匣中的失乐-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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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个谜团凶手为何要等到仓野回家……这就不是复杂的思考了,应该是最单纯的思考。所谓最单纯的解释是,为了让仓野看见嫌犯的行为——让仓野看见鞋子。”
所有人都发出“哎”的一声。当然,其中的含意很难猜测是感叹抑或嘲弄。
但是,甲斐视若无睹。“这就是第一个疑问被还原成第二个疑问凶手为什么要让仓野看见鞋子。若问说,让仓野看见鞋子,对凶手有什么好处?我绞尽脑汁思索的结果,列举出两种。第一种是,能够给予凶手是这双鞋子的主人的印象,这当然是重大的有利论点。虽然不知是幸或不幸,因为并未提及鞋子一事,警方很轻率就断定为自杀。可是,如果警方介入的话,最先怀疑的肯定是野地高统靴的持有者,也就是我,真沼,霍南德和奈尔兹四个人。这一点,任何人都应该想得到吧!至于另外一种可能就是,鞋子是一种暗号。”
“暗号?”羽仁不自觉地反问,“是给谁的什么暗号?”
“重点就在这里。我也试着从各方面去思索,如果是给共犯的暗号,那就如何也无法有圆满的说明。而且所谓的共犯,已经被上次我们订下的十诫否定掉了,因此应该排除在外。那么,这样一来,应该认为是给谁的暗号呢?在此,我这个夺取曳间位置的心理侦探甲斐良惟,藉由嫌犯让人看见鞋子,企图将怀疑转移到他人身上,因此我可以断定,这个暗号的对象乃是凶手企图转移嫌疑的人…或许这听起来太玄了,但是像这次事件一样,纯粹是由心理要素构成的事件,只要能追查出嫌犯的心理状态,真相就绝对可以大白。人在选择某种行动时,总希望能够藉由该行动来获得最合理且最大的利益。所以,嫌犯让预定的特定人物蒙受嫌疑,而且传达给对方某种暗号,可说是最为理想的推测。而且,如果剔除所谓的共犯,能够想到的就只有这种惰况。那嫌
犯在这种情况下,要留给背黑锅者的暗号,也就是某种意义的讯息,到底又是哪一种类型的讯息呢?我认为,绝对是威胁!”
“喔?威胁?”布濑的语调极具讽刺。
“没错。如果组合各种状况,结果应该就是这样。也就是嫌犯掌握了某个人的重大弱点,而且与鞋子有关。”
“又是个可怕的逻辑!依你这么说,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人被发现偷过鞋子?”布濑说。
甲斐的神情非常严肃,“真有一套!的确是这样。”
布濑反而楞了一下,“什么?你精神正常吧?”
“多谢关心,我自认为脑筋非常正常。偷鞋者,就是这样!这个人从另外那个人那儿窃走那双鞋。我还是依序说明吧!鞋子被偷的人是谁?不是别人,就是我自己。在七夕那天失窃。”
“啊?”讶异出声的人是根户,“这……但是,这不公平吧!”
“我承认。但各位推理不也是太偏颇?上次提出不在场证明的聚会,我并未在场,所以失去陈述这件事的机会,你也没必要太在意,或者,你的推理足以推翻这些新事证?”
