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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文献通考1-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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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後之为国者,不能制民之产,以均贫富,而徒欲设法,以限豪强兼并之
徒。限民名田,犹云可也;限民蓄钱,不亦甚乎!然买田者志於吞并,故必须上
之人立法以限其顷亩;蓄钱者志於流通,初不烦上之人立法以教其懋迁也。今以
钱重物轻之故,立蓄钱之限,然钱重物轻,正藏钅强逐利者之所乐闻也。人弃我
取,谁无是心?正不必设法禁以驱之,徒开告讦之门而重为烦扰耳。
    穆宗即位,京师鬻卖金银十两亦垫一两,籴米盐百钱垫七八。京兆尹柳公绰
以严法禁止之。寻以所在用钱垫陌不一,诏从俗所宜,内外给用,每缗垫八十。
    宝历初,河南尹王起请销钱为佛像者以盗铸钱论。
    太和三年,诏佛像以铅、锡、土、木为之,饰带以金银、石、乌油、蓝铁,
唯鉴、磬、钉、、钮得用铜,馀皆禁之,盗铸者死。是时峻盐铁钱之禁,告千
钱者赏以五千。
    四年,诏积钱以七千缗为率,十万缗者期以一年出之,二十万以二年。凡交
易百缗以上者,匹帛米粟居半。河南府、扬州、江陵府以都会之剧,约束如京师。
未几皆罢。
    八年,河东锡钱复起,盐铁使王涯置飞狐铸钱院於蔚州,天下岁铸钱不及十
万缗。文宗病币轻钱重,诏方镇纵钱交易。时虽禁铜为器,而江淮、岭南列肆
鬻之,铸千钱为器,售利数倍。宰相李请加炉铸钱,於是禁铜器,官一切为市
之。天下铜坑五十,岁采铜二十六万六千斤。及武宗废浮屠法,永平监官李郁彦
请以铜像、钟、磬、炉、铎皆归巡院,州县铜亦多矣。盐铁使以工有常力,不足
以加铸,许诸道观察使皆得置钱坊。淮南节度使李绅请天下以州名铸钱,京师为
京钱,大小径寸如开元通宝,交易禁用旧钱。会宣宗即位,尽由会昌之政,新钱
以字可辩,复铸为像。昭宗末,京师用钱八百五十为贯,每百才八十五,河南府
以八十为百云。

    ●卷九·钱币考二
    ○历代钱币之制
    後唐同光二年,令京师及诸道,於市行使钱内,检点杂恶铅锡钱,并宜禁断;
沿江州县每舟船到岸,严加觉察,不许将杂铅锡恶钱往来换易好钱,如有私载。
并行收纳。
    天成元年,中书门下奏:“访闻诸道州府所买卖铜器价贵,多是销见钱,
以邀厚利。”敕:“宜遍古晓,如元旧破损铜器及碎铜,即许铸造铜器。生铜器
每斤价定二百,熟铜器每斤四百,如违省价,买卖之人依盗铸钱律文科断。”又
敕:“诸道州府约勒见钱,素有条制,若全禁断,实匪通规。宜令三京、诸道州
府,城门所出见钱如五百以上,不得放出。”
    二年,敕:“买卖人所使见钱,旧有条流,每陌八十文。近访闻在京及诸道
市肆人户,皆将短陌转换长钱。今後凡有买卖,并须使八十陌钱,如有辄将短钱
兴贩,仰所在收捉禁治。”
    四年,制:“今後行使钱陌内,捉到一文、二文系夹带铅铁钱,所使钱不计
多少,纳官科罪。”
    晋天福三年,诏曰:“国家所资,泉货为重,销蠹则甚,添铸无闻。宜令三
京、邺都诸道州府,无问公私,应有铜者,并许铸钱,仍以“天福元宝”为文,
左环读之。每一钱重二铢四参,十钱重一两,仍禁将铅铁杂铸。诸道应有久废铜
冶,许百姓取便开炼,永远为主,官中不取课利。除铸钱外,不得接便别铸铜器。”
