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偏东 第二部 永远是晴天-作者:张晓宣-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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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电掣(CHE)(注:不认识的字加拼音),衔枚疾走,快马加鞭,迅雷不及掩耳,哈哈,看我又会了好多词,一写就按不住的往外冒。
这几天老冯没借到好书,我又把以前抄的鲁大哥漂流记重看了一遍,才想起给自己起冯宾逊这个名字,老冯的名字我也想好了,叫冯迪格里什,南斯拉夫电影《桥》里那个党卫军少校的名,我记得电影里那人的腿也有点拐,至于丽丽我想就叫她冯宝宝吧(注:九十年代初期在国内很有名的香港电影演员,以美艳著称,出演过电视剧《武则天》),
今天下午实在憋得难受,还是把冯迪拿来的书看一遍,全是些炒股票方面的书,想不到我才被冯迪关了两年,外面就可以炒股票了,我还真得好好看看,省得以后出去又得被丽丽骂我屯二迷糊了。不过这些书读着挺累的,别的倒还容易明白,就是那些K线图和这表那表的看不懂,里面有个故事我挺喜欢,说有个香港的家庭妇女,没文化不识字闲来无事炒股票,什么都看不懂就干脆每只股票都买一点,然后每天把赚钱的几个股票卖掉,等股票跌得狠时再买回来,竟误打误撞的迎合了股市高抛低吸的原理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里就赚了七十多万港币,这样的傻瓜操作我喜欢,以后出去了要真有机会炒股票,我也试试,不用赚七十万,赚七万就行,够给丽丽买个两室一厅的房子了,她说过她的梦想就是不住平房住楼房,越高越好只要离平地远点七楼都不怕……
冯刚一笔一划认真细致的伏在小桌子上写着,写到生动之处还不时露出会心微笑,最近他欣喜的发现自己的字越写越好,掌握的词汇量也越来越丰富,写起日记来更没了以前的生涩吃力,渐渐的他喜欢上这种可以和自己说话,用文字来表达的方式了。每天晚上临睡前的一两个小时,就是他写日记的时间,不管写没写完,到了九点半他都会准时睡觉,雷打不动;在自家地窖里呆了多半年后,他给自己制定了严格的作息时间表,早上几点起来几点吃早餐几点到几点整理房间(地窖),之后是阅读时间,中午吃过饭有一小时的午睡,下午醒来头一小时是“散步”时间,他会沿着那条地沟来回走,数着步数速度先缓后急直至飞奔起来,那条四步半长的地沟冯刚现在即使闭着眼睛在上面奔跑都不会撞墙,每次跑到最后他都会天旋地转的出一身汗。接下来还是阅读时间一直到晚饭前;这两个阅读时间中间都有十五分钟间隙,上午是做广播体操,下午是眼保健操,临睡前再做三十个腹卧撑和一百个仰卧起坐,一天的生活就宣告结束;另外,他还三天刮一次胡子,每星期洗一次澡,当然,地窖里条件有限,只是用热水和肥皂擦洗身子,一个月理一次发(用剪刀对着镜子自己剪);生活规律得近乎刻板。也唯有如此,冯刚在地窖里的日子才不会那么难熬,经年累月,当一切逐渐养成了根深蒂固的习惯之后,冯刚也完全适应了眼前的一切。
这样的生活其实对冯刚来说并不陌生,小时候姥爷还在世时,他就差不多是这样过活的,他还记得最初因为被子总是没办法叠得象砖头那样方正而被姥爷责罚的情形。你给我记住了!你就是一个兵,一名解放军战士!生活习惯不好、仪容不整、吊儿浪档可不行,姥爷那样告诉他。冯刚平生学的第一首歌也是那首——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
如果说两年多过去了冯刚对眼前的地窖生活还有什么感觉不适的话,那就是他不得不时常拼命的克制自己对丽丽的思念,那份思念会在暗无天日的地窖下,单调刻板的生活中,望不到尽头的孤独寂寞里,被放大再放大,直到膨胀发酵弥散浸染到全身的每个细胞,逐渐熔炼成一副刻骨蚀心的毒药,尤其当他读了那么多书,其中不乏男欢女爱两情相悦的故事,就更加剧了这种痛苦。
可以说这两年多来,冯刚一直在和这份对恋人的思念做着最殊死的搏斗,克制压抑着胸中那份从不曾熄灭的火焰。不过也正是这份思念给了他力量和勇气,来面对眼前的一切。无论如何他都不可以崩溃!他还要活着出去见他思念的女孩!于是,有朝一日逃出生天与爱人重逢,就成为他几乎唯一的想法了!
