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3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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椽)。梁子曰:“天子之桷,圜之砻之(斫,丁角反,削也。砻,力公反,磨
也),加密石焉(以细石磨之);诸侯之桷,斫之砻之;大夫斫之;士斫本。刻
桷,非正也(非正,谓刻桷丹楹也)。” 成公三年,新宫灾,三日哭。公羊子
曰:“宣公之宫也(以无新宫,知宣公之宫庙)。曷为谓之新宫?不忍言也(亲
之精神所依,而灾,孝子隐痛,不忍正言也。谓之新宫者,因新入宫,易其西北
角,示昭穆相继代有所改更也)。其言三日哭何(据桓、僖宫灾、不言三日哭)?
庙灾三日哭,礼也(善得礼,痛伤鬼神无所依归,故君臣素缟哭之。缟,古老反)。”
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邑曰筑,都曰城(《周礼》,四县为都,
四井为邑。然宗庙所在,则维邑曰都,尊之也。言凡邑,则他筑非例。庄公二十
八年。《左氏传》)。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後(厩,九
又反。重先祖及国之用。《曲礼》下。《王制》曰:“寝不逾庙。”)。天子不
卜处太庙(卜可建国之处吉,则宫庙吉可知。疏曰:建国之时,总卜其吉,不待
更卜其处大庙之所在,以其吉可知矣。《表记》)。国君下齐牛,式宗庙(疏曰:
“熊氏云,此文误,当以《周礼·齐右》识注为正,宜云下宗庙式齐牛。《曲
礼》上)。
自天子达於庶人,丧从死者,祭从生者,支子不祭(从死者,谓衣衾棺椁;
从生者,谓奠祭之牲器。疏曰:卢植解云:从生者,谓除服之後,吉祭之时,以
子孙官禄祭其父祖,故云“从生者”。若丧中之祭,虞练祥,乃从死者之爵,
故《小记》云“士於大夫,则易牲”。又云“其妻为大夫而卒,而后其夫不为
大夫,而於其妻,则不易牲。”又《杂记》云“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
事,皆太牢。下大夫之虞也,植牲,卒哭成事,皆少牢。”是丧中之祭得从
生者之爵。与《小记》、《杂记》违者,《小记》、《杂记》据死者子孙身无官
爵,生者又无可祭享,故丧中之祭皆用死者之礼。若其生者有爵,则祭从生者之
法。丧祭尚尔,丧後吉祭可知。奠谓葬前,祭谓葬後,包丧终,吉祭也。郑必知
祭兼丧祭,与卢植别者,以此云“祭从生者,丧从死者”相对。又《中庸》云
“父为大夫,子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又云“父为士,子为大夫,葬以士,
祭以大夫。”祭又与葬相对,皆祭与丧葬连文,是一时之事,故祭中兼为丧奠也。
《王制》。)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
之礼。斯礼也,达乎诸侯、大夫及士、庶人。父为大夫,子为士,葬以大夫,祭
以士。父为士,子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追王之“王”,去声。此言周公
之事。末,犹老也。追王,盖推文、武之意,以及乎王迹之所起也。先公,组绀
以上至后稷也。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又推大王王季之意,以及於无穷也。制为
礼法,以及天下,使葬用死者之爵,祭用生者之禄。《中庸》)。父为士,子为
