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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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六万九千馀贯。建隆三年,诏禁商人私贩幽州矾,官司严捕没入之。其後定令,
私贩河东幽州矾一两以上,私煮矾三斤及盗官矾至十斤者,弃市。开宝三年二月,
增私贩至十斤,私煮及盗满五十斤者死,馀论罪有差。太平兴国初,以岁鬻不充,
有司请严禁法,诏私贩化外矾一两以上及私煮至十斤,并如律论决,而再犯者悉
配流,远复犯者死。淳化元年,有司言:“慈州官矾滞积,盖小民多就山谷僻奥
处私煮,以侵其利,而绿矾价贱,不可以晋州矾均法。”诏如犯私茶论罪。
建隆时,命晋州制置矾务,许商人输金帛丝绵茶及缗钱,官以矾偿,凡岁增
课八十万贯。淳化初,有司言:“国家以见钱酬矾直,商客以陈茶入博,有利豪
商,无资国用。请今後惟以金银见钱入博。”从之。
止斋陈氏曰:“太祖矾禁为契丹、北汉设也,其後并盐、酒皆榷之,非本意
也。”
●卷十六·征榷考三
○盐铁(矾)
仁宗时,诏天下茶盐酒税取一岁中数为额,後虽羡益勿增,无得抑配人户苛
阻商旅。
天圣八年,上书者言:“县官禁盐,得利微而为害博,两池积盐为阜,其上
生木合抱,数莫可校。请听通商,平估以售,可宽百姓之力。”乃诏罢三京、二
十八军州榷法,听商贾入钱若金银京师榷货务,受盐两池。自是,商贾流行,然
税课之入官者颇耗。自元昊反,聚兵西边,用度不足,因诏入中他货,予券偿以
池盐。由是羽毛,筋角、胶漆、钱炭、瓦木之属,一切以盐易之。猾商贪贾乘时
赇吏为奸,至入椽木二,估千钱,给钱一大席,为盐二百二十斤。虚费池盐,不
可胜计,盐直益贱,贩者不行,公私无利。朝廷知其弊,乃诏复京师榷法,凡商
人以虚估受券及已受盐未鬻者,皆计直输亏官钱。内地州军民盐,悉收市入官,
官为置场,增价而出之。复禁永兴、同、华、耀、河中、陕、虢、解、晋、绛、
庆成十一州军商盐,官自辇运,以衙前主之。又禁商盐私入蜀,置折博务於永兴、
凤翔,听人入钱若蜀货,易盐趋蜀中以售。自禁榷之後,量民资厚薄,役令免
车转致诸郡,道路縻费,役人竭产不能偿,往往亡匿,关内骚然。所得盐利,不
足以佐县官之急。并边诱人入中刍粟,皆为虚估,腾踊至数倍,岁费京师钱币,
不可胜数,帑藏愈虚。太常博士范祥乃请旧禁盐地一切通商,盐入蜀者亦恣不问;
罢并边九州军入中刍粟,第令入实钱,以盐偿之。视入钱州军远近及所指东、南、
西盐,第优其估;东、南盐又听入钱永兴、凤翔、河中,岁课入钱(凡通商州军,
在京西者为南盐,在陕西者为西盐,若筑盐池则为东盐)总为盐三十七万五千大
席,受以要券,即池验券,按数而出,尽弛兵民辇运之役。诏从之。数年,滑商
贪贾无所侥幸,关内民安其业。其後三司言京师商贾罕至则盐直踊贵,请得公私
并贸,而馀则禁止官鬻,皆从之。两池岁役畦户以解、河中、陕、虢、庆成民为
