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魔倾城录 全本作者:桃次郎-第17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射出的种子里添加一种佐料,那就是自己的灵魂。”
倾城说:“你可以想象出在一个激情旖旎的夜晚后,杏子如愿以偿的怀孕了,而真子却像泄了气的皮球,变成了一具干尸。”
醍醐说:“真子在死去的同时也超越了自我,他摆脱了丑陋的外形,暂时进入了休眠。”
倾城说:“杏子独自享受着初为人母的快乐,静静等候小生命出生。
“我提醒你别用普通人类的母子观念看待‘蛊精百变’的修行,因为你很快就发现婴儿的孕育其实只是短暂的十天,而非人类的十个月。
“不管怎样,胎儿总算顺利产下,或许他并不像你想象中那么可爱。那是显而易见的丑陋,胎儿根本就是个肉球,他是圆圆的一团,只有拳头大,外面包着软软薄薄的一层皮,里面只有毒血。”
倾城说:“那是一个沉寂的黄昏,杏子忍痛生下了怪胎,没有听到预料中的婴啼,她自己剪了脐带,躺在床上,看着那个古怪的肉球,心中充满了黑色的荒诞感,她自言自语的嘟囔,这东西真是我生下来的吗?话音方落,那肉球突然射出绿莹莹的毫光,仿佛在回答杏子的疑问。”
醍醐说:“于是杏子跳下床,用事先准备好银针刺穿了肉球,她念了一句咒语——银针吸光了毒血,肉球就消失了。杏子对那银针吹了口气,那针就变成了起死还生的少年,他的相貌完全改变了,可他还是真子。”
醍醐说:“蛊精百变.秘剑.海底针就这样炼成了。”
倾城说:“真子从悠久的长眠中醒来,他对自己说,我又重新出生了。”
醍醐诧异的看了他一眼,说:“我当时并没有这样说。”
倾城笑道:“杏子的另一个蛊精会这样说。”
醍醐不屑的说:“看来你还不明白,除了高阳仙师,五毒宗弟子不能同时拥有两个蛊精。”
倾城说:“那很简单,我们可以杀掉真子。”
醍醐惊呆了,他问:“为什么杀死真子?我不答应!”
倾城笑了,他意味深长的说:“你看,故事活了。”
醍醐头晕目眩。他怀疑自己正卷入一个陷阱,一个迷宫——这迷宫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可它始终在你脑海里制造混乱。
醍醐像一只被蜘蛛网捕住的蚊子,奋力挣扎,试图清醒,而倾城却连续不断的编织新网,一面接一面,天罗地网,网住他的思路。醍醐左突右冲,最后回到了起点。
倾城说:“让我们顺着这个思路进行下去。现在,杏子不喜欢真子了。可是总得有个原因吧?日久生厌还是喜新厌旧?”
“随便你吧!”醍醐烦躁起来,他已经被这个越来越庞大、复杂、琐碎的故事缠得不堪重负了。
原本他只是想讲述“毒母化身”和“蛊精百变”,可后来却莫名其妙的出现了“真子”和“杏子”,现在又冒出来个第三者,越来越多的可能性把主题架空了。叙事的洪流朝着混沌的方向奔腾,局势已经不受他控制了。
然而倾城还是倾城,醍醐还是醍醐,真子杏子是假的,力量对比始终如一,醍醐的困境到底是什么?
倾城说:“那就喜新厌旧吧。杏子找到了新的恋人,发现他才是自己寻觅多年的对象,我们不妨把他称为‘叶子’,醍醐,你不反对‘叶子’吧?”
醍醐说:“烦死了!叶子就叶子吧。”
“好的,你现在必须得承认,杏子已经开始喜欢叶子,同时她也越来越受不了真子,她想要和叶子在一起,可是真子拦在中间隔断了幸福。”
“那么就杀掉真子吧!”
“可是真子是杏子的蛊精,杀掉他,杏子也会死。”
“少胡说八道了!谁说杀掉蛊精主人就一定会死?主人死了,蛊精一定会死,蛊精死了,主人不过是功力大减而已!”
