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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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初,裁损奏荫之法,自宰相、使相而下,并及宫掖、外戚,递有减损。
旧制,诸妃遇圣节奏亲属一人,一年许奏三人,郊礼许奏一人,今定诸妃每遇
圣节并郊,许奏有服亲一人。旧制,皇亲妻两遇郊,许奏亲属一人,今罢。旧制,
郡、县主遇郊,许奏亲生子及其夫之亲,今只许奏亲子。旧制,臣僚之妻为国夫
人者,得遗表恩,今除之。旧制,公主每遇圣节、郊礼,许奏夫之亲属一人,并
遇公主生日,许奏一人,今罢生日恩,圣节许奏有服亲。
按:熙宁所裁损奏荫之法,先自妃嫔、公主始,此法之所以必行。外如皇亲
妻及命妇、郡县主所荫,其恩尤滥,故并抑之。而圣节奏荫恩例,则仁宗时己罢
之,往往行之於臣僚,而未尝行之於姗、主。至此方有施行,然亦但裁抑其滥及
者,而未尝尽罢此例云。
五年,曾布等言:“中外臣僚陈请恩泽,未有定制。今欲见任二府,许乞差
遣一人;宰相、枢密使兼平章事因事罢者,陈乞转官一人,指射差遣二人;馀以
次有差。”
徽宗宣和元年,侍御史张汝舟言:“奏补之法,有太滥者,有太吝者。今法
所该奏补,与先朝同,而所从该奏者异。昔之官至大夫,历官不下三五十年,而
今之出官,有阅三五年己至大夫者矣。文武官至大夫既易且速,其来日众,而
奏补未尝限年,此所以为太滥也。朝请至朝奉郎得致仕恩,虽亡殁在给敕後,皆
得荫补;至若中大夫以下及武功、武翼大夫,已求致仕,而受敕不在生前者,乃
格其恩不与,於是有以疾危而致仕,身谢而未受敕者,则其家往往匿哀须限,仍
以不及亲授不与г恩者多矣,此所以为太吝也。欲乞文武官虽遇郊当荫,文入官
不及十五年、武入官不及二十年,皆未许荫补,以抑其太滥。至於文武官及大夫
以上尝乞休致,而身谢在出敕前,并许奏荫,以补其所不及。”诏除寺、监长贰
至开封少尹,系用职事荫补,不合限年,馀悉从之。
司谏李会言:“比年大臣子弟仅能胜衣,即从列,遇大礼亦得奏补。其稚
年显贵,身既滥矣,未有子而移荫他人,是叠滥也。请待制以上无出身人,须年
及三十、通历任及十年者,遇郊许奏。”从之。其後朱胜非追记当时权臣欺君滥
恩,其言曰:“祖宗旧制,宰执子弟例不堂除,只於铨部注拟,罢政不以罪,则
推恩迁擢。盖二府号表则之地,不阿其亲,当以身率故也。赵普子弟皆官右列,
普再相,长子遂受庄宅使。元中,范纯仁再相,子正平博学有文行,未尝出官,
竟死选调。绍圣中,章作相九年,子援及持皆高第有学问,士论推许,并为州
县幕职监当官。惟是仁宗朝,夏竦子安期以累任边帅,授待制、直学士。熙宁,
王安石荐其子为崇政殿说书,除待制,後因《三经义》成,迁直学士,力辞不
受。然安期犹有才,犹有学问,至蔡京拜相不数年,子六人、孙四人同时为
执政、从官。宰相郑居中子修年、亿年,刘正夫子皂民、阜民,余深子日章、兄
清,王黼子闳孚,白时中子彦晖,执政蔡卞子仍,邓洵仁子襄,邓洵武子雍,并
以曲恩幸例,列於从班,而阜民、襄、闳孚尤懦呆,或始十馀岁。宣和末,谏官
李会疏论,以为:“尚嬉竹马,己获荷囊;未应娶妇,己得任子。”时亦觉其太滥,
遂免奉朝而列侍从如故。
高宗建炎元年,李纲言:“宣、靖以来,宰相子悉以恩泽至待制、杂学士。”
乃诏宰执子弟任待制己上者,并罢。
绍兴四年,太尉、神武右军都统制张俊乞以明堂恩,任子宗元文资。吏部言