之,官司旁沿侵剥为苦,乃诏三岁一代。尝积逋盐课至三百三十七万馀席,诏蠲
其半。中以积盐多,特罢种盐一岁,或二岁、三岁,以宽其力。其後减畦户半,
又稍佣夫代之,五州之民得安田里,无追逮侵剥之扰。
沈氏《笔谈》曰:“陕西颗盐,旧法官自搬运,置务拘卖。兵部员外郎范祥
始为钞法,令商人就边郡入钱四贯八百售一钞,至解池请盐二百斤,任其私卖,
得钱以实塞下,省数十郡搬运之劳。异日,辇车牛驴以盐役死者岁以万计,冒禁
抵罪者不可胜数,至是悉免。行之既久,盐价时有低昂,又於京师置都盐院,陕
西转运司自遣官主之,京师食盐斤不足三十五钱,则敛而不发,以长盐价;过四
十,则大发库盐,以压商利,使盐价有常,而钞法有定数。行之数年,至今以为
利。”
青、白盐出乌、白池,西羌擅以为利。自李继迁叛,乃禁毋入塞,未几罢。
庆历中,元昊纳款,请岁入十万石售於县官,谏官孙甫等言:“辇运疲劳。又并
边户尝言青盐价贱而味甘,故食解盐者少,虽刑不能禁。今若许之,则并边蕃汉
尽食羌人所贩青盐,不能禁止,解盐利削,陕西财用屈矣。”乃不许其请。
庆历元年冬,以淄、潍、青、齐、沂、密、徐、淮扬八州军仍岁凶灾,乃
诏弛禁,听人贸易,官收其算,而罢密、登岁课,第令户输租钱。其後郓、兖皆
以壤地相接,请罢食池盐,得通海盐,收算如淄、潍等州,许之。自是,诸州
官不贮盐,而岁应授百姓蚕盐皆罢给,然百姓输蚕盐钱如故。至和中,始诏百姓
输钱以十分为率,听减三分云。
河北沧、滨二州盐,自开宝以来,听人贸易,官收其算,岁为额钱十五万缗。
上封者请禁榷以收其利,余靖为谏官,言:“前岁军兴以来,河北拣点义勇及诸
色科率,数年未得休息。臣尝痛燕蓟之地陷虏且百年,而民无南顾之思者,戎狄
之法大率简易,盐、麴俱贱,科役不烦故也。昔太祖皇帝特推恩以惠河朔,故许
通盐商,止令收税。若一旦榷绝,价必腾踊,民苟怀怨,悔将何及。伏缘河朔土
多盐卤,小民税地不生五,惟刮硷煎之以纳二税,今若禁止,便须逃亡。盐价
若高,犯者必众,近民怨望,非国之福。”其议遂寝。後王拱辰为三司使,复建
议榷二州盐,下其议。鱼周询等以为不可,请重算商人,可得缗钱七十馀万。上
曰:“使人顿食贵盐,非朕之意。”於是三司更立榷法而未下,张方平见上,问
曰:“河北再榷盐,何也?”上曰:“始议立法,非再榷也。”方平曰:“周世
宗榷河北盐,犯辄处死。世宗北伐,父老遮道泣诉,愿以盐课均之两税钱而弛其
禁,今两税盐钱是也。岂非再榷乎?且今未榷也,而契丹常盗贩不已,若榷之则
盐贵,虏盐益售,是为我敛怨而使虏获福也。虏盐滋多,非用兵不能禁,边隙一
开,所得盐利能补用兵之费乎?”上大悟,立以手诏罢之。河朔父老相率拜迎於
澶州,为佛会七日以报上恩,且刻诏书北京。後父老过其下辄流涕。
按:授人以盐而徵其钱,谓之蚕盐,行之京东诸路;免盐之榷而均诸税,谓
之两税盐钱,行之河北,皆五代法也。及其弊也,盐不给而徵钱如故,税已纳而
禁榷再行。盖误以二者为经常之赋而不知其源出於盐也。河北之榷,方平言之,
仁皇听之,惠及一道矣;独蚕盐钱之输,未有能如方平者力言之,至和中仅免其
十之三。惜哉!
