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魔倾城录 全本作者:桃次郎1-第3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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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淡淡的说:“我娘找了十三年都没找到他,你就能找到了?”
绯云说:“试试看吧。”于是,男孩也坐上了飞龙,跟着绯云一起旅行了。
摩兰憎恶的瞪着他们的背影,却也不得不爬上飞龙。他认为自己一生都毁在绯云手中,可到头来,他离开绯云就活不下去了。
他们又在龙背上流浪了一年,龙儿十四岁了,还没有找到父亲,所以也就没有一个正式的名字,还是叫龙儿。
这一年来,绯云把自己的武技全都传授给他,那孩子天赋惊人,除了欠些火候,绯云纵横天下的剑技,已经被他学得有模有样了。
他知道学了绯云的武功不可能用来杀死绯云,可他还是学了,要不然,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没有父母没有朋友,你让他用什么来填补寂寞呢?
龙儿不喜欢摩兰,他深信摩兰是个阴谋家。
他当然也不喜欢绯云,不只因为他杀了他娘,也因为只要他活着,别人就别想活得痛快。
他用形形色色、千奇百怪的道德枷锁束缚自己,还要再匀出两条锁链,来绑住摩兰和龙儿,于是,他们只好饿着肚子行侠仗义,并且事后不可以留下姓名,不可以收人家一针一线。
摩兰变得越来越阴森刻薄,他无时无刻不用伤人的话嘲讽绯云,可是绯云却总是一笑了之。
直到这一天,在一条小河旁,摩兰红着眼睛讥讽绯云的迂腐作为,绯云耐心的听完,说道:“好好休息,我去弄些鱼来。”
他走了,摩兰开始尖叫着撕扯自己的头发。
龙儿饶有兴致的看着他的丑态,突然说道:“你是个白痴。”
摩兰跳起来打他,被龙儿一脚踹进河里。
龙儿冷笑道:“难道你还不明白?你的辱骂,早已被绯云当成忍辱负重的修行了。你在这里挖空心思呕心沥血的骂人,他在那里兴高采烈的修行,人家拿你当道具,你还以为自己多么了不起,真是蠢的可怜!”摩兰惊呆了。他沉默下来,不再叫骂,瞳仁也变得灰白。他坐在河滩上楞楞出神,良久之后,他发现绯云在洗澡。他不可摧毁的镜甲已经脱下,他不可战胜的圣剑插在河滩上,他的飞龙也已经化成了龙宝石挂在剑锷上。绯云赤身裸体的背对着摩兰。摩兰咬住自己的手指,喘息着站起来,把那只用来烤鱼的铁@子握在掌中,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向绯云。龙儿微笑着看着这一幕,心想,真像一篇漫画呵。摩兰终于来到绯云背后——绯云没有回头,他一面洗澡,口中还哼着一首苍凉的小调。摩兰高举铁@,冲向绯云,把锋利的铁@刺入他毫不设防的后背。绯云扑倒在水中,鲜血泛出来,染红了河水,引来一群鱼,冒出细腻的泡沫,太阳落山了。
摩兰转身,撒腿就跑,一面跑一面大笑,他冲上河岸,面向西山落日跪倒,双手伸向天空,声嘶力竭的哭喊:“我终于杀掉他了——”
话音方落,他就剧烈的咳嗽起来,大口大口的吐血。
龙儿走到他面前,好奇的看着,心想:他到底能吐出多少血呢?等到吐光了血,他会否像漂白的纸一样,变成灰白色呢?
