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2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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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捷之速也(捷,邪出)。”问其所,曰:“绛人也。”问绛事焉,曰:“梁山
崩,将召伯宗谋之。”问:“将若之何?”曰:“山有朽壤而崩,可若何?国主
山川(主,谓所主祭),故山崩川竭,君为之不举(为,于伪反。去盛馔),降
服(损盛服),乘缦(缦,武旦反,又莫半反。车无文),彻乐(息八音),出
次(舍於郊),祝币(陈玉帛),史辞(自罪责),以礼焉(礼山川)。其如此
而已,虽伯宗若之何?”伯宗请见之(见之於晋君),不可(不肯见)。遂以告
而从之(成公五年《左氏传》。《国语·晋语同》同)。庄公三十二年秋七月,
有神降于莘(有神声以接人。莘,虢地)。惠王问诸内史过曰:“是何故也(过,
古禾反。内史过,周大夫)?”对曰:“国之将兴,明神降之,监其德也;将亡,
神又降之,观其恶也。故有得神以兴,亦有以亡。虞、夏、商、周皆有之(亦有
神异)。”王曰:“若之何?”对曰:“以其物享焉。其至之日,亦其物也(享,
祭也。若以甲、乙日祭,祭先脾,玉用苍,服上青。以此类祭之)。”王从之。
内史过往,闻虢请命(闻虢请於神,求赐土田之命),反曰:“虢必亡矣。虐而
听於神。”神居莘六月,虢公使祝应、宗区、史へ享焉。神赐之土田(祝,大祝。
宗,宗人。史,大史。应、区、へ,皆名)。史へ曰:“虢其亡乎!吾闻之,国
将兴,听於民(政顺民心);将亡,听於神(求福於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
也,依人而行(唯德是与)。虢多凉德,其何土之能得(凉,薄也。为僖二年晋
灭下阳《传》)?”楚共王无冢,有宠子五人,无立焉。乃大有事于群望
(群望,星、辰、山、川),而祈曰:“请神择於五人者,使主社稷。”乃遍以
璧见於群望,曰:“当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谁敢违之?”既,乃与巴姬密埋璧
於大室之庭(大音泰。巴姬,共王妾。大室,祖庙。昭公十三年《左氏传》)。
《尚书大传》曰:“维王后元祀(王谓禹也。后,君也。祀,年也。禹始居摄为
君之年也),帝令大禹步于上帝(帝,舜也。步,推也。帝令禹推演天道,谓观
得失反覆也),维时洪祀六,用咎于下(用此时始大祀六之用咎于下者)。
禹乃共辟厥德,受命休令,爰用五事,建立王极。一曰貌。貌之不恭,是谓不肃
(肃,敬也。君貌不恭,则是不能敬其事也),厥咎狂(君臣不敬,则倨慢如狂
矣),厥罚恒雨(貌曰木,木主春,春气生。生气失,则逾其节,故恒雨也),
厥极恶(生气失,故於人则为恶);时则有服妖(服,貌之饰),时则有龟薛
(龟,虫之生於水而游於春者也,属木),时则有鸡祸(鸡,畜之有冠翼者也,
属貌),时则有下体生於上之疴(疴,病也。貌气失之病),时则有青眚,青祥
维金木。次二事曰言。言之不从,是谓不(君言不从,则是不能治其事也),
厥咎僭(君臣不治,则僭差矣),厥罚恒(言曰金,金主秋,秋气杀。杀气失,
故恒也),厥极忧(杀气失者,於人为忧);时则有诗妖(诗以言志),时则
有介虫之孽(彖、虫、蜩、蝉之类。虫生於火而藏於秋者,属金),时则有犬
