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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章

文献通考1-第2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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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大夫祭五祀,岁遍(《曲礼》下)。王祭五祀则希冕(《春官·司服》注
见祭《社稷礼》之肉)。以血祭祭五祀(阴祀自血起,贵气臭也。五祀五色之帝
於王者宫中,曰五祀。元谓此五祀者,五官之神在四郊,四时迎五行之气於四郊
而祭,五德之帝亦食此神焉。少氏之子曰重,为句芒,食於木;该为蓐收,食
於金;修及熙为元冥,食於水;颛顼氏之子曰黎,为祝融、后土,食於火、土。
《春官·大宗伯》 杨氏曰:“先正以五祀为五色之帝,後郑以为五宫之神,以
《经》云‘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而五祀文在五岳之上故也。抑不思社稷、
五祀皆在内,故联序并言之;五岳在外,故序在社稷、五祀之後。此以内外分,
不以大小分也。”),三献文,三献焰(焰,似廉反。注疏并见《社稷礼》。
《夏官》,小子掌祈于五祀,见《因祭·衅条》疾病乃行祷於五祀,见《因祭·
疾而祷条》。《仪礼》问:“祭五祀想也只是当如此致敬,未必有此神。”朱子
曰:“神也者,妙万物为言者也。盈天地之间皆神,若说五祀无神,则是有有神
处,有无神处,却是甚么道理?”又曰:“五祀:行是道路之神,门是门神,户
是户神,与中ニ、灶凡五。古时,圣人为之祭祀,亦必有其神,如孔子说‘祭如
在,祭神如神在’,是有这祭,便有这神,不是圣人若有若亡,见得一半,便自
恁地,但不如後世门神便画个神像如此。”又问五祀祭行之义,先生曰:“行,
堂涂也。古人无廊屋,只於堂陛之下取两条路。五祀虽分四时祭,然出则独祭行。
又出门有一祭,作两小山於门前,烹狗置之山上,祭毕,却就山边吃却,推车从
两山间过,盖取跋履山川之义。”程子曰:“五祀恐非先王之典,报则遗其重者。
井,人所重;行,宁廊也,其功几何?”)。
    《白虎通》曰:“五祀者,谓门、户、井、灶、中ニ也。人之所处,出入所
饮食,故为神而祭之。大夫巳上得祭之何?士者,位卑禄薄,但祭其先祖耳。五
祀所以岁一遍何?顺五行也。故春即祭户,户者人所出入,亦春万物始触户而出
也。夏祭灶,灶者火之主,人所以自养也,夏亦火王,长养万物。秋祭门,门以
闭藏自固也,秋亦万物成熟,内备自守。冬祭井,井者水之生,藏在地中,冬亦
水王,万物伏藏。六月祭中ニ,中ニ者,象土在中央也,六月亦土王也。祭五祀,
天子、诸侯以牛,卿、大夫以羊。一说户以羊,灶以鸡,中ニ以牛,门以犬,井
以豕。或曰,中ニ用牛,馀不得用豚,井以鱼。”
    陈氏《礼书》曰:“五祀见於《周礼》、《礼记》、《仪礼》,杂出於《史
传》多矣,特《祭法》以司命、泰厉为七祀,而《左传》昭二十五年、《家语·
五帝篇》,则以五祀为重、该、修、熙、黎,句龙之五官;《月令》以五祀为门、
行、户、灶中ニ;《白虎通》、刘昭、范晔、高堂隆之徒,以五祀为门、井、户、
灶、中ニ。郑氏释《大宗伯》之五祀,则用《左传》、《家语》之说;释《小祝》
之五祀,用《月令》之说;释《王制》之五祀则用《祭法》之说。而荀卿谓五祀
执荐者百人,侍西房。侍西房,则五祀固非四方之五官;侍必百人,则五祀固非
门、户之类。然则所谓五祀者,其名虽同,其祭各有所主。七祀之制,不见他经。
