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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神魔倾城录 全本作者:桃次郎-第1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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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璧华成了花柳病大夫的助手,在那里度过了与世隔绝的三年。她的老师曾是世上最迷人的尤物,可在经久的岁月后,她突然对男人失去了兴趣,成了一位严肃的禁欲居士。

  李璧华本可以就此度过一生,可命运再一次把她推到了新的起点。

  一次外出采药归来,李璧华看到乌鸦聚集在自家的帐篷上,她嗅着血腥气回到家中,看到老师奄奄一息的躺在筛草药的竹席上。她的胸口开了个大洞,可她还活着,不知支持她撑到现在的动力,究竟来自等待李璧华,还是驱赶急于品尝她尸体的乌鸦。

  第一位师父告诉李璧华仇人是清华门的妖剑客,她过去的仇人花钱请他要她的命,之后就停止了呼吸。

  第二位师父就在第一位师父死后不久到来,他问李璧华:“想不想替地上的死人报仇?”

  毒仙师高阳跟踪妖剑客来此,欣赏了一场谋杀。他很满意自己超然度外的态度,并且从俗世的仇杀中品尝到了久违的快乐。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足以认真对待的敌人,这让他感到很寂寞。他也不屑于扶危救困,他认为弱者本就没有存活的理由,你能救他一时,不能救他一世,他迟早还是会成为强者路上的垃圾,迟早要像垃圾一样被消灭。

  可是他决定帮助李璧华,他认为自己可以改变这个丑丫头的命运。他可以教她武功,教她知识,甚至让她变成美女,把她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他做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他从饲养门徒的过程中赚取了莫大的成就感。

  李璧华就这样改拜到高阳门下,学会第一招剑法后,她去找皮条客,杀了他全家,她精心剥下了皮条客的皮,做成一面鼓,又把他的牙齿一颗颗敲下来,丢进马桶。

  在这之后,皮条客还活了三天,那三天他被迫敲着血淋淋的人皮鼓走街穿巷,直到被一群野狗追逐,吃掉。

  李璧华来到碧螺谷,跟随毒仙师高阳学习武功和毒术,可她甚至在忙于创建红巾马贼团的日子里,也没有丢下前一位老师传授的“素女偷元术”。

  十年来,她用这种邪术杀死了几个武功比她高得多的好色之徒,吸了他们的功力。等她学成了毒仙师的绝技,就再也没用过素女偷元术,可是毒观音的恶名已经根深蒂固。

  李璧华说她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她这个人。你可以说她很有个性,她则自我解嘲的说:“我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人活到这个分上,就不再惧怕任何痛苦。

  倾城方才与李璧华合欢,发现她的宫内有种奇妙的吸引力,分明是修炼过“奼女宗”内媚术的缘故,故而猜测她就是青雀夫人所说的那个师妹,事实果然如此,而李璧华身世的曲折复杂,却远远超出了他的估计。

  “华姐姐,想不到你吃了这么多苦。”他发现每一个成熟的女人都会让男人感到自卑,因为经历了各式各样的苦难后,她们具有了一种神奇的魅力,这魅力会使你体会到荒漠、大海般容纳一切的魅力——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女人味——进而发现自己原来如此渺小。然后你就爱上她了。

  李璧华凄然一笑,幽幽的说:“虽然不知道有没有那个必要,可还不是得活着。”

  “你不会再受苦,因为你会成为我的妻子。”

  李璧华忍不住笑起来:“小傻子!我不一定要嫁你哪!”

  “那我只好霸王硬上弓啦。”倾城也笑了。

  李璧华怔怔望着倾城的眼睛,感到心在融化。她不像其他人那样误认倾城为女人,作为真正的女人,她深深理解到那是只有神才配拥有的中性美。她想“美少年”这个词或许就是老天为他一人发明出来的,每次看到倾城,她都有点目眩,就算是男欢女爱的时候,她也没法真切感觉到他的存在,并且不敢尝试证明。美丽到了极致就会变成遥远的绝望,她怕他是冰做的,轻轻一碰就碎了。

  一个疑问就在这时产生,李璧华紧紧抓住它,藉以逃出了倾城眼中的迷宫。“郎君,如果我猜得不错,你也学过阴阳采补与媚惑之术吧?”

