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最冰冷杀人武器-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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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她像一只小鸟一样地依偎在丁宁的身边,美目盼兮,巧笑倩兮。
丁宁是我这几年来为数不多的几个好朋友之一,所以丁宁在看见我走进来的时候就跟我招手,他指着身边的美女跟我说:这是冰冰。
当时我心里就犯嘀咕,我想这肯定不是什么白冰冰,也不是什么范冰冰,这不就是多年前与我一起住在这个城市里的乡村的那个湖南妹妹毛冰冰吗?
但是我面前这个冰冰马上就说话了,她说:哎呀姐姐,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听她这么一开口我就知道事有蹊跷,不得莽撞。
我跟冰冰说,是啊,但凡好看的人看上去都很相似,但凡丑人也都千奇百怪恶形恶状。所以你觉得我眼熟那是正常的。因为我也越看越觉得你很像一个人呐。
冰冰看着我笑了,眼睛里有一种意味深长的光芒。
丁宁
我几乎认识丁宁的每一任女朋友。
他的第一个女朋友远在一个遥远的海边城市,我虽然没有见过她,但是我们却在电话里说过长达两个小时的话。在电话里我知道她在大学跟我念的是同一个专业,她的头发总是剪得很短,她说话的态度很亲切,笑声很悦耳。我一直没有见过她。只知道她的名字里有一个“樱”字。
两年后的一个深夜丁宁突然打电话给我并且泣不成声,他说樱死了,昨晚她进浴室洗澡,后来就被人发现躺在浴缸里了。
丁宁在电话那边悲痛欲绝的时候,他的第三任女朋友虹虹正在他的身边,虹虹把丁宁的头抱在胸前,一边拍着他的抽动的肩胛骨,她说不哭,哦,不哭。
虹虹是那种长得像拉丁美洲混血儿的漂亮女孩。夏天的时候她穿着露出大半个背的肚兜背心站在我们中间跳舞,金棕色的皮肤上面仿佛洒满亮晶晶的水珠,在她的周围总是散发出百合花的香味。几乎每个男人一见到虹虹就立刻爱上她了。
所以我们好多朋友都跟丁宁说,你是留不住她的,虹虹迟早是要走的。
后来虹虹果然嫁到法国去了。临走前的那个晚上丁宁上虹虹家去,把虹虹的所有家当破坏个片甲不留,还杀死了虹虹的那只小狗。
丁宁的第二任女朋友是与一个挺胸兜肚的外国老男人一起出现在我的餐厅里的。他们叫她小胖,我倒觉得她胖得恰到好处,胖得很妩媚。那天晚上丁宁就与我坐在餐厅的角落里喝着白酒,一边观赏小胖与那个外国老男人的中西并用的打情骂俏,好像在看一部老式剧情的美国电影。
记得当时我们还把剧情发展了一下,我说一个在自己国内生活潦倒的中年人,酗酒,失业,丧妻,儿女不孝,为了逃避资本主义制度的残酷竞争环境,就远行到了神秘的东方国度,在那里遇见了美丽传奇的东方女子,一见钟情坠入情网……
丁宁打断我说,应该是这个东方女人略使手段就搞得这个老外颠三倒四,然后老外主动出钱帮她弄到去美国结婚的签证,还在自己的财产上立下这个女人的名字,结果这个女人一到了美国就把他给甩了,还分了他仅有的那点钱。
小胖才没那么简单呢,你以为啊。丁宁说。
冰冰
丁宁告诉我,冰冰在北京念的大学,后来在奥地利学了三年的音乐,现在,她学成回国,报效祖国了。
我说,啊?
我连着说了两个“啊”,啊!啊?
丁宁就说,嘿—天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问,你们在哪儿认识的啊?
丁宁手一挥,指着某个前方,他说,酒吧,还能是哪儿,只能在酒吧!