郑氏以七祀为周制,五祀为商制。然《周官》虽天子亦止於五祀,《仪礼》虽士
亦备五祀,则五祀无尊卑隆杀之数矣。《祭法》自七祀推而下之,至於士二祀,
庶人一祀,非周礼也。然《礼》所言五祀,盖皆门、户之类而已。门、户,人所
资以出入者也;中ニ,人所资以居者也;灶、井,人所资以养者也。先王之於五
者,不特所资如此,而又事有所本,制度有所兴,此所以祀而报之也。中ニ,土
之所用事,故祀於中央;灶,火之所用事,故祀於夏;井,水之所用事,故祀於
冬;户在内而奇,阳也,故祀於春;门在外而耦,阴也,故祀於秋。两汉、魏、
晋之立五祀,井皆与焉,特隋唐参用《月令》、《祭法》之说,五祀祭行,及李
林甫之徒,复修《月令》,冬亦祀井而不祀行。然则行神亦特於始行而已,
非先王冬日之常祀也。考之於《礼》,五祀之牲牛牛(《小司徒》,小祭祀共
牛牲)。凡祭五祀於庙,有主,有尸。观《月令》腊先祖、五祀同时,则五祀祭
於庙可知也。《曾子问》,既殡而祭五祀,尸及三饭,则五祀有尸可知也。既殡
而祭,不不酢,则凡祭五祀,固有侑与酢矣。老妇之祭,先儒以为灶配,则
五祀固有配矣。先儒又谓卿以上宗庙有主,五祀亦有主矣。大夫以下宗庙无主,
五祀亦如之,然大夫之庙未尝无主,五祀有主与否,不可考也。”
    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ニ,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户,曰灶。
王自为立七祀。诸侯为国立五祀:曰司命,曰中ニ,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
诸侯自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士立二祀:曰门,曰行。
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司命主督察三命,中ニ主堂室居处,门、
户主出入,行主道路行作,厉主杀罚,灶主饮食之事。《明堂月令》:春曰“其
祀户,祭先脾”,夏曰:“其祀灶,祭先肺”,中央曰“其祀中ニ,祭先心”,
秋曰“其祀门,祭先肝”,冬曰“其祀行,祭先肾”。《聘礼》曰:“使者出,
释币於行;归,释币於门。”《士丧礼》曰:“疾病,祷於五祀。”司命与厉,
其时不著,今时民家或春秋祀司命、行神、山神,门、户、灶在旁,是必春祠司
命,秋祠厉也。或者合而祠之。山即厉也,民恶言厉,巫祝以厉山为之,谬也。
《春秋传》曰:“鬼有所归,乃不为厉。”疏曰:“司命者,宫中小神。熊氏曰:
‘非天之所命,故祭於宫中。’皇氏云:‘司命者,文昌宫星。’其义非也。曰
中ニ者,主堂室神。曰国门者,谓城门也。曰国行者,谓行神,在国门外之西。
曰泰厉者,谓古帝王无後者也,此鬼无所依归,好为民作祸,故祀之也。王自为
立七祀者,前是为民所立,与众共之,四时常祀,及为群姓祷祀;其自为立者,
王自祷祭,不知其当同是一神,为是别更立七祀也。诸侯为国立五祀者,减天子
户、灶二祀,故为立五祀也。曰公厉者,谓古诸侯无後者,诸侯称公,其鬼为厉,
故曰公厉。诸侯自为立五祀者,义与天子同。大夫立三祀者,减诸侯司命、中ニ,
故为三祀也。曰族厉者,谓古大夫无後者鬼也。族,众也。大夫众多,其鬼无後
者众,故曰族厉。曰门、曰行者,其大夫无民国,故不言国门、国行也。云‘司
命主督察三命’者,按《援神契》云:‘命有三科:有受命以保庆,有遭命以谪
暴,有随命以督行。’受命,谓年寿也;遭命,谓行善而遇凶也;随命,谓随其
善恶而报之。云‘民恶言厉,巫祝以厉山为之’者,郑解厉称山之意。汉时人民
嫌恶厉,汉时巫祝之人意以厉神是厉山氏之鬼为之,故云厉山。所以谬者,鬼之
