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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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过求增羡,虑有时而阙,不可许也。”)募兵百人,目为“护宝都”以巡逻之,
以给本州及三京、京东之齐、兖、曹、濮、单、郓州、广济军,京西之滑、郑、
陈、颍、汝、许、孟州,陕西之河中府、陕虢州、庆成军,河东之晋、绛、慈、
隰州,淮南之宿、亳州,河北之怀州及澶州诸县之在南河者(郓、齐、宿州旧食
末盐,建隆二年以溯流辇运劳费,始改食颗盐)。末盐煮海,则楚州盐城监岁煮
四十一万七千馀石,通州丰利监四十八万九千馀石,泰州海陵监、如皋仓、小海
场六十五万六千馀石,给本州及淮南之庐、和、舒、蕲、黄州、无为军,江南之
江宁府、宣、洪、袁、吉、筠、江、池、太、平、饶、信、歙、抚州、广德、临
江军,两浙之常、润、湖、睦州,荆湖之江陵府、安、复、潭、鼎、鄂、岳、衡、
永州、汉阳军(庐和舒蕲黄州、汉阳军旧通商、太平兴国二年始令官卖。信、歙
旧食两浙盐,後改焉。江、浙旧皆禁,九年,盐铁使王明请开禁,计岁卖盐钱五
十三万五千馀贯:二十八万七千馀贯给盐与民,随税收其钱;二十四万馀贯商人
贩易,收其算。雍熙二年六月,依旧禁止)。海州板浦、惠泽、洛要三场岁煮四
十七万七千馀石,涟水军海口场十一万五千馀石,以给本州军及京东之徐州,淮
南之光、寿、濠、泗州,两浙之杭、苏、湖、常、润州、江阴军。密州涛洛场岁
煮三万二千馀石,以给本州及沂、潍州。杭州场岁煮七万七千馀石,明州昌国
东、西监三十万一千馀石,秀州场二十万八千馀石,温州天富南、北监,密缨、
永嘉二场七万四千馀石,台州黄岩监一万五千馀石,以给本州及越、处、衢、婺
州(越州旧有盐润监,岁煮三千馀石,後罢)。福州长清场岁煮五百一万五千馀
斤,以给福建路(初得福建即禁盐,太平兴国八年开其禁,後复禁之。建、剑、
汀尝食两浙盐,後改就本路)。广州东莞静安等十三场岁煮二万四千馀石,以给
本州及封、康、英、韶、端、潮、连、贺、恩、新、惠、梅、循、南雄州,西路
之昭、桂州,江南之南安军(旧潮州有松口等四场,岁煮以给本州及梅、循二州,
雍熙四年废)。廉州白石、石康二场岁煮一百五十万斤,以给本州及容、白、钦、
化、蒙、龚、藤、象、宜、柳、邕、浔、贵、滨、梧、横、南、仪、郁林州。又
高、窦、春、雷、融、琼、崖、儋、万安州各煮以给本州,无定额。大率煮海有
亭户、盐丁,鬻於官或折租税,亦有役军士定课煮者(通、泰亭户每一石并耗三
石,给钱五百文,以布帛茶米充直,民甚苦之,开宝七年始诏并给实钱。初平岭
南,令民煮盐,以百一十斤为石,给钱二百,後廉州言盐田荒秽,民新锄治,旧
盐课月八石至三石,凡五等,不能充其数,望差减之,诏蠲其半)。又有滨州场,
岁煮二万一千馀石,以给本州及棣、祁州杂支,并京东之青、淄、齐州(旧滨、
棣二州禁榷,雍熙二年令通商)。煮井者,益州路则陵井监及二十八井,岁煮一
百十四万五千馀斤(乾德五年,伪蜀知陵井监任元吉始请凿五井煮监,是岁得八
十万斤,擢元吉永清令,是後浸增其数),绵州二十四万馀斤,邛州九井二百五
十万斤,眉州一井一万馀斤,简州十九井二十七万斤,嘉州十五井五万九千馀斤,
雅州一井一千六百馀斤,汉州一井五百馀斤。梓州路则梓州一百四十八井三百六
