木、大火、寿星於坛下子阶之东,西上;角宿,亢宿、氐宿、房宿、心宿、尾
宿、箕宿位於坛下子阶之西,东上)。立夏祀赤帝,以帝神农氏配,以祝融氏、
荧惑、三辰、七宿从祀(祝融位於坛下卯阶之南;荧惑、鹑首、鹑火、鹑尾位於
子阶之东,西上;井宿,鬼宿、柳宿、星宿、张宿、翼宿、轸宿位於子阶之西,
东上)。季夏祀黄帝,以帝轩辕氏配,以后土,镇星从祀(后土位於坛下卯阶之
南;镇尾位於坛下子阶之东)。立秋祀白帝,以帝少氏配,以蓐收、太白、三
辰、七宿从祀(蓐收位於坛下卯阶之南,太白、大梁、降娄、实沈位於子阶之东,
西上;奎宿、娄宿、胃宿、昴宿、毕宿、觜宿、参宿位於子阶之西,东上)。立
冬祀黑帝,以帝高阳氏配,以元冥、辰星、三辰、七宿从祀(元冥位於坛下卯阶
之南;辰星、И訾、元枵、星纪位於子阶之东,西上;斗宿、牛宿、女宿、虚宿、
危宿、室宿、壁宿位於子阶之西,东上)。皇帝祀五方帝仪:皇帝服衮冕,祀黑
帝则服裘被衮。配位,登歌作《承安之乐》,馀并如祈祀上帝仪。
重和元年,大享明堂,祀五帝於五室(详见《明堂门》)。
高宗绍兴元年,礼部、太常寺讨论:“孟春上辛日祀感生帝,以僖祖配,於
天庆观设位望祭。币依方色,权不用玉。正、配二位,每位樽、爵、笾、豆各一,
实以酒脯、鹿,以献官一员行礼。”
三年,司封员外郎郑士彦请以立春、立夏、季夏土王日、立秋、立冬,祀五
帝於四郊。
九年,国子监丞张希亮言:“祀五帝今用酒脯,乞依大祀用牲牢。”
十八年臣僚言:“郑康成谓周祀感生帝,而以后稷配,其说若曰:天之五帝,
迭王四时,王者之兴,必感其一,故於夏正之月,祭所生帝於南郊,而以祖配之。
周运木德,帝威灵仰,乃尊后稷以配苍龙之精。我朝火德,赤怒实为感生帝,
大观式至亲祠,故猗兰孕秀,子孙众多,龟鼎之祚,与天无极。陛下中兴浸久,
祀秩咸修,惟感生帝本为大祀,牲玉甄异,有司因循,尚淹小祀,寓於招提,酒
脯而已。欲望明诏有司,复举缛典,升为上祀,庶几炎精潜感,永锡蕃衍盛大之
贶。”礼官议请三献,牲用少牢,笾、豆皆十有二,具登歌、乐舞,前期誓戒祠
於望祭斋宫。从之。
太常寺取到礼料,用羊、豕各一口,笾十二(菱、芡、栗、鹿脯、榛实、乾
桃、乾{艹}、乾枣、形盐、鱼肃、糗饵、粉),二(稻、粱),瓦登一
(太羹),盘一(毛血),簋二(黍、稷),豆十二(芹、┺、葵、菁、韭、
饣食、鱼醢、兔醢、豚、鹿、醯醢、糁食),俎八(羊腥七体,羊熟十一。
羊腥肠、胃、肺,羊熟肠、胃、肺。豕腥十体,豕熟十一。豕腥肤,豕熟肤),
樽、二十四,实以酒,并同皇地。
三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臣僚言:“伏遇宗祀徽考於明堂,以配上帝,闻有
司将设五方帝位於朵殿,五人帝、五官神位於两廊,悉於典故未合。望诏礼官更
加详议。”礼部、太常寺讨论:“今行礼殿难设五室,欲依臣僚所乞,升祀五方
帝、五人帝於堂,各依方向铺设神位,内五人帝从位各於其左稍,五官神位於
殿下东廊稍南,设位俱西向,以北为上,并差官分献行礼。其五帝、五人帝既升
祀於堂,依礼例逐位合用十二笾、豆。”从之。
●卷七十九 郊社考十二
○祭日月
大宗伯以实柴祀日、月、星、辰(实柴,实牛柴上也。疏曰:“《祭义》云
‘郊之祭也,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则郊祭并祭日、月可知。”)。玉人之
