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生要读的60篇小说-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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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的酒杯放在一起——我真的不知道它到底证明了什么。
不,不,什么也没有证明,什么也没有发现。假如我在此时此刻站起身来,弄明白墙上的斑点果真是——我们怎么说才好呢?——一枚巨大的旧钉子的钉头,钉进墙里已经有两百年,直到现在,由于一代又一代女仆耐心的擦拭,钉子的顶端得以露出到油漆外面,正在一间墙壁雪白、炉火熊熊的房间里第一次看见现代的生活,我这样做又能得到些什么呢?——知识吗?还是可供进一步思考的题材?不论是静坐着还是站起来我都一样能思考。什么是知识?我们的学者不过是那些蹲在洞穴和森林里熬药草、盘问地老鼠或记载星辰的语言的巫婆和隐士们的后代,要不,他们还能是什么呢?我们的迷信逐渐消失,我们对美和健康的思想越来越尊重,我们也就不那么崇敬他们了……是的,人们能够想像出一个十分可爱的世界。这个世界安宁而广阔,旷野里盛开着鲜红的和湛蓝的花朵。这个世界里没有教授、没有专家、没有警察面孔的管家,在这里人们可以像鱼儿用鳍翅划开水面一般,用自己的思想划开世界,轻轻地掠过荷花的梗条,在装满白色的海鸟卵的鸟窠上空盘旋……在世界的中心扎下根,透过灰黯的海水和水里瞬间的闪光以及倒影向上看去,这里是多么宁静啊——假如没有惠特克年鉴——假如没有尊卑序列表!
我一定要跳起来亲眼看看墙上的斑点到底是什么——是一枚钉子?一片玫瑰花瓣?还是木块上的裂纹?
大自然又在这里玩弄她保存自己的老把戏了。她认为这条思路至多不过白白浪费一些精力,或许会和现实发生一点冲突,因为谁又能对惠特克的尊卑序列表妄加非议呢?排在坎特伯雷大主教后面的是大法官,而大法官后面又是约克大主教。每一个人都必须排在某人的后面,这是惠特克的哲学。最要紧的是知道谁该排在谁的后面。惠特克是知道的。大自然忠告你说,不要为此感到恼怒,而要从中得到安慰;假如你无法得到安慰,假如你一定要破坏这一小时的平静,那就去想想墙上的斑点吧。
我懂得大自然耍的是什么把戏——她在暗中怂恿我们采取行动以便结束那些容易令人兴奋或痛苦的思想。我想,正因如此,我们对实干家总不免稍有一点轻视——我们认为这类人不爱思索。不过,我们也不妨注视墙上的斑点,来打断那些不愉快的思想。
真的,现在我越加仔细地看着它,就越发觉得好似在大海中抓住了一块木板。我体会到一种令人心满意足的现实感,把那两位大主教和那位大法官统统逐入了虚无的幻境。这里,是一件具体的东西,是一件真实的东西。我们半夜从一场噩梦中惊醒,也往往这样,急忙扭亮电灯,静静地躺一会儿,赞赏着衣柜,赞赏着实在的物体,赞赏着现实,赞赏着身外的世界,它证明除了我们自身以外还存在着其他的事物。我们想弄清楚的也就是这个问题。木头是一件值得加以思索的愉快的事物。它产生于一棵树;树木会生长,我们并不知道它们是怎样生长起来的。它们长在草地上、森林里、小河边——这些全是我们喜欢去想的事物——它们长着、长着,长了许多年,一点也没有注意到我们。炎热的午后,母牛在树下挥动着尾巴;树木把小河点染得这样翠绿一片,让你觉得那只一头扎进水里去的雌红松鸡,应该带着绿色的羽毛冒出水面来。