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2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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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帝黄初元年十月,汉帝以众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告祠高庙,使御史
大夫张音持节奉玺绶禅位。乃为坛於繁阳,魏王登受禅,燎祭天地、五岳、四渎
曰:“皇帝臣丕敢用元牡昭告於皇皇后帝:汉历世二十有四,践年四百二十有六,
四海困穷,王纲不立,五纬错行,灵祥并见。推术数者,虑之古道,咸以为天之
历数,运终兹世,凡诸嘉祥民神之意,比昭有汉数终之极,魏家受命之符。汉王
以神器宜授於臣,宪章有虞,致位於丕。丕震畏天命,虽休勿休。群公庶尹六事
之人,外及将士,洎於蛮夷君长,佥曰:‘天命不可以辞拒,神器不可以久旷,
群臣不可以无主,万机不可以无统。’丕祗承皇象,敢不钦承。卜之守龟,兆有
大横;筮之三易,兆有革兆。谨择元日,与群寮登坛受命玺绶,告类於尔大神。
唯尔有神,尚飨永告,兆民之望,祚於有魏世享。”
建安二十六年,汉中王即位於成都武担之南,为文曰:“惟建安二十六年四
月丙午,皇帝备敢用元牡,昭告皇天上帝、后土神:汉有天下,历数无疆。曩
者,王莽篡盗,光武皇帝震怒致诛,社稷复存。今曹操阻兵安忍,戮杀主后,滔
天泯夏,罔顾天显。操子丕载其凶逆,窃居神器。群臣将士以为社稷堕废,备宜
修之,嗣武二祖,龚行天罚。备虽否德,惧忝帝位,询於庶民,外及蛮夷君长,
佥曰:‘天命不可以不答,祖业不可以久替,四海不可以无主。’率土式望,在
备一人。备畏天明命,又惧汉邦将湮於地,谨择元日,与百寮登坛,受皇帝玺绶。
燔瘗,告类於天神。惟神飨祚於汉家,永绥四海。”
晋武帝太始元年冬十二月,帝受魏禅,设坛於南郊,柴燎告类於上帝。
按自魏晋以来之君,受禅即帝位,皆有燔燎告天之事。册文大概称述天命人
心以自负,而其实则欺孤弱寡以取天下,而矫诬其词耳。故不复录。
元帝为琅琊王,将即极位告庙,王导书问贺循云:“或谓宜祭坛拜受天命者,
或谓直当称亿兆群臣告四祖之庙而行者,若尔,当立行庙。王今固辞尊号,俯顺
群情,还依魏晋故事。然魏晋皆禀命而行,不知今进玺当云何?”循答曰:“愚
谓告四祖之庙而行。《蜀书》,刘先主初封汉王时,群臣共奏上勋德,承以即位。
今虽事不正同,然议可方论。”(导又书曰:“得刁仆射书曰:‘如此,京兆是
宣帝祖,章郡是父也。至惠帝为七庙;至怀帝,京兆府君应落。’想足下亦是识。
刁侯不欲告惠、怀二帝,不知於礼云何?”循答曰:“古礼及汉氏之初,皆帝帝
异庙。即位大事,谒於太祖。故晋文朝於武宫,汉文谒於高庙也。至光武之後,
唯有祖宗两庙而已。祖宗两庙,昭穆皆共堂别室。魏晋依之,亦唯立一庙。则一
庙之中,苟在未毁,恐有事之日,不得偏有不告。然人不详太庙定议,不敢必据
欲依古礼,惟告宣帝一庙。今意以祖宗非一,且太庙合共。事与古异,不得以古
礼为断。”)
太常问:“今封建诸王,为告庙不?知告,庙册与告诸王同异?祝文同不?
当以竹册白简?隶书篆书也?”博士孙毓议:“按《尚书·洛诰》:‘王命作册,
逸祝册,惟告周公其後。’谓成王巳冠,命立周公後,作为册书《逸诰》,以告
伯禽也。又周公请命於三王,乃内册於金之匮中。今封建诸王,裂土树藩,为
册告庙,篆书竹册,执册以祝讫,藏於庙;及封王之日,又以册告所封之王。册
文不同,前以言告庙,祝文当竹册篆书,以为告庙册,册之文即祝辞也。旧告封
王、告改年号故事,事讫,皆当藏於庙,以皆为册书。四时享祀祝文,事讫,不
藏,故但礼称祝文,尺一白简隶书而已。”又王珉议云:“中朝大事告天地,先
郊後庙。”徐邈云:“天子将出,类乎上帝,造乎祢。如此次则宜先告郊也。”
按元帝大兴元年,诏曰:“当先告庙,出便南郊,先人事而後天理,自亲及尊邪?”