祸(犬,畜之以口吠守者也,属言),时则有口舌之こ(言气失病也),时则有
白眚,白祥维木金。次三事曰视。视之不明,是谓不η(η为了也。君视不明,
是谓不能了其事也),厥咎荼(君视不了,则荼缓也),厥罚恒燠(视曰火,火
主夏,夏气长。长气失,则恒燠也),厥极疾(长气失,故於人为疾);时则有
草妖(物可见者,莫众於草也),时则有倮虫之孽,时则有羊祸(羊,畜之远视
者也,属火),时则有目こ,时则有赤眚,赤祥维水火。次四事曰听。听之不
聪,是谓不谋(君听不聪,则是不能谋其事也),厥咎急,厥罚恒寒(听曰水,
水主冬,冬气藏。藏气失,故恒寒也),厥极贫(藏气失,故於人为贫);时则
有鼓妖(鼓,听应也),时则有豕祸(豕,畜之居闲卫而听者也,属水),时则
有耳こ(听气失之病),时则有黑眚,黑祥维火水。次五事曰思心。思心之不
容,是谓不圣(“容”当为“睿”。睿,通也。心明曰圣。孔子说休徵曰:圣者
通也。兼四而明,则所谓圣。圣者,包貌、言、视、听而载之以思心者,通以待
之。君思心不通,则是不能心明其事也),厥咎(,冒也。君臣心不明,则
相象冒矣,)厥罚恒风(思心曰土,土王四时,主消息、生杀、长藏之气,风亦
出内、雨、寒燠之徵,皆所以殖万物之性命者也。殖气失,故恒风),厥极凶、
短、折(殖气失,则於人为凶、短、折。未龀曰凶,未冠曰短,未婚曰折);时
则有脂夜之妖(夜读曰液),时则有华孽(“华”当为“夸”。夸,蚓虫之生於
土而游於土者),时则有牛祸(牛,畜之任重者),时则有心腹之こ(思心气失
之病),时则有黄眚、黄祥,时则有金、木、水、火土(志、论皆言君不宽容
则地动,元或疑焉。今四行来土,地乃动,臣下之相师为畔逆之象,君不通於
事所致也。以为不宽容,亦皆为阴胜阳,臣强之异)。王之不极,是谓不建(王,
君也。言王者五事象五行,则王极象天也。人法天,元气纯,则不可以一体而言
之也),厥咎毛(刘子骏传曰:毛,乱也。君臣不立,则上下乱也),厥罚
恒阴(王极象天,天养万物。养气失,故恒阴也),厥极弱(天为刚德,刚气失,
故於人为弱);时则有射妖(射人将发矢,必先於此仪之,发矢则必中於彼矣。
君将出政,亦先於朝廷度之,出则历於民心,射其象者也),时则有龙蛇之孽
(龙,虫生於渊,行於无形,过於天者也,属天。蛇、龟之类。或曰龙无角曰蛇),
时则有马祸(天行健。马,畜之疾行者也),时则有下人伐上之こ,时则有日月
乱行、星辰逆行(乱谓薄、食、斗并是。逆谓盈缩反明、经天守舍之类)。维五
位复建辟厥(君失五事,则五行相违其位。复立之者,明其变异、则改过以
共御之;又必齐肃祭祀,以抚其神,则凶咎可除矣),曰:二月、三月,维貌是
司;四月、五月,维视是司;六月、七月,维言是司;八月、九月,维听是司;
十月、十一月,维思心是司;十二月与正月,维王极是司(司,主也)。凡六
之作,岁之朝、月之朝、日之朝,则后王受之;岁之中、月之中、日之中,则正
卿受之;岁之夕、月之夕、日之夕,则庶民受之(自正月尽四月,为岁之朝;自
五月尽八月,为岁之中;自九月尽十二月,为岁之夕。上旬为月之朝,中旬为月
之中,下旬为月之夕。平旦至食,为日之朝;禺中至日失,为日之中;下晡至
黄昏,为日之夕。受之谓受其凶咎也)。其二辰以次相将,其次受(二辰,为日、
月也。假令岁之朝也,日月中则上公受之,日月夕则下公受之,日月朝则大夫受
之。岁之夕也,日月朝则上士受之,日月中则下士受之。其馀差以尊卑多少则悉
矣)。御貌於骄忿(止貌之失者,在於去骄忿。骄忿者,是不恭之刑也,谓若傲
狠明德、忿戾无期之类也),以其月,从其礼,祭之参,乃从(从,顺也。参祭
之,其神乃顺不怒也);御言於讫众,以其月,从其礼,祭之参,乃从(讫,止
