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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神魔倾城录 全本作者:桃次郎-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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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长相原因,也有“叶仙子”、“叶仙女”滥竽充数。

  正是这短短一个月的历练,倾城更加体会到建立“公民下院”的必要性。地方官不知百姓艰难,特派官只能走马观花,要想彻底解决民众的疾苦,只能给民众以发言权。

  眼瞅着就要卸任复命,倾城从柯宇明的遗产中提出一笔巨款,以叶公馆的名义在帝都郊区买了三万亩荒地,以极低廉的价格租给城内的贫民、自由职业者、流浪汉。原本打算白送,可萧红泪认为“但是太容易得到的,往往不懂得珍惜”,倾城觉得很有道理,于是改为低价租赁。

  因为这件举措,倾城成了拥有五千佃户的大地主,每季的地租收益很是一笔大数目。同僚们看了眼红心热,纷纷效仿其法,私人出钱购买国有土地,租给佃户耕种。

  这风气自帝都流传开去,各地的权贵、富农、富商也争相效仿没,低价购买落魄贵族的庄园、田地,转而出租。

  以后世史书的观点来看,这次的运动预示了旧奴隶主贵族走向衰亡,新生的地主阶级开始形成,孔雀王朝的封建经济体制,正是在倾城向农务司交纳巨款,收购了本属于国家的土地后,钻出地面,萌芽,生长……

  身为新兴大地主阶级的代言人,倾城无暇为推动历史进步而沾沾自喜。就在卸任的前一周,“热病”开始流行,短短三天,传染源就遍及全城,灾难,无可避免。

  最先发现“热病”开始流行的是皇家医宫。

  病人最初的症状并不显著,大抵是低熱、疲乏、頭痛、食慾減退等。医官们当成流感治疗,可患者病情却每况愈下,出现畏寒﹑臉色蒼白﹑肢體厥冷等症状,出现頭痛﹑呼吸急促﹑大量出汗、嘔吐及抽搐等并发症。

  医官忙改变处方、加强药量,患者病情反反覆覆,几天后出现劇烈頭痛、嘔吐、煩燥不安、昏迷、局部身體癱瘓、失語等后期症状,接着就大批死亡。

  各地医宫纷纷上报疫情,终于惊动了皇家医宫首席大医官春江无心。

  观察了多位患者的症状后,无心得出了结论:这种最新流行的恶性传染病既不是流感,也不是出血热,鉴于病发时大多出现发烧等症状,暂时定名为“热症”。

  一周之后,“热症”的成了死神的代名词,每天都有成百上千人感染,同时,每天也有成百上千的病人不治身亡。

  由于热症的传染性还没有定论,医宫提出患者尸体一律焚烧,于是,仲春的帝都城内就出现了这样一道诡异凄凉的风景线:堆积如山的尸首塞满了孔雀大广场,焚化的烟雾凝成巨大的黑柱,袅袅上升,消散在春意融融的万里晴空……

  八鬼门前早已布下引魂阵,被病魔夺取生命的人们,魂魄也不得安宁,沦为大瘟皇的祭品。

  “责成民务特派官叶大人,务必于两周解决辖区内热症之流行,逾期以渎职罪论处。”接到枢机衙门的急令后,倾城连连叫苦。知道春江飞鸿有心陷害,却也无可奈何。

  除了发动稷下学者研究热症,倾城也有去拜访无心。身为帝国首席医官,无心今次却束手无策,空自忙了多日,非但没找到对症药,连病原究竟是什么也不清楚。“病从何来?一点痕迹也没有!”无心忿忿的说,“简直就像诅咒!”

  “诅咒”这个词提醒了倾城,“难道是妖法?”看了病床上的患者,他脑中猛然间产生了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可那回忆就如镜花水月,明明存在,却无法以清楚的映像,自记忆之湖泊中浮现。

  闷闷不乐的告别了无心,倾城思来想去,只有去真理塔请教明镜。

  听了他的叙述,明镜紧锁秀眉,沉思良久。

  “以症状来看……倒很像疟疾。”

  “疟疾?”通过得自女娲的记忆,倾城只知道这是一种很厉害的流行病。

  “嗯……一种通过疟蚊传染的疾病。”

  “虐蚊……啊!我想到了!”在明镜的提示下,倾城终于抓住了那模糊的回忆了。

  一个多月前,萧红泪竞选稷下大祭酒那天早上,倾城的马车曾受到一群古怪蚊虫拦截,车夫当场毙命。倾城现在还清清楚楚的记得车夫死时的惨状——和热症患者晚期的症状,一模一样!