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祭以天子诸侯,养以子道也。
尸服士服,父本无爵,子不敢以己爵加之,嫌於卑之。疏曰:云“尸服士服”者,
谓尸服元端。若君之先祖为士大夫,则服助祭之服。故《曾子问》云“尸弁冕而
出”,是为君,尸有著弁者,有著冕者。若为先君士,尸则著爵弁。若为先君大
夫,尸则著元冕是也。若大夫士之尸,则服家祭之服。故郑注《士虞》记“尸服
卒者之上服,士元端是也。)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
(谓父以罪诛,尸服以士服,不成为君也。祀其先君以礼卒者,尸服天子诸侯之
服。如遂无所封立,则尸也、祭也皆如士,不敢僭用尊者衣物。疏曰:知谓父以
罪诛者,以其尸服士服故也。以其尝为天子、诸侯,不可以庶人之礼待之,士是
爵之最卑,故服其士服。云“祀其先君以礼卒者,尸服天子、诸侯之服”者,按
《左传》云“宋祖帝乙是以礼卒者,而宋祀以为祖,明其服天子之服。”推此,
则诸侯亦然)。将祭,主人各服其服,筮於庙门外(五等诸侯皆服元冕。二王後
及方伯为上公者,与鲁侯於周公朝服衮冕。大夫以朝服。士以元冠,元端也)。
日用丁己(内事用柔日。必丁己者取其令名,自丁宁,自变改,皆以为谨敬也。
必先诹此日,明日乃筮也)。筮旬有一日(旬,十日也。以先月下旬之己,筮来
月上旬之己),曰来月丁亥,用荐岁事(丁者,未必遇亥也,宜举一日以言之,
则己亥、辛亥亦用之,苟有亥焉可矣)。既得日吉,乃官戒,宗人命涤,宰命为
酒,宿戒尸(先宿尸者,重所用,又将筮)。明日,朝服筮尸,吉,乃遂宿尸,
祝傧(筮吉又遂宿尸,重尸也。祝为傧者,尸神像也)。明日,主人朝服,即庙
门外东方位,南面。宰、宗人西面,北上。牲北首,东上。司马羊,司士击豕,
宗人告备,乃退(、击,皆杀也。此既省,告备乃杀)。雍爨在门东北上(
《特牲馈食礼》:“陈鼎於门外北面,於在南,实兽腊,牲在其西,北首东足。
宗人视牲,告充,雍正作豕。”崔灵恩云:“二王後则自用其牲。”於,音於据
反),司马概笾、豆、爵、觯於东堂下,雍人陈鼎五(《士礼》:主妇视饣喜爨
於西堂下,亨於门外东方,樽於户东,实笾、豆於房中)。司马升羊右胖(骨十
一体。肠、胃、祭肺各三。举肺一。升,上也。髀不升。近窍,贱也。此据大夫
也。若诸侯则太牢,士则特牲。胖,音判)。士升豕右胖(如升胖之仪)。雍人
抡肤九,实於一鼎(抡,择也。肤负革肉也,择之取美)。司士又升鱼腊。司宫
樽两С(音武)於房户间,有元酒。小祝设盘(馀之反)於西阶东(为尸将盥)。
主人朝服立於阼阶东。司宫设筵於奥,祝设凡於筵上,右之(布神座也。室中西
南隅谓之奥)。主人出迎鼎,主人先入(尊导)。有司各升,实笾、豆、樽、俎。
祝盥,升西阶。主人盥,升阼阶。祝先入,南面。主人从入户内,西面(将纳祭
也。祝先,接神也。《士礼》:则主妇、宗人、宗妇升,实笾、豆等)。主妇被
{髟易}(他计反),衣侈袂,荐自东房(《士礼》:主妇纟丽笄宵衣,盥,自中
房荐豆。崔灵恩云:“二王後夫人各以本国盛服,侯伯夫人则服プ狄,子男及三
公大夫夫人阙狄。”)佐食、司士序升西阶,相从设俎。主妇设稷,兴,入房。
祝酌,奠。祝、主人再拜。祝出,迎尸。尸升西阶,祝从。尸升筵,祝、主人皆
拜安尸。尸不言,答拜,遂坐(拜之使守坐也。尸自此答拜,遂坐而卒食)。尸
祭,卒食,告饱。主人酌酒尸,尸拜受,主人拜送。尸祭、啐,卒爵。祝酌,
授尸,尸酢主人,主人卒爵。祝与佐食盥手,取黍以授尸。尸执以命祝,祝受以
东,嘏於主人(其辞曰:“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於汝孝孙,来汝孝孙,使