我最初认识冰冰的时候,也是在酒吧。那时候我还没有开餐厅,也还不认识丁宁。我在一家小小的广告公司里面做设计员,设计员的意思就是说其实我并不负责设计,我只需要把设计总监的意图画出来制作出来就行了。
有些天的晚上我经常加班,其实我加班干的活就是在一套服装厂的CI手册上给所有的图形和标志填上红色和蓝色。我填了整整一个星期,拿毛笔拿得手抽筋。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在未来的几年间我们只需要打开苹果机,把图纸和颜色绘在电脑上,然后再打印……那天我填完最后一个标志,就把那把针尖一样的毛笔扔在了公司的厕所马桶里,然后直奔附近一家酒吧。在那家酒吧我第一次遇见了当年还是个小姑娘的毛冰冰。
当时她趴在酒吧的吧台上,哭得死去活来,还吐了人家一地。一个年轻的服务生站在一旁手足无措。
我把她扶出了酒吧,出了酒吧又想起,还不知道她住哪儿呢,而她又烂醉如泥,于是我就把她带回了我在这个城市的乡村租下的一间房子里。
第二部分月光(2)
后来她就在我家住下了。那年她17岁,瘦骨嶙峋,肤色惨白几近透明,有时候我甚至看得见她透明的皮肤下面一条条粉红色的血管,很像一条条毛茸茸细细的小蚯蚓。
我吃的第一顿湘菜就是冰冰亲自做的,她回了一趟湖南老家,带来一些腌制的肉、鱼干之类,做出来的菜又咸又辣,一晚上我狂喝了6大杯白开水。
但是我还是表扬了冰冰,我说冰冰,假以时日我们一定要在这里开一家湘菜馆,你不用自己做菜了,我们请师傅!
冰冰脸上露出忧郁的笑,那笑容就像是冰山上的雪莲花。
我说,冰冰,你不用如此不开心,把脸洗干净了你看看你自己还是一个小美人呢,不信你走出去试试,外国人最迷恋你这种单眼皮小凤眼,保证你百战百胜一个不剩!
说完我还打了一个大大的榧子,响亮透彻。
冰冰慢慢地说,彼得就是一个英国人。
我说,后来呢?
后来他就走了。
他不回来了吗?
不回来了。
过了很久,我以为冰冰盹着了,我过去摇她,她说:我不知道他还回不回来。
城市乡村
我没有告诉丁宁冰冰曾经与我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过去。我想一个人若是决意隐瞒自己的历史那她一定有她自己的道理。
比如我自己,我开这家餐厅的时候我妈就大老远打电话来问我,你哪来的这么多钱啊?
我说我努力工作,挣的。
我妈说屁,难道我还不知道你?你有点钱在手里还不吃干用尽?
然而她突然又把话头一转,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说,唉!你一个人在外边生活可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啊,我也帮不了你……
我可以想像我的妈妈手里拿着电话,两鬓斑白,一脸惆怅的样子。我想是啊妈妈,我们谁也帮不了谁,我们都自顾不暇。
其实我的钱还真是我从广告公司跳槽去到一家装修公司以后挣回来的。那段时间这座城市的餐厅真是此起彼伏,人们都是那么热爱吃饭,他们不仅要吃饭,还喜欢换着不同的地方环境气氛情调吃饭,我在帮别人装修了数十家有成功有失败的餐厅之后,决定自立门户。
我想起以前我跟冰冰说过的话假以时日我们要开一家自己的湘菜馆,不用她亲自下橱,我们请师傅。所以后来我就让自己的餐厅只做湘菜,取名叫“城市乡村”。
我把约翰列侬的一张头像放大到一米开外,做了镜框把他框起来挂在进门的墙上,这样就吸引了无数来自外乡的摇滚青年,他们通常外表狂热,内心郁闷,只有我餐厅里的辣椒才可以让他们的热血沸腾起来。后来我就在餐厅里结识了丁宁,丁宁又送给我一张切格瓦纳的大头像,我把切格瓦纳挂在餐厅的另一面墙上,结果后来我看见好多热血青年在抬头凝望这张翻版相片的时候都热泪盈眶,神态肃穆,真让我感动啊。
丁宁本身就是一个摇滚狂热分子,虽然他自己并不摇滚,他说了,我只是热爱,仅仅这样就花去我很多时间和精力了,还有钱。所以我没有精力好好地谈一次恋爱。
丁宁
在丁宁跟我说他没有精力好好地谈一次恋爱这句话以后,他就去了找虹虹的路上。
丁宁外表纤弱文静,长相秀美,宛若欧洲文艺复兴时期那种苍白忧郁的年轻诗人。
他一路沉默着走上了虹虹家的楼梯,虹虹住在12楼,没有电梯,等他爬到虹虹家门口的时候,他手里一直拎着的一瓶黑牌威士忌只剩下了五分之一。当他苍白着一张没有血色的脸出现在虹虹面前的时候,虹虹差点没大喊救命。
但是他一言不发,他径直找了屋里一张沙发把上面乱七八糟的衣物往旁边一推,就一屁股坐了下去。然后他就那样两眼发直地看着虹虹收拾第二天准备上飞机的行李。虹虹的那只小狗在他身边兴致勃勃绕来绕去。
虹虹收拾停当,转头跟他说,等我走了以后,你要好好的啊,知道吗?
