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二辑)-第1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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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则推到一边。
然后,他尽可能用过去数十年来学到的坚定语气说:“我命令你对我进行这个手术。”
解除第一法则之后,一个这么像人的对象下达的一道这么坚定的命令,立刻启动了医生体内的第二法则电路。
〔二十一〕
安德鲁可以确定,他感到的虚弱只是一种幻想,他已经从那个手术恢复过来。他尽可能自然地靠着墙壁。倘若坐在那里,看起来就太明显了。
“本周就要进行最后表决了,安德鲁。我已经无法再拖延,总之我们一定会输……结果已可预料。”齐理馨告诉他。
安德鲁说:“我很感谢你的拖延战术。这段时间对我很重要,我已经下了一个非赌不可的赌注。”
“什么赌注?”齐理馨非常关切。
“我当初不能告诉你或范-洽律师事务所的任何人,否则,你们一定会阻止我。如果说,脑子是争论的焦点,最大的差别不就是寿命有无尽期吗?谁真正在乎脑部看起来是什么样子,或者材料为何,或如何形成的?重要的是脑细胞会死,一定会死。即使体内其他器官个个保持健康,或是换成人造的,脑细胞最后一定会死——它们不能更换,否则便会改变原有的人格,也就是杀死原来那个人。
“我的正电子径路已经维持了将近两个世纪,至今没有太大的变化,今后也还能维持许多世纪。这不就是那道铜墙铁壁吗?人类能容忍一个不朽的机器人,因为一架机器持续多久都不算什么。但他们不能容忍一个不朽的人类,因为唯有在放诸宇宙皆准的前提下,他们才能勉强接受自己生命的有限的事实。基于这个原因,他们不会让我成为人类。”
“你到底打算讲什么,安德鲁?”
“我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几十年前,我的正电子脑连上了有机神经。现在,我动了最后一个手术,重新调整那个连结,让那些径路中的电位慢慢——很慢很慢地流失。”
一时之间,齐理馨密布细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然后她抿了抿嘴:“你的意思是,你动手术要害死自己,安德鲁?你不能那样做,那违反第三法则。”
“不,”安德鲁说,“那要看死亡的定义。在身体的死亡与理想和欲望的死亡之间,我做了选择。如果让我的身体活着,却以更大的死亡作代价,才会是违反第三法则。”
齐理馨抓住他的手臂,仿佛要用力摇晃他,最后克制了这个冲动。“安德鲁,没有用的,把它改回来!”
“没办法,它已经造成太大的伤害。我还有……差不多一年可活,坚持到出厂两百周年的纪念日应该没问题。我没有那么坚强,坚强到可以永无休止地打这场仗。”
“这怎么值得呢?安德鲁,你是个傻瓜!”