  “原来如此……果然是妖魔作祟!”倾城甚至推断出,这场灾难的幕后指使者,很可能就是春江飞鸿!

  明镜虽然知道几种治疗疟疾的良药,可那毕竟是旧世界的产物,远水解不了近渴。

  离开真理塔后,倾城立刻带着小迦前往“热症”发生率最高的公民区。此地远离市区,三面临山,因为病魔肆虐,区内十室九空,没死的也都逃难去了。

  倾城好容易找到一户人家,立刻登门拜访。原主人早就不知去向,一群叫花子挤在破败不堪的堂屋里借宿,大部分都患了热症。乞丐们饥病交加奄奄一息,任他和小迦在屋里折腾,无人理会。

  不出倾城所了,屋内果然有不少模样古怪的蚊虫,正次上次袭击他的那种,想来就是明镜所说的疟蚊。

  帮小迦带上护臂和手套,两人抓了不少疟蚊。用玻璃瓶装着,带回医宫,给无心过目。

  看了他们带来的病原,无心大喜过望。玻璃瓶子不透风,蚊子早已窒息死亡,无心当下就要倾城带她去发现疟蚊的现场,亲自采集活体标本。此时天色已晚,倾城就约她明早同去。

  两周的期限已近,热症的防治才刚刚有点眉目。每耽误一天,就是耽误上千条性命,倾城心急如焚,回府后立刻起草了一张告示,通知各家各户消灭蚊蝇。

  当晚下起了大雨,黎明时分天色稍霁,倾城刚刚起床,就听说有客人来访,匆匆赶到客厅,遍身雨渍的无心正冻的瑟瑟发抖。

  “好惨哦……打着伞还浇成了落汤鸡呢。”收起青罗小伞,无心吐吐舌头,扮了个自嘲的鬼脸。

  “不是惨,是笨!”一面催促侍女准备热水、热茶、姜汤,倾城脱下外衣,把无心裹了个严严实实。“傻丫头,你打的是阳伞,不变落汤鸡才怪。”

  “呀……”无心尴尬的摸摸鼻子,怪不好意思的说:“原来阳伞和雨伞不一样,我都不知道呢。”

  “不是说了去接你,怎么自己跑来了?”倾城又是生气又是心疼,还想数落两句,无心咯咯笑起来,一面笑还一面钻到他怀里撒娇。

  “哎呀……人家太心急嘛……好姐姐,无心知道错了,快别生气啦。”一句“好姐姐”立刻把倾城满腹气恼赶到九霄云外,哪还忍心责备。虽非同胞,情同手足,对无心这可人的小妹,倾城真是一点脾气也没有。

  “快去洗个热水澡,换上干净衣服,小心着凉……”

  “不用!不用!”匆匆吞下几口姜汤,无心连连摇头。“姐姐别担心,我身体好着呢!咱们快走吧……”

  无可奈何的摇头苦笑,倾城只得吩咐仆人备车,又叮嘱小迦多带一件大衣给无心。

  下车时天色已经大亮。倾城前头引路,小迦搀扶着无心,一行人匆匆进了庭院。来到昨天捕捉疟蚊的堂屋,那伙乞丐踪迹全无,黑洞洞的屋内凌乱不堪。三人都穿上厚厚的风衣,带上手套、护臂,脸上也蒙上棉布面纱,好似三只鬼怪。

  点燃一只红烛,无心左手举着带柄小网,右手赚着通气纱袋,目不转睛的盯着烛光。不一会儿,数只疟蚊被烛光引来,嗡嗡嘤嘤的围着蜡烛盘旋飞舞。

  无心煞有介事的拉开姿势,吐气开声,挥网便捕,可惜这位二公主天生笨手笨脚,蚊子没捕到,一个马趴结结实实撂倒在地,险些叫火烧了眉毛。

  小迦慌忙扶她起身,倾城也连声安慰。无心被桌子腿撞到了肘后麻骨,针扎似的酸痛,想哭又不好意思,嘴上还逞能,一个劲儿的说“没事儿,没事儿……”想微笑一个,嘴角肌肉却不听使唤,咧开一厘米后就罢工,活象捏变形的泥娃娃——说不出的滑稽、可爱。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喂!你们几个……干什么的?”有人喝问。