事,圭璧五寸,以祀日、月、星、辰(圭其邸为璧,取杀於上帝。疏曰:“此圭
璧谓以璧为邸,旁有一圭,故云‘圭其邸为璧’也。云‘取杀於上帝’者,按上
文四圭以祀天,此日、月、星、辰为天之佐,故一圭,是取杀於上帝也。”《冬
官》、《春官·典瑞》同)。掌次,朝日则张大次、小次,设重、重案(疏详
见《祀五帝篇》)。王大圭,执镇圭,缫藉五采五就以朝日(缫有五采文,所
以荐玉。木为中,用韦衣而画之。就,成也。王朝日者,示有所尊,训民事君
也。天子常春分朝日,秋分夕月。《觐礼》曰:“拜日於东门之外。”《玉人职》
曰:“大圭长三尺,杼上终葵首,天子服之;镇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缫”
读为藻率之“藻”。五就,五匝也,一匝为一就。衣,於既反。疏曰:“,插
也,谓插大圭长三尺玉笏於带间。手执镇圭尺二寸。‘缫藉五采五就’者,谓以
五采就缫藉玉也。‘以朝日’者,谓以春分朝日於东郊也。云‘缫有五采文’者,
释缫字,以其缫者杂采之名,故云‘缫有五采文,所以荐玉’也。云‘木为中,
用韦衣而画之。就,成也’者,镇圭尺二寸,广三寸,则此木板亦长尺二寸,广
三寸,与玉同。然後用韦衣之,乃於韦上画之。一采为一匝,五采则五匝。一匝
为一就。就,成也,是采色成者也。云《玉人职》曰,大圭长三尺,杼上终葵首,
天子服之’者,按:彼注云:‘杼,杀也。’终葵首,谓大圭之上近首杀去之,
留首不去处为。椎头。齐人名椎为终葵,故名圭首为椎头者为终葵首也。按:
《玉藻》云,‘天子,方正於天下。’即此大圭也。云‘镇圭尺有二寸,天
子守之’者,亦《玉人》文,引之证经大圭与镇圭之义也。”杼,除汝反。《春
官·典瑞》、《礼器》曰:“大圭不琢。”注曰:“琢,当为‘篆’字之误也。”
疏曰:“大圭,天子朝日、月之圭也。尚质之义,但杼上终葵首,而无琢桓蒲之
文也。”)。天子元端而朝日於东门之外(端,当为“冕”字之误也。元衣而冕,
冕服之下。朝日,春分之时也。东门,谓国门也。疏曰:“按宗伯实柴祀日、月、
星、辰,则日、月为中祀,而用元冕者,以天神尚质。”《玉藻》)。天子乘龙,
载大,象日、月、升龙、降龙,出拜日於东门之外,反祀方明。礼日於南门外,
礼月与四渎於北门外(《觐礼》 注见《百神篇》祀方明礼。黄氏曰:“《觐礼》
载朝日之礼,盖时会殷同,王既揖诸侯於坛,乘龙路,载大,出拜日於东门之
外,反祀方明,此所谓大朝觐者也。常岁,春朝朝日,诸侯有修岁事而朝者,岂
亦帅之而出与?《国语》,大采朝日,小采朝月,盖日朝焉。”)。大司乐乃奏
黄钟,歌大吕,舞《€门》,以祀天神(天神,谓五帝及日、月、星、辰。《春
官》)。孟冬,天子乃祈来年於天宗(疏曰:“谓祭日、月、星、辰也。”《月
令》)。
传:王宫,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疏曰:“王,君也。宫,
亦坛也,营域如宫也。日神尊,故其坛曰君宫也。夜明者,祭月坛名也。月明於
夜,故谓其坛为夜明也。幽宗,祭星坛名也。幽,ウ也。‘宗’当为‘’。,
坛域也。盖星至夜而始出,故谓之幽也。为营域而祭之,故谓之幽也。”《祭