世界上没有灰白色的人,摩兰没等吐光所有的血,就断气了。他跪在河岸上,面对夕阳,嘴角挂着血丝和微笑,眼中满是愉悦,看起来像是一尊精心打造的塑像。龙儿还想继续欣赏,却听见绯云叫他的名字,就飞快的跑过去,把奄奄一息的绯云从河里拖出来。绯云呻吟道:“好孩子,我是不是死了?好痛苦啊……”龙儿答道:“还没有,需要我补一剑?”绯云勉力摇头,叹道:“不着急,我还有话跟你说。
我死之后,希望你能继承“西古尔德”这一称号。”龙儿点头说“好”。
绯云欣慰的一笑,又指着那铠甲说:“这是可以反射魔法的镜铠“白银之神殿”,送给你。”
“谢谢。”
绯云让他摘下那挂在剑上的龙宝石,说:“那是我的红龙“梦魇之黄昏”,也送给你。”
“谢谢。”
绯云又说:“还有圣剑“正义之铭刻”,它误杀了你妈妈,作为赎罪,希望你能接受它。”
“谢谢。”
绯云叹了口气,笑道:“最后,祝你幸福……”他闭上眼睛,把死亡留给了自己。
“谢谢……”
绯云死了。
既然接受了他的名字和遗物,龙认为自己有义务替绯云做点什么。
龙把绯云埋葬在小河边,那是条很普通的河,普通的叫人难以肯定他是否能够称其为河。
绯云的坟也很简陋,没有鲜花没有坟墓,甚至连块墓碑也没有,对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来说,挖一个能够盛下他尸体的坑,已经是体能的极限了。
龙安慰自己:“他不需要墓碑,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的名字。”
夕阳把粗糙的光晕撒下来,落到河滩上,便渗了下去,微微泛起沙砾状密密麻麻的光影,微弱的交织着,仿佛一滩的沙金,落在河面上的却加倍的反射开来。
浅浅的河水回光返照般的发亮,俨然深不可测。
天渐渐暗下来,水声却因为世界的静籁而变得更为清响,淙淙流向远方,渐渐淡出,终于和原野融为一体,渗进苍茫的黄昏。
龙凝眸远望,试图分辨天与地的界限,可看到的却只有一片模糊。
眼睛酸了,他用手揉揉,打了个喷嚏,突然很想洗澡,倒不是因为身上脏,只是想到马上就要离开这条河,平凡无奇的河。
之后,十年,二十年,一辈子,怕都不会再回来,就算能够回来,怕也认不出就是这条河。毕竟它只是普普通通一条河,唯一称得上特征的景观,只有这夕阳下的坟茔。
夕阳终会落山,那坟也不过是个小土堆,连碑也没有。
龙迅速脱光了衣服,趁太阳还没完全落山,跳下小河。
他游得很慢,怕一下子游完,就再也没有不离开的借口,他动作笨拙,却充满活力,像一头咬牙切齿挣扎的猛兽。
水很凉,冷冽的触感刺激了他的神经和大脑,下意识的继续思考刚才那个问题。
真不明白?他问自己,我为什么对这河恋恋不舍呢?因为这里死了两个人?
他一向胆大,可这不等于对死人有什么特别兴趣。
他游到了对岸,凶猛的翻了个身,向起点游去。
而且,我并不喜欢那两个大人,他又在胡思乱想。他们对我并不好,黄头发的还杀了妈妈……妈妈死了……心脏剧烈的抽搐了一下。
“妈妈死了……”刺痛感麻痹了他的心脏、大脑、四肢……
“爸爸也不在了……”他意识到自己在下沉,却不想挣扎。
突然间,他猛然醒悟到,自己为何对这里依依不舍,那是因为,离开这里之后,他就是孤身一人了。
无限的天地,莫测的未来,他将孤孤单单的面对,他很害怕,真想有个大人来保护自己,可是妈妈死了,爸爸失踪了,就连诱拐他的两个男子也死在这里了。
他是孤独的,一种巨大的悲伤破茧而出,浸透了他的心房,他惊叫,哭泣,冰冷的河水呛进喉管,仿佛一口钢刀刺进肺里,痛啊……
他死命的挣扎着,无声的咆哮着,恨与愤怒赶走了恐惧和悲伤,他奋力划水,好像并非为了游泳,而是要把这冷冰冰的水,撕得粉碎。
他把自己想象成宝剑,要将这人世间所有自己还并不能真正理解的愁苦斩断,他想象着自己朝目标全力刺去,却发现水从头上退下,他已经游到岸边了。