虞先云:“武王克商,先祭後郊。”贺循议:“告谥南郊,不当用牲。然先告代
祖谥於太庙,复有用牲,於礼不正,理不应有牲。告郊庙皆不用牲,牲唯施於祭
及祷耳。”徐邈又议云:“按武帝永熙元年,告谥南郊用牲。自江左以来,哀帝
兴宁中,简文咸安中告谥,并苍璧制币,告立太子、太孙(邈与范甯书,问:
“告定用牲否?《礼》,郊牲在涤三月,此谓常祀耳。宗庙告牲,亦不展刍豢,
日既逼,不容得备。又《礼》郊特牲,在涤宫,而稷牛唯具。《传》曰:‘帝牛
不吉,则卜稷牛而用之’,如无复九旬之别也。谓今牲至则用,当无疑否?”范
甯答云:“《礼》,郊牲必在涤三月。《公羊传》‘养二卜’。二卜者,谓本卜
养二牲也。帝牲不吉,则卜稷牲;稷牲不吉,则不郊。盖所以敬天神而後人鬼也,
无本郊不涤牲之礼。牲唯其用,非吾所闻也。凡告用制币,先儒有明义也。”)。”
康帝立,准礼将改元。尚书下侍御史、太常主者、殿中属应告庙,其勒礼官
并太史择吉日撰祝文及诸应所用备办,符到奉行。博士徐禅议曰:“按鲁文公之
书即位也,僖公未葬。盖改元之道,宜其亲告,不以丧阙。昔代祖受终,亦在谅
ウ。既正其位於天郊,必告成命於父祖。事莫大於正位,礼莫盛於改元。《传》
曰:‘元,始也,首也,善之长也。’故君道重焉。谓应告。”尚书奏:“按惠
帝《起居注》,改永熙二年为永平元年,使持节太尉石鉴告於太庙。前朝明准,
不应革易。如禅仪(禅告文曰:“维建元元年正月日,子孝曾孙嗣皇帝讳,谨遣
使持节兼太尉某官某甲,敢昭告於皇祖高祖宣皇帝:讳以眇身,属膺明命,为兆
人主,惟神器之重,夙夜祗励。夫首元正位,改物承天,先王之典型,建国之大
礼。今改咸康八年为建元元年,享祖宗之保,膺乾坤之休灵。敢荐告事,一元
大武、芗合、芗萁、嘉荐、庶羞、清涤、清酌,明告於皇祖高祖宣皇帝、穆皇后
张氏。尚飨。”告始祖庙等十一室,同辞也。)。”
宋武帝永初元年六月,受晋禅,即皇帝位於南郊,设坛,柴燎告天。
齐高帝建元元年四月,受宋禅,即皇帝位於南郊,设坛,柴燎告天。
梁武帝天监元年四月,受齐禅,即皇帝位於南郊,设坛,柴燎告天(礼官仪,
大事遍告七庙,事见下篇)。
陈武帝永定元年十月,受梁禅,即皇帝位於南郊,柴燎告天。
齐文宣帝天保元年五月,受魏禅,即皇帝位於南郊,升坛柴燎告天。
周闵帝元年正月,受魏禅,即天王位柴燎告天。
隋文帝开皇元年二月,受周禅,即皇帝位於临光殿,设坛於南郊,遣太傅、
上柱国、邓公窦炽柴燎告天。是日,告庙。
唐高祖武德元年五月甲子,帝受隋禅,即皇帝位於太极殿,命刑部尚书萧造
兼太尉,告於南郊。
宋太祖皇帝建隆元年正月,即位,差官告天地、社稷、群祀。祝文曰:维大
宋建隆元年,岁次庚申,正月辛丑朔某日,嗣天子臣(御名)谨遣某官某,敢昭
告於昊天上帝、皇地:天命不常,惟德是辅。神器大宝,猥集眇躬。钦眷命而
不遑,励小心而昭事,灵贶下属,群情乐推。今月四日,已即皇帝位,改国号为
大宋,乃改元建隆元年,不敢不告。尚飨。”又遣宗正少卿郭屺以即位告周高祖、
世宗庙。
嘉八年(时英宗已即位),翰林学士王论告天请谥事,言:“谨按《曾
子问》曰:‘贱不诔贵,幼不诔长,礼也。唯天子称天以诔之。’《春秋·公羊》
说,读诔制於南郊,若云受之於天。然乾兴元年夏,既定真宗皇帝谥,其秋始告
天於圜丘。史臣以为天子之谥当集中书、门下、御史台五品以上,尚书四品以上,
诸司三品以上,於南郊告天,议定然後连奏以闻。近制唯词臣撰议,即降诏命,
庶僚不得参闻,颇违称天之义。臣今拟上先帝之尊谥,欲望明诏有司,稽详旧典,
先之郊而後下臣之议,庶先帝之茂德休烈,有以信万世之传。”诏两制详议。翰
林学士贾黯等议如奏,从之。