  “怎么这样说呢?”

  李璧华叹道:“如若不然,我怎么会输得这样惨,没能控制你,反倒被你折磨得死去活来……你一定学过媚术,你身上像是有一种魔力,我一眼看到你,就怦然心动呢。刚才你贴在我身上,把我魂都勾去了,我说不出那是什么滋味,那个时候,我可以为你死,为你疯狂,为你做任何事。”

  她脸颊羞红,话语却越来越炽热、大胆,“我不知道你是否真的喜欢我,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恨我讨厌我,可我已经离不开你,你让我的身体和心灵都得到了最大的快乐,我就像吃迷幻药上了瘾,再也不能忍受比这低等的快乐了。”

  她坦言承认了失败。“这是媚术较量的必然结果,失败者会成为胜利者的奴隶,无论在床上还是其他任何地方,我说了这些不知羞耻的话,只希望你能以诚相待,也对我说真心话。”

  倾城虽然不信什么奴隶之说,可李璧华如此情真意切,他只好承认自己的确学过房中术,却隐瞒了与青雀夫人交往的细节,只说因为某种遇和,认识了奼女宗的传人,学了《奼女真经》中一点皮毛。

  李璧华得知自己在乌鸦领还有一位师姐,不免惊喜交集,一再追问。倾城开始还含糊其词,最后拗不过她撒娇献媚,只得和盘托出。

  李璧华听得啧啧称奇,可又猜不透他到底哪句是真哪句是假,深深望进倾城的眼睛,脸色瞬息万变,良久,才幽幽叹道:“郎君啊,我真是越来越看不透你了。”

  第四章毒母化身

    翌日清晨,李璧华去前院议事,见倾城睡得正香,不忍打扰,盖严被子,悄然离去。

  等到倾城醒来,天色已经大亮,不见了李璧华,微感怅然。回忆起昨夜的疯狂,不禁摇头苦笑。

  匆匆起身穿衣,早有侍女送来洗漱用具,那只银盆也换了新的。

  侍女又告诉倾城:“大小姐去前面办公,半个时辰后回来,临走时交代小婢服侍君上用膳,若是嫌闷,可以在后院散步,但是万万不可出二门。”

  倾城让那侍女自去,草草用了饭,便出门散步,一路上小心查看地形、建筑,计画逃走路线。

  碧螺谷守备森严,他现在又武功全失,想要逃走难比登天。

  唯一可行的方案就是找回“朱雀之天翔”,藉助魔导器的力量逃出生天。

  这样一想,倾城便急急返回李璧华的香闺“生烟阁”。

  他记得当日李璧华夺走了他的包裹,魔剑阿修罗、玄武之假面还有朱雀之天翔都在其中,只要找回这个包裹,他就可以飞离碧螺谷。虽然有点舍不得李璧华,可毕竟不想被人当牲口似的买卖。

  刚一跨进门槛,却见一人面带诡笑,迎面走来,竟是醍醐。

  “杂种,早上好啊。”倾城笑盈盈的说,“你是来杀我的吧。”

  醍醐没想到他会一语道穿自己的心意,不免有些慌张,厉声反问道:“你以为我不敢?”

  “你当然不敢,你杀了我,李璧华不会放过你,你不过比我晚死几个时辰,这有什么好处?”

  醍醐冷笑道:“你继续说,试试看能否说服我。”

  倾城笑道:“我还可以告诉你,我随时随地都可以要你的命,真正应该害怕的是你不是我。”

  醍醐说:“就凭你跟她有一腿?”

  倾城摇头笑道:“原来你比我想象中更笨。我要杀你很简单,只消告诉黑星和李璧华我喜欢你的脑袋,假如一刻钟内不能蒸熟了摆在我的餐桌上,我就嚼舌自尽。我们的区别就在于我活着的时候身价亿万,死了的话就会给仇家惹来无穷无尽的麻烦,假如帝国和凤凰城都把红巾马贼视为仇人,你想你们的日子还能好过吗?