他迷惑的站在沙滩上,水没过小腹,上半身被温暖的夜空包围着,仿佛置身于母亲的子宫里,他步履蹒跚的走上岸,感觉自己像是又出生了一次。
夜风吹拂着湿漉漉的裸体,粉红色的皮肤下,健康而美丽的肌肉兴奋战栗着,一如撞上蜘蛛网的昆虫。
他摸了摸胸口,叹了口气,瓷器般冰凉细致的肌肤下,隐隐有蔷蕾耸起。
龙忧郁的咬紧唇角,秀挺的鼻梁在脸庞上投下冷峻的暗影。得想办法再哭一次才行,她很清楚,女孩子独自流浪不会是件愉快的事。
又叹了口气,龙。雷穿上内衣,打算穿外套时,想起了绯云的遗物,于是赤着脚走到坟前,把那堆铠甲搬到河边,洗刷干净,她先把“龙宝石”挂在颈子上,又穿上神铠。白银之圣殿,把圣剑。正义之铭刻佩在腰间。
尽管她身材高颀,比同龄人高很多,可剑和铠对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来说,还是太沉重了。
龙盾。火红之荣耀无论如何也拿不动,于是她只好摘下龙宝石,按绯云教给她的方法,召唤来红龙。梦魇之黄昏,把剑和盾放在龙身上,再次回眸,向绯云与摩兰的坟行了注目礼。
史上最年轻的龙骑将,西古尔德。龙。雷乘龙飞去。
当她升上夜空,多少长夜难眠的人,误以为天空出现了新的星座。
沧桑——洪水退后,龙之介和文明也再度出发,踏上了游侠之旅。
他们没有固定的目的地,自由自在的漫游在满目疮痍的大地上,尽其所能,帮助需要帮助的人,“风之子”乘风而来,逐风而去,他们的名字就这样传遍了大地,哪里有不公、有冤屈、有压迫,哪里就有人传颂风之子的名字,默默祈祷他来伸张正义。
龙之介和文明就这样生活着,直到有一天,文明说:“我们应该去找缪斯了。”
龙之介望着辽阔的群山,沉思良久,说:“的确应该去找她了,我差点把这约定给忘了。”
文明微笑道:“就算你忘了,我也会一直记着呢。因为,我是你老婆嘛,不就是要帮你记这记那。”
龙之介笑道:“是呀,你可比我脑子好用多啦!”
说这话的时候,龙之介乘坐在文明体内,他们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分开了,因此“彼此”、“你我”、“个体”这个概念,已经在他们的头脑中渐渐淡化,仿佛文明就是北条龙之介的皮肤,北条龙之介就是文明的心脏。
他们把彼此融合为自身的一部分,与此同时,男人获得了主控者的成就感,女人则获得了被保护者的安全感,他们已经二心一体,成为一种新进化出来的半机械人形生物。
他们就这样二体一心的朝着那群山的尽头飞去,飞上沉静的青天,魔域就静静悬浮在蓝天白云之间,成了装点天地间那抹空白的风景。
龙之介和文明没有找到缪斯,魔域内一片荒芜,缪斯的居室内也早已人去楼空,桌椅上承着厚厚的尘埃,宁静的恍若天地初分。
龙之介叹了口气,说:“她走了。”
文明立刻帮他把下半截说出来:“我们就在这里住下吧,说不定她还会再回来呢。”
龙之介说:“也好,我们流浪了这些年,也累了,该休息一段时间了。”
文明笑道:“那,我们现在就把这里打扫干净,然后再把园子清理出来,可以种一些麦子和蔬菜,我们还可以在池塘里养鱼,你不是喜欢吃生鱼片嘛?以后我天天做来吃。”
龙之介也笑道:“你想的可真美,可是,要想吃到自己种出来的粮食、养出来的鱼,我们可得再等一年半载,现在什么都还没有,你就想的这么美,真像个管家婆!”
文明咯咯的笑起来,机械与金属摩擦生成的笑声,听起来也是那么快乐。
拿定主意后,他们就飞下魔域,去临近的集市买各种生活用品。
文明走在大地上。龙之介说想看日出,她就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走,一直走,突然,脚下传来一声脆响——喀嚓!