“杀死蛊精,主人不会死。”倾城大笑起来。他站起身来大声宣告:“故事的结局是杏子杀死了真子。她与叶子在一起,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醍醐已经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他大声惊叫,狠狠的撕扯自己的耳朵抽打自己的脸。
可是来不及了。
他上了倾城的当,在他的诱导下被叙事的迷宫催眠,把最后一个秘密也告诉他了。
醍醐惊恐的注视着倾城,像只被经验丰富的猎人逼进死地的兽,他突然大吼一声,猛扑上来,死死掐住倾城的脖子,歇斯底里的喊道:“我要杀了你!”
倾城没有挣扎,他还是面带微笑艰难的说:“杏子已经回来了。”
醍醐触电似的缩回手,慌张冲到门前——鬼影子都没一个!他强忍怒火,冷笑道:“耍花招救不了你的命!”
倾城的目光跳过醍醐肩膀,瞟向门外,脸上依旧挂着浅淡的笑容,“杏子回来了。”
醍醐哈哈大笑。
几乎就在同时,身后传来李璧华的质问:“醍醐!你想干什么?!”李璧华怒气冲冲的走来,见倾城无恙,这才松了口气,关切的问:“你没事吧?”
醍醐束手立在一旁,噤若寒蝉,面如死灰。
倾城看了他一眼,若无其事的说:“没事,醍醐给我讲故事呢。”
赶走醍醐,李璧华狐疑的问倾城:“郎君,那坏小子定是欺负你了,快告诉我实话,奴家替你狠狠抽他一顿皮鞭!”
倾城心中生出一股温暖,笑道:“真的没什么,我们聊得很愉快。”他看见门帘下有双脚,知道醍醐还在偷听,故意大声说:“醍醐以前对我的确不是很友善,那是因为你对我好,他嫉妒了,这孩子就是有点小心眼儿。其实这又何必,我过些天就要被你师兄卖给夫瑞大汗,你我缘分,好比那薤上朝露,注定不会长久;醍醐却是你的蛊精,异体同命,生死不离,何必看我不顺眼呢。”
李璧华一听这话,眼圈都红了,又是伤心又是生气,拉着倾城的手安慰道:“你放心,大师兄是个糊涂虫,咱们不理他!你是我带来的人,只要时时伴着我就好了,谁也别拿你做交易!”
又说:“夫瑞大汗又如何?就算他肯堆出金山银山,我也不肯让人动你一根指头。”怕倾城不信,她接着说:“你要知道,我的师父是威震玄武的‘毒仙师’,即便是各族的族长大汗,也不敢在他老人家面前放肆,将来我求他老人家也收你做个关门弟子,你想,到了那时候,有师姐和师父护着,还有谁敢欺负你?”说到得意处,李璧华眉开眼笑,稚气毕露。
偷眼瞥向门外,见醍醐已经离去,倾城心中略定。
自从莫名其妙地沦落到玄武,他功力全失举目无亲,又身陷贼巢,面临了平生最险恶的境地。
想要重获自由,只有忍辱负重,原本想从李璧华处下手,不择手段利用她帮自己逃出险境,可随着进一步的了解,好感渐渐加深。
又见她一门心思帮自己打算,真情流露,娇憨可人,更觉得这女人虽然行事古怪,其实不失天真,好比明珠蒙垢,不惟金玉其质,亦且冰雪为心,不由得更添了三分爱意。
李璧华正如世间一切热恋中的女子,一双眼睛里除了意中人,什么也看不进去,自从早上出去分赃,胸口仿佛压了块石头,一直心神不宁,睁眼闭眼,全都是倾城的影子。
李璧华当然不是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她又古怪,专喜欢眉目如花、宛若女子的少年,不是年纪幼小不解风情,就是脂粉气过重毫无男人气概,拿来当成玩物而已,包括醍醐在内,都不曾真心相待。
而倾城显然与众不同,他的美貌超越了一切世间男女,对此李璧华并不惊讶,毕竟关于天香君的传闻已经太多太多了。
她所为之倾倒的,是倾城钟灵毓秀的气质,仿佛谪仙临凡,丰神俊逸,而身为帝国第一权臣的雍容气度,更是世俗男子难以企及的。
每次与他醇且蓝的眼睛对视,李璧华总会生出一种幻觉,仿佛三魂七魄五脏六腑都要被那海样的漩涡吸进去,而在昨晚春风一度之后,无论生理还是心理,她都已经离不开倾城了。
阴阳双修其实是很卑鄙的枷锁,一旦鼎炉被选定,便难以反抗主导者的驾驭,否则再怎么一见钟情,也不至于到了这种地步。
两人说说笑笑,倒也融洽,倾城自然一门心思的想逃走,可是看李璧华这架式,说不定当真不肯送他去金帐城,一辈子关在碧螺谷,哪里还有逃走的机会?