十六万馀斤,资州九十四井六十四万二千馀斤,遂州三十五井四十一万六千馀斤,
果州四十三井十四万六千馀斤,普州三十八井二十二万九千馀斤,昌州四井四万
馀斤,泸州氵育井监及五井七十八万三千馀斤,富顺监十四井一百一十七万三千
馀斤。利州路则阆州一百二十九井六十一万馀斤。夔州路则夔州永安监十一万七
千馀斤,忠州五井五十一万三千馀斤,达州三井十九万馀斤,万州五井二十万九
千馀斤,黔州四井二十九万七千斤,开州一井二十万四千斤,€安军€安监及一
井八十一万四千馀斤,大宁监一井一百九十五万馀斤。以各给本路。监则官掌,
井则土民斡鬻,如数输课,听往旁境贩卖,唯不得出川峡(川峡盐,初承伪制,
官鬻之。开宝七年,诏斤减十钱,又令斡鬻,其羡利者但输十之九。太平兴国二
年,右拾遗郭泌上言:“剑南诸州官粜盐,斤为钱七十。盐井深,煮盐极苦,
樵薪益贵,辇置弥艰,加以风水之虞,或至漂丧。而豪民黠吏相与为奸,贱籴於
官,贵粜於民,至有斤获钱数百者。有司亏失岁额,而民不得贱盐。望稍增旧
价为百五十文,则豪猾无以规利,民有望以给食矣。”从之。有司言:“昌州岁
收虚额盐万八千五百馀斤,乃开宝中知州李佩率意掊敛,以希课最,废诸井薪钱,
於岁额外课部民煮盐。民不习其事,甚以为苦,至破产不能偿其数,多流移入他
部,而积年之征不可遽免。欲均於诸州,作两税草估钱米以输官。”诏悉除之,
其旧额二万七千六十斤即令井户煮焉。端拱元年七月,以西川食盐不足,许商人
贩阶、文州青、白盐,陕路井盐、永康军崖盐入川勿收算。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
诏泸州南井灶户遇正、至、寒食各给假三日,所收日额仍与除放;三年正月,减
泸州氵育井监课盐三之一)。煮卤者,并州永利监(本名河东榷盐院,咸平四年
改名)岁煮十二万五千馀石,以给本州及忻、代、石、岚、宪、辽、泽、潞、麟、
府州、威胜、岢岚、火山、平定、宁化、保德军,许商人贩卖,如川峡之制。凡
颗、末盐,皆以五斤为斗。颗盐卖价,每斤自四十四至三十四钱,有三等;末盐
卖价,每斤自四十七至八钱,有二十一等(开宝初,尝诏诸州卖盐斤六十钱者减
为五十,四十者为三十,後颗盐减至四十四。九年,又减四钱。太平兴国初,新
禁榷之地以转送回远,又有增颗盐至五十、末盐至四十钱处。至道二年,杨允恭
等复请定和州、无为军斤三十六,舒、庐州加二钱,蕲、黄、濠、寿州又加二钱,
安、复州又加二钱,止於四十四钱)。至道末,卖颗盐钱七十二万八千馀贯末盐
一百六十三万三千馀贯。凡禁榷之地,官立标识,候望以晓民。其颗盐通商之地,
京西则蔡、襄、邓、随、唐、金、房、均、郢州、光化、信阳军,陕西则京兆、
凤翔府、同、华、耀、乾、商、泾、原、、宁、仪、渭、、坊、丹、延、环、
庆、秦、陇、凤、阶、成州、保安、镇戎军(旧缘边诸州兼食乌、白池之青、白
盐。淳化三年,陕西转运郑文宝以李继迁叛逆,请禁止之,许商人贩解池盐,可
以资国计,诏可,自陕以西收私市者抵死。其後戎人乏食,复商贩。解盐利薄,
多取他径趣唐、邓,以邀善价,吏不能禁,关陇民无盐食。四年八月,除其禁。
咸平中,有请官运解盐,就边州置吏鬻之,命度支使梁鼎驰往经画。度支员外郎
李士衡上言:“辇运劳民非便,请行解盐通商。”从之,而以旧榷年额钱分配诸
州,随税输纳。景德三年,士衡又言京兆、同、华、耀钱额多,请减十之二,诏
悉除之),及澶州诸县之在河北者(蔡、襄等州及安、复、商州旧通商,太平兴
国初,令商、蔡食解盐,馀食海盐,并官卖。後以运路不通,复许通商,唯安、