    其年十一月,敕:“先许铸钱,切虑逐处缺铜,难依先定铢两。宜令天下公
私应有铜欲铸钱者,取便酌量轻重铸造,不得入铅铁及缺落不堪久远流行。”
    四年,敕:“以天下公私铸钱杂以铅锡,缺小违条。今後祗官铸造,私下禁
旧法。”
    汉隐帝时,王章为三司使,聚敛刻急。旧制,钱出入皆以八十为陌,章始令
入者八十,出者七十七,谓之“省陌”。
    周显德二年,帝以县官久不铸钱,而民多销钱为器皿及佛像,钱益少,乃
立监采铜铸钱。自非县官法物、军器及寺观钟、磬、钹、铎之类听留外,自馀民
铜器、佛像,五十日内悉令输官,给其直。过期隐匿不输,五斤以上罪死,不
及者谕刑有差。其铜镜,官中铸,於东京置场货卖,许人户收买兴贩。朝廷及诸
州见管法物、军器,旧用铜制及装饰者,候经使用破坏,即仰改造,不得更使铜,
内有合使铜者,奏取进止。
    上谓侍臣曰:“卿辈勿以毁佛为疑。夫佛以善道化人,苟志於善,斯奉佛矣,
彼铜像者,岂所谓佛邪!且吾闻佛志在利人,虽头目犹舍以布施,若朕身可以济
民,亦非所惜也。”
    致堂胡氏曰:“令之而行,禁之而止,惟为人所难者能然,若世宗欲禁销钱
而毁铜像是也。铜像,人所敬畏,尚且毁之,钱之不可销必矣。韩愈拜京兆尹,
神策六军不敢犯法,曰‘是尚欲除佛者’,亦犹是也。销钱为器,其利十倍。钱
所以权百货,平低昂,其铸之也,不计费,不谋息,今而销之,可不禁乎?虽然,
销而为器,钱虽毁而器存焉。若夫散而四出,舟迁车转,入於他国,归於蛮夷,
其害岂特为害而已!而不闻世宗禁之,则不以泉货贸远方之宝可知已,钱之散也,
以贸远方之宝故也。上好之,下效之,於是关防不严,法制隳坏,真钱日少,伪
钱日多。以不赀之价,靡有限之钱,虽万物为铜,阴阳为炭,亦且不给,区区器
像又何济乎!故惟至廉无欲,然後可蓄生人之共宝。而又关防严密,法制具在,
鼓铸不废,则中国之钱真可流於地上矣。”
    唐主李既失江北,困於用兵,锺谟请铸大钱,以一当十,文曰“永通泉货”。
谟得罪而大钱废,韩熙载又铸铁钱,以一当二。
    钱有铜铁二等。五代相承用唐钱。诸国割据者,江南曰“唐国通宝”,又别
铸如唐制而篆文。其後铸铁钱,每十钱以铁钱六权铜钱四而行,乾德後只以铁钱
贸易,凡十当铜钱一。两浙、河东自铸铜钱,亦如唐制。西川、湖南、福建皆用
铁钱,与铜钱兼行。湖南文曰“乾封泉宝”,径寸,以一当十。福建如唐制。
    宋初,钱文曰“宋元通宝”。太平兴国後,又铸“太平通宝”钱。太宗亲书
“淳化元宝”,作真、行、草三体。自後每改元必更铸,以年号元宝为文。
    太祖皇帝建隆三年,禁诸州铁钅钱,民有者悉送官。
    乾德五年,禁轻小恶钱,限一月送官。
    自平广南、江南,听权用旧钱,勿得过本路之境。
    国初因汉制,其输官钱亦用八十或八十五为陌,然诸州私用各随俗,至有以
四十八钱为陌。是岁,所在用七十七为陌,贯及四斤半以上。
    真宗咸平四年,旧制犯铜禁七斤以上,并奏裁处死,诏自今满五十斤以上取
裁,馀第减之。
    天禧三年,诏犯铜、石,并免极刑。
    铁钱者,川陕、福州承旧制用之。
    开宝三年,令雅州百丈县置监铸铁钱,禁铜钱八两川。後令兼行,铜钱一当
铁钱十。
    太平兴国八年,以福建少铜钱,令於建州铸大铁钱,与铜钱并行,寻罢铸。
    凡铸铜钱有四监:饶州曰永平,池州曰永丰,江州曰广宁,建州曰丰国(京
师、鄂州、南安军、旧并有钱监,杭州有宝兴监,後并废之)。每千文用铜三
斤十两,铅一斤八两,锡八两,成重五斤。惟建州增铜五两,减铅如其数。至道
中,岁铸八十万贯,景德中,至一百八十三万贯。大中祥符後,铜坑多不发,天