“如果这样能为我赢得人籍,那就绝对值得。如果不能,它也将为这场艰苦的奋斗划下句点,那同样是值得的。”
齐理馨的反应连自己也无法置信——她开始默默哭泣。
〔二十二〕
说来奇怪,最后这一举竟然换来全世界的注意。安德鲁过去所做的一切从未使他们动摇,可是这一次,他为了成为人类,最后甚至愿意接受死亡,这个牺牲实在太大,令人再也无法漠视。
最后的仪式刻意定在两百周年纪念这一天。届时,世界主席将签署那份法案,从此它将正式成为法律。典礼将在全球网络上同步播出,传送地点远及月球州,甚至火星殖民地。
安德鲁坐在轮椅上。他还能走,但已走得巍巍颤颤。
在全人类的注视下,世界主席说:“五十年前,你被誉为一个一百五十岁的机器人,安德鲁。”停顿片刻,他以更庄严的语调说:“今天,我们宣布你是一位两百岁的人瑞,马丁先生。”
安德鲁带著微笑,与世界主席握了握手。
〔二十三〕
安德鲁躺在床上,意识渐渐模糊。
他拼命抓住那些意识。人!他是个人!他要这点成为他最后的意识。他要带着它终止——死亡。
他再度睁开眼睛,最后一次认出神情严肃的齐理馨。周围还有其他人,但他们只是影子,无从辨识的影子。在一片渐深的灰蒙蒙中,唯一清晰的只有齐理馨。他缓缓向她伸出手,非常模糊地感觉到被她握住。
最后一点意识溜走了,终于她也不见了。
在她完全消失前,在一切停止之前,又有最后一道飘忽的意识钻进他脑海,滞留片刻。
“小小姐……”他低声唤道,没有人听见。
《法律之争》作者:艾·阿西莫夫
蒙提·斯台恩通过妙巧的诈骗手段,窃得了十多万美元,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他是在过了法定期限之后某一天被逮捕的,这一点也是没有疑问的。
是他在此期间逃避逮捕的方式,使纽约州上述斯台恩一案成为划时代的案件,而且影响深远。它把法律带到了第四度空间。
因为,你瞧,在犯了诈骗罪窃取了十多万元巨款之后,斯台恩不慌不忙走进了一架时间机器——这也是他非法占有的——并且把对七年零一天的控制装置调置到未来。
斯台恩的律师的解释很简单:在时间里藏身和在空间里藏身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如果在七年限期之内警方都没有发现斯台恩,那是他们活该倒霉。
地方检查官指出,法定的期限不是为在法律和罪犯之间做儿戏用的。它是为保护罪犯免除惧怕被捕、无止无休地耽惊受怕而制定的仁慈的措施。对某些罪行来说,在一定时间内,恐惧中的恐惧(姑且这样说吧)可以看作是一种足够的惩罚。可是斯台恩,检察官坚持说,并没有经历过这样恐惧不安的时刻。
斯台恩的律师仍旧不为所动。法律并没有说到测定罪犯害怕和痛苦程度的问题。它只是规定了一个期限。
检查官说,斯台恩并没有度过这个期限。
辩护人声称,斯台恩现在比犯罪的时候年长了七岁,因此已经度过了这个期限。
检查官对这个说法提出疑问,辩护人出示了斯台恩的出生证。他生于二九七三年;在他犯罪的时候,即三零零四年,他三十一岁;现在是三零一一年,他三十八岁。
检查官高声叫道,斯台恩在生理上不是三十八岁,而是三十一岁。
辩护人尖锐地指出,只要认定了一个人有足够的智力,法律就承认法定年表的年龄,只需用现在的日期减去出生的日期就可求出这个年龄。
检查官吏得越来越激动,他发誓说,如果允许斯台恩消遥法外,法典上的法律条文将会有一半变为一纸空文。
那么就修订法律吧,辩护人说,把在时间中旅行写进去;不过在法律修订之前,请按现有的条文执行。
法官奈维尔·普列斯顿用了一个星期来考虑,然后下达了他的决定。这在法律史上是个转折点。
一些人怀疑,法官普列斯顿用那样的措词写下他的决定,是不是因为一时心血来潮而改变了他思考问题的方法。这实在有些令人遗憾。
因为决定的全文是:“在时间内躲避拯救了斯台恩。”①
【① 此句原文系双关语,既是“在时间内躲避”,又是“及时的躲避”。】
《繁复衍生的藤蔓》作者:'英' 西蒙·因斯
吉木 译
西蒙·因斯,英国作家,现住伦敦。著有四部科幻小说:《铁鱼之城》、《性急的人》、《高压线》和《莽汉》。他最新的作品《止痛药》是一篇主流小说,带有一点科幻的底色,时间设置为当代伦敦。其短篇曾发表在《交叉地带》和《阿西莫夫科幻小说》等著名科幻杂志上。
