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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怎么才算情深-第7章

小说: 怎么才算情深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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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了她的手,拢着火苗点了根烟。 
  寂静,只有火苗和烟叶燃烧的滋滋声,他不说话,她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局促的站在原地,不知道刚才那一幕是为了什么,不知道他那样激烈是为了什么。他漆黑的眼睛就像夜里悬停的流萤,模模糊糊的看不透也看不清。 
  沉默直至他把烟蒂往地上一丢,伸手抓住了她的肩,俯下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她的唇紧紧压了下来。 
  她躲避不及,被他准准攫住双唇,但这并不像是吻,倒像是饿死鬼无法细嚼慢咽,只能囫囵吞下,他两手捧着她的脸将她身子拉起,像个小兽般撅住了她的唇啃咬着唇瓣,一遍一遍的蹂躏嘶咬着她柔软如棉花糖般的唇,她被吻得迷乱,听见他在唇间低喃:“那个男人是这样吻你的么?是这样么?你竟敢……” 
  他仿佛动了气,稍稍用力,让她疼得惊醒过来,一把推开了他,而他仿佛意犹未尽,像是没吃够奶的小狼般又扑了上来,啃咬舔舐着她的下巴,喉咙,像是久旱的人见到泉水般贪婪的吮吸,她甚至感觉到他紧贴着她身子的下半身,悄悄起了反应。 
  她又羞又恼,急切的低喊:“你再这样我喊非礼了!” 
  “别喊非礼,喊□,我倒看谁敢来拦。”他的头埋得更低,把她的T恤的领口一扯,径直贴上了她的颈窝,湿湿黏黏的唇和舌肆意的在她敏感的皮肤上游移,她倒吸一口冷气,手指甲狠狠的掐在他的手背上,他身子一抖,但依旧没有停止侵犯的意思,她越掐越使劲,感觉都要穿破他的掌心了,郭远猛的咬住了她的脖颈,她疼得惊呼出声,这才松开了手。 
  他抬起头含住了她的耳珠,在她耳边低喃:“小混蛋,你还有理了?你到底还要和几个男人纠缠不清?我恨不得将你生吞活剥了……” 
  暖暖的舌尖扫过耳廓,带起她身子抑制不住的颤抖,胸口一阵酥麻的热浪涌起,她小声的嘤咛冲破喉咙,手紧紧的抓住他胸前的衣襟揉捻。两个人都汗流浃背,仿佛谁也停不下来。 
  郭远在她耳边吹气,“光耳朵就敏感成这样,是不是受不了了?是不是想要我?” 
  晨曦羞愧难当,正要推开他,他的手已经罩上了她的胸部,轻轻揉捏,微微喘气:“跟我回酒店……” 
  晨曦身子一震,手瞬间松开,慢慢撇掉他抓住她手臂的手,前一次是戏谑,而这一次,他把她当什么了?昏暗的灯光下她垂着头,任凭谁都看不见她有多么的艰难。 
  得不到回应,他捧起她的头,一看却怔住了,“你……怎么哭了?” 
  她慌忙摸上了脸,果然湿湿凉凉一片。她挣脱他的手臂背过身去,他却仍牢牢的抱着她的肩膀,“不愿意就算了,哭什么?你和野男人钻洗手间时也不见你这么委屈,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你放开我。” 
  “我不放。”他的手摸上她的脸,粗鲁的撸着她脸上的泪,“你为什么哭?” 