我喜欢去想那些像被风吹得鼓起来的旗帜一样逆流而上的鱼群;我还喜欢去想那些在河床上一点点地垒起一座座圆顶土堆的水甲虫。我喜欢想像那棵树本身的情景:首先是它自身木质的细密干燥的感觉,然后想像它感受到雷雨的摧残;接下去就感到树液缓慢地、舒畅地一滴滴流出来。我还喜欢去想这棵树怎样在冬天的夜晚独自屹立在空旷的田野上,树叶紧紧地合拢起来,对着月亮射出的铁弹,什么弱点也不暴露,像一根空荡荡的桅杆竖立在整夜不停地滚动着的大地上。六月里鸟儿的鸣啭听起来一定很震耳,很不习惯;小昆虫在树皮的褶皱上吃力地爬过去,或者在树叶搭成的薄薄的绿色天篷上面晒太阳,它们红宝石般的眼睛直盯着前方,这时候它们的脚会感觉到多么寒冷啊……大地的寒气凛冽逼人,压得树木的纤维一根根地断裂开来。最后的一场暴风雨袭来,树倒了下去,树梢的枝条重新深深地陷进泥土。即使到了这种地步,生命也并没有结束。这棵树还有一百万条坚毅而清醒的生命分散在世界上。有的在卧室里,有的在船上,有的在人行道上,还有的变成了房间的护壁板,男人和女人们在喝过茶以后就坐在这间屋里抽烟。这棵树勾起了许许多多平静的、幸福的联想。我很愿意挨个儿去思索它们——可是遇到了阻碍……我想到什么地方啦?是怎么样想到这里的呢?一棵树?一条河?丘陵草原地带?惠特克年鉴?盛开水仙花的原野?我什么也记不起来啦。一切在转动、在下沉、在滑开去、在消失……事物陷进了大动荡之中。有人正在俯身对我说:
“我要出去买份报纸。”
“是吗?”
“不过买报纸也没有什么意思……什么新闻都没有。该死的战争,让这次战争见鬼去吧!……然而不论怎么说,我认为我们也不应该让一只蜗牛趴在墙壁上。”
哦,墙上的斑点!那是一只蜗牛。
文美惠译
作品赏析
《墙上的斑点》发表于1919年,为伍尔夫的第一部意识流小说。
小说描写主人公在一个普通日子的平常瞬间,抬头看见墙上的斑点,由此引发意识的飘逸流动,产生一系列幻觉和遐想。主人公一会由斑点联想到钉痕、挂肖像的前任房客;一会从对斑点的疑惑联想到生命的神秘、思想的不准确性和人类的无知;一会从猜测斑点是一个凸出的圆形联想到一座古象,进而想到忧伤、白骨和考古……最后主人公的思绪被外界的人声打断,发现墙上的斑点不过是一只蜗牛。小说打破了传统小说的既定俗套,通过人物头脑中的瞬间印象和冥想、内心的活动和情绪的变化,思接千载,视通万里,以此反映生活的本质,揭示永恒的真理。小说充分体现了伍尔夫意识流小说的创作原理:小说创作不应停留在客观事物的表面,而要捕捉生活“重要的瞬间”,追寻生活的内在真实,并把这种真实用文字表达出来并尽可能删除外部的杂质。
外国卷第51节 阿拉比(1)
‖作者简介‖
乔伊斯(1882~1941),西方杰出的现代主义小说家。生于爱尔兰都柏林一个公务员家庭,自幼喜爱文学,从都柏林大学现代语言系毕业后长期旅居欧洲,后定居巴黎。他于1922年发表的长篇小说《尤利西斯》成功地发掘了人物头脑中潜意识和无意识的广阔领域,成为西方小说史上最富有新意和实验性的作品。他的其他重要作品有短篇小说集《都柏林人》、长篇小说《青年艺术家的肖像》、《为芬尼根守灵》等。
北理查蒙德街的一头是不通的,除了基督兄弟学校的学童们放学回家那段时间外,平时很寂静。在街尽头有一幢无人住的两层楼房,跟一块方地上的其他房子隔开着。街上那些有人住的房屋则沉着不动声色的褐色的脸,互相凝视。