  倾城忙把无心、小迦拉到身后,借着灯火上前一看——竟是一群衣着褴褛的汉子,个个骨瘦如柴,精神倒还饱满。

  “咦?你昨天不是来过吗?”有人认出了倾城,“三哥,他就是昨天来捕蚊子的人,后头那个姑娘也是。”

  “捕蚊子?胡说!捕蚊子干吗?卖钱?”打头的三哥怒斥了他几句,狐疑的瞅着倾城,“看这白白嫩嫩的模样……总不会是抢地盘的吧。”

  “很抱歉呢。”倾城莞尔一笑,大步走到三哥面前,“在下正是来抢地盘的!”说罢抬手一掌戳向三哥面门。

  “妈的!你……”三哥慌慌张张的闪开,刚想招呼人抄家伙,一回头,舌头登时打了结,一句话也说不出。十几条汉子全成了雨天的癞蛤蟆,四肢着地动弹不得,趴在地板上愁眉苦脸的哼哼。

  刚刚倾城挥掌的同时,连续弹射出十几道剑气,神不知鬼不觉的放翻了所有对手。

  “老大,老爷,老祖宗!小人服了……”三哥吓得汗如雨下,跪倒在地磕头如捣蒜。

  示意他起身,倾城把刚才人出他的那汉子叫过来,提起蜡烛细看,果然是昨天堂屋中的乞丐之一。仔细打量其他人,多半也是昨天见过的熟人。

  “你们不是患了热症?怎么一下子全都好了?”倾城迷惑的问道。

  “回少爷……那病,小人也不晓得怎么回事……昨天还烧得要死要活,今儿个一早就没事儿了。”有人答道。

  倾城大感奇怪,要说一个人不治而愈,可以算是奇迹,这一群人都死里逃生,里头必有缘由。

  “你们都吃了什么呢?”无心问道。

  这次的回答更加混乱,流浪汉能有什么好吃的,剩汤、剩菜、草根、树皮全出来了。

  倾城本想作罢,无心却仍要追问。“吃了什么树皮,什么草根,详详尽尽的说给我听可好?”

  口说无凭,一个汉子干脆就把吃剩下的树皮和草根拿给无心看。草是普通的马齿菜,树皮却有些特别,来自附近山林里独有的“黄桉树(即金鸡纳树)”。说来也巧,这片山林恰好属于倾城上次买下的土地,附近耕种的农家也都是他的佃户。

  让三哥带路,倾城三人步行来到那片占地五百多亩的黄桉树林,此时雨过天晴,林中幽静凉爽,时有鸟儿扑棱棱的钻出树梢,宛若波澜不惊的湖水中荡起一圈鲜活的涟漪。

  剥下几块新鲜树皮,无心嗅了嗅,又撕下一片尝了尝,蹙着柳眉思忖良久,终于得出结论:“姐姐,这树皮八成就是治疗热症的良药了。”

  通过临床检验,事实正如无心的猜想:黄桉树(金鸡纳树)皮,正是治疗热症(疟疾)的天然良药。

  阴错阳差的找到了治疗热症的良药,倾城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轻松;帝都唯一的一片黄桉树林正是他天香君的产业,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非工夫!

  人命关天,无心第二天就开出了以黄桉树皮为主要配方的热病药方,医宫人手不够,干脆交由学宫生产。

  首批成品出来后,无心因淋雨着凉外加疲劳过度,染了伤寒,正卧床不起,倾城便担负起给药命名的荣耀。

  “一文丹!”魔武科文中心的大会议厅中,倾城一锤定音。“悬壶济世,慈悲为怀,这药一丸只卖一文钱,故名一文丹!”此言一出,掌声雷动。

  就在大家商讨发卖“一文丹”的细则时,一名学子匆匆走进会场,趴在倾城耳畔低声道:“君上,白虎岳老板已经进城,下榻在城东‘秋水轩’。这是他差人递来的帖子,叫您去这就去接他。”

  “岳老板?”旁边的雷烽插道:“什么人物?要我们去接?真牛啊!”