无後,於是为厉,厉山氏有子曰柱,世祀厉山之神,何得其鬼为厉?故云谬也。”
《祭法》《曲礼》:天子、诸侯、大夫祭五祀。注曰:“五祀:户、灶、中ニ、
门、行也,此盖殷时制也。《祭法》曰:天子立七祀,诸侯立五祀,大夫立三祀,
士立二祀,谓周制也。”疏曰:“祭五祀者,春祭户,夏祭灶,季夏祭中ニ,秋
祭门,冬祭行也。云‘此盖殷时制也’者,以天子、诸侯、大夫同云祭五祀,既
无差等,故疑殷时制也。按《王制》云,大夫祭五祀,文与此同,而郑云五祀谓
司命也、中ニ也、门也、行也、厉也,与此不同者,《王制》之文,上云‘天子
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既有尊卑等级,疑是周礼,故引《祭法》
五祀以解之。与此不同,是有地大夫祭五祀,无地大夫祭三祀。”又疏曰:“郑
注《曲礼》,大夫五祀为夏殷法;注《王制》,大夫五祀是有采地者。郑何以知
然?《曲礼》文连於大夫五祀,故知非周,而《王制》王立七祀,故知周礼。大
夫五祀,是有采地者,以彼推此,大夫三祀则周诸侯之大夫无地者也。”)。
    《朱子语录》:“问:‘五祀皆有尸,灶则以谁为尸?’曰:‘今亦无可考
者。但如墓祭,则以冢人为尸,以此推之,则祀灶之尸,必有膳夫之类,祀门之
尸,必是阍人之类,又如祀山川,则是虞、衡之类。’”
    黄氏曰:“《祭法》七祀,《宗伯》五祀,司命、泰厉非地类,血祭者唯五
耳。《月令》四时祀户、灶、门、行、中ニ,是也。”
    汉立五祀。《白虎通》云:“户一祀,灶二祀,门三祀,井四祀,中ニ五祀,
岁一遍。有司行事,礼颇轻於社稷(祀户以羊,灶以鸡,中ニ以牛,门以犬,井
以豕)。”
    岳氏曰:“古有七祀,於前代帝王、诸侯、卿、大夫之无後者,皆致祭焉,
谓之泰厉、公厉、族厉。今绝无举行者,故此等无依之厉,势或出於依附淫祠,
殆无足怪。《礼记·祭法》郑氏注:汉时民家皆秋祠厉。盖此祀又达於民也,於
古加严矣。”
    按:《月令》五祀,《祭法》王为群姓立七祀,皆典祀之正者也。至汉则其
制已废,而《郊祀志》所载不经淫祀甚众。然武帝时,李少君言祠灶则可致物
(物谓鬼物),致物则丹砂可化为黄金,黄金成以为饮食器则益寿,益寿则海中
蓬莱仙可见,於是天子始亲祠灶。又高帝时,南山巫祠南山秦中,秦中者,二世
皇帝也。与注疏所言泰厉者,谓古帝王无後者,其鬼无所依归,好为民作祸,故
祀之之意略同。然其所以立祠之意,则皆淫谄,非礼之正也。
    武帝太初二年,令天下大五日,祠门、户,比猎。
    後汉建武初有五祀,有司掌之。人家祀山神、门、户(山即厉也。鬼有所归,
乃不为厉)。
    魏武王始定天下,兴复旧祀,而造祭五祀:门、户、井、灶、中ニ也。
    晋武帝时,傅元云:“帝之都城,宜祭一门,正宫亦祭一门,正室祭一户,
井、灶及中ニ各择其正者祭之。”以後诸祀无闻,唯司命配享于南郊坛。
    隋制:祀司命、户以春,灶以夏,门以秋,行以冬,各於享庙日;中ニ则以
季夏祀黄郊日(夏季士德王),各命有司祭於庙西门道南,牲以少牢。
    唐初,废七祀,唯季夏祭中ニ。开元中制礼,祭七祀,各因时享祭之於庙庭。
司命、户以春,灶以夏,门、厉以秋,行以冬,中ニ以季夏。
    《通典》说曰:“天子、诸侯必立五祀。五祀者,为其有居处、出入、饮食
之用,祭之所以报德也。历代不同,或五或七。周礼天子祭七,诸侯祭五,降杀
之差也。殷天子、诸侯、大夫皆五,郑注云殷礼者,以《祭法》差降殊异,故言
之。郑又云,灶祀老妇人,古之始炊者也。以此推之,七祀皆应古之始造者焉。
马融以七祀中之五,门、户、灶、行、中ニ,即句芒等五官之神配食者。句芒食
於木,祝融食於火,该食於金,修及元冥食於水,句龙食於土。《月令》五时祭