有碍条格,诏特许之。武臣非使相而以文资禄子孙者,自是为例。
中书舍人赵思诚言:“孤寒之士,名在选部,皆侍数年之阙,大率十年而不
得一任。今亲祠之岁,任子约四千人,是十年之後,增万二千员,科举取士不与
焉。将见寒士有三十年不得调者矣。祖宗朝秘书监,今之中大夫也;诸寺卿,今
之中奉、中散大夫也。仕至此者,皆实以年劳、功绩得之,年必六十,身不过得
恩泽五六人。政和、宣和之後,私谒行,横恩广,有年未三十而官至大夫者,员
数比祖宗时不知其几倍,而恩例未尝少损,有一人而任子至十馀者。此而不革,
实政事之大蠹也。望特旨侍从官共议所以革弊之术,示之以至公,断之以必行。”
诏下其议。会思诚去国,议遂格。
二十二年,右谏议大夫林大鼐言:“武臣多出军中,爵秩多而族姓少,凡有
奏荐,同姓皆期功,异姓皆中表。闾巷之徒,附会以进,寨帅、栅长利其高赀,
有司不能诘其端,他人不能伺其隙。请自今须经统辖长官结罪保明,诡冒者连坐
之。”
孝宗即位,慨然思革冗官之弊,初诏百官任子者遇郊恩权免奏荐,年七十人
遇郊不许奏子。俄又诏,未奏者许一名。
乾道九年,诏武臣尝任执政官,遇郊听补文资。於是恩数视执政者亦得之。
盖戚里、宗王与夫攀附之臣,皆争以文资禄其子,不可复正矣。
宁宗嘉泰初,言者以官冗恩滥,诸宗女夫授官者,依旧法终身只任一子,两
府使相不得以郊恩奏门客,著为令。
《庆元荫补新格》:使相以上十人,执政官、太尉八人,文官大中大夫以上
及侍御史、武臣节度、承宣、观察使六人,文臣中散大夫以上、武臣防、团、刺
史及横行四人,文臣带职朝郎以上、武臣正使三人。致仕、遗表:文臣前宰相、
见任三少、使相共八人,曾任三少、使相七人,曾任执政官六人,大中大夫以上
二人;武臣使相已上八人,节度使六人,承宣使五人,观察使四人;文臣中大夫、
武臣防御使己下,并不得推遗表恩。先是,绍兴初,中书舍人赵思诚尝上任子限
员之议,诏从官讨论申省,淳熙九年八月庚子,始用廷臣集议行之。既而从官有
身前已奏六人,而身後推恩为吏部所格者,开禧未,议者有请,乃诏致仕、遗表
恩泽在限员之外,若非泛恩泽,则概不许云(谓监司、帅臣遇有恩,及泛使出疆
之类)。铨试者,旧有之,凡任子若同进士出身之人皆赴,建炎兵火後权停,绍
兴三年始复旧。无出身人许习经义、诗赋、时议或《刑统》义、断案。十三年九
月,诏兼试二场,惟有出身人试律如故。其任子之在蜀者,旧法令益、梓两路漕
司轮年分春秋铨试;乾道二年,从知蜀州杨民望之请,委制置司主之。後有降敕
差监试、考试官,惟蜀士同出身之在东南者,则免铨试。故事,春秋再试,十人
而取七。乾道二年後,上春试,二人而取一;绍熙末,议者病其寡学,乃请三人
而取一;後三年,谢用光为吏部侍郎,上言今世禄之家己留意学问,请复旧制,
诏许焉。今蜀中铨试甚宽,凡假手者率费七百缗,又势要子孙鲜不与选。或谓宜
悉赴吏部,然吏部亦不免此,要当如祖宗时先试而後命可也。旧铨试未合格者许
堂除,淳熙中,孝宗始严其令。八年八月,赵卫公帅泸,奏其子昱书写机宜文字。
既受敕矣,木待问蕴之在西掖,缘他事以未铨试为言,遂寝其命。绍熙元年八月,
计司业衡又奏,乞中选人就吏部长贰厅前帘试,试中然後许参选(小经义一首,
或小赋或省题诗一首)。明年四月,吏部条具如所奏,内同进士出身并恩科人更
不帘试,仍下四川制置司一体施行。从之。黄子由时为考功郎官,建言今已增试
律义,自不须更帘试。大臣进呈,光宗曰:“帘试以革代笔之弊,正当加严,岂
可废也!”三年八月,谢子肃侍郎又言:“铨试不中,四十以上注残零阙人,乞