在这个宁静而忧伤的故事中,他再次证明了一句古老的哲言:笔比剑更锋利。
一
深秋的巴黎,多云的下午,气温比往年略高,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她身着一袭动人的红衫。想让他更难说出想说的话(他感觉到他的书写肢微微刺痛,这不适之感似该归咎于她)?也许她想要的只是体面的结束。出于自尊,她清楚地向他表明,谁也不能真正改变谁,甚至连她的头发也保持着第一天见面时的模样。
“(王)就吩咐说,拿刀来。人就拿刀来。”
他们坐在阳台上,离门远远的,这里不会有人打扰。一位传教士——这么称呼大概不够合适,他其实并不传教,只是无休止地诵读——白蜡色的眼睛不时瞟向他们这边。
他背诵的是《旧约》,洪亮的诵经声跟两个人的谈话交混在一起。
康妮叫侍者过来买单(很久以前,他就给自己起了一个地球人的人名,他一点儿也不在乎这是个女人的名字)。他对她说:“咱们这样分手真是过分理智了,我倒希望能摔盘子砸碗,随便砸碎点儿什么都行。”
她说:“你只是希望我能砸碎点儿什么,今天让你失望了。”
“王说,将活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那妇人,一半给这妇人。”
她说:“你想让大家都来看我俩的笑话么?要吵也别现在吵,大吵大嚷只会有辱体面。”
康妮任凭《旧约》的经文流过耳旁,没费心思琢磨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活孩子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心里急痛,就说,求我主将活孩子给那妇人吧,万不可杀他。那妇人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了吧。”
女孩比画了个动作,把康妮的注意力转移到了那名男子的吟诵当中。“你明白吗?”她说,“有辱体面!《圣经》里也用过这个说法。”她笑起来,但马上又停下来,康妮觉得她哽噎了。
但是他拿不准。他的听力不够好一永远都好不了。他从遥远的地方来,用这些人的某种狭隘的说法——他是个“异形”。
他用自己的打击肢拿起杯子,倒掉剩下的苦咖啡渣——这种举动大大违反了他的种族的习俗。他现在已经懂得卖弄了,潇洒地显示着自己的“大丈夫气概”,甚至他来者不拒的姿态,似乎刚才作出的选择让他重新获得了自由!
那一刻,他发现自己想起了丽贝卡——那个和他生活在一起的女人。为了她,他甚至放弃了眼前这个迷人的女孩一一虽然她并不知道。
“王说,将活孩子给这妇人,万不可杀他。这妇人实在是他的母亲。
“以色列众人听见王这榉判断,就都敬畏他。因为见他心里有神的智慧,能以断案。”
女孩还在听人诵经,她面带微笑,不住地对康妮嘲笑般点头晃脑。
整个下午,她一句挽回的话都没说,似乎完全不在乎他们的分离。他希望这是她抵御忧伤的伪装。但是他心里很清楚,她并没有因为两人关系的结束而难过。很快她就会把关于他的点点滴滴全都抛到九霄云外。
康妮到达这颗星球的那天,哈德姆哈德拉曾作了一番粗鲁的评论,在今天看来,那番话简直一针见血。“我的朋友,麻烦在于,咱们好像跟人类没什么区别。”
“他的臣子记在下面……”
康妮吻别了女孩,转身离去。他愤怒地想,哦,这男人吟诵个什么呀,毫无理性的瞎背一气,不知所云。不过,这样的记忆力确实是了不起,似乎也蕴含着某种虔诚。
“在玛哈念有易多的儿子亚希拿达……”
康妮撇开刚才的想法,驻足倾听。“传教士”面朝着他:那是一种敌对的表情么?这些人一一任何人——他们的身体语言有什么含意?他无从了解。
康妮站在那里,像个无聊的人。他也知道自己确实看上去百无聊赖。
“在拿弗他利有亚希玛斯,他也娶了所罗门的一个女儿巴实抹为妻。
“在亚设和亚禄有户筛的儿子巴拿。
“在以萨迦有帕路亚的儿子约沙法。
“在便雅悯有以拉的儿子示每。”
康妮突然意识到,从前他太不在意人类的背诵功夫了,那不只是人类记忆力的炫耀,也不只是人类对普沙侵略者的抗争,好像在说:“即使落到现在的田地,我们仍然保存着祖先的文化!”