我们从前的房客,一个教士,死在这屋子的后客厅里。由于长期关闭,所有的房间散发出一股霉味。厨房后面的废物间里,满地都是乱七八糟的废纸。我在其中翻到几本书页卷起而潮湿的平装书:沃尔特·司各特所作的《修道院长》,还有《虔诚的圣餐者》和《维道克回忆录》。我最喜欢末一本,因为那些书页是黄的。屋子后面有个荒芜的花园,中间一株苹果树,四周零零落落地有几株灌木;在一株灌木下面我发现死去的房客的一个生锈的自行车打气筒。教士是个心肠很好的人,他在遗嘱中把全部存款捐给了各种慈善机构,又把家具赠给了他的妹妹。
到了日短夜长的冬天,晚饭还没吃饭,夜幕就降落了。当我们在街上玩耍时,一幢幢房屋变得阴森森的。头上的夜空是一片变幻的紫罗兰色,同街灯的微光遥遥相映。寒气刺人,我们不停地玩着,直到浑身暖和。我们的喊叫声在僻静的街心回响。我们窜到屋子后面黑暗、泥泞的巷子里,玩粗暴的野孩子玩的夹道鞭打游戏;又跑到一家家幽暗阴湿的花园后门口,那里一个个灰坑发出难闻的气味。然后再到黑黝黝的满是马粪味的马厩去。马夫在那里梳马,或用扣着的马具,摇出铿锵的声音。当我们折回街道时,灯光已经从一家家厨房的窗子里透出来,把这一带照亮了。这时,假如我叔叔正拐过街角,我们便藏在暗处,直到他安抵家中。如果曼根的姐姐在门口石阶上呼唤弟弟回家吃茶点,我们就在暗中看着她对街道东张西望。我们等着看她呆住不走呢,还是进屋去。要是她一直不进去,我们就从暗处走出来,没奈何地走到曼根家台阶。她在等我们,灯光从半掩的门里射出来,映现出她的身影。她弟弟在顺从她以前,总要先嘲弄她一番,我则靠着栏杆望着她。她一移动身子,衣服便摇摆起来,柔软的辫子左右摆动。
每天早晨,我躺在前客厅的地板上,望着她家的门,百叶窗拉下来,只留一英寸不到的缝隙,那样别人看不见我了。她一出门走到台阶上,我的心就怦怦跳。我冲到过道里,抓起书就奔跑,跟在她后面。我紧紧盯住她穿着棕色衣服的身影,走到分路的地方,我便加快步子赶过她,每天早晨都是如此。除了随便招呼一下之外,我从未同她讲过话。可是,她的名字总是使我愚蠢地情绪激动。
她的形象甚至在最不适宜于有浪漫的想象的场合也陪伴着我,每逢周末傍晚,我都得跟姑姑上街买东西,替她拎一些包儿,我们穿行在五光十色的大街上,被醉鬼和讨价还价的婆娘们挤来挤去,周围一片喧嚣:劳工们的诅咒、站在一桶桶猪颊肉旁守望的伙计的尖声叫嚷,街头卖唱的用浓重的鼻音哼着的关于奥唐纳万·罗沙的《大伙儿都来》,或一支关于爱尔兰动乱的歌谣。在我看来,这些噪声汇合成一片熙熙攘攘的众生相。我仿佛感到自己正端着圣餐杯,在一群对头中间穿过。有时,在莫名其妙地做祷告或唱赞美诗时,她的名字几乎从我嘴里脱口而出,我时常热泪盈眶(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有时,一股沸腾的激情从心底涌起,流入胸中。我很少想到前途。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会不会同她说话,要是说了,怎么向她倾诉我迷茫的爱慕。这时,我的身子好似一架竖琴,她的音容笑貌宛如拨弄琴弦的纤指。
有一天,薄暮时分,我踅到教士在里面死去的后客厅内。那是一个漆黑的雨夜,屋子里一片沉寂。透过破碎的玻璃窗,我听到雨密密麻麻地泻在土地上,像针似的细雨在湿透了的泥地上不断跳跃。远处,有一盏街灯的光或是哪一家窗口透出来的光在下面闪烁。我庆幸自己不能看清一切。我的全部感官似乎想隐蔽起来,我觉得自己快要失去知觉了,于是把双手紧紧地合在一起,以致手颤抖了,同时喃喃自语:“啊,爱!啊,爱!”