东南盐利,视天下为最厚。盐之入官,淮南、福建斤为钱四,两浙杭、秀为
钱六,温、台、明亦为钱四,广南为钱五。其出,视去盐道里远近而上下其估,
利有至十倍者。先是,天禧初,募人入缗钱、粟帛京师及淮、浙、江南、荆湖州
军易盐,乾兴元年,入钱货京师总为缗钱一百十四万。会通、泰鬻盐岁损,所在
贮积无几,因罢入粟帛,第令入钱,久之,积盐复多。明道二年,参知政事王随
建言:“淮南盐初甚善。自通、泰、楚运至真州,自真州运至江、浙、荆湖,纲
吏舟卒侵盗贩鬻,从而杂以砂土。涉道愈远,杂恶殆不可食,吏卒坐鞭笞,配徙
相继而莫能止。比岁运河浅涸,漕挽不行,远州村民,顿乏盐食,而淮南所积一
千五百万石,至无屋以贮,则露积苫覆,岁以损耗。又亭户输盐,应得本钱或无
以给,故亭户贫困,往往起为盗贼,其害如此。愿得权听通商三五年,使商人入
钱京师,又置折博务於扬州,使输钱及粟帛,计直予盐。盐一石约售钱二千,则
一千五百万石可得缗钱三千万以资国用,一利也;江、湖远近皆食白盐,二利也;
岁罢漕运縻费,风水覆溺,舟人不陷刑辟。三利也;昔时漕盐舟可移以漕米,四
利也;商人入钱可取以偿亭户,五利也。赡国济民,无出於此。”时范仲淹安抚
江、淮,亦以疏通盐利为言,即诏翰林侍读宋绶、枢密直学士张若谷、知制诰丁
度与三司使、江淮制置使同议可否。皆以为听通商则恐私贩肆行,侵蠹县官,请
敕制置司益漕船运至诸路,使皆有二三年之盐;复天禧元年制,听商人入钱粟京
师及淮、浙、江南、荆湖州军易盐;在通、泰、楚、海、真、扬、涟水、高邮贸
易者毋得出城,馀州厅县镇,毋至乡村;其入钱京师者增盐予之,并敕转运司经
画本钱,以偿亭户。诏皆施行。
景二年,三司言诸路博易无利,遂罢,而入钱京师如故。
康定元年,诏商人入刍粟陕西并边,愿受东南盐者加数予之,而河北复出三
税法,亦以盐代京师所给缗钱。然东西盐利特厚,商旅不愿受金帛,皆愿得盐。
江、湖漕盐既杂恶,又官估高,故百姓利食私盐,而并海民以鱼盐为业,用
工省而得利厚,无赖之徒盗贩者众,捕之急则起为盗贼。江、淮虽衣冠士人,
狃於厚利,或以贩盐为事。江西则虔州地连广南,而建之汀州与虔接,虔盐既不
善,汀故不产盐,二州民多盗贩广南盐以射利。每岁秋冬,田事既毕,往往数十
百为群,持甲兵旗鼓,往来虔、汀、漳、梅、循、惠、广八州之地。所至污人妇
女,掠人帛,与巡捕吏卒斗格,至杀伤吏卒,则起为盗,依阻险要,捕不能得,
或赦其罪招之。岁月浸淫滋多,而虔州官粜盐岁才及百万斤,朝廷以为患。职方
员外郎黄炳请增近岁所增官估,斤为钱四十,以虔州十县五等户夏秋税率百钱令
籴盐二斤,随夏税钱入偿官。从之。然岁才增粜六十馀万斤。江西提点刑狱蔡挺
乃令民首纳私藏带兵械,以给巡捕吏兵,而令贩黄鱼笼挟盐不及二十斤、徒不及
五人、不以兵甲自随者,止输算勿捕。淮南既团新纲漕盐,挺增为十二纲,纲二
十五艘,锁伏至州乃发。输官有馀,则以畀漕舟吏卒,官复以半贾取之,繇是
减侵盗之敝,盐遂差善。又损粜价,岁课视旧增至三百万馀斤,乃罢扶等所率籴
盐钱。
嘉间,两浙转运使沈立、李肃之奏:“本路盐课缗钱岁七十九万,嘉三
年才及五十三万,而一岁之内,私贩坐罪者三千九十九人,其弊在於官盐估高,
私贩不止,而官课益亏。请榷官估,罢盐纲,令铺户衙前自趋山场取盐,如此则
盐善而估平,人不肯冒禁私售,官课必溢。”诏从之。
皇以来,屡下诏书,命亭户给官本皆以实钱,其售额外盐者,给粟帛必良,
逋岁课久者悉蠲之,所以存恤之甚厚,而有司罕能承上意焉。蜀煮井为盐者,井
源或发或微,而责课如故,任事者多务增课以为功,贻患後人。朝廷切於除民害,
尤以远人为意,有司上言,辄为蠲减,前後不可悉数。
鬻硷为盐,大抵硷土或厚或薄,薄则利微,铛户破产不能足其课。至和初,
韩琦请户满三岁,地力尽,得自言,摘他户代之。明年,又诏铛户输岁以分数为
率,蠲复有差,遇水灾,又听得他户代役,百姓便之。矾初亦官置务煮之,天圣