他说,唔,我知道。
然后他站起身来,把虹虹的箱子从房间中央拎起来,一直拎到阳台,眼睛也不眨一下地就把箱子从12楼扔下去了 ,好一会儿之后楼下才像晴天霹雳一样发出一声轰然巨响。虹虹这时候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
但是丁宁一把将冲出来拦他的虹虹推到墙角,狠狠地一推,虹虹美丽的额头就撞在了墙上,而在同时她听见她身后的家具纷纷发出摔在地上碎裂的声音。
虹虹的小狗在这个时候对丁宁展开了顽强的暴力抵抗行为,它冲上去一口咬住丁宁的小腿,丁宁开始拼命地甩开缠在脚上的小狗,后来他挣扎出来,就用脚狠狠地踢,他把这只冲他狂吠的小狗一脚踢在墙上,然后走过去,又把匍匐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小狗捡起来,再踢,好像自己是一个足球场上的运动员一样。
等虹虹冲到厨房找来一把菜刀的时候,她看见丁宁站在阳台上,举起小狗,然后松手。
虹虹惨叫一声,声如裂帛。
那只小狗躺在12楼下冰冷的水泥地面上像极了一堆脏兮兮的烂毛线,也许它的五脏六腑都给摔碎了。
第二部分月光(3)
冰冰
虹虹在第二天是带着额角的伤和一张机票以及签证上了去法国的飞机,由于她一件行李也没有,又一脸疲惫,过关卡的时候人家拦住她怀疑她身上藏着毒品。
两个月以后丁宁就带了冰冰坐在了我的餐厅里,现在冰冰成了他的第四任女朋友。
我觉得这事也长不了,当时冰冰穿着一件几乎透明的绣着蕾丝花边的低胸背心,那背心的质地就像她的肤色一样,这么多年以后我还是看到里面若隐若现的小蚯蚓。她那身打扮让旁人一看就会觉得来路不明。
但是她跟丁宁说,她在北京念的大学,在奥地利学了三年的音乐,丁宁居然半疑半信了。
那时候毛冰冰与我住在城市的乡村里,我们住在一起是因为我们都没有多余的钱,我们把一间小屋用花布隔成两间,我睡里面,冰冰睡外面。我们的房间只有一扇窗户,正好在中间分开,所以我们一人拥有半个窗户,晚上的时候月光就透过那扇窗的一半照到我的脸上,而另一半则照到冰冰的脸上。冰冰就是躺在那样的月光下面跟我讲述了她的故事。
她当时17岁,一个人来到这个城市。举目无亲,漫无目的。
我记得我曾经毫不留情地打断她,我说我们都是这样来到这个地方,举目无亲,漫无目的。
冰冰没理我,她继续说下去。
她说当时她爸妈离婚了,她谁也不想跟。所以高中还差一年毕业她就逃跑了。她爸爸曾经来找过她,但最终却没能把她带回去,因为带回去还得多一个人吃饭呀。后来她爸爸就把她托付给一个过去的战友,结果那位亲密战友现在做生意早就做腐败了,冰冰住在他在外面给她安排的房子里,一段时间后的一个深夜她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事后那个叔叔说自己喝醉了,他说你千万不要说出去啊我可以给你钱用。不久以后冰冰又逃跑了。
这次她偷了他的钱,住在酒店的房间里。下午睡醒以后她就去酒店的大堂喝咖啡,在那里她认识了来自英国一个叫奈恩的小城的彼得,她的身上穿着偷来的钱买的崭新的裙子,她17岁的青春在素色沙裙的包裹下闪闪发亮,她骗彼得说她的父母做外贸生意,所以现在她一个人出来度假住在酒店里。
冰冰躺在那半个窗口淌过来的月光下面跟我说,也许那是我惟一的一次恋爱呀。