虽然着急,却也因为知道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焦虑之心渐消,也就随遇而安了。
至于李璧华,只要跟倾城共处一室,便心满意足了,她对性的需要其实不很强烈,只要情郎抱一抱亲一亲,就很满足了。
聊得投机,不觉到了晌午,侍女送来午膳,李璧华特意告诉倾城,几样小菜都是她亲手烹制。又说早上匆忙,来不及多准备,往后有的是机会请他品评自己的手艺。说着话,牵着倾城的手,含笑入座。
两名小婢忙将那“十锦攒心”的食盒打开,捧出一个乌金梅花自斟壶,又有海棠珐琅杯一对,斟满香醇可口、色泽碧落的桂花陈酿。乌木镶银箸两双,竟是东方帝王御用的款式。
食盒第二层是六味小菜,皆是昆仑家乡风味,松鼠桂鱼、雪花鸡球、蟹粉菜心、虾子酱糟鹅,油汆豆腐干、乳腐酱方,做得无比精致,色香味俱全。特别是那乳腐酱方,入口就化,香甜不腻。
最下层是一海碗煲得恰到火候的乌鸡枸杞汤,热腾腾香气袭人。
倾城也不客气,放开肚皮大吃,满口夸赞李璧华的厨艺。心道,这等穷山恶水的地方也有如此好享受,红巾马贼的实力不容小觑,就算侥幸逃出碧螺谷,也不等于就能脱离他们的控制。
回过神来,却见李璧华双手支颐,正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还当被她看穿心事,忙收敛心神,故作镇定的问:“你怎么不吃?”
李璧华只是叹了口气,柔声道:“你吃吧,我喜欢看你吃。”
倾城让李璧华也吃,李璧华却撒娇让他喂,而且还要口对口的喂才行。倾城没法,只好含了一口鸡汤哺到她口中,李璧华吞下一半,又把另一半送了回来。两个人亲亲密密的吃了足有个多时辰。
倾城提议去前院散步,想趁机观察一下外面的布局。
李璧华却面带难色:“我修炼的毒母化身大法,每天子、午两个时辰都要去蜂房练功,耽误不得,你若想出去玩,等练完功我再陪你可好?”
倾城刚才就听醍醐说起这毒母化身大法,自然不肯错过观摩的机会,就对李璧华说:“你一个人练功怪寂寞,我陪你聊天吧。”
李璧华听了,又是感动,又是好笑。“我练功的时候连话都不能说,怎么陪你聊天?”
“没关系!我陪着你打坐就是,两个人在一起,不说话也不觉得孤单,而且你练功累了,我可以帮你倒茶,帮你捶背,还会讲故事——我的用处可大着呢。”
李璧华笑得气都喘不上来了,笑着,笑着,就笑出泪花来了,她牵着倾城的手,轻轻亲了掌心一下,又托起来,紧紧贴着脸颊。
倾城清晰感到她脸庞的炽热,仔细一看,果然李璧华羞红了脸。她怪不好意思的说:“傻郎君,人家练功的样子好丑……才不让你看呢!”
这下子倾城更好奇了,软磨硬泡,非要陪她,李璧华拗不过,只好领着他来到蜂房,拉了把椅子,让他坐在门外。倾城还是不满意:“隔着水晶窗看不清楚,你就让我一起进去吧。”
李璧华笑道:“你不怕蜂子蛰?”
“你都不怕,我怕什么?”
“我是因为修炼一门功夫必须忍受蜂蛰之苦,你又何必自讨苦吃。”
倾城笑道:“咱们同患难不好吗?”