她终于跟我说话了。她一开口,我就慌乱不堪,呆在那儿,不知道说什么好。她问我去不去阿拉比,我记不起怎么回答的。她说那儿的集市一定丰富多彩,她很想去呐。
“为啥不去呢?”我问。
她不断转动着手腕上的银镯子说,她不能去,因为这一星期女修道院里要做静修。那时,她弟弟正在和两个男孩抢帽子。我独自站在栏杆旁。她手中握着一支熏衣草,低下头,凑近我。门对面,街灯的光照着她白嫩的脖子的曲线,照亮了披垂的头发,也照亮了搁在栏杆上的手。她从容地站着,灯光使她衣服的一边清晰可见,显出裙子的白色镶边。
“你真该去看看。”她说。
“要是我去的话,”我说,“一定给你捎点什么的。”
从那一晚起,数不清的愚蠢的怪念头充塞在我白天的幻想和夜半的梦中!但愿出发之前那段乏味的日子一下子过去。学校里的功课使我烦躁。每当夜晚在寝室里或白天在教室中读书时,她的形象便闪现在啃不进的书页之间。Araby(阿拉比)的音节在静谧中向我召唤,我的心灵沉溺在寂静中,四周弥漫着迷人的东方气氛。我要求让星期六晚上到阿拉比的集市去。我姑姑听了吃一惊,疑心跟共济会有什么勾搭。在课堂里,我很少回答得出问题。我瞧着老师的脸从和蔼变得严峻。他说,希望你不要变得懒惰。我成天神思恍惚。生活中的正经事使我厌烦,它们使我的愿望不能尽快实现,所以在我看来,都像小孩子的游戏,单调乏味的小孩子游戏。
星期六早晨,我对叔叔说晚上我要到集市去。他正在前厅的衣帽架边手忙脚乱地找帽刷子,漫不经心地说:
“行,孩子,我知道了。”
他呆在过道里,我就没法去前客厅,躺在窗边了。我悻悻地走出家门,到学校去。空气透骨地阴冷,我心里一阵阵忐忑不安。
我回家吃饭,叔叔还没回来。时光还早呢。我坐着望了一会儿钟,滴答滴答的钟声使我心烦意乱起来,便走出房间,登上楼梯,走到楼上。那些宽敞的空房间,寒冷而阴沉,却使我无拘无束。我唱起歌来,从一个房间跑到另一个房间。透过正面的玻璃窗,我看见伙伴们在街上玩。他们的喊声隐隐约约传到我耳边。我把前额贴住冰冷的玻璃窗,望着她住的那幢昏暗的屋子。大约一个小时过去了,我还站在那儿,什么都没看见,只在幻想中看见她那穿着棕色衣服的身影,街灯的光朦胧地照亮呈曲线的脖子、搁在栏杆上的手以及裙子下的镶边。
外国卷第52节 阿拉比(2)
我再下楼时,看见当铺老板的遗孀莫塞太太坐在火炉边。这个长舌妇,为了某种虔诚的目的收集用过的邮票。我陪着吃茶点,得耐着性子听她嚼舌。开晚饭的时间早已过了一小时,叔叔还没回来。莫塞太太站起身来说:对不起,不能久等,八点过了,她不愿在外面呆得太晚,夜里的风她受不了。她走后,我在屋里踱来踱去,紧攥着拳头。姑姑说:
“兴许今晚去不成了,改天再去看集市吧。”
九点,我忽然听见叔叔用弹簧锁钥匙在开过道门。接着听见他在自言自语,听到衣架被他挂上去的大衣压得直晃荡。我很了解这些举动的含意。晚饭吃到一半,我向他要钱到集市去。他已把这件事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人们早已上床,睡过一阵了。”他说。
我没笑。姑姑大声地说:
“还不给钱让他去?你已经叫他等得够长啦!”
他说非常抱歉,忘了这件事。然后又说他很欣赏那句老话:“只工作不去玩,任何孩子都变傻。”他又问我去哪儿,于是我再讲一遍。他便问我知不知道《阿拉伯人向骏马告别》。我走出厨房时,他正要给姑姑背诵那故事的开场白哩。
我紧紧攥着一枚两先令银币,沿着白金汉大街向火车站迈开大步走去。街上熙熙攘攘,尽是买东西的人,煤气灯照耀如同白昼,这景象提醒我快到集市去。我在一列空荡荡的火车的三等车厢找了个座位。火车迟迟不开,叫人等得恼火,过了好久才缓慢地驶出车站,爬行在沿途倾圮的房屋中间,驶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