“这家伙又开始拿翘了。好吧,我同意你的说法,继续说下去吧!”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鞋子是谁偷的?这点只要稍微推理即知。嫌犯知道偷鞋的事实,向那个人显示该双鞋子。若只是藉此让那个人暗中畏怯,根本就毫无意义,也就是说,那个人势必会被迫做出对嫌犯有利的某种行动。所谓的行动,并非实际挺身而出为嫌犯做什么事情,或许只是单纯的做出某种伪证而已……各位应该明白吧?我们十个人之中很明显有人做出伪证!这几乎没有推理的必要,非常的清楚,而且是和鞋子有关的伪证……”
“且慢,这……”根户两眼瞪得很大,回头看着仓野。
仓野并未露出丝毫明显的表情,只是凝视甲斐脚底下。
4。走出去的假设
“没错,不是别人,就是你,仓野。”甲斐大声说出名字。
“黄色房间”里,似乎传达出玩偶们轻微的颤抖。五个人的眼睛同时望向仓野,但是仓野彷彿先采取行动、变成玩偶般,连眉根都不动,一直听着甲斐说话。
直到此刻,根户才知道,仓野的瞳孔是灰暗的深红色。
“从头开始说吧!我那双鞋是在十四日事件发生前的一个星期失窃的。对了,就是在奈尔玆小说‘代替序章的四种景象’中第三和第四场景完成之间的日子,仓野你偷了我的高统靴。而这项小小的犯罪,很不幸被企图杀害曳间的某个人看到……这次事件最可怕之处,在于利用这种几乎毫无意义的小事件手法上。十四日当天,嫌犯杀害曳间之后,找出不知藏放在何处的高统靴,摆放在曳间的篮球鞋旁,然后很有耐性地等待仓野回来。
仓野,小说里不是这样描述吗?你看见两双鞋的那一瞬间,不是‘有股奇妙的感觉’吗?关于这点,后来你自己说明是‘因为大门锁着,进来之后却发现有鞋子,觉得不太对劲,所以当时才会产生非常奇妙的感觉’。当然,一半可能是因为这样,另一半却是对于和自己偷来的高统靴完全相同款式的鞋子,竟然会与篮球鞋摆在一起而产生的些许不安吧!绝对没错,那的确是你偷来的鞋子。向警方报案后,你一定慌忙找地方,好藏匿那双高统靴吧?你在知道心中的不安成真时,我可以清楚想像你会被迫做下何种决定。是的,你绝对必须隐瞒偷鞋之事。因此,你只好保持沉默,绝对不能让只要些许蛛丝马迹就会追查到底的警方知道那双鞋的存在。嫌犯的企图就在这里!让人看见鞋子是为了不让对方说出鞋子之事……这听起来实在是很怪的论调,但关于这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凶手也预先想到了两种状况。一是,如果利用威胁,而你还是把高统靴的事告诉警方,警方一定会认定这是杀人事件而展开调查!如此一来,警方一定马上查出高统靴是仓野你偷来的,进而认定你有嫌疑。二是,若你未说出高统靴之事,这起命案依自杀案件处里的可能性就非常高。如此一来,凶手就能完全置身事外。也就是说,无论哪一种情况都对嫌犯有利。事实告诉我们,最后的结果为后者。当然,关于警方介入的可能性,无论是否在高统靴上动手脚都不会改变,但凶手居然会做出这种事来,绝对是针对身为侦探小说迷的我们的一种挑战!
没错,若借曳间的说法,从心理学上的观点而言,这起事件绝对是侦探小说迷布下的杀人事件。接下来的第四个谜团,亦即关于‘为何必须从外侧锁上大门’,这只是来自凶手喜欢反对论调的嗜好,至于第五个谜团的‘为什么凶手要连紧急逃生的后门都锁上呢’,只能够说是犯罪者的自尊心。而从重要的第三个谜团‘为什么要选择不知道会离家多久的仓野的住处行凶’ ,可以引导出重大的推理,也就是依照逻辑性的说法,凶手一定在新宿看见仓野。因此,凶手的直觉开始发挥作用,从当时的气氛判断出,会有几个小时不回目白。以及,应该会在当天之内回家等等推论。我想,在我们家族中,要做出这样的判断绝非难事。而且,虽然不清楚是偶然或在事先的预设之内,凶手也遇见了很久没去拜访仓野的曳间。可能是在新宿前往目白的电车上吧!对凶手而言,再也没有比当时更好的机会了,他立刻邀约曳间前往仓野的住处,然后遂行杀人惨剧。