神宗元丰时,详定礼文所言:“《曾子问》曰,凡告必用牲币,无亲告、祝
之别。後世亲告之礼不行,故学者因有‘亲告用牲,史告用币’之文,又谓‘吉
告用牲,凶则用币’,皆非《礼经》之制。请应亲祠告天地、宗庙、社稷,并依
令用牲。”从之。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一日,登极,告於昊天上帝。册文曰:“维靖康二年,岁
次丁未,五月庚寅朔,嗣天子臣(御名)敢昭告於昊天上帝:金戎乱华,二帝北
狩,天支戚属,混於穹居,宗社罔所凭依,夷夏罔知攸主。臣(御名)以道君皇
帝之子,奉宸旨以总六师;握大元帅之权,倡义旅而先诸将。冀清京邑,迎复两
宫。而百辟卿士、万邦黎献,谓人思宋德,天眷赵宗,宜以神器属臣(御名)。
辞之再四,惧不克负荷,贻羞於来世。九州四海,万口一辞,咸曰不可稽皇天之
宝命。栗栗震惕,敢不钦承。尚祈阴相,以中兴於宋祚。”
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十四日(孝宗即位,未改元),以皇帝登极,奏告天地、
宗庙、社稷、景灵宫、天庆观、报恩光孝观、泰一宫、诸陵、绍兴两攒宫。
是日,皇帝前後殿不视事。其奏告行事官差宰执或侍从官,内太庙、别庙、
诸陵差南班宗室节度使以上,两攒宫就差绍兴府南班宗室。馀官及致斋降香祝等,
皆依常奏告之礼。其後应奏告并如例。
淳熙十六年二月五日(光宗即位,未改元),以皇帝登极,奏告天地、宗庙、
社稷、景灵宫、诸宫观、诸陵、攒宫。
绍熙五年七月五日(宁宗即位,未改元),以皇帝登极,奏告如孝、光两朝
礼。
按《国朝会要·告礼门》总序称:“祖宗以来,登位则有告祭。而所记累朝
排年告祭之礼,则惟昌陵受禅创业、思陵南京中兴有之。此後则惟孝宗、光宗、
宁宗登极有告祭之礼,而太宗以下皆无之。岂轶其纪邪,或孝、光、宁三帝以受
内禅故行之,而累朝以谅ウ不克行邪?又即位之後,即亲见於宗庙,行飨祀礼,
亦惟孝、光二帝行之,累朝则皆以谅ウ阙其礼云。”
○告祭下(巡狩 征伐)
岁二月,东巡狩,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
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复。五月,南巡狩,至于南岳,如岱
礼。八月,西巡狩,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狩至于北岳,如西礼。归,
格于艺祖,用特。五载一巡狩(朱子曰:“孟子曰:‘天子诸侯曰巡狩。巡狩
者,巡所守也。’岁二月,当巡守之年二月也。岱宗,泰山也。柴望,燔柴以祀
天,而遂望祭东方之山川,又各以其秩次而就祭之也。秩者,其牲币、祝号之次
第,如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其馀视伯、子、男者也。东后,东方之诸侯也。
时谓四时,月谓月之大小,日谓日之甲乙。诸侯之国其有不同者,则协而正之也。”
《舜典》《王制》曰:“天子五年一巡守。”注曰:“天子以海内为家,时一巡
省之。五年者,虞、夏之制也,周则十二岁一巡守。”“岱宗,东岳。柴,祭天
告至也。假,至也。特,特牛也。祖下及祢皆一牛。”疏曰:“谓从始祖下及於
祢庙,别皆一牛。郑以经云‘祖祢用特’,恐同用一牛,必知庙每皆一牛者,以
《尚书·尧典》云‘归格于艺祖,用特’,祖既用特,明知各用特也。唐、虞及
夏,五庙则用五特也;殷用六,周用七也。又《尚书·洛诰》云:‘文王も牛一,