禧末,铸一百五万贯。铁钱有三监:邛州有惠民,嘉州有丰远,兴州有济众(益
州、雅州旧亦有监,後废)。大钱贯重十二斤两,以准铜钱(旧皆用小铁钱,十
当铜钱之一。景德二年,令知益州张咏、西川转运使黄观同裁度嘉、邛二州所铸
大铁钱,每贯用二十五斤八两成直,铜钱一小铁钱十,相兼行用。後以铁重,多
盗为器,每二十五斤鬻之直二千。大中祥符七年,知益州凌策言:“钱轻则行
者易赍,钱小则者鲜利。请减景德二年之制,其见使旧钱亦令仍旧行用。”从
之)。岁总铸二十一万馀贯。
    太祖时,取唐朝飞钱故事,许民入钱京师,於诸州便换。其後,定外地闲慢
州乃许指射。自此之後,京师用度益多,诸州钱皆输送,其转易当给以钱者,或
移用他物。
    先是,许商人入钱左藏库,以诸州钱给之,而商旅先经三司投牒,乃输於库,
所由司计一缗私刻钱二十。开宝三年,置便钱务,令商人入钱者诣务陈牒,即日
辇致左藏库,给以券,仍敕诸州凡商人赍券至,当日给付,不得住滞,违者科罚,
自是复停滞。至道末,商人便钱一百七十馀万贯,天禧末增一百一十三万贯。
    初,蜀人以铁钱重,私为券,谓之“交子”,以便贸易,富人十六户主之。
其後富人赀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数起。寇尝守蜀,乞禁交子。薛田为转运
使,议废交子则贸易不便,请官为置务,禁民私造。诏从其请,置交子务於益州。
    诸路钱岁输京师,四方繇此钱重而货轻。景初,始诏三司以江东、福建,
广南岁输缗钱合三十馀万易为金帛,钱流民。
    凡铸铜钱,用剂八十八两得钱千,重八十两十分。其剂,铜居六分,铅、锡
居三分,皆有奇赢。铸大铁钱,用铁二百四十两得钱千,重百九十二两。此其大
法也。有许申者,为三司度支判官,建议以药化铁与铜杂铸,轻重如铜钱法,而
铜居三分,铁居六分,皆有奇赢,亦得钱千,费省而利厚。诏铸於京师。然铸钱
杂铅、锡,则其液流速而易成,申杂以铁,铁涩而多不就,工人苦之,後卒无成。
    国朝钱文皆用“元宝”而冠以年号,及改号宝元,文当曰“宝元元宝”,诏
学士议,因请改曰“丰济元宝”,仁宗特命以“皇宋通宝”为文。庆历以後,复
冠以年号。
    时军兴,陕西移用不足,始用知商州皮仲容议,采洛南县红崖山、虢州青水
冶青铜,置阜民、朱阳二监以铸钱。既而陕西都转运使张奎、知永兴军范雍请铸
大铜钱。与小钱兼行,大钱一当小钱十。奎等又请因晋州积铁铸小钱。及奎徙河
东,又铸大铁钱於晋、泽二州,亦以一当十,以助关中军费。未几,三司奏罢河
东铸大铁钱,而陕西复采仪州竹尖岭黄铜,置博济监铸大钱。朝廷因敕江南铸大
铜钱,而江、池、饶、仪、虢州又铸小铁钱,悉辇致关中。数州钱杂行,大约小
铜钱三可铸当十大铜钱一,以故民盗铸者众,钱文大乱,物价翔踊,公私患之。
於是奎复奏晋、泽、石三州及威胜军日铸小铁钱,独留用河东。而河东铁钱既行,
盗铸者获利十六,钱轻货重,其患如陕西,言者皆以为不便。知并州郑戬请河东
铁钱以二当铜钱一,行一年,又以三当一,或以五当一,罢官炉日铸,且行旧钱。
知泽州李昭遘亦言河东民烧石炭,家有橐冶之具,盗铸者莫可诘,而北虏亦能铸
铁钱,以易并边铜钱而去,所害尤大。朝廷尝遣鱼周询、欧阳修分察两路钱利害,
至庆历末,遂命学士张方平、宋祁,御史中丞杨察与三司杂议。时叶清臣复为三
司使,与方平先上陕西钱议,曰:“关中用大钱,本以县官取利大多,致奸人盗
铸,其用日轻。比年以来,皆虚高物估,始增直於下,终取偿於上,县官虽有折
当之虚名,乃罹亏损之实害。救弊不先自损,则法未易行。请以江南、仪商等州
