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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太虚幻境-第6章

小说: 太虚幻境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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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赴死罢了。侠以武犯禁,的确,在统一的国家里,侠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汉帝诛天下游侠不是没道理的。郭解是名侠吧,可我看史书中他的做为,整个一土豪恶霸,杀人无忌,不过,此人比较有信用,守江湖义气,行事,实在谈不上多道义。

  壶兄关于侠的论断非常精辟,我也很同意。不过那是,史记之侠。不是金庸之侠,还是那句老话,为国为民侠之大者。关于萧峰之死,好象也是金庸的原话,有道理,但太主观。

  苍天一刀

  唐方说这是梁襄梁公子,是大侠梁斗的儿子,这十年来,他帮过我许多,救过我很多次,是一位好朋友。和说我这10年有个叫谁谁谁的在追。有什么区别么?这和说谁谁谁单恋我十年,是同一个意思吗?汗,那恕我太笨,一点看不出来。而且,萧秋水出现的时间是短,一出来就叫唐方走,可是唐方可以暂时不走,多说两句话又怎么了,萧秋水就不等她了吗?不能用他出现的时间短做理由吧。

  如果温写到萧秋水出现,和唐方执手相对,然后停止,全文结束,我没二话。可是,当时可是写了萧秋水和唐方一起走啊。这和萧秋水出现的时间长短有什么关系,哪怕是在书中间他出现了,然后拉了唐方走,从此无踪影,其结果不也是差不多的确。

  纳兰

  纳兰,你这是钻牛角尖,你真要这么说我真无语了。你想一想,10年后初相遇就讲他帮过我许多,救过我很多次,是一位好朋友。只要萧秋水是个男人,他能不明白公子这么干是为啥?反过来一男的跟他10年不见的妻子说:这个她是好朋友,老给我洗衣服、作饭。他妻子会怎么想?

  苍天一刀

  苍天兄,你这样讲我也要无语了。如果时间允许,唐方当然可以慢慢来讲,可是萧秋水要马上走,唐方不是应该起码和公子打个招呼吗?打个比方,某女A和男同事B在一起走路,路上遇到了男朋友C,C要约A一起走,A最起码应该对B打声招呼,并且给C介绍一下,这是自己的同事吧。这不是最基本的礼貌吗。难道一看到C,就扔下B,招呼也不打一句,话也不说一句,基本的介绍也不做,赶紧扑过去?????

  就算是A和C很久不见面,可是,也不能一句话也不说就扔下B吧。更何况,公子襄也不止是同事,他为唐方出生入死,全力维护,做的也够多了。何况旁边还有一个海,唐方可是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的。

  纳兰

  :关于英主,咱们只是对名词的定义不同,我把英主的定义放在难度系数比较高的程度上,而你放在中档,可以说我定义的英主等价于你定义的千古明君,而关于做成的功绩的难度系数,咱们是认识一致的。关于侠,也还是定义问题,你说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也许你指的这个大侠和我说的英雄等价吧。不过这个定义有点过于模糊,一方面为国为民,谁都可以说,但是说的和本心想的是否一致这很难说,另一方面很多时候,好心做的未必是好事。

  所以这个为国为民的大侠的定义是以什么来定义呢:1;是否出于本心而非其他目的为国为民,2,所做的成果是否真正的为国为民呢,3,所作的成果是为的哪个国哪个民(不同时代;对不同群体,定义不同,比如陈近南在明朝遗老眼里是为国为民,在满清皇帝和官员眼里却未必)。

  关于主观,其实咱们所有的辩论都是很主观的,都是基于自己的观念的,人说唯物主义在唯心主义面前往往是很苍白的,因为他们完全是基于一个不同的理论基础,我也曾经与基督教徒辩论,结论是根本没法彼此辩论,因为我们的一切都是基于不同的信仰之上的,没有道理可言,信就是信,不信就是不信。