“基列地,就是从前属亚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之地,由乌利的儿子基别一人管理。”
康妮点了点头,当然不是出于尊敬,说到底,真要尊敬他们的话,那可太荒谬了:这无异于把一个古老而蒙昧的血统摆在高高在上的地方,让学识渊博的人顶礼膜拜。不过,他们的种族居然如此快的重新掌握了长篇背诵的技巧和习惯(它们:存在于书写和阅读之前不远的时代),这其中,有地球人的意志和决心。
那个男子大可以是一位来自公元十五世纪的福音传教士。自那个年代之后,六个世纪的写作、出版和阅读,六百年的文化传承,在今天看来,仿佛只是一出闹剧,一次冒险的j实验,最终被蔽天而来的外来统治者所终结。
康妮从他身边走过,前往伦敦地铁北站。男子仍然没有停止演讲。
“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如同海边的沙那:样多,都吃喝快乐。”
普沙人在地球上安营扎寨的时间仅仅只有二十年,但是在第一次接触地球的前三十年,他们便已开始了对人类“牧场”的经营——首先必须寻找到可以让人类变成文盲的“污染”物质,这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为同时还得避免触发副反应:如孤独症(它通过各种不同寻常的悲伤行为表现出来),更不用说形形色色的失语症了。
在语言能力面临崩溃之时,人类这种动物自然而然地开始谴责自身的T业文明。普沙舰队停住了脚步,它们各自分散丌,使人类无法探测到,直到人类忘记了如何谴责,忘记了怎么诽谤,零星的战争全部结束——直到地球人的信息交流减低到他们认为安全的水平。
人类对普沙到来的反应林林总总,极其卉怪,各地都不尽相同——事情本应如此,对普沙人来说,地球人协调一致的反应意味着他们末日的来临。
在铁路沿线无论什么地方,其他人总是对康妮恭恭敬敬,态度友善,特别是在萨福克终点站,他经常在这里喝一杯不加牛奶的茶,然后搭上列车驰向三十英里外的果园。他在这条线上来来回回已经有十个春秋了。就是住这条线上,他认识了丽贝卡。
十字路口有一个俱乐部会馆,是座白色的老房子,房间宽阔高大。他时常在前往果园之前在那儿快速吃一顿早餐。附近还有一个兵站,随着地球人自治步伐的加快,俱乐部已经成了简易的临时宿营地。普沙人和人类官员都把铺盖堆在大厅里,环境显得嘈杂而喧嚣。这儿也常能见到攀附钻营的平民。现在跟他同居的那个女人——他又回到了她身边——就曾经是他们中的一员。
她叫丽贝卡——这个名字用他的本族语读起来流利而诙谐,在他的族语里,这是一种可以食用的肥鱼。当他第一次注意到她的时候,这个女人正跟一帮普沙新兵喝鸡尾酒。这是一群刚招募米的新兵,政府本想用他们为那些吃着军饷却死气沉沉的部队带来新气象,结果他们没多久也成了恣意放荡的侵略者。没有人知道她是怎么混到他们中间去的。和许多疯疯癫癫的、失魂落魄的人类渣滓一样;被动荡和骚乱的社会抛弃,看不到未来,也没有幻想。
几天以后,在前往巴黎的火车上,正当他跟往常一样犹豫着不知道坐哪个位子时,发现自己差点不经意间从她身边径直走过。
她独自坐着,白皙的皮肤,金褐色的头发平直而修长,一缕鬈发遮住了眼睛,形成不对称的脸型。他被吸引住了。
她对面的位置没有人,仿佛专为邀请他而空着似的。
他于是坐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