祀,只是金、木、水、火、土,五时之祭也。许慎云:‘《月令》孟夏祀灶,王
者所祭古之有功德於人,非老妇也。’郑元云:‘为祭五祀,灶在庙门外之东。
祀灶礼,设主於灶陉。’祝融乃古火官之长,犹后稷为尧司马上公也。今但就灶
陉而祭之,屈上公之神,何其陋也!又《月令》云:‘其帝炎帝,其神祝融。’
文列在上,与祀灶绝远,而推合之,文义不次,焉得为义也?又《左传》云:
‘五官之神,生为上公,死为贵神。’若祭之灶陉,岂得为贵神乎?《特牲馈食
礼》云‘尸谡而祭饣喜爨’,以谢先炊者之功。知灶神是祭老妇,报先炊之义也。
臧文仲燔柴於灶,夫子讥之云:‘盛於盆,尊於瓶。’若是祝融之神,岂可以盆
瓶之器置於陉而祭之乎?郑冲云:‘五祀虽出天地之间阴阳之气,实非四时五行
阴阳之正者也。《月令》:“春祀户,祭先脾;秋祀门,祭先肝。”此顺气所宜,
藏所值耳。又司命则司命星,下食人间,司谴过小神矣。’袁准著《正论》以为
‘五行之官,祭於门、户、行、灶、中ニ。中ニ,土神也,火正祀灶。而水正不
祀井,非其类也。且社奚为於人家之屋栋间哉?《礼记》王七祀,诸侯五,大夫
三,冬其祀行。是《记》之误也。井不轻於灶,行不唯冬。《白虎通》云“《月
令》其祀井”是也。’秦静云:‘今《月令》谓行为井,是以时俗或废行而祀井。
魏武兴复旧祀,而祭门、户、井、灶、中ニ,凡五祀焉(按:汉诸儒戴圣、闻人
通汉等《白虎通》议五祀则有井之说,盖当时已行,中间废阙,至魏武重修旧典
而祭井焉)。高堂生《月令》仲冬祀四海井泉。祭井自从小类,不列五祀。儒家
设以井於五祀,宜除井而祀行。’傅元曰:‘七祀、五祀,《月令》皆云祀行而
无井。《月令》先儒有直作井者。既祭灶而不祭井,於事则有阙,於情则不类,
谓之井者近是也。’又按《白虎通》云:‘共工之子曰修,好远游,舟车所至,
足迹所达,靡不穷览,故祀之以为祖神(祖者徂也,徂即行之义也)。’”
    ◎唐开元礼
    △祭七祀仪(各因时享祭之,唯中ニ祭夏别祭。之日,遍祭之如腊享)
    祭日,未明一刻,太庙令率其属入布神席於庙庭西门内道南,东向北上,席
皆以莞;设神位各於座首,设酒樽於神座东南,设洗於酒樽东南,俱北向,水
在洗东,篚在洗西,南肆(篚实以巾、爵)。太庙令与良酝令之属入实樽如常。
其执樽、、篚者,各位於樽、、篚之後。初太祝以下入,祝史与执樽、、
篚者次入就位。遂於堂上设馔讫,大官丞引馔入,祝史迎引於座首,各设於神座
前。於光禄卿将升献,赞引引献官诣盥洗,诣酒栏所,执樽者举幂,献官酌酒,
赞引引献官进,西面跪奠於司命神座,少退,西向立。祝史持版进神座之右,北
向跪,读祝文曰:“维某年岁次月朔日,子开元神武皇帝遣具位姓名,昭告於司
命:三阳照物,四序惟始,式遵常礼,谨以牺齐、粢盛、庶品,明荐於司命。尚
飨。”户云:“时惟岁首,升阳赞滞。”灶云:“时惟夏始,盛阳作统。”门云:
“时惟孟秋,升阴纪物。”厉云:“时属实沉,气序清肃。”行云:“时惟冬首,
盛阴作纪。”读祝文讫,兴,献官再拜。祝史进奠版於神座,还樽所(其七祝版,
祝史一人读之)。献官再拜讫,赞引引献官诣酒樽所,酌献尸如上仪讫,赞引引
还本位。於堂上彻豆,祝史敬彻豆,还樽所。腊享祭七祀文:“维某年岁次月朔
日,子开元神武皇帝遣具位姓名,昭告於司命、户、灶、中ニ、门、厉、行:今
时和年丰,武遵常礼,谨以牺齐、粢盛、庶品,明荐於司命、户、灶、中ニ、门、
厉、行。尚飨。”献官唯献司命,馀座斋郎助奠,馀如上仪。
    △祭中ニ仪
    季夏士王日,祭中ニ於太庙之庭。前祭三日,诸祭官散斋二日於正寝,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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