  至于纳兰鄙视的那种侠,其实不过是流氓升级版了,呵呵。关于结局,个人倾向适度的悲剧,因为只有悲剧才能够让人记忆深刻,如果没有唐方的不理睬,公子的10年痴情也只是一个普通的通过不懈努力争得爱情得故事了。关于没有结局,不妨考虑,呵呵,其实比较喜欢没有结局;觉得是一种很有智慧的写法,但是迄今为止,还没有见到让我非常爽的没有结局,包括金庸的飞狐也比较一般了,我心目中理想的没有结局是表现一种无法取舍的矛盾,是这样还是那样,然后让读者自己去想了。

  拎壶冲冲

  以,拎壶兄要专心讨论英雄和侠,那么,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侠的精神一直在,侠的传说一直在,兄可不可以,举几个真正合乎我们心意,评断标准的,英雄或侠客。 另外,在古代,的确很多人都认为,侠是流氓的升级版,而且比流氓还可怕,因为侠不怕死,拼起命来,闹起事来,更可怕。侠也是死士,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恐部份子,是专门从事谋杀工作的人。要离,预让,专诸,荆柯,他们都没有是非善恶关念,只是士为知己者死,谁对他们好,就为谁卖命,如此而已。

  另外,古代的侠,非常之贪心,贪的不是利而是名,有点本事的,都天天等着上位者来访他,求他,哪怕再艰难困苦甚至阴险无情的事,他们都会去做,求的是留万世之名。从这一点来看他们其实非常精明。 若不是那些著名的刺杀,这些刺客们的名字,怎会留在史书上,成为无数传奇,被后人视为英雄。

  而后来的,七侠五义,等小说故事里的侠,其实又已变成了官府的打手,半个公职人员而已。哪里看得到,悲歌慷慨,豪迈无比的英风侠气。

  纳兰

  汗,我的历史知识局限于故事和小说。其实有记录的侠更多是你说的那种恐怖分子,如果是按照我的侠,豪杰,英雄的定义,那么豪杰和英雄的历史记录更多,我定义的这种路见不平一定拔刀相助,以侠义精神为信仰的侠,一定是不得好死而且做不成什么大事,在历史上不会有很多记载,因为他们永远不会舍弃自己得信仰,不懂得隐忍,不懂得孰重孰青。

  豪杰得例子,数不胜数,楚霸王也算一个。英雄的例子(一刀定义的大侠),更多是民族英雄,岳飞,林则徐。但其实人性是复杂的,人,时间,地点等等因素都是随时会改变的,所以英雄做的也会有对有错,比如毛泽东。

  拎壶冲冲

  叹息,所以真正让我们喜欢的侠,其实是武侠小说中的侠,是梁羽生开创新派武侠之后才出现的侠,早期的侠,史书中的小侠,旧小说中的侠,他们的思想道德观,和我们的绝不相符。

  纳兰

  我对英雄的定义很简单:勇于助人!在看到行窃的小偷时敢于挺身而出,看到抢劫的强盗时敢于挺身而出,看到别人陷于危难之中时敢于挺身而出!我喜欢的侠也是新武侠的侠,这种侠才符合我们这个时代的思维。

  高不成

  好书尽在cmfu





  作品相关 从程婴到人权,到弱肉强食的争论

  (起0K点0K中0K文0K网更新时间:2004…2…28 13:08:00  本章字数:12745)

  

  苍天兄是说程婴和公孙吗?我敬重公孙,却不敬程婴。他用自己的儿子换了赵氏孤儿。他救了一个孩子,却谋杀了另一个孩子。那个无辜的婴儿何罪,凭什么要被送去死。如果孩子可以表达意见,他会不会喊冤。还有孩子的母亲,心中又有多痛。这样的人,让人心寒,这种人,心中只有义,而没有情,只有天理,而没有人性。如果程婴为救赵氏子而死,我敬他,可是他为救赵氏子而伤害别人的生命,哪怕那生命是他的儿子,他的亲人,他都不对。