  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多少年,她几乎都要忘了眼泪的滋味。 
  囡囡,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每当她哭,爸都会抱着她这样问。她恪醍懂的以为,大人都不会哭,长大了就不会哭。自从爸爸去世后,她果真变得不爱哭起来,遇到一些事本该哭的,她竟都能忍住,她以为她是长大了。 
  直到有天她看见一个孩子重重的摔了一跤,趴在地上脸已经痛得皱了起来,她猜测他一下秒就会大哭出声,但意外的是他没哭,爬了起来左顾右盼的寻找什么,她想他是个勇敢的孩子。不一会儿妈妈赶来了,仔细检查着他的伤口,轻轻的吹着说不疼,宝宝不疼……在她的软玉温言下小男孩吸着鼻子越来越伤心,最终还是大哭起来。 
  她突然明白过来,她的不哭是个多悲哀的现实,因为有人呵护你的痛楚,你才会有将一点疼痛无限放大的权利。 
  现实需要她坚强,她再也做不了那个一碰就哭的娇气包,所以她不哭,其实是不敢哭,只怕让悲伤决了堤。 
  脸被他的手撸得生疼,她正要抓开,却被他一把扳过了身子,就这月光和淡淡的白玉兰路灯,两个人都在彼此打量。 
  潮湿的眼眶里,昏黄灯光下的他在水波里温柔抖动,他的阴柔俊美更胜从前,灯光打出的阴影让他轮廓如刻,细长清朗的眼角眉梢都是翩翩风情,清晰分明的白色领子中,有最优美的脖颈线条,就像天鹅区分于鸭子的那段浑然天成的弧形,他身上每个零部件都是上帝另辟炉灶打造出来的上等品,和流水线出来的有天壤之别。 
  看着看着,郭远突然别开了脸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丑。” 
  晨曦顿时血液沸腾,激烈的要挣开,郭远却牢牢的抓住了她的手腕,两人在原地“搏斗”了一阵,最后还是筋疲力尽,任他为所欲为。 
  晨曦突然跳起脚惊呼出声,搭他的肩说:“有蚂蚁咬我!” 
  郭远抱起她走远几步,在花坛边上放下,看她急迫的弯腰挠痒,忍俊不禁。 
  “是疼还是痒?”郭远蹲了下来握住了她纤细的脚踝。 
  “……又疼又痒。” 
  他温热的手抚上她的脚背,抬起眼问她:“那是挠好?还是吹好?” 
  晨曦鼻尖微微发热,全身鸡皮栋立起来,结结巴巴的说:“不用了……” 
  他坏坏的笑,手掌顺着她脚踝往上滑,轻捏着她的小腿肚,心跳若狂,她很快的跳开,说该回去看看了。 
  他慢慢的撑着腿站起来,看着她的背影,眼神越发深沉。 
  或许她是要时间,来温习他们的过去,和亲密程度。他必须给她这段时间,正如他也需要时间来消化接受她的改变。 
  两人一前一后走回廊道内,又遇着了那位人质先生,他头发微卷,白色的衬衣凌乱,一部分散了出来,一部分还束在裤子里,还有些红色黄色的酒渍,上来便一拳轻砸在郭远肩上,“这下可糕了,那边说是有警局的人,现在正敛人呢,说要让我们出不了这的门,怎么办?好怕怕。” 
  晨曦一听就急了,推着郭远说:“你去跟人家诚恳的道个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警察来了就麻烦了!” 
  郭远和那白衣男子对视一眼,“你别乱开玩笑,她傻,你说什么她都会当真。” 
  “哟,这就是传说中观音妹妹的本色吧,有生之年我终于见识到了!”白衣男子热情的握起了她的手用力晃了两下,晃得晨曦有些懵。 
  “行了,别废话了,赶紧收拾烂摊子走人。”他不动声色打掉他的手,自己牵了起来,“你跟我一起去吃宵夜。” 
  晨曦褪出了手,正色道:“我得去看看林杨。你把他的场子闹成这样,于情于理我也该去看看。” 
  郭远满腔妒火正欲发作,忽见那白衣男子靠在墙上抱着手一副等看好戏的模样,他深呼一口气,说:“你去了就不要再来找我!” 