法》)。郊之祭,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注见祀天礼报天主日条)。祭日於坛,
祭月於坎,以别幽明,以制上下。(幽明者,谓日照昼,月照夜。疏曰:“此经
及下经,皆据春分朝日,秋分夕月。祭日於坛,谓春分也;祭月於坎,谓秋分也。”)
祭日於东,祭月於西,以别外内,以端其位(别,彼列反。端,正。疏曰:“祭
日於东,用朝旦之时;祭月於西,乡夕之时。而崔氏云:‘祭日於坛,祭月於坎,
还据上文郊祭之时。’今谓若是郊祭,日与月当应同处,何得祭日於坛,祭月於
坎,日於东,月於西,祭不同处?则崔说非也。崔又云:‘日月有合祭之时,谓
郊祭天而主日,配以月,其礼大,用牛;各祭之时,谓春分朝日,秋分夕月,其
礼小,故祭法用少牢。’今谓《小司徒》云:‘小祭祀奉牛牲。’郑注谓元冕所
祭。自元冕,皆用牛也,何得用少牢?今谓《祭法》‘日月用少牢’,郑云,祷
祈之祭也。崔氏说又非。崔氏又云:‘迎春之时,兼日月者。’今按诸文,迎春、
迎秋,无祭日月之文。《小宗伯》云:‘兆五帝於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
谓四望、四类之祭,亦如五帝在四郊,故郑云‘兆日於东郊,兆月与风师於西郊’,
不谓兆五帝之时即祭日月。崔说又非。”)。
《通典》曰:“凡祭日月,岁有四焉:迎气之时,祭日於东郊,祭月於西郊,
一也;二分祭日月,二也;《祭义》云:‘郊之祭,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
三也;《月令》:‘十月祭天宗,合祭日月。’四也。但四时之气,有分有合。
二分之日祭,谓分也;大报天而主日,以月配之,是合也。大报配祭之时,日燎
於坛,月埋於坎。瘗埋之时自血始,燔燎之时自气先,合为大祭,分为中祭。
《郊特牲》云‘大报天而主日’,其礼宜重,用犊;分祭宜轻,轻则用少牢。拜
日於东郊,礼月於西郊者,此因而祭於郊也。《郊特牲》,大报之时,扫地而祭,
燔柴而郊,就阳位也。《祭法》,分祭之时,王宫祭日,夜明祭月以少牢,在坛
上不於地也。至时,於二祭所用玉,亦无差别。
陈氏《礼书》曰:“古者之祀日月,其礼有六:《郊特牲》曰:‘郊之祭,
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一也;《玉藻》曰:‘朝日於东门之外。’《祭义》
曰:‘祭日於东,祭月於西。’二也;《大宗伯》:‘四类於四郊,兆日於东郊,
兆月於西郊。’三也;《大司乐》:‘乐六变而致天神。’《月令》:‘孟冬,
祈来年於天宗。’天宗者,日月之类,四也;《觐礼》:‘拜日於东门之外,反
祀方明。礼日於南门之外,礼月於北门之外。’五也;雪霜风雨之不时,於是乎
之,六也。夫因郊蜡而祀之,非正祀也。类而祀之,与觐诸侯而礼之,非常
祀也。春分朝之於东门之外,秋分夕之於西门之外,此祀之正与常者也。日言朝,
则於日出之朝朝之也;月言夕,则於月出之夕夕之也。日坛谓之王宫,以其有君
道故也;月坛谓之夜明,以其明於夜故也。其次,则大次、小次,设重、重案;
其牲体,则实柴;其服,则元冕、元端;其圭之缫藉,则大采、少采;礼之之玉,
则一圭邸璧;祀之之乐,则奏黄钟,歌大吕,舞《€门》。玉藻十有二旒,龙衮