大铜钱一当小铜钱三。”又言:“奸人所以不铸小铁钱者,以铸大铜钱得利厚而
官不能必禁,若铸大铜钱无利,又将铸小铁钱以乱法。请以小铁钱三当铜钱一。”
既而又请河东小铁钱如陕西,亦以三当一,且罢官所置炉。朝廷皆施用其言。自
是奸人稍无利,犹未能绝滥钱。其後,诏商州罢铸青黄铜钱,又令陕西大铜钱、
大铁钱皆以一当二,盗铸乃止。然令数变,兵民耗於资用,类多咨怨,久之始定。
    神宗熙宁四年,陕西转运使皮公弼言:“顷岁西边用兵,始铸当十钱。後兵
罢,多盗铸者,乃以当三,又减作当二,行之至今,铜费相当,盗铸衰息。请以
旧铜、铅尽铸当二钱。”从之。其後折二钱遂行天下。
    庆历中,陕西、河东皆用铁钱,後小铁钱独行於河东,而陕西许用铜钱,及
大铁钱以一折二。然小铁钱凡四十万缗积在同、华二州,熙宁诏赐河东,以铁偿
之。永兴路安抚吴中复请以钱四十买缺薄恶钱一斤,以所买恶钱悉改铸大钱。秦
凤转运使熊本言:“今虽以钱四十得伪钱一斤,及铜钱千易当二钱千,其实铁钱
一斤才当斤铁耳!千钱为铁六斤,铸为钱二千,而以铜钱千易之,官失多矣。又
钱多,一年改铸未得竟也。且民卖千钱得二百五十折二大钱,才易其半,又禁其
通行大钱,则方灾伤民所有钱四亡其三,何以救灾?”
    判应天府张方平上言:“臣向者再总邦计,见诸炉岁课上下百万缗,天下岁
入茶、盐、酒税,杂利仅五千万缗。公私流布,日用而不息,上自社稷百神之祀、
省御供奉、官吏廪禄、军师乘马、征戍聘赐,凡百用度,斯焉取给,出纳大计备
於此矣。景德以前,天下财利所入,茶、盐、酒税,岁课一千五百馀万缗。太宗
以是料兵阅马,平河东,讨拓跋,岁有事於契丹。真宗以是东封岱宗,西祀汾雎,
南幸亳、宋,未尝闻加赋於民,而调度克集。至仁宗朝,重熙累盛,生齿繁庶,
食货滋殖。庆历以後,财利之入,乃至三倍於景德之时,而国计之费,更称不赡。
则是本末之源,盈虚之数,其疏阔不侔久矣。陛下悯时事之积弊,志在变而通之,
创立法制,凡大措置事以十数,要在经国利民,崇德而广业也。其中率钱募役一
法,为天下害实深,且举应天府为例,畿内七县共主客六万七千有馀户,夏秋米
麦十五万二千有零石,绢四万七百有零匹,此乃田亩桑功之自出,是谓正税,外
有沿纳诸色名目杂钱十一万三千有零贯,已是因循弊法。然虽有钱数,实不纳钱,
并系折纳帛,惟屋税五千馀贯,旧纳本色见钱。大体古今赋役之制,自三代至
於唐末、五代,未有输纳之法也。今乃岁纳役钱七万五千三百有零贯文,散青苗
钱八万三千六百馀贯,累计息钱一万六千六百有零贯,此乃岁输实钱三千馀贯。
又弛边关之禁,开卖铜之法,外则泄於四夷,内则纵行销毁。鼓铸有限,坏散无
节,钱不可得,帛益贱。凡公私钱币之发敛,其则不远。百官、群吏、三军之
俸给,夏秋籴买帛、坑冶场监本价,此所以发之也;屋庐正税、茶盐酒税之课,
此所以敛之者也。民货布之丰寡,视官钱所出之多少,官钱出少,民已乏,
则是常赋之外,钱将安出?”
    自王安石为政,始罢铜禁,奸民日销钱为器,边关海舶不复讥钱之出,国用
日耗。又青苗、助法皆徵钱,民钱荒,故方平极言之。
    八年,皮公弼又请铸铁折二钱,从之。
    御史周尹言:“臣去冬奉使,经由永兴、秦凤路,伏见盗铸钱不少,问其本
末,盖是钱法用一当二铁钱易得,而民盗铸者费少利倍。又访闻得所在官中积
聚,约有数百万馀贯,民收藏者犹不在其数。缘上件钱货起初元以一当十,後
来减为折三,近岁又作折二,已於国家重货十损其八,若更作一文行用,即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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