也。止言之失者,在於去止众。止众者,是不从之刑也。止众谓若周威、厉王弭
谮谤以障民口之类也);御视於忽似,以其月,从其礼,祭之参,乃从(止视之
失者,在於去忽似。忽似者,是不明之刑也,谓若乱於是非、象、共滔天及不辨
鹿马之类);御听於怵攸,以其月,从其礼,祭之参,乃从(止听之失者,在於
去怵攸。怵攸者,是不聪之刑也,若老夫灌灌、小子乔乔、诲尔谆谆、听我
藐藐之类);御思心於有尤,以其月,从其礼,祭之参,乃从(尤,过也。止思
心之失者,在於去欲。有所过欲者,是不睿之刑也,是若昭公不知礼而习小仪,
不修政而欲诛季氏之类也);御王极於宗始,以其月,从其礼,祭之参,乃从
(宗,尊也。止王极之失者,在於尊用始祖之法度。不言恶者,人性备五德,得
失在斯,王不及则五事皆失,非一恶也,大者易姓,小者灭身。其能宗始,则录
延。其受命之君,承天制作,犹天之教命也。故掌祖庙之藏者,谓之天府)。六
之礼,散齐七日,致齐三日,新器洁祀,用赤黍,朝於中庭,祀四方从东方始,
卒於北方。其祀礼曰格祀(篇名也,今亡)。”
《大宗伯》:“国有大故,则旅上帝及四望(故谓凶灾。旅,陈也,陈其祭
祀以祈焉,礼不如祀之备也。上帝,五帝也。元谓四望,五岳、四镇、四渎。
《春官》)。”《典瑞》:“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注疏见《祀天礼》);
两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注疏见《祀地礼》)。大旅,共玉器而奉之(玉器,
谓四圭、圭之属。同上)。”《掌次》:“王大旅上帝,则张毡案,设皇邸
(注疏见《祭物篇·筵几条》)。”《职金》:“旅于上帝,则共其金版(钅并
金谓之版。此版所施未闻。《秋官》)。”《司尊彝》:“大丧存奠彝,大旅亦
如之(旅者,国有大故之祭也。亦存其奠彝,则陈之不即彻。疏曰:“云不即彻,
则与上注‘奠者朝夕乃彻’义异,但上经据人鬼日出、逮日,放其去来於阴阳,
此天神无此义,但不即彻,不必要至夕也。”《春官》上)。”《氐》:
“掌凡乐事,播鼗,击颂磬、笙磬(颂音容。氐了播鼗,又击磬。磬在东方曰
笙,笙,生也;在西方曰颂,颂或作“庸”,庸,功也。《大射礼》曰:“乐人
宿县於阼阶东,笙磬西面,其南笙钟,其南,皆南陈。”又曰:“西阶之西颂
磬,东面;其南钟,其南,皆南陈。”)。掌大师之县(大师当县,则为之。
疏曰:“大师掌六律、六同、五声、八音。以其无目,於音声审。”)。凡乐事
相瞽(相谓扶工)。大丧乐器,大旅亦如之(,许金反。疏曰:“大旅非常
祭,亦临时乃造,故云‘亦如之’。”同上)。”《笙师》:“掌教吹竽、笙、
埙、、箫、篪、笛、管、春牍、应、雅,以教礻戒乐(吹,昌叶反。竽音于。
埙,虚袁反。牍音独,或大录反。注疏见《祭物篇·乐条》)。大旅则陈之(陈
於馔处而己,不莅其县。疏曰:“此经直言‘陈之’,明陈於馔处而已,不临其
县。其临县者,《大司乐》云:‘大丧临乐器。’注云:‘临笙师、师之属’
是也。”同上)。”《大卜》:“凡旅,陈龟(陈龟於馔处也。《士丧礼》曰:
“卜人先奠龟于西塾止南首”是也。不亲贞龟,亦以卜旅祭非常,轻於大迁大师。
疏曰:“馔处谓在西塾南首,故引《士丧礼》为证也。”同上。《龟人》:“若
有祭事,则奉龟以往,旅亦如之。”注曰:“奉犹送也,送之所当卜。”疏曰:
“旅谓祈祷天地及山川之类。”)。”
陈氏《礼书》曰:“旅,非常祭也。国有大故,然後旅其群神而祭之,则
‘荆、岐既旅’、‘蔡、蒙旅平’、‘九山刊旅’者,以水灾耳。推此,则凡所