  “而你呢?”倾城笑得更灿烂了,“醍醐,你的生命不比蟑螂更宝贵,活着的时候是祸害,死掉也没人难过。你猜黑星和李璧华愿不愿意为了你牺牲我?”

  不等倾城说完,醍醐便大笑起来,他喘着气说:“我不得不佩服你的想象力,你以为事实真如你所说的这样?大错特错!”他斩钉截铁的下了断言。醍醐用居高临下的神情俯瞰倾城,想在他脸上找出惊惶失措的痕迹。

  然而他失望了,倾城从容依旧,海蓝的眸子璀璨闪亮恍若朗星,他甚至高兴的笑起来了。“是这样吗?越来越有趣了!”

  醍醐深深吸了口气,他决心在结束倾城的性命之前先摧毁他的精神,他已经被对方从容的气度自信的口吻压抑太久,他像输红了眼的赌徒那样在看到翻本的希望后,轻易掷出了全部筹码。

  醍醐得意洋洋的告诉倾城,事实与他所说恰恰相反,他叶倾城可以死,而他醍醐却万万不可以死。因为他是李璧华的蛊精,假如他死了,李璧华也会死,你说她更在乎谁?

  倾城说:“先告诉我这个故事的出处,说不定我也读过。”

  醍醐气坏了,他怒气冲冲的说:“别再炫耀你的无知了!你连‘毒母化身’和‘蛊精百变’都不知道吗?”

  倾城笑道:“听来像是春宫图。”

  气昏了的醍醐决心让倾城死个明白,竟把五毒宗的秘辛和盘托出。

  原来“毒母化身”和“蛊精百变”是五毒宗的两门最高心法,为毒仙师高阳所创,其修炼方式的诡异、邪门,堪称四神魔武两道之最。

  “五毒宗”的教义可以上溯到远古洪荒时代的图腾崇拜。

  玄武先民们茹毛饮血穴居露宿,逐水草牧牛羊,生活条件极差,经常遭受毒虫的侵袭,又因医疗落后,以致死伤无数。

  久而久之,由恐惧衍生了崇拜,便把蛇蝎毒物视为本族的保护神,这种文化流传了数万年,直到现今,仍在民间中有着广泛的信仰群体。

  “五毒宗”之所以被列为魔道,不但因为门下弟子崇拜太古毒神,更因为该派弟子自幼便用蛇、蝎、蜈蚣、毒蜂、蟾蜍等毒虫练功,人人皆有一身剧毒,又大多出手极其狠辣,杀人于无形之间,视人命如草芥。

  故而为天下正道所不齿,视为邪魔歪道。

  倾城对五毒宗的了解仅此而已。当他从醍醐口中得知了“毒母化身”、“蛊精百变”两宗秘法后,不禁头皮发麻,惊心动魄。

  醍醐告诉倾城:“假如你把‘五毒宗’门下跟走江湖的玩蛇艺人当成一回事,那就是大错特错了。你不可能真正明白我接下来告诉你的这些秘密究竟意味着什么,因为它们不但超越了俗世的逻辑,更超越了你的想象,它比一切幻想都更荒诞,比一切恶梦都更恐怖。

  “你或许已经准备好了听我讲述‘毒母化身’和‘蛊精百变’,可你最好牢记一点,那就是别在我讲述的过程中,插嘴说‘为什么这样’、‘怎么可能’之类的废话。

  “你或许曾经通过道听途说了解到一些关于‘炼蛊’的只言片语,好的,你点头了,那么我就承认你对此已经有所了解,我不想在这种无聊的常识性话题上多费口舌,要知道,李璧华就快回来了,在割断你的喉咙之前,我必须讲完,所以我们都没有时间浪费在解说常识上。”

  醍醐说:“现在我知道你很清楚炼蛊的过程,我想问的是,你可知道‘九重蛊’?很好,你摇头了,我就知道你不知道,除了五毒宗的门下,其他人很少听说过这名字。你看,对你而言,这已经是秘密了,可我告诉你吧,这根本不算什么!真正的秘密还没开始呢。