汝受禄於天,宜稼於田,眉寿万年。勿替引之。”)主人再拜稽首,受黍,尝之,
纳诸内(尝之者,重之至也。纳,入也)。主人献祝,又酌,献佐食。主妇酌,
献尸,受,主妇拜送。尸祭酒。卒爵,又酢主妇。主妇酌献祝与上佐食,亦如之。
及宾长献尸,尸酢宾。主人出,立於阼阶。祝立西阶,告曰:“利成(利,养也。
成,毕也。孝子养礼毕)。”祝入,尸谡,主人降(谡,起也。谡,音所六反)。
祝先,尸从,遂出於庙门(事尸之礼,讫於庙门。崔灵恩云:“二王後各得行其
先王之礼。尸各服其君之服。尸、君、夫人入,皆作乐。殷人先乐降神,後酌郁
鬯以献尸。方伯之祭,同服冕,行九献之法,不得同二王後食前六献,食後三,
当食前四,至为五,更行四献为九也。王之兄弟封为侯伯,时祭则尸坐,南面,
主在东面。侯伯则行七献之礼,子男则行五献,皆依其命数。凡五等之爵,自祭
皆用元冕。未赐瓒者,不以郁鬯,直以酒灌神也。凡诸侯灌,用黄目为上,齐
则献象以下。尸如君服以入,奏《肆夏》。君与夫人灌,各一献。然迎牲,丽於
碑,鸾刀启其血毛以授祝。祝入,诏於室。及杀,始行朝践之事。尸南面,主在
西,东面。取率燎於炉炭,入,诏神於室。夫人酌盎齐以献尸,为三献。至
荐熟时,先以羹告,设馔於堂,後迎尸於奥。君拜妥尸,酌清以献,为四献。七
五献,酬酢而至七献,礼成)。
右《通典》序《诸侯士大夫祭礼》,其文盖约《仪礼·馈食篇》而纂其要。
然诸祭礼有上同乎天子者,已参错见於《时享门》(如君亲牵牲,夫人荐盎之类);
有下同乎卿大夫者,其详则已见《仪礼·少牢馈食》等篇,此未足以尽其说也。
後汉献帝封曹操为魏公,依诸侯礼立五庙於邺。後进爵为王,无所改易。
晋安昌公荀氏进封大国,祭六代(时未立庙,暂以厅事为祭室,须立庙,如
制备)。
张祖高问谢沈曰:“诸侯祭五庙,先诹日,卜吉而行事,为祭五庙诸毕邪?
按仪,视杀、延尸,厥明行事,晏朝乃阕。五庙尽尔,将终日不了;若异日,未
见其义。”沈答曰:“五庙同时,助祭者多,晏朝乃阕。季氏逮ウ,继之以烛,
虽有强力之容,肃敬之心,皆倦怠也。子路为宰,与祭,室事交乎户,堂事交乎
阶,晏朝而退。孔子闻之,曰:‘谁谓由不知礼!’贺循《祭仪》云,祭以首时
及腊(首时者,四时之初月),岁凡五祭。将祭,前期十日散斋,不御,不乐,
不吊。前三日,沐浴改服,居於斋室,不交外事,不食荤辛,静志虚心,思亲之
存。及祭,施位(范注《祀礼》云:“凡夫妇者皆同席,贵贱同也。兄弟同席,
谓未婚也。”)牲,大夫少牢,士以特豕。祭前之夕,及腊鼎陈於门外,主人即
位,西面。宗人袒,告充。主人视杀於门外,主妇视饣喜於西堂下。设洗於阼阶
东南,酒醴С於房户。牲皆体解(肩、臂、三骨,属肱。肩次臂,臂次。膊、
胳二属股。不取髀,近窍不取。胳,股之本。膊次体,骼次膊。脊,以前为正。
旁中为正。周人尚右胖。俎以骨为主,贵者取贵骨。羊一俎:十一体,举肺一,
祭肺三。豕一俎:十一体,举肺一,祭肺三。腊,大夫全鹿一俎,鱼一俎。
蒉、白黑,四物已废,今之俱出稻麦者代之,此朝事之笾,大夫有之。段,
大夫宾尸,主妇荐之。饣臭、饵、粉、糍四物,羞笾。饣食饣参食,羞豆也。
自糗以下六物,《少牢》主人酬尸而荐。以上皆大夫所加於士也。凡新物,皆随
时有而荐,不可逆载。从献上炙,主人以肝,主妇以肉,谓之燔,随酒而行礼祭。
主妇视饣喜爨於西堂下,遂亲设黍稷反菹醢及枣栗之荐。今饭果出房,明妇职也。
骼,音古白反。,音奴到反。醢,音海)。平明,设几筵,东面,为神位。进
食,乃祝。祝乃酌,奠,拜,祝讫,拜退,西面立,少顷,酌。礼一献毕,拜
受酢,饮毕,拜。妇亚献,荐枣栗,受酢如主人(凡献皆有炙,主人以肝,主妇
以肉)。其次,长宾三献,亦以燔从,如主人。次及兄弟献,始进俎、庶羞。众