李璧华不忍违逆他的要求,只好找来一大块蜂蜡,在倾城四肢、头颈裸露的皮肤上细细涂抹,然后再让他进蜂房,毒蜂闻到倾城身上蜂蜡气息,还当他是同类,就不来追杀了。
李璧华脱光衣服,走进蜂群,口中发出古怪的哨声。
那毒蜂有拇指大小,一色漆黑,平素专门采集剧毒植物的花粉为食,毒性极强,蛰人必死,无药可救。那蜂房里插满了无数张巨大的筛子,毒蜂就在上面筑造了成千个蜂窝,听见李璧华的呼唤,一古脑的涌了出来,嗡嗡轰鸣,扑到李璧华身上,不一瞬,光洁的胴体上落满了黑压压的毒蜂,只露出两只眼睛,弯弯的睫毛痛苦的颤动着。
毒蜂一落在李璧华身上,迫不及待的把毒针刺进肌肤,排放蜂毒,等到蜂毒排净,毒蜂也就寿终正寝了。
第一批毒蜂排完毒液,李璧华轻轻一抖,那些伏在身上的毒蜂就全被掸落,尘埃似的落在地上,顷刻死去。几乎就在同时,另一批毒蜂又围上来,抢占地盘,继续着前一批同类的工作。
而在李璧华四周,更有成千上万的毒蜂在等待。它们围在李璧华周围,焦躁的盘旋着,嗡鸣着,密密麻麻的挤在一起,成了一个黑色的漩涡。置身漩涡中心的李璧华静静伫立,每当痛苦难耐,便忍不住发出凄厉的哀鸣,惊心动魄。
倾城触目惊心,大气也不敢喘。不知过了多久,听到另一种诡异的口哨,蜂群旋即懒洋洋的散开,各归巢穴。
李璧华走出蜂巢,已经成了一个遍身毒疮的人形怪物。倾城简直认不出她来了!
“都说很难看了,你还是要看!可不是吓着了。”李璧华羞窘得无地自容。
方才还是如花似玉的美人,转眼就变成了活鬼,与恐惧、憎恶相比,倾城心中更多的是不忍与心痛。不由分说,抱起李璧华跑回到卧室,让她平躺在床上,发动疗伤咒文,帮她减轻痛苦。
“你这是什么本领,用手一摸,就像冰水熨过似的,好舒服呢。”李璧华惊讶的问道。
“雕虫小技罢了。倒是你,天下厉害的本领多得是,为什么非得学这种伤害自己的功夫?你看我,呃,虽然没什么大本领,还不是一样活得很好。”倾城忿忿不平的埋怨道。
李璧华听了,只是吃吃娇笑,勉强的坐起身来,披上一件外衣,说道:“跟我来。”
倾城扶着她穿过蜂房,这才发现洞后别有天地,一方小小的浴池内充满乳白色的汁液,飘散着轻柔的氤氲,方一走近,清香便扑鼻而来。
李璧华告诉倾城,这池水名叫“地火石乳”,是地脉灵泉流经火山口,被炽热地火煮沸浓缩而成,天材地宝,千载难逢,对修道练功之人有无上的妙处。
一百年前,毒仙师漫游玄武大陆时无意中发现这处灵泉,便决心在此隐居修炼,创出“毒母化身”新法,后来又开宗立派,成立了五毒宗,收了两个黑星、李璧华两弟子。故而可说这“地火石乳”就是五毒宗的镇派至宝了。
毒仙师高阳功德圆满后,便把“地火石乳”一分为二,交给两个弟子使用,每次修炼完“毒母化身”,都要来此沐浴,以疗伤解毒,增进功力。
李璧华浸在“地火石乳”中打坐调息。行气三十六周天后,蜂蛰后的伤口、脓疮全都消失不见,肌肤比先前更加细嫩白晰,仿佛有一层流质的光晕,附着在皮肤外层,艳光照人。
“这泉水真厉害,比什么疗伤魔法都管用,华姐姐,你好像又漂亮了很多!”倾城赞叹不已。
李璧华笑道:“这下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怕毒蜂蛰了?其实我的容貌,全是这样一点点洗出来的。小时候我丑得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