以祭,元端以朝日於东门之外,则龙衮、元端,皆言其衣也。衣元冕之衣,则用
元冕矣,郑氏改元端为元冕,不必然也。虞氏释《国语》,谓朝日以元冕,然祀
上帝以衮冕,而朝日以圭璧与张次、设,一切杀於上帝,则其不用衮冕可知矣。
《周礼》於《掌次》之次,、案,於《典瑞》之大圭、镇圭、缫藉,言朝日而
已,则夕月之礼又杀乎此也。汉武帝因郊泰峙,朝出行宫,东向揖日,其夕西向
揖月,则失东西郊之礼也。魏文帝正月祀日於东门之外,则失春分之礼也。齐何
佟之曰:‘王者兄日姊月,马、郑用二分,卢植用立春。佟之以为日者太阳之精,
月者太阴之精。春分阳气方永,秋分阴气向长。天地至尊,故用其始,而祭以二
至,日月次天地,故祭以二分,则融与康成得义矣。’魏薛靖曰:‘朝日宜用仲
春之朔,夕月宜用仲秋之フ。’此尤无据也。後周於东门外为坛,以朝日,燔燎
如圜丘;於西门外为坛於坎中,方四丈,深四尺,以夕月,燔燎如朝日。隋唐坛
坎之制,广狭虽与後周差异,大概因之而己。”
杨氏曰:“愚按《典瑞》‘朝日’注云:‘天子常春分朝日,秋分夕月。’
《玉藻》‘朝日於东门之外’注云:‘朝日於春分之时。’马融、郑康成皆同此
说。贾谊亦曰:‘三代之礼,春朝朝日,秋暮夕月,所以明有敬也。’盖冬至祭
天,夏至祭地,此祭天地之正礼也;春分朝日,秋分夕月,此祭日月之正礼也。
陈氏云:‘天地至尊,故用其始,而祭以二至;日月次天地,故祭以二分。’此
言是也。所谓兆日於东郊,兆月於西郊,祭日於坛,祭月於坎,祭日於东,祭月
於西,王宫祭日,夜明祭月,即春分朝日、秋暮夕月之事也。此外则因事而祭,
如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此因郊而祭也;《觐礼》拜日於东门之外,礼日於南
门外,礼月於北门外,此因觐礼而行拜也;《月令》祈来年於天宗,此因蜡而祈
也;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於是乎之,此因而祭也。”
天子大采朝日,与三公、九卿祖识地德(虞说云:“大采,衮织也。祖,习
也。识,知也。地德所以广生。”昭谓:《礼·玉藻》,天子元冕以朝日。元冕,
冕服之下,则大采非衮织也。《周礼》:“王大圭,执镇圭,藻五采五就以朝
日。”则大采谓此也。言天子与公卿因朝日以修阳政而习地德,因夕月以治阴教
而纠天刑。日照昼,月照夜,各因其照,以修其事也);日中考政,与百官之政
事,师尹惟旅、牧、相宣序民事(宣,遍也。序,次也。三君云:“师尹,大夫
官也,掌以诏王。惟,陈也。旅,众士也。牧,州牧也。相,国相也。皆百官
政事之所及也。一云:“师尹,工也。”);少采夕月,与大史、司载纠虔天刑
(夕月以秋分。纠,共也。虔,敬也。刑,法也。或云:“少采,黼衣也。”昭
谓:朝日以五采,则夕月其三采也。载,天文也。司天文谓冯相氏、保章氏,与
太史相俪偶也。此因夕月而恭敬观天法、考行度,以知妖祥也。冯,皮冰反。相,
息亮反。俪,力智反。共音恭);日入监九御,使洁奉、郊之粢盛(监,视也。
九御,九嫔之官,主粢盛、祭服者),而後即安(即,就也。《国语·鲁语》
又《周语》曰:“古者,先王既有天下,又崇立上帝明神而敬事之,於是乎有朝
日、夕月以教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