事件剖析至此,就可以知道凶手的个性了。首先,凶手是个疯狂的侦探小说迷,在此就可以从我们十一个涉嫌者中剔除真沼和杏子。非侦探小说迷即非杀人者,这是首要前提……接下来,嫌犯喜欢所谓颠倒的嗜好,根据这点,我认为羽仁也能够剔除。原因何在?若羽仁执行这项杀人犯行,一定会想创造出正常的密室。还有,虽然是理所当然,既然仓野为嫌犯所利用,所以仓野不可能是凶手!……如此一来,就剩下七个人了。布濑、根户、奈尔玆、霍南德、雏子、影山,还有我。这些人之中,若要剔除可能性较低的人,首先应该就是离子。该怎么说她呢?因为身为侦探小说迷的自尊心作祟,自己很希望被列入嫌犯名单,但这起犯罪事件,应该不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能够执行的吧!关于这一点,奈尔玆与霍南德也一样……大致说来.要用刀子准确刺中心脏只剩刀柄在外,可不是十五岁的青少年能够办到的。更何况,就算死者完全疏于防患,要在毫无抵抗之际瞬间让对方致命,没有足够的力气是办不到的。
所以,根据消去法,剩下的人是根户、影山、布濑和我。哈哈,对我的推理方法抱持些许怪异念头的人应该不少吧!但是,如菲洛,凡斯断言,‘心理性证据与物质性证据相互矛盾时,绝对是物质性证据错误’,我从一开始就不相信所谓的不在场证明,与其调查只要与同伙稍稍配合就能制造的不在场证明,倒不如研究犯罪者的心理更有意义。
继续剖析犯罪者的心理,发现情况出现了,也就是浮现了偏执狂个性。无论对不在场证明具有何等的自信,为了让对方看见高统靴而持续等待好几个小时才会返家的仓野,只能说这种人有些微的异常。接下来应该提及的就是嫌犯的自信!没错,这个凶手对自己的杀人计划有绝对的自信。这一点特别值得一提!而最足以象微的就是上锁的后门。有很多地方让人感觉到,嫌犯似乎有一半是在享受刺激!那种喜欢接近儿戏事物的个性,肯定与颠倒嗜好有相乘效果,大幅支配了他的精神……从这些方面分析,我希望将自己剔除于嫌疑圈外。我只有对侦探小说有偏执狂的个性,对自己专注的绘画,若是倾向会给予偏执性质理性批判的萨尔瓦多,达利(萨尔瓦多,达利Salvador Dali 1904…1989,西班牙画家,因超现实主义作品而闻名于世。),那还有话说,但
我本身却是极端的写实派,而且属于推崇班尼左,戈左利(班尼左,戈左利,Benozzo Gozzoli 1421…1497,义大利文艺复兴早期的着名画家。)和丁托列托(丁托列多Tintorett0 1518…1594,十六世纪义大利重要的矫饰主义派画家。)的古典主义者,这不该剔除在嫌疑圈之外吗?不,也就是说,我可以强调,我最清楚自己绝对不是嫌犯。
这样的话,就剩下布濑、根户和影山三个人了。魔术、数学、物理学,这几方面的学习者都具备了偏执狂性质的个性。
但是,这三个人之中的影山,很遗憾,只能说他和命案毫无关连。因为他在个性方面虽然没问题,但和我们的交往太浅。事实上,影山与曳间顶多只见过两、三次面吧!那样只见过两、三次面却会酝酿出杀人动机,怎么说都不太可能,若说是受到物理学的人生观影响,为了亲眼确定生与死的意义而杀害曳间,这当然是很有趣的动机,但嫌犯必须是对仓野住处很熟悉约人,在此意义下,就不得不将他剔除于涉嫌名单之外,这样一来,就只剩下根户和布濑两人了。”
甲斐彷彿确知两人的反应,停顿下来调匀呼吸。一看,根户正将浮着冰块的玻璃杯对向微弱的照明灯光,静静凝视黄色的光芒。布濑则完全不同,他站在玩偶群中,面对一个约可一手环抱的鬼玩偶,唇际浮现淡淡的微笑。那个鬼玩偶像是用栎树或什么木头一刀雕刻而成,未上色彩,向空中伸出粗糙的猿臂,嘴巴裂开成半月形,似乎正朝眼睛看不到的某种东西怒吼。
“接下来,这个二选一问题的重要关键是什么?”甲斐面向奈尔兹问道。
奈尔玆微微扭曲红润的嘴唇,“这……最后应该还是以物证为决定性关键。”
“但是。所谓最后的关键却正好相反。”
“相反?”奈尔玆不懂对方话中之意,忍不住反问。
“哈哈,也就是说,在嫌犯的心理方面,如果存在着重大的颠倒嗜好,身为侦探者也必须应用同样的方法。若问我这是怎么回事,我会告诉你,嫌犯既然可能如此大胆行动,那就可以确定嫌犯一定有铜墙铁壁般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重点就在这儿,换句话说,嫌犯绝对是拥有不在场证明的人!而符合这项要求的,是两人之中的你,布濑!”