已後,听民自煮,官置场售之,私售矾禁如私售茶法。两蜀旧亦榷矾,天圣诏
弛其禁。初,晋、慈矾募人入金帛茶丝易之。其後,河东转运使薛颜请一切入缗
钱,以助边籴。久之矾积益多,复听入金帛、刍粟。刍粟虚估高,商人利於入中。
麟州斗粟直钱百,估增至三百六十,矾之出官为钱二万一千五百,才易粟六石,
以麟州粟实直较之,为钱六千,而矾一驮已费本钱六千。县官徒有榷矾之名,其
实无利。嘉六年,乃罢入刍粟。复令入缗钱。矾以百四斤为一驮,入钱京师榷
货务者,为钱十万七千;入钱麟、府州者,又减三千,自是,商贾不得专其利矣。
神宗熙宁七年,中书议陕西盐钞大出,多虚钞而盐益轻,以钞折兑粮草,有
虚抬边籴之患,请用西蜀交子法,使其数与钱相当,可济缓急。诏以内藏钱二百
万缗假三司,遣市易吏行四路请买盐引,又令秦凤、永兴盐钞岁以百八十万为额。
八年,中书又言:“买钞本钱有限,而出钞过多,则钞贱而籴贵,故出钞不
可无限。然入中商人或欲变易见钱,而官不为买,即为兼并所抑,则钞价贱。而
边境有急,钞未免多出,故当置场,以市价平之。今当定买两路实卖盐二百二十
万缗,以当用钞数立额。永兴军遣官买钞,岁支转运司钱十万缗买西盐钞,又用
市易务赊请法,募人赊钞变易,即民钞多而滞,则送解池毁之。”诏从其请。
然有司给钞溢额,犹视其故。
旧制,河南北曹、濮以西,秦、凤以东,皆食解盐。自仁宗时,解盐通商,
官不复榷。熙宁中,市易司始榷开封、曹濮等州。八年,大理寺丞张景温提举出
卖解盐,於是开封府界阳武、酸枣、封邱、考城、东明、白马、中牟、陈留、长
垣、胙城、韦城,曹濮澶怀济单解州、河中府等州县,皆官自卖。未几,复用商
人议,以唐邓襄均房商蔡郢随金晋绛虢陈许汝颖隰州、西京、信阳军通商,畿县
及澶、曹、濮、怀、卫、济、单、解、同、华、陕、河中府、南京、河阳,令提
举解盐司运盐卖之。
自禁榷之後,盐价既增,民不肯买,乃课民买官盐,随其贫富作业为多少之
差,重赏构捕私盐,民骚怨。盐钞旧法,每席六缗,至是二缗有馀,商不入粟,
边储失备,乃议所以更之。皮公弼、沈括等言官卖当罢。於是河阳、同华解州、
河中、陕府、陈留、雍邱、襄邑、中牟、管城、尉氏、鄢陵、扶沟、太康、咸平、
新郑听通商,其入不及官卖者,官复自卖;澶濮济单曹怀州、南京,阳武、酸枣、
封邱、考城、东明、白马、长垣、胙城、韦城九县,官卖如故。又诏商盐入京,
悉卖之市易务,每席无减千;民盐皆买之市易务,私与商人为市,许告,没其盐。
又诏京师置七场,买东、南盐钞,市易务计为钱五十九万三千馀缗,三司阙钱,
请颇还其钞,令卖之於西,买者其三给钱,其七准缘边价给新引,庶得民旧钞,
而新引易於变易。诏用其议。
哲宗元元年,户部及陕西制置解盐司议:“延、庆、渭、原、环、镇戎、
保安、德顺等八州军皆禁榷,官自鬻,以万五千五百席为额,听商旅入纳於八州
军折博务,算给交引,一如范祥旧法。其出卖到盐钱,以给转运司籴买。”从之。
徽宗崇宁元年,解州贾考南北团池修治畦眼,拍磨布种,通得盐百七十八万
二千七百馀斤,州具以闻。初,解梁之东有大盐泽,绵亘百馀里,岁得亿万计。
自元符元年,霖潦池坏,至是,乃议修复。四年,池成,凡开二千四百馀畦,百
官皆贺。其役内侍王仲千实董之,仲千以额课敷溢为功。然议者或谓解池灌水盈
尺,暴以烈日,鼓以南风,须臾成盐,其利则博,苟欲溢额,不俟风日之便,厚
灌以水,积水而成,味苦不口。
沈氏《笔谈》曰:“解州盐泽方百二十里,久雨,四山之水悉注其中,未尝
溢;大旱,未尝涸。卤色正赤,在版泉之下,俚俗谓之‘蚩尤血’。唯中有一
泉,乃是甘泉,得此水然後可以聚人。其北有尧梢水,一谓之巫咸河。大卤之水,
不得甘泉和之,不能成盐。唯巫咸水人,则盐不复结,故人谓之“无咸河”,为
盐泽之患,筑大堤以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