遭之大故,皆凶灾之类也。考之於《礼》,天子所次之位,则张毡案,设皇邸;
所奠之圭,则四圭有邸;所用之版,则金版。至於《司尊彝》之存奠彝,《笙师》
之陈乐器,《了》之乐器,皆如大丧之礼。言‘奠’,则非纯乎祭也;言
‘存’,则非即彻之也。陈乐而不悬,乐而不鼓,非以其凶灾邪?《周官》或
言‘大旅’,或言‘旅’,盖故有大小,而旅亦随异也。然大旅之礼,不若祀天
之为至也,故曰:‘大旅具矣,不足以享帝。’若夫旅四望、山川,则所次不以
毡案、皇邸,所用不以金版,而所用之圭则两圭有邸而已。”
《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四曰(,崇敬反。,日、月、星、
辰、山、川之祭也。如日食,以朱丝营社,有牲。疏曰:“《祭法》:‘埋少牢
於泰昭,祭时也。’下云:‘幽祭星,雩祭水旱。’皆用少牢。”)。”
《党正》:“及四时之孟月吉日,则属民而读邦法,以纠戒之。春秋祭亦
如之(谓雩水旱之神,盖亦为坛位,如祭社稷云。疏曰:“《礼记·祭法》
云:‘雩祭水旱。’按昭公元年《左氏传》:‘子产云,水旱疠疫之不时,於
是乎之。’皆是祭水旱神也。《大司徒》及《封人》等皆云社稷有坛;又
《祭法》王官祭日及雩祭水旱等,皆是坛名。故知亦如社稷有坛位。无正文,
故言‘云’以疑之也。”《地官》)。”
《族师》:“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月吉,每月朔日也。疏曰:“云‘月
吉,每月朔日也’者,以其弥亲民,教亦弥数,故十二月朔日皆读之。”),春
秋祭亦如之(音步,或音蒲。者,为人物灾害之神也,故书“”,或为
“步”。杜子春云,当为“”。元谓《校人职》又有冬祭马步,则未知此世所
云彖螟之与,人鬼之步与?盖亦为坛位如雩云。族长无饮酒之礼,因祭
而与其民以长幼相献酬焉。彖,悦全反。步与音馀。疏曰:“郑知者为人物
灾害之神者,凡国之祈祭者,皆恐与人物为灾害。谓若州长、党正所祭社,亦
为水旱与人物为灾害,明此亦是恐与人物为灾害之神也。但此经云不知何神,
故举汉法以况之,但汉时有彖螟之神,又有人鬼之步神,未审此经定当何
,故两言之。以无正文,故皆云‘与’以疑之也。按上州长春秋习射有饮酒礼,
党正十月农功毕亦有饮酒礼,皆得官物为之。今此族卑,不得官物为礼,故云族
长无饮酒礼也。郑知因祭有民饮酒之礼者,按《礼记·礼器》云:‘周旅酬六
尸。曾子曰:“周礼其犹醵与?”’郑注彼云‘合钱饮酒为醵’,即引《王居明
堂礼》‘乃命国醵’。郑据《礼器》、《明堂礼》皆有醵法,醵即合钱饮酒,以
不得官酒,故须合钱尔。”同上。《闾胥》:“各掌其闾之政令。凡春秋之祭祀,
聚众庶,既比,则读法,书其敬敏任恤者。”注曰:“郑司农云:‘二十五家为
闾。’祭祀谓州社党、族也。及比,皆会聚众民,因以读法,以敕戒之。”
疏曰:“旅师以上官尊,读法虽稀稠不同,皆有时节,但闾胥官卑,而於民为近,
读法无有时节,但是聚众庶比之时节读法,故云‘既比则读法’。云‘书其敬敏
任恤者’,以上书其德行道艺,今此闾胥亲民更近,故除任恤六行之外,兼记敬
敏者也。”《鄙师》:“各掌其鄙之政令、祭祀。”注曰:“祭祀,祭也。”
疏曰:“五百家为鄙。”《ガ长》“各掌其ガ之政令”疏曰:“一鄙五ガ,故云
‘各掌其ガ之政令’。云‘治其祭祀’者,谓若族祭之类。”ガ,作管反。
《春官·肆师》:“若国有大故,则令国人祭。岁时之祭祀亦如之。”注曰:
“大故谓水旱、凶荒。所令祭者,社及。”疏曰:“云‘命国人祭’,按
《地官》:州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