  “哦。”晨曦走得毫不迟疑,听见身后幸灾乐祸的笑声,还有哧哧的吸气呼气声,像在极力平衡着什么。 
  回到包厢,满眼狼藉,侍者正在收拾残局,每个人的目光落在她身上都别有意味,林杨大大咧咧的半躺在沙发上,歪着头看她。 
  “呵,你居然回来了,来坐。”他拍了拍身边的沙发说道。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坐了下来,看了看他,似乎没受伤,她放心了一些,低声道:“把你们的聚会搅成这样,真对不起。” 
  他不说话,只是看着她,看得她心里有些毛,头不自在的扭向别处,他却突然一把将她扯进怀中,唇狠狠的凑了上来吻住,晨曦心一紧,挣扎反抗,均是无效,索性放弃了反抗,任由他蹂躏她的双唇,最后他还是放开了她,拉开了头看了她好半天,舔了舔唇说,好浓的烟味。 
  她尴尬的低下了头,听见他叹了一口气说:“我们需要谈谈。” 
  走廊曲径通幽,仿佛没有尽头,房间隔音设施做得非常好,门一关,房间内的嘈杂立即隔绝到了外太空去。 
  他开门见山的说:“我们,不要在一起了。”这让晨曦有些措手不及。 
  林杨笑着晃头:“说这话真怪,好像我们怎么招了似的。其实这话真的不该由我来说,既然你说不出口,那就由我来说。”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不明白,他们认识并不久,她也没有出众的容貌让人能对她一见倾心。 
  “晨曦,你并不知道,我曾见过你。” 
  晨曦错愕,听他缓缓道来。 
  “我还是美院学生的时候,一日到学校的暗房洗照片,看见晾照的绳子上夹着几张照片,画面都是一个女孩在雾气蒙蒙的操场上跑步,无论拍摄的角度构图还是技术都堪称一流,那女孩不甚漂亮,却清纯得一塌糊涂,我词穷,无法准确形容,只能说那一眼的印象太深刻,所以这么多年过去,当你坐在我对面的时候,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你来,我这人本是不相信缘分的,但不得不说,缘分真的很奇妙。不算一见钟情吧,只是我愿跟随缘分的指引,但我不能容忍我的女人还和别的男人纠缠不清,这点骄傲我还有,你说呢?” 
  听完他说的,晨曦心里也如释重负,缓缓朝他伸出了手掌,但他却没有接。 
  “你让我太狼狈,就不和你做朋友了。” 
  她正不知怎么好,林杨却突然笑了起来,抓起她的手用力晃了晃,“开个玩笑。友谊万岁。” 
  林杨到底是个豁达的人,尽管今晚的事闹得他颜面尽失,但他还是坚持天色太晚,要送她回家。 
  借了朋友的一辆奥迪,从停车场开出来,半褪下车窗招呼她上车。晨曦坐了进来赞许的说:“你朋友可真阔。” 
  林杨拍拍方向盘笑道:“少见多怪。” 
  “你还没有呢。” 
  “我的凌志送厂里做保养去了,一直没去拿。怎么样,看走眼了吧,是不是有点后悔?” 
  “是你不要我。”晨曦一脸幽怨。 
  “我掐死你!”他丢下方向盘扑上来捏她的脖子,晨曦格格的笑着身子左右闪躲。手突然从脖颈上滑下来,扶住了她的腰,呼吸清浅的拂在脸上,晨曦的笑容慢慢消失,身子往后缩,听见他轻轻的叹息。 
  林杨坐直了身子,“我真的以为我们有缘分的。看过一个故事吗?讲的是一个书生约定了与他的未婚妻成亲,到了那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伤心欲绝一病不起。此时路过一个云游僧人,给书生了一面镜子让他看他未婚妻的前生。书生从镜子里看到了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看了她一眼,摇摇头,走了。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僧人对书生说:‘你就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我以为我起码会把衣服给你的那个人,却没想到,我只看了你一眼。” 
  只看了一眼的缘分,要至此搁浅,晨曦说不出来是舍不得这个男人,还是留恋这个朋友。 