武王も牛一。’是各用一牛也。”《郊特牲》:“天子四方,先柴。”)。天
子巡守,以迁庙主行,载于齐车,言必有尊也(《曾子问》 迁主详《征伐条》)。
天子将出,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帝谓五德之帝,所祭於南郊者。类、宜、
造皆祭名,其礼亡。疏曰:“云‘类、宜、造皆祭名’者,按《小宗伯》云:
‘凡天地之大灾,类社稷、宗庙,则为位。’郑注云:‘祷祈礼轻,类者,依其
正礼而为之。’是类为祭名也。按《尔雅·释天》云:‘起大事,动大众,必先
有事乎社而後出,谓之宜。’孙炎注曰:‘求便宜也。’是宜为祭名也。但天道
悬远,以事类告之。社主杀戮,故求其便宜;庙为亲近,故以奉至言之,各随义
立名也。’”《王制》 朱子曰:“郊祀者,祭昊天之常祭。非常祀,祭告於天,
其礼依郊祀为之,故曰类。”)。《校人》:“凡将事于四海山川,则饰黄驹
(四海,犹四方也。王巡守过大山川,则有杀驹以祈沈礼与?《玉人》职有宗祝
以黄金勺前马之礼。沈,直金反。疏曰:“谓王行所过山川,设祭礼之然後去,
则杀黄驹以祭之。山川,地神。土色黄,故用黄驹也。”又曰:“王巡守唯至方
岳,不至四海、夷狄,故以四海为四方。《尔雅》云:‘祭山曰县,祭川曰浮
沈。’今郑云‘以祈沈’者,总解过山川二事。言‘与’者,《尔雅》据正祭,
此则行过之,约与彼同,故云‘与’以疑之也。引《玉人》职者,按彼有大璋、
中璋、边璋。过大山川用大璋,过中山川用中璋,过小山川用边璋。下云‘黄金
勺,青金外,朱中’,此三璋之勺也。云‘黄金勺’者,即彼三璋之勺。云‘前
马之礼’者,以黄金勺酌酒,礼山川在马牲前之礼,引之者,证过山川设礼用马
牲之事也。”《夏官》)。”《玉人》:“大璋、中璋九寸,边璋七寸,射四寸,
厚寸;黄金勺,青金外,朱中;鼻寸,衡四寸,有缫。天子以巡守,宗祝以前马
(射,食亦反。勺,上灼反。衡音横。射,琰出者也。元谓:鼻,勺流也,凡流
皆为龙口也。衡,古文‘横’,假借字也。衡谓勺径也。三璋之勺,形如圭瓒。
天子巡守,有事山川,则用灌焉。於大山川则用大璋,加文饰也;於中山川用中
璋,杀文饰也;於小山川用边璋,半文饰也。其祈沈以马,宗祝亦执勺以先之。
《礼》,王过大山川,则大祝用事焉;将有事於四海山川,则校人饰黄驹。大祝
音泰。校,尸教反。疏曰:“元谓衡古文为‘横’,谓勺径,破先郑为勺柄。云
‘三璋之勺,形如圭瓒’者,圭瓒之形,前注已引汉礼,但彼口径八寸,下有盘
径一尺;此径四寸,径既倍狭,明所容亦少,但形状相似耳,故云‘形如圭瓒’
也。知‘用灌’者,以其圭瓒灌宗庙,此巡守过山川用灌可知。‘於大山川’已
下至‘半文饰’皆无正文,郑君以意解之。云‘祈沈以马’者,取《校人》‘饰
黄驹’,故知马也。知‘宗祝亦执勺以先之’者,即引《大祝》职云‘王过大山
川,则大祝用事焉’,是大祝用此经黄金勺之事也。”《冬官》)。”《时迈》,
巡守告祭柴望也。《般》,巡守而祀四岳、河、海也(《诗序》)。
《传》:隐公八年,郑伯使宛来归礻方。庚寅,我入礻方。左氏曰:“郑伯
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礻方易许田。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礻方,不祀
泰山也(成王营王城,有迁都之志,故赐周公许田,以为鲁国朝宿之邑,後世因
而立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