  不说程婴的事。整个赵氏孤儿看下来,我觉得,得好处最多的就是那个晋王。四两拔千金啊,一个权臣,一个奸臣,全给他干掉了。

  纳兰

  对于程婴的这种做法我也不认同,他这是强迫性的让别人牺牲,这是种罪恶!这种自身牺牲应是自愿的,这种非自愿性的牺牲是我所反对的!用现代的话来说,损害了他人的人权,最基本的人权:生存权。

  高不成

  高不成 兄,你反对堕胎么?什么意思?堕胎和程婴不一样吧,堕胎严格意义上来讲,他并未完全成一个完整的生命,而程婴的孩子己经是个完整的生命了!

  苍天一刀

  佩服,苍天兄可以把堕胎和谋杀一个小孩等同为一体。

  纳兰

  当程婴决定救孤时,他全家其实已经死在那种要株连九族的野蛮法律之下了,与其都是死,为何不死的有点意义呢?也许这么说有点过于功利,没把人当人看,可是再那种大变突至,措手不及的情况下,这难道不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义士所能做出的最好选择么?别告诉我说,程婴、公孙可以不理那姓赵的小家伙,自己去逍遥快活。是,程婴为报君恩,引刀成一快,公孙忍辱负重教养孤儿成|人,中间痛苦有高下之别。但安知道程婴不是为了对家人的愧疚而欲与之泉下重逢呢?

  苍天一刀

  大丈夫在世,就应有所不为,有所必为他这个有所必为,就是杀了自己无辜的儿子,以邀千古之名。要离杀妻,以求刺杀庆忌的成功。用别人的牺牲来成全自己的侠行,这也算得了侠。而且,被牺牲者,还不是自愿的

  打个比方,萧峰化解宋辽之战,然后自杀而死,他是英雄,可如果,他化解宋辽之战后,把亲手捉辽帝,冒犯他结拜大哥的段誉虚竹杀了,我们还会认为他是英雄吗?他也可以说,这是为了救万万人,为了表达自己对皇帝的忠诚,他也可以说,他杀了兄弟之后,很内疚。这说得通吗。内疚是一回事,杀人是一回事。程婴杀了一个无辜的孩子,就算他以后再内疚,也洗不掉他手上的血,何况他说不定很喜欢用儿子的死,来表达自己的侠义之风呢。那个时代的人大多如此。

  那个时代的士,大多都是以死搏千秋之名的。算了算了,不争了,白天都说好不争的,要不是因为看到你把堕胎和杀死孩子混为一谈,我也不会忍不住了。

  纳兰

  萧峰需要用段、虚的命来停止辽侵宋么?可为救赵孤就要交一个小孩出去,不然最后会死多少小孩,谁能说清楚?用别人的牺牲来成全自己的侠行,这也算得了侠。而且,被牺牲者,还不是自愿的。为什么什么程婴、公孙就和要离一样?要离是要去杀人,程婴是救孤,这能混为一谈么?郁闷呀。而且关于要离、荆柯这帮杀手所受优厚待遇,书上全有详细描写,可程婴公孙却只是一句曾受大恩就带过了。高下之别,不可道以里计

  苍天一刀

  ‘打个比方,萧峰化解宋辽之战,然后自杀而死,他是英雄,可如果,他化解宋辽之战后,把亲手捉辽帝,冒犯他结拜大哥的段誉虚竹杀了,我们还会认为他是英雄吗?‘如果段誉和虚竹不是小说的主角,而只是两个跑龙套的话,还是有可能写成英雄的

  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立场,作为一个领导者,适当时候要决断牺牲某些个体利益也许是必要的,但是不论何时何地他做何种决定的时候,都应该而且必须考虑顾及到这些个体的利益,而且必须有足够的机构来不停地提醒他这个,否则一定会出现极度危险的结局。

  换个立场,作为一个普通人,应该而且必须考虑尊重人权,不论是自己的,同胞的,还是敌对方的,如果连这个都不考虑,那么跟弱肉强食的野兽有什么区别?