  而和纠缠了她20年的另一个男人此刻坐在另一辆车里,整个人笼罩在了烟雾缭绕中,指间烟的烟灰尽数跌落在裤上,一片狼藉,他怔怔的看着那半褪的车窗,待那辆车车窗最终升了起来,离开他的视线。 
  无论是机场的博士,还是眼前这个艺术家,他都不得不艰难的让自己接受,贺晨曦不再只绕着太阳转,她变成脱离了轨道的行星,随心所欲自由自在的向自己中意的星体飞奔。   
  ◆第12章   
  每天在妈妈家吃过晚饭后,晨曦会回漓江路的荷风家园,这是她一个人的小家。 
  爸爸生前工作的学校给了她们一笔颇丰的抚恤金,几个亲戚坐在一起商量了一下怎么用这笔钱,晨曦觉得现在物价飞涨,什么都在贬值,只有房子在升值,大家都一致同意,把钱拿来买了一套50平米的房子。现在房子已升值近半,每次听着房价又涨,她总是喜滋滋的。姜晴就看不上她这没出息样,说你又不卖,涨多少也落不着实惠。只是,想想也很美。 
  这个家最大特点是该有的都有,不该有的一样也没有。不奢华不豪华,却极有家的氛围,加上她是个爱干净的人,小小的空间总是窗明几净。窗帘是从布料市场扯来的几尺白布,不适合做窗帘,但挂上去的效果却是非常好,阳光照在上面暖洋洋的象温暖的奶黄色毛线团一般,整个房间都明亮通透。充足的阳光让客厅茶几上摆放一盆马齿蕨绿得很悠然,她时常就躺在客厅的米色沙发上看书,聊以打法漫漫长的周末。 
  这个清晨起了个大早,晨曦将齐肩的发绑成一个短短的发束,套上运动鞋下楼晨跑,一出门撞见隔壁小翠和她老公正要出门遛狗,志冲她笑着打了声招呼便带着他家旺财欢快的下了楼,小翠拉着门喊袁志修你拿报纸了吗?待楼下传来肯定的回答,小翠这才关上了门。 
  晨曦非常喜欢且向往这小两口的生活状态。和他们相比,她的日子干枯萎靡得跟缠着发黄布条的埃及法老一样,有时候真的被妈妈或周围的人逼急了,她都有冲动跑上大街随便拉个男人就去结婚,管他爱与不爱,张爱玲也说这点爱干别的不够,结婚是够了的。何处去等一生一代一双人,多少人都在妥协于现实,凭什么唯她要与众不同? 
  从机场回来她便跟妈妈说,以后相亲对象找个门当户对的,别太好高骛远了,你该了解你女儿的情况,找个留洋博士,看不上你,既耽误了别人的时间,还打击了自尊心,两边不讨好,多作孽啊。 
  一席话说得妈妈很是感伤,急忙帮她列数起优点来,说虽相貌普通点,但胜在内秀,总会有独具慧眼的男孩子喜欢她女儿,她坚信。 
  肩并肩下楼时,小翠说:“我们系刚来了个男老师,青年才俊,本想介绍给你,但想想,教解剖的,怕你接受不了。” 
  晨曦笑着摇头说:“你就别为我担心了。” 
  “知道你现在有一个在谈,但是没结婚之前,对象这个东西,是多多益善。” 
  “如果真喜欢,一辈子哪怕只有一个都足够了。如果不喜欢,一百个围着你,也只是徒添烦恼。” 
  “知道你不是凑合的人。以前肯定有让你曾经沧海难为水的人吧?” 
  晨曦笑着,没有说话。 
  绕着小区的楼宇跑了几个来回,脚后跟突然踏着一颗石子,疼得呲牙裂齿,跳到花坛边坐着,抹了抹轻薄的一层汗微微喘气。 
  今天真了不起,跑了12圈,5000米呢,累坏了吧。一块浅黄暗格的手帕递到了眼前。 
  她惊奇道:你一个男人怎么还用花手绢? 
  他却笑得清朗,这是给你准备的。 
  我可没你那么讲究,我用手就行,衣袖也行。 
  手帕好洗,衣服多难洗,再说学校的地下井水冷得刺骨。 
  她刚要接过来,他却抬起了手将柔软的手帕覆在了她的额头上,身上的鸡皮个个耸立,她胡乱拂下了他的手,还是用手背胡乱抹一把了事,为了掩饰自己的慌乱,她说,小时候我只在感冒时才用手帕撸鼻涕,撸完就揣口袋里,后来再拿出来的时,手帕变得跟纸板一样硬。 
  她窃笑的看着他一脸讪讪的表情,将那块手帕胡乱掖进了裤子口袋里。 
  后来她去他宿舍时,又看见了那方手帕,整整齐齐的一个四方形放在他枕边的一摞书上,盖着他的《贝聿铭》…… 
  坐得热汗都变成了冷汗,清风一过,有些凉。她慢慢的往回走,看见不远处小翠一家正手牵手走来,她绕了个圈躲开。 
  别人的幸福都那么耀眼,只有她的幸福越来越远。 
  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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