  “九重蛊应该这样炼制。首先,你要搜集珍奇的毒虫,尽可能多的搜集,等到攒多了,就把它们放到一个大瓦盆中,割破手指,滴些鲜血进去,引得它们疯狂争抢互相撕咬。一周后再打开瓦盆,就会发现只剩一只最最凶猛的毒虫了。这样得到的毒虫叫‘一重蛊’,只要再滴些血喂食,它就会产生蜕变,一种新的毒物就这样产生了。一重蛊得到的新生物变化不大,你要想修炼‘毒母化身’,必须炼出最完美的蛊虫││九重蛊。

  “接下来,你把大量一重蛊放在一起,重复前面炼蛊的方法,最后就得到了二重蛊。现在你已经知道一重蛊可以炼出二重蛊,以此类推,二重蛊的原虫就是可以炼出三重蛊……直到最后,八重蛊变成九重蛊。

  “你可以算算炼出一只‘九重蛊’需要多少条毒虫,这么庞大的工程仅仅是为了得到‘毒母化身’的胚胎。这个胚胎的样子非常丑陋,看起来有点像五、六个月的胎儿。此外,它也保留了毒虫本身的一些特点,比如你选蛇作为炼蛊的原始材料,那么蛊精出来以后就有蛇的头颅和尾巴。美女蛇尤娜当初就是那副模样,你一定想象不到吧?”

  倾城可以由此想象出醍醐初生时的模样:有着黄蜂头颅和毒刺尾巴的毛茸茸的胎儿。够恶心的了。

  醍醐接着说:“‘九重蛊’有个奇妙的特征,那就是它拥有着人类的生殖系统,最最不可思议的是,假如主人是男性,那么他饲养出来的九重蛊就是雌性,假如主人是女性,九重蛊就是雄性。”

  倾城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你的说法让我联想到男女之事了。”

  醍醐肯定了倾城的猜测,“主人通过与异性九重蛊交合施展‘五毒宗’秘传血咒,使‘九重蛊’与自己的元神合而为一。完成这一步后,‘毒母化身’就大功告成了。与主人元神合一的‘九重蛊’就成了蛊精,它是世上最厉害的邪魔。只要主人需要,可以随时把它召唤到身旁。”

  倾城意兴阑珊的说:“这么说来,‘毒母化身’不过是用来制造高级奴才的工艺,这有什么意思?还是说说‘蛊精百变’吧。”

  醍醐恼羞成怒了,“你这种傻瓜根本没法理解其中玄妙,我不该对牛弹琴。”

  倾城笑道:“不是‘毒母化身’这门功夫本身没意思,是你讲述的方式实在无聊。比如蛊精和主人,要是我来讲述,就会给他们分别取一个名字,这样听起来才有趣呢。”

  醍醐冷笑道:“你玩过家家酒吗?取名字还不是假的。”

  倾城脸上现出迷离的微笑,他说:“那可不一定,只要有了名字,他们就成真了。”他兴致勃勃的提议:“我们就把‘蛊精’叫做‘真子’吧。”

  醍醐仰天大笑:“有了榛子是不是还有杏子?”

  倾城很认真的点了下头,说:“好主意,真子的女主人就是杏子。”

  倾城请醍醐继续讲述“蛊精百变”。

  在开始这个故事之前,他们杜撰了蛊精“真子”和主人“杏子”,主人是女的,蛊精是男的,他们之间可以发生许多故事。

  谈话进行到这里,倾城和醍醐都有一种奇妙的感觉。

  真子和杏子是真实存在的,或者说,伴随着他们逐渐细致的虚构,这两个名字活了。

  倾城说:“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杏子把真子叫到跟前,告诉他自己决定修炼蛊精百变。”

  醍醐说:“真子顺从了杏子的决定,虽然他知道修炼‘蛊精百变’很危险,可能会要了他的命,可他没有别的选择,因为他是杏子的奴仆。

  倾城说:“杏子是个雷厉风行的姑娘,她立刻找全了修炼这门秘法的药材和法器,对真子说,我们开始吧。”

  醍醐说:“于是两人就开始做爱,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真子必须使杏子怀孕,而对蛊精来说,想让女人致孕,必须在射出的种子里添加一种佐料,那就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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