“不简单!”很令人吃惊的是,最先这么叫出声的竟然是布濑本人。“不错,原来如此!最主要的是,在你的推理方法中,从一开始就排除一切的物证与不在场证明。”
“是的,那是因为一般所谓的不在场证明,只要全力追究都可以推翻。徒心理学方面来看,这起犯罪事件的凶手,布濑,很明显就只有你。妄自尊大的自信、偏执狂的个性、对于不属于这个世界却可以窥探这个世界的魔术所产生的强烈嗜好,换句话说,是对于颠倒世界的偏好,这说法应该没错吧!……所谓十一点到三点二十分之间在‘鲁登斯’的不在场证明,如果仔细分析,其实也是极端脆弱,就算有其他客人能够证明,实际的对奕对手也只有老板一个人,所以如果两人串通好……”
“厉害、厉害!”也不知道为什么,布濑非常高兴,边鼓掌边说。“那么,动机呢?”
“难道还会有其他的吗?你那般执着于所谓的魔术,又拥有黑色房间的象徽性房间,但是‘黑魔术师’的绰号却被曳间夺走,内心绝对充满憎恨。事实上,在我的感觉中,你在有关魔术的造诣方面,绝对不会输给任何人,只不过你虽然是很好的魔术研究家,却终究无法成为魔术师……没错,就是这样。但曳间与生俱来就是魔术师,他拥有你所缺乏的天赋资质。你无法原谅这一点,我也说过好几次,在这起犯罪事件里充分显露出凶手扭曲的自尊心与偏执狂的个性。”
布濑的脸瞬间僵硬了,但脸上的笑容仍未消失。
“就是这样!你扭曲的自尊心膨胀到愚蠢得想让曳间停止呼吸的疯狂程度。你终究当不了魔术师,在奈尔玆的小说里,不也明白写到了这一点吗?关于这一点,最有深刻感受的就是雏子!没错,魔法的季节已宣告结束,而你却袍持不想承认的心情杀害了曳间!”
甲斐最后这段话低沉得令人沉郁。不知何故,他的控诉在根户胸口留下隐约的痛楚!
但布濑并未退却,当甲斐的说明结束时,他更是兴奋地接道:“哈哈!没有比这样的结果更令人愉快的事了;能够从错误的地点建构出错误的逻辑,最后终于形成恍如事实的完美体系,的确是完美的范本。但是,再怎么完美,也只是空中楼阁,真是悲哀!这样的逻辑到了最后的重要部分却陷入了自我矛盾。知道吗?你所以能说得头头是道,完全在于设定共犯的存在吧!但事实上,对于使用这种姑息的手段制造的不在场证明,你认为我会这么有自信?”
“没错!” 一直保持沉默的仓野,语调沉重地开口了。“我用自己的双腿不断四处调查各位的不在场证明是否属实,但非常遗憾,甲斐的推理与事实完全不符……布濑的不在场证明是完美无缺的。除了店老板,我还接触了另外三位客人……顺便一提,杏子和我也如警方所调查,有男女服务生的证词,因此关于不在场证明方面,绝对不会有问题……还有,虽然无法提出证据,但我不知道你们是否相信我说的是实话。那双靴子并不是我偷的!之所以未提出反驳,纯粹是考虑到甲斐的推理具有诱导出一分真实的可能性。但希望各位相信,我并未偷那双野地高统靴。”
“我明白,仓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