复则禁之)。末盐运商之地,京东则登、莱州,河北则大名真定府、贝、冀、相、
卫、邢、、深、赵、沧、磁、德、博、棣、祁、定、保、瀛、莫、雄、霸州、
德清、通利、永静、乾宁、定远、保定、广信、安肃、永定军(河北旧禁盐,建
隆四年,始令邢、、磁、镇、冀、赵六州城外二十里通行盐商。开宝三年,悉
罢榷,官收其算,斤一钱,往卖者倍之。旧榷利钱均赋城郭居民,及门户形要户,
随夏税输之,亦差减旧数)。
五代时,盐法太峻。建隆二年,始定官盐阑入禁地法,贸易至十斤、煮硷至
三斤乃坐死,民所受蚕盐以入城市三十斤以上,上请。三年,增阑入三十斤、煮
硷至十斤坐死,蚕盐入城市百斤以上,奏裁。自後每诏优宽,至太平兴国二年,
乃诏阑入至二百斤以上,煮硷及主吏盗贩至百斤以上,蚕盐入城市五百斤以上,
并黥面送阙下。
止斋陈氏曰:“国初,盐荚只听州县给卖,岁以所入课利申省,而转运司操
其赢,以佐一路之费,初未有客钞也。雍熙二年三月,令河东,北商人如要折博
茶盐,令所在纳银,赴京请领交引。盖边郡入纳算请,始见於此。端拱二年十月,
置折中仓,令商人入中斛斗,给茶盐钞。盖在京入中斛斗算请,始见於此。天圣
七年,令商人於在京榷货务入纳钱银,算请末盐。盖在京入纳见钱算请,始见於
此。而解盐算请,始天圣八年;福建、广东盐算请,始景二年。京师岁入见钱
至二百二十万,诸路斛斗至十万石(见是年八月淮南、江、浙、荆湖、福建等路
提举盐事朱某奏)。祖宗之意,虑客钞行而州县之盐不足,则为之限制(至道二
年二月,敕江、浙、淮南官卖盐,并赴永丰、盐城监般请,其海陵监应副客人;
至解盐则以唐、邓、商、均等十一州为在京入纳金银交引地分,永兴、凤翔等二
十五州为陕西入纳粮草交引地分。可谓详密矣),熙、丰新法,增长盐价(福建
路祖额卖盐收到二十七万三百馀贯,自推行盐法,於元丰二年收到四十六万五千
三百馀贯,三年收六十万馀贯,见转运司贾青奏。河北路自元丰七年正月推行盐
法,至十一月终,收盐息钱二十六万五千贯,充便籴司籴本,见元丰八年四月六
日敕。可以略见当时盐课)。於是河北复官盐,而广盐亦通入江、湖,置便籴司,
以所封椿诸路增剩盐利钱充籴本。元裁损剩数,且罢封椿。三年,令任公裕裁
定增损九路盐价,未几,复新法。绍圣三年二月,江、湖、淮、浙六路,通算钞
引见钱充足。元八年,年额外有增收到五分入朝廷封桩,五分转运司。元符元
年九月,令福建准此。崇宁元年二月,敕盐钞每一百贯於在京入纳九十五贯,於
请盐处纳充盐本,其绍圣三年五分指挥不行。自二年十二月行法,至三年十一月,
在京已及一千二百馀万贯,遂尽罢,诸路官以盐钞每百贯拨一贯与转运司。於是
东南官卖与西北折博之利尽归京师,而州县之横敛起矣。”
开宝七年,诏三司校诸州盐、麴、市征、地课而殿最之。
令诸州知州通判官、兵马都监、县令所掌盐、麴及市征、地课等,并亲临之,
月具籍供三司,秩满较其殿最,欺隐者置於法。募告者,赏钱三十万。
止斋陈氏曰:“太平兴国以後,虽有比较岁入增亏酬奖之法,而累朝多不果
行。至景德以後,且有诸盐场监受课出剩不得理为劳绩。嘉赦文,又申严希求
恩赏,苛阻商旅之禁。至熙宁五年,始令逐年转运司每岁比较州县盐酒课利最多
最少者两处,开坐增亏及知、通、令、尉名衔闻奏,当行赏罚,合黜者不以去官
赦降原减。”
雍熙四年,禁代州宝兴军等处民私市北虏骨堆渡及桃山盐,犯者论罪有差。
雍熙後,以用兵乏馈饷,令商人输刍粟塞下,增其直,令江、淮、荆湖给以
颗、末盐。
端拱二年,置折中仓,听商人输粟京师,优其直,给江、淮茶盐。