宾兄弟行酬,一遍而止。彻神俎羹饭为宾食,食物如祭,毕,酌一周止。佐
彻神馈,馔於室中西北隅,以为厌祭(孝子不知神之所在,改置於此,庶几见享)。
既设,闭牖户(以为幽)。宗人告毕,宾乃退。凡明日将祭,今夕宿宾。祭日,
主人、群子孙、宗人、祝史皆诣厅事,西面立,以北为上。有荐新,在四时仲月。
大夫、士有田者,既祭而又荐,无田者荐而不祭。
後魏孝明帝神龟初,灵太后父司徒胡国珍薨,赠太上秦公。太傅清河王怿议:
“按《礼记》‘二昭二穆,与太祖而五’,并是後代追论备庙之文,皆非当时据
立神位之事。今秦公初构国庙,追立神位,唯当仰祀二昭二穆,上极高、曾,四
代而已。何者?秦公身是始封之君,将为不迁之祖。若以功业崇重,越居正位,
恐以卑临尊,乱昭穆也。如其权立始祖,以备五庙,恐数满便毁,非礼意也。昔
司马懿立功於魏,为晋太祖,及至子晋公昭,乃立五庙,亦祀四代,止於高祖、
曾祖。太祖之位,虚俟宣、文,待其後裔,数满乃止。此亦前代之成事,方今所
殷鉴也。《礼纬》云:‘夏四庙,至子孙五;殷五庙,至子孙六;周六庙,至子
孙七。’明知当时太祖之神,仍依昭穆之序,要待子孙代代相推,然後太祖出居
正位。”怿又议曰:“古者庙堂皆别,光武已来,异位同堂,是以相国构庙,惟
制一室,周祭祖考。比来诸土立庙者,不依公令,或五或一,参差无准。相国之
庙,以造一室,实合朝令。宜即依此,展其享祀。”诏依怿议。
北齐,王及五等开国执事官、散从二品以上,皆祀五代。牲用太牢。
唐制:一品二品四庙,其庙室、牲牢、服器之制,并见《大夫士庶宗庙》门。
贞观六年,侍中王通贵渐久而不营私庙,四时尝,犹祭於寝,为法司所
劾。太宗优容之,因官为立庙,以愧其心(庙在永乐城东北角,正元八年,修唐
安寺,移於寺西)。
高宗仪凤三年,於文水县置太原王武士庙。
德宗贞元十三年,敕赠太傅马燧庙,宜令所司供少牢,仍给卤簿。
宪宗元和七年十一月,太子少傅、判太常卿事郑馀庆建立私庙,将四代神
主,庙有二夫人,疑於配,请礼院详定。修撰官太学博士韦公肃议曰:“古者
一娶九女,所以於朝无二嫡。自秦、汉已下,不行此礼,遂有再娶之说。前娶後
继,并是正嫡,则偕之义,於礼无嫌。谨按:晋骠骑大将军温峤相继有三妻,
疑并为夫人,以问太学博士陈舒,议‘以妻虽先没,荣辱并随夫也。礼於祖姑,
祖姑有三人,则各舅之所生。如其礼意,三人皆夫人也。秦、汉已来,诸侯不
复一娶九女,既生娶以正礼,没不可贬。’自後诸儒咸用舒议,且嫡继於古则有
殊制,於今则无异等。今王公再娶,无非礼聘,所以配之议,不得不同。至於
卿士之家寝,祭亦二妻,位同几席,岂庙享之礼而有异乎?是知古者庙无不嫡,
防侄娣之争竞,今无所施矣。古之继室,皆媵妾也;今之继室,并嫡妻也。不宜
援古一娶九女之制也,而使子孙祭享不及。或曰:《春秋》声子不入鲁侯之庙,
如之何?谨按鲁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声子,孟之侄娣,非正也,
自不合入惠公之庙明矣。又武公生仲子,则仲子归於鲁。生桓公而惠公薨。立宫
而奉之,追成父志,别为宫也。寻求礼意,则当然矣。未见前例如之何?谨按晋
南昌府君庙有荀氏、薛氏,景帝有夏侯氏、羊氏,圣朝睿宗庙有昭成皇后窦氏、
肃明皇后刘氏,故太师颜鲁公祖庙有夫人殷氏、继夫人柳氏。其流甚多,不可悉
数。略稽礼文,参诸故事,二夫人并,於礼为宜。”
宣宗太中五年十一月,太常礼院奏:“据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平章事崔龟
从奏:‘臣准式合立私庙。伏准会昌五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