冰冰最后留在我房里的是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出去找工作了。
我
我在一次城里的画展上又见到了冰冰,这次她跟在一个艺术家模样的中年男子身后。我正要上去跟她打招呼,结果她满面春风跟我礼貌地点了一下头就从我面前走了过去。
过了一会儿我在展厅的洗手间里遇到她,她说,别叫我冰冰,叫我莎利。
我当时心里想,你可当心点,丁宁随时就可以掐断你那瘦骨嶙峋的脖子。
没过几天我就见到了丁宁,丁宁主动跟我说,过两天上我家吃饭吧,我跟冰冰搬了一个新的房子。
我说,你又跟人同居了?
丁宁说什么叫“又”同居,跟谁不可以同居呐?
我当然什么也没有说,在这个城市谁没有一两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它就像一种毒性很浓的花朵,埋伏在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里散发馥郁的芬芳,在适当的时候它就开始腐烂变质,或者香消玉殒,或者爆发—击中了谁谁就倒下。
第二部分春天(1)
我在28岁那年的春天突然就不能喝酒了。
那是一个凉风习习的夜晚,那天我没有化妆,一点妆也没有化,没有粉底,也没有胭脂,没有睫毛膏,只有嘴唇上有一层薄薄的润唇膏,润唇膏是没有颜色的,透明的,所以那天晚上的我看上去相当透明。在我28岁那年的那个春情勃发的晚上我是透明的,脸上很干净,表情很空旷。
我就是带着这副表情走进了小黑的酒吧。在那里我遇到了我的旧情人,老张。我记得我还喝了很多酒,跳了一会儿舞,在舞池中央,我像个左右摇晃的陀螺一样。
后来我就回家了。
早晨醒来我躺在我自己的床上,然后我接到我的旧情人老张的电话,他问我:你是不是想我了?
我躺在床上咕噜:哪有的事呀?
他说你昨天晚上泪眼朦胧含情脉脉,你怎么啦?我觉得……你是有点想我了。
我说不可能!我就不可能做出这种事,如果你有幸看见我做了那是因为我醉了,我醉了!
我挂了他的电话。
然后我躺在床上想了很久关于我喝酒以后的事,我想了一会儿,我发现—我什么也想不起来啦!从某个动作以后,那个动作可能是我伸手去拿杯子,可能是我站起来去上厕所,也可能是我看见了某个熟识的人,挥手跟他打招呼……总之这以后的事我就全不知道了。
就是这样,当我发现自己在酒醉以后什么都想不起来了的时候,我决定不喝酒了。
从那时开始我还发现我除了不记得喝酒以后的事还有很多人和很多事我都渐渐地不记得了。这就是我在28岁的春天发生的事。
那一年我28岁。但是我不觉得我的28岁有什么风华正茂青春当头的感觉,相反我认为我的青春就是在和稀泥,越和越乱,有时候我甚至感觉自己简直就是乱世佳人。当我胡乱地撞到一堆同样乱糟糟的人群中的时候,当他们表情麻木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偶尔会想到我的与众不同,当有人跟我说这个城市越来越混乱的时候,我就说,乱得好,乱世出佳人,比如我。
但是自从那天早晨醒来发觉自己酒后失忆,我对自己乱世佳人这个定义也模糊起来了,我想我一定曾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否则无以为证。
这想法开始让我惊慌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