令郎官就长贰厅写律一条,俾之解释,如或不通,未得参注。”从之。始任子降
等补文学者,与恩科人皆免铨试。考宗以为非是,亦命试焉。惟宗室子铨试,则
终场无杂犯者皆出官,盖朝廷优天属之意(广东、西漕司旧亦有铨试,乾道八年
罢之)。
乾道元年,吏部尚书叶上言:“选人差注格法、堂除赏典,并在中铨人之
上。比年以来,调官者急於请谒,而堂除不胜其多;在官者巧於经营,而赏典不
胜其滥。至於铨试,号为公选,旧来一岁二试,十取其七,今乃从而损之,岁止
一试,十取其五。夫其严且难如此,而注授之际,乃为多且滥者所升压,非所以
为平也。”上从其议,命更法焉。
淳熙十二年,臣僚言:“比年铨试,有以国戚而与宫观,有以勋阀而与差遣,
问尝中铨乎,曰未也。臣闻古之行法,必自贵近始。舍贵近而行於疏远,则天下
不服;法行而天下不服,则法废矣。请明诏执事,自今一时除授未察其中否者,
令吏部条具来上,未中者许给舍缴驳,台谏弹罢,虽宫观、岳祠带贴职者亦在所
不与。盖贴职者,天子之优恩,非可假此以免试也;岳祠、宫观,临民之渐也。
不中铨试,不以贴职而出官,不以岳祠、宫观而临民,则幸塞矣。”从之。
●卷三十五·选举考八
○童科(小学附)
汉兴,萧何草律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
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
後汉左雄奏召海内名儒为博士,使公卿子弟为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禄。及
汝南谢廉、河南赵建章年始十二,各能通经,雄并奏童子郎(汉法:孝廉试经者
拜为郎,年幼才俊者拜童子郎)。黄琬以公孙为童子郎。臧洪年十五,以父功拜
童子郎,知名太学。任延年十二,为诸生,显名太学中,号为:“任圣童”。张
堪年十六,受业长安,志美行厉,诸儒号曰“圣童”。杜安年十三,入太学,号
“奇童”。黄香年十二,博学经典,京师号曰:“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司马
朗十二,试经为童子郎。监试者以其身体壮大,疑朗匿年,劾问朗,曰:“朗之
内外,累世长大,朗虽稚弱,无仰高之风,损年以求早成,非志所为也。”监试
者异之。
唐有童子科,凡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论语》每卷诵文十通者
予官,通七者与出身。
广德二年,停童子岁贡。大历三年,又复之,仍每岁令本贯申送礼部,同明
经举人之例考试讫,奏闻。十年,再停之。
开成三年,敕:“诸道应荐万言及童子,朝廷设科取士,门目至多,有官者
合诣吏曹,未试者即归礼部,文词学艺,各尽其长。此外更有招延,则为冗长。
起今以後,不得更有闻荐,俾由正路,冀绝幸门。”(虽有是命,而以童子为荐
者,比比有之)
後唐庄宗同光三年,礼部贡院奏:“今後童子委本州府依诸色举人例考试经
解选省,任称乡贡童子,长吏不能表荐。若无本处解送,本司不在考试之限。”
天成三年,敕:“近年诸道解童子,皆越常规,或年齿渐高,或神情非俊,
或道字颇多讹舛,或念书不合格文,积成乖敝。此後应州府不考艺能,滥发文解,
其逐处判官责罚。仍下贡院将解到童子精加考较,须是年颜不高,念书合格,道
字分明,即放及第。”
长兴元年,敕:“童子准往例委诸道表荐,不得解送,每年所放不得过十人,
仍所念书并须是正经,不得以诸子书虚成卷数。及第後,十一选集,初任未得授