咸平四年十月,秘书丞、直史馆孙冕上言曰:“茶盐之制,利害相须。若或
江南、荆湖通商卖盐,缘边折中粮草,在京纳金银钱帛,则公私皆便,为利实多。
今若便放行,即南中州军且令官卖。商人既已入中,候其换易交引,往至亭场,
川路遐,风波阻滞,计须二年以上,方到江、潭。未即,官卖盐课已倍获利
入,纵其坌集,稍侵官卖之额,然以增补亏,於官无损,缘边入中又委输愈多。
况三路官卖旧额止百三十万贯,臣计在北所入已多,在南所亏至少,旧额钱数必
甚增盈。其淮南禁盐,有长江之限,但严切警巡,明立赏罚,则官卖盐课,必不
亏悬。设使淮南因江南、荆湖通商之後,官吏怠慢,或至年额稍亏,则国家以折
中粮草赡得边兵,以中纳金银实之官库,且免和雇车乘,差扰户民,冒涉凛寒,
经历遐远。借加荆湖运钱万贯,淮南运米千石,以地里脚力送至穷边,则官费民
劳,何啻数倍!”诏吏部侍郎陈恕等议其事。恕等上议曰:“江、湖之地,素来
官自卖盐,禁绝私商,良亦有以。盖由近煮海之地,自犯禁之人,官得缗钱,颇
资经费。且江、湖之壤,租赋之中,帛虽多,钱刀盖寡。每岁买茶入榷,市铜
铸钱,准粮斛以益运输,平金银以充贡入。乃至京师便易,南土支还,赡用之名,
实藉盐钱助,居常度费,犹或阙供。今若悉许通商,则必顿无储拟,未有别钱
备用,盐法讵可更张?且变制改图,事非细故,若匪官盐住卖,则又私商不行。
即令住卖官盐,立乏一年课额。况行商算画,必务十全,岂有江、湖官犹卖盐,
边塞私肯入粟?假令敢入私物,获请官盐,首初运到江、湖,必须官私竞贸。既
而官价高大,私价低平,多粜商盐,则官盐不售;并依官价,则私价太高。公私
两途,矛盾不已,则官利失而私商困矣。况不即住卖而望商人入中藁粟者,未之
有也;既入中藁粟而望课利不亏者,亦未之有也。向者淮南通商,亦於边上折中,
一岁之内,入数甚微,粮则不及万锺,草则多无一束。近者陕西盐法,亦令纳秸
资边,一年之,数亦无几。全亡实验,但有虚名。江、湖若放通商,淮南亦须
撤禁。三处既私商杂扰,两浙必官盐流离,透漏侵淫,禁不可止。乍变易则江、
湖为首,终紊乱则淮、浙相兼,大失公储,莫救边备,若以施之於今日,窃恐未
为叶宜也。”诏从之。
榷矾者,唐於晋州置平阳院以收其利,开成三年,度支奏罢之,以矾山归州
县。五代以来,创务置官吏。宋朝之制,白矾出晋慈坊州、无为军、汾州之灵石
县(无为军场曰昆山,自大中祥符元年後,以停积颇多,权罢煮造。灵石场,至
道初废,景德元年复置,大中祥符八年又废,其矾徙就晋州。慈州场,曰芥泉),
绿矾出慈隰州,池州之铜陵县(隰州场,太祖时以地接河东伪境,罢之。太平兴
国八年,本州牙吏卜美请募工造镬煮矾,输官课,诏从其请。铜陵场,雍熙二年
废,天禧五年复置。又汾州灵石亦有绿矾),各置官典领,有镬户煮造入官。市
晋、汾、慈州矾,以一百四十斤为一驮,给钱六千(给见钱三之二,馀准以茶丝)。
隰州矾驮减三十斤,给钱八百。博卖白矾价:晋州每驮二十一贯五百,慈州又增
一贯五百,绿矾:汾州每驮二十四贯五百,慈州又增五百,隰州每驮四贯六百,
皆博卖於人。又有散卖者,白矾:坊州斤八十钱,汾州百九十二钱,无为军六十
钱;绿矾,斤七十钱。至道中,白矾岁课九十七万六千斤,绿矾四十万五千馀斤,
卖钱十七万馀贯。贞宗末,白矾增二十万一千馀斤,绿矾增二万三千馀斤,卖钱
增六万九千馀贯。建隆三年,诏禁商人私贩幽州矾,官司严捕没入之。其後定令,
私贩河东幽州矾一两以上,私煮矾三斤及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