吓得她一下子跳开,低头细看,原来是一只破碎的玻璃瓶子。
瓶子已经被踩得粉碎,多边形的碎片摊在泥浆里,露出地表的部分反射着橘红色的晨曦,仿佛一团蠕动的血渍。瓶子里还有一卷信纸,似乎写满了字迹,不过已经被污泥浸渍的不成样子,看不清了。
文明看了一眼,就自顾自的走开了。
“文明,我听见响声,是踩到什么了么?”龙之介回头问她。
“是啊,踩碎了一个挺好的瓶子。真可惜,本来可以拿回去当花瓶呢。”
“小心伤了脚。”
“我是机械人,哪里会被玻璃扎破脚嘛!”
文明欢快的笑起来。
龙之介也笑起来,心里却憋闷得很,仿佛有种宝贵的东西被突然夺走,打碎,留下的只有莫名其妙的伤口。
举目眺望头上那轮初升的朝阳,龙之介猛然想到,当初他离开父亲与母亲亲手缔造的人间地狱,孤身漂泊在大海上时,也曾有如此感伤的阳光打在脸上。
返照青春的阳光使他胸怀激荡,心脏没来由的抽搐起来。
他后退一步,闭上眼睛,双手蒙住面,热泪顺着指缝淌下来,他不知道自己还在悲怆之中沉浸多久,直到她的拥抱把他唤醒。
永恒——新世界元年五月,昆仑雪深。
圣母之水峰上雪花纷飞,兀自下个不住,把周围的大小山峰和半山腰许多琼宫梵宇,点缀成一个琼瑶世界。
倾城仰望苍穹,银灰色的天空仿佛孕育着生命的巨大子宫,默默的战栗着,俯首远眺,大地却是一片浑茫,变成一个雪海,远远有条不知名的河,蜿蜒曲折,闪烁着钢蓝的青辉。
雪花如棉如絮,满空飞舞,也分不出那雪是往上飞或是往下落。春江水月偎依在倾城怀中,身上虽然穿了厚厚的棉衣,却还有些寒意。
“这里真高。”一说话,白蒙蒙的哈气便迷了眼,春江水月只好眯着眼看这瑰丽的世界。
“是啊,你不是最喜欢站在高处看风景嘛,特地带你来看圣母之水峰的雪。”倾城感到她在颤抖,便抱得更紧了。
“十年前,在企鹅城,那个分手前的夜晚,你带我去了一个有桂花香的山峰,那里有很好的月光,就像真正的月宫一样。那时候我就有了这个愿望,总有一天,我会带你来昆仑,登上人世间最高的山峰,站在与天最接近的地方看风景。”
“是这样啊……”春江水月幽幽叹了口气,泪水夺眶而出,旋即化作冰砂。
倾城帮她舔去了冰砂,低声问:“怎么哭了?”
春江水月仿佛仍沉缅在他舌尖的温热与温柔中,星眸半闭,痴痴的笑道:“哪里有哭?只是打了个哈欠嘛。”又娇慵的道:“我困了,带我去一个不高也不寒的地方睡觉吧。”
倾城也笑道:“我们都快老了,可还没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家。”
春江水月道:“可不是,我肚子的宝宝可不高兴一出世就流浪啊。你这个做爹的,还不快去造栋大房子来?”说罢嫣然一笑,百媚横生。
倾城心中不由一颤,叹道:“天下那么大,好地方那么多,我们该在哪里住下呢。”
春江水月笑道:“哪里有你,哪里便有好风景,不管去桃源还是蛮荒,我都不在乎。”
倾城笑道:“那好,我们下山吧。”
“不忙不忙。”春江水月摇摇摆摆的站起来,神气活现的说:“本夫人有个好主意:咱们就这样抱成一团,从山峰上像雪球那样骨碌骨碌滚下去,在哪里停下来,就在哪里安家。”
“好主意!亏你想得出来。”倾城拍手叫好,抱着春江水月做势要往山下跳。“哎呀,你可要紧紧抱住我哦。”春江水月低头瞥了眼险峻的山势,事到临头,反而有些怕了。倾城笑笑,不由分说,抱着她一头栽下山去。“哎呀呀,坏小子,你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