亲民官。”
周太祖广顺三年,户部侍郎、权知贡举赵上交奏:“童子元念书二十四道,
今欲添念书通前五十道,念及三十道者放及第。”从之。
宋真宗景德二年,抚州进士晏殊年十四,大名府进士姜盖年十二,并长吏以
闻。至是,亦召试,殊诗赋各一篇,盖诗六章,赐殊进士出身,盖同学究出身。
後旨复召殊试诗、赋、论,嘉其敏赡,擢授秘书省正字。
王氏《挥麈录》曰:“《真宗实录》,召试神童蔡伯亻希,授官之後,寂无
所传。明清因於故书中得其奏状一纸云:‘伏念臣先於大中祥符八年,真宗皇帝
遣内臣毛昌达宣召赐对,试诵真宗皇帝御制歌诗,即日蒙恩释褐,授守秘书省正
字。臣遭遇之年,方始三岁,及赐臣御诗云:七闽山水多才俊,三岁奇童出盛时。
续蒙宣赴东宫侍仁宗皇帝读书,朝夕亲近,颇历岁年。其後臣年一十七岁,以家
贫陈乞差遣,仁宗皇帝圣念矜怜,特依所乞,仍有旨馀人不得援例。自兹累历任
使,今来本任,至来年二月当满。重念臣生事萧条,累族重大,又无得力儿男可
以供侍,一日舍禄,无以为生。幸遇皇帝陛下至仁至治,无一物失所,其於老者
惠恤尤深。臣以祥符八年三岁,甲子庚申,即未至衰老,欲望圣慈特赐许臣再任
管句江州太平观一任,觊仍廪稍,得养单贫。’盖元丰初,计其年尚未七十,司
农少卿,今之朝议大夫也,碌碌无所闻,岂非聪明不及於前时邪?”
朱兴仲《续归田录》云:“伯亻希字景蕃,与晏元献俱五六岁以神童侍仁宗
於东宫,元献自幼梗介,蔡最柔媚,每太子过门阑高者,蔡伏地令太子履其背而
登。既践祚,元献被知遇,至宰相;蔡竟不大用,以旧恩常领郡,颇不循法令,
或被劾取旨,上识其姓名,必曰:‘藩邸旧臣,且令转官。’凡更四朝,元符初
致仕,己八十岁矣。监司荐之,乞落致仕与宫祠,其辞略云:‘蔡伯亻希年八十
岁,食禄七十五年。’余谓人生名位固可得,罕得绵长如此者。”
按:史言晏殊以景德二年召试,年十四。仁宗以大中祥符三年生,则仁宗有
生之年,殊年已十九。今谓殊与蔡伯亻希俱以五六岁为神童,侍仁宗於东宫,误
矣。
仁宗即位,以童子赐出身者凡十人。宝元元年,以为无补而罢之。
神宗元丰时,置在京小学,有“就傅”、“初筮”两斋。
徽宗政和四年,小学生近千人,尚有继至者,分十斋处之。增教谕俸,不许
受У。自八岁至十二岁,率以诵经书字多少差次补内舍、上舍。若能文,从博
士试本经、小经义各一道,稍通补内舍,优补上舍。後曹芬以文优,赐同上舍出
身。
崇宁五年,参在京小学规约,颁之州县小学,州隶教授,县隶学长,其小学
生皆自备餐钱附食。至宣和罢其法。
童子科,元丰以後,赐出身者五人。元时,诏礼部自今请试童子诵书,毋
收接。大观後,复其科,赐补官者五人。
高宗建炎二年,初试童子。祖宗朝,皆天子亲试,其命官、免举,皆临时取
旨,无常格也。
孝宗淳熙八年,始诏分为三等:凡全诵六经、《孝经》、《语》、《孟》,
及能文如大经义三道,《语》、《孟》义各一道,或赋及诗各一首,为上等,与
推恩;诵书外能诵一经,为中等,免文解两次;止能诵六经、《语》、《孟》,
为下等,免文解一次。覆试不合格,与赐帛。
宁宗嘉定十四年,诏自今岁取三人,期以季春集阙下,先试於国子监,而中
书覆试,为定制焉。
高宗一朝,童子求试者三十有六人,授官者五人(万顷、彭兴宗、张揉、朱
虎臣、刘毂)。永免文解者一人(晏章)。免文解者一人(绍兴三年,林佐国始)。
赐帛罢遣者九人(绍兴三年四月)。兄弟童子三人(饶州江安国、定国,戴松、
戴滋,又张叟、卿未知何许人)。惟朱虎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