  我们可以保护和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这个保护和最大化是建立在损害他人权利上的,那么我们跟动物已经没有区别了,如果我们跟动物没有区别,我们还谈什么精神,谈什么文化,谈什么感情?

  一刀兄提到“有所不为,有所必为”,那么好,我认为为了自己损害他人基本权利这件事本身就是天下最不该为的事情,因为这是我作为一个人的尊严。当然,当生存遇到严重危机的时候,我们会牺牲别人,这是本能,也许我自己遇到生命危机的时候也会这样做,但是对此我可以理解,但绝不支持。如果在没有生存危机的时候,仅仅为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而剥夺别人的权利,那是绝对不对的。

  拎壶冲冲

  打个比方,萧峰化解宋辽之战,然后自杀而死,他是英雄,可如果,他化解宋辽之战后,把亲手捉辽帝,冒犯他结拜大哥的段誉虚竹杀了,我们还会认为他是英雄吗?‘如果段誉和虚竹不是小说的主角,而只是两个跑龙套的话,还是有可能写成英雄的。 说得太好了,我忽然想起了,被杨过牺牲掉的那个小兵。可怜他为国家守城那么多年,最后,死得这样无声无息,书中不会有任何人认为他不该死。不过话又说回来,换了是奥贝斯坦,或是苏慕云,他们都会做和杨过一样的选择。

  可我最烦的就是没事狂喊人权啊人权的,不小心就口不择言了”原谅我再次提起这个争论,但是看到这句话让我很郁闷,所以实在忍不住要说话。喊人权有什么错,事事喊人权固然有负作用,但一定比事事喊集体利益好(看看以前的苏联和中国就知道了),如果一个社会没有人喊人权,那这个社会一定是没救了。 我忽然间想起了,银英里对于国家和个人的一番解释,同盟的那些政客们就是口口声声民主自由,国家尊严,要求老百姓们牺牲掉个人的一切。杨文理对此一向不以为然。我喜欢这个杨。

  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立场,作为一个领导者,适当时候要决断牺牲某些个体利益也许是必要的,但是不论何时何地他做何种决定的时候,都应该而且必须考虑顾及到这些个体的利益,而且必须有足够的机构来不停地提醒他这个,否则一定会出现极度危险的结局。 狂拍手,这话,真是说得太好太好了,太有道理了,我也知道这样的道理,但我无法说得这么清楚明白有条理。

  纳兰

  有时为了集体的利益必然会牺牲掉个体的利益,因为在社会组织中我们都是这个庞大的机器一部份,为了机器的正常运转有可能丢掉一个零件,但不可能为了一个零件了丢掉整个机器,因为没有机器的正常运转作为组成部份的我们也失去存在的保证。

  对于成天只知喊人权的某些人我也挺烦,因为人的权力最基本是生存权,而生存需要物质的保证,对于个体权力的保障也需要经济基础的发展来保证,只注重某一方面都是不可取的,在注重经济发展同时也要注意对个体权利的保障,这是互动的关系。没有对个体关注的经济是冷酷的、是残缺,没有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人权是虚幻的、是不实际的。这两者要平衡发展才是正确的!

  高不成

  而且程婴的孩子,我并不是认为一定会死的。我记得电视里重拍的赵氏孤儿,就说明了,那个奸臣更本不会杀死所有的孩子。想想看也不可能,他怎么能把当时,所有人的小孩都杀光。会激起民变的。那话说出来也是吓人的,只有没头脑的人才会相信。

  纳兰

  哈哈哈哈,昨天值班,没来报到,今天补上吧。特别是壶兄,我可不是怕了你啊!(笑)好下面我就本人的观点一一向壶兄陈述。首先,我对壶兄的一些观点比如“事事喊人权固然有负作用,但一定比事事喊集体利益好(看看以前的苏联和中国就知道了),如果一个社会没有人喊人权,那这个社会一定是没救了。”是非常赞同的,我的意思是大家在摆事实、讲道理的时候,不要动辄就上升到基本人权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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