  微微一笑,倾城淡然道:“我曾给白虎青华门二门主门前雪写信求助,这个岳老板,当然就是青华门的人,不可怠慢。”这边说着,萧红泪已经安排马车去接了。

  还没过半个时辰,那学子又上来了,愁眉苦脸的说:“君上,岳老板不肯来,还把我臭骂了一顿。”

  倾城忙问原由。

  “岳老板说他不是当官的,做不得马车,还说我不懂规矩。”

  “嘿……行啊……”雷烽一听这话气坏了,“这小子还挺讲究!”

  倾城微笑不语。

  那学子不得要领,只得去向萧红泪请教。

  “白虎人民风彪悍,这位岳老板,也许更喜欢骑马。”

  于是又选了匹骏马去接。

  这回更快,一刻钟后那小子又哭丧着脸回来了。

  “君上,督学,岳老板不但不来……呜呜呜……”说着他竟哭起来了,“还……还……还用火烫的烟袋锅戳俺的命根子!”

  第九章千金方

    “我靠!”雷烽怒极反笑,“说,姓岳的龟儿子到底想怎么着?”

  “回雷先生。”那倒霉的小子苦着脸说,“岳老板说,他不是丘八太爷,从来不骑马,要君上派轿子去接。”

  听了这话,满屋子人都义愤填膺,对这位神秘的岳老板也越发好奇。

  倾城二话不说,按照他的要求,不但准备了最华丽的绿呢八抬大轿,还特意调了一队鼓手、乐手,吹吹打打一发开往“秋水轩”,热闹的好似迎娶新娘。

  看了这等阵仗,萧红泪含笑不语,龙之介摸着后脑勺不知所措,雷烽目露凶光面带冷笑,欧姆。培基先跟雷烽窃窃私语,接着就匆匆下楼安排打手,幸亏柯蓝不在,否则还不知想出什么馊主意整治那位岳大老板。

  倾城任着底下人胡闹,不闻不问,笑眯眯的摇着折扇,稳坐钓鱼台。

  到底是北条二爷实在,忍不住开口问道:“叶子,那岳老板好生古怪,百般刁难,到底是为了那一桩?”

  “这还不明白着嘛!”倾城还没开口,雷烽先接过了话茬,阴着脸冷笑道:“姓岳的故意找茬,闹的满城风雨,还不是想自抬身价?他故意挑三拣四,我们曲意逢迎,就是想让全帝都人都知道他岳大老板来历不凡,连我们天香君叶老大都不得不十二分的礼让!哼哼……阿介,你想想,姓岳的有多精明!”端起茶碗美美的呷了一口,雷烽接着说道:“叶子有求于人,自然不敢怠慢。不过……咱也不能白白便宜了姓岳的,等下少不了赏他一顿杀威棒!”

  不一瞬轿子抬进学宫,锣鼓声由远及近,迎宾的仪仗队也在命运塔下一字排开。岳大老板衣着考究,全身上下珠光宝气,打扮的好似庙里供奉的金身财神。

  岳大老板头戴宽边黑呢帽,帽缨子上还插了两根雪白的天鹅翎作装饰,随风摆动,酷似贩卖人口的草标。

  岳大老板个头中等,微微有些发福,走起路来一要三摆,神气活现,叼着白玉烟嘴紫金杆的大号烟袋锅,一路喷云吐雾的走来,氤氲缭绕,看不清面貌。

  岳大老板悠哉悠哉的进了命运塔,先是哐啷一声巨响,大门关上,急促的脚步声随即传来,中间还掺杂着棍棒破空声、怒吼声、惨叫声,顷刻间乱做一团。众人竖起耳朵倾听,雷烽更是面带诡笑,幻象着岳老板被殴打成猪头三的惨相。

  三分钟后,诸般嘈杂归于寂静,房门无声无息的打开,一团灰蒙蒙的烟气涌进大厅,接着进来的是酒盅大小的紫金烟袋锅,然后是湘妃竹烟袋杆,戴着祖母绿扳指的白皙手掌……

  “哈哈……诸位老少爷们,小弟这厢有礼了!”众目睽睽之下,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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