有一件事儿连冯刚自己都没有察觉,那就是虽然有时候他也会想起球子、柴宏这些兄弟,但从前那些每天都要想上无数次甚至说上无数次的理想——当一个无比风光的流氓老大这事儿却早已在心里被淡化稀释,很少被想起,逐渐接近被遗忘了。
当一个人失去双眼时,重见光明就变成了唯一的企盼,当一个人长期被爱情遗忘,他(她)会无比渴望相拥,哪怕仅仅是因为寂寞!而冯刚的理想就是从被冯得才关进地窖之后,才完完全全变了样。
……
1997年9月4日,星期六,晴,
今天是我绝望地牢的918天,今天我走了八千步,特意凑了个整数,书上说残缺的才是美的,这回我就凑个整数让它完整一回,不美就不美吧,昨晚睡得不好又梦见了丽丽,梦到我在她家里和她做爱,操,为什么所有书上都叫做爱或者睡觉而我们平时都说磕炮和操X呢?弄不明白,反正丽丽光着身子骑在我身上,一边X我还一边唱歌,我俩正来劲儿呢沙小红又进来凑热闹,非说丽丽唱歌跑调让她下来,然后小红自己又骑上来唱,我正舒服呢就醒了,妈的,我不能再写这些了,下面的枪又该有反应太他妈难受了!我不能这样,人家保尔还有鲁大哥就从来不想女人,我怎么就不能象他们那样坚强不屈呢?书上说人不能做欲望的奴隶而我昨晚上就当了回奴隶,真丢人。
古人说千里马只辱于奴隶人之手,骈(PIAN)死于槽枥(CHAOLI)之间,就不叫千里马了,丽丽就是千里马,所以我要当那个伯乐,不当奴隶,也只有伯乐才配得上千里马。
很多书上都提过,饱暖思淫欲,看来这事跟我平时吃的太饱穿得太暖有关,所以从今天起我要少吃少穿,以后用冷水洗澡,还有我记得有本书上说那些出家的和尚开始也都是平常人有时候也难免想女人,为了控制欲望就吃素,说那些鱼啊肉啊葱花、蒜、姜还有韭菜什么的吃了也会想那事,所以晚上我和冯迪说了以后给我少做菜少放油尤其不要放猪油,书上说的那些也一律不放,冯迪开始还不愿意,说啥都不吃身体能受得了吗?我就受不了他那样磨几,真要对我好把我放出去不就得了吗,见我生气他才毫不留情(犹豫)的答应,然后我象书上那些绅士那样说了声谢谢,把他吓坏了,眼珠子都快瞪得冒出来,挺好笑的。
…………
1997年10月28日星期一晴
今天是我在绝望地牢里的973天,也是我在里面过的第三个生日,光阴似箭岁月如梭(SUO)这么快我就21岁了,书上没说保尔大哥还有鲁大哥是怎么过生日的,但我想长一岁就该有点新气象了,所以我今天特地走了一万零二百八十步来纪念,等下再多做些俯卧撑和仰卧起坐。再过半年就是丽丽的生日,5月21号我记着呢,我真想她啊!要是现在能看她一眼听她说一句话哪怕她骂我一通揍我一顿也行啊,我一定会高兴死的。不能再想她了,要不晚上又该睡不好了。
冯迪晚上给我煮了碗长寿面,卧了两个鸡蛋还对我说生日快乐,可我说我一点也不快乐,你也不放我出去又不帮我打听打听我媳妇的下落我能高兴得起来吗,每次我一这么说他就装傻不出声,不过看在他还记着我的生日的份上,我就给他点面子没说别地。
今天一整天尤其是下午我心情非常不好,又忍不住流了马尿(哭了),真的很伤心,就是因为那本《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的书,写这书的叫王朔(SHUO)的人竟然也是混过的,写得太好了!说的是北京的一个叫张明的花少祸害一个女大学生吴迪,后来他后悔了又救了另外一个被别的坏蛋祸害的女学生胡亦,看到吴迪死的时候我那眼泪就象断线的珍珠哗哗的往下掉,很难过,这么好的马子对他这么铁心他还那样对她!她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多象我的丽丽啊,要是丽丽那样死了我也不想活了,活着还他妈的有啥劲儿啊!用丽丽以前常说的话就是还不如干脆撒泡尿把自己淹死,买个大面包把自己一头撞死呢。
天啊!我的丽丽就跟那个吴迪差不多,都很有钢!万一她等不到我以为我变心了会不会也会象吴迪那样呢?完了完了,我眼泪又掉下来了,我……(一片浸湿模糊的痕迹)
哭了一会儿感觉好多了,怪不得那些女生那么喜欢哭呢,我也想开了,丽丽最了解我,知道我是不会变心的,用书上的话说就是任海枯石烂天崩地裂沧海桑田我也不会变心的!没啥好担心了。
这个叫王朔的人写得真好,尤其这段,
“我知道世界上没有鬼魂,但有噩梦。假若那些身临其境般又极为逼真的梦中场面日复一日地再现、强化,便足以使人大白天也产生带有强烈真实感的幻觉,特别是梦中的环境和气氛与现实中的环境和气氛完全一摸一稚。譬如是一间阴暗、昼夜变化不明显的屋子,是真实存
在过的一个人和真实存在过的一些事。那么,久而久之,神经再健全的人也没法不渐渐混淆现在的真实和过去的真实。甚至被那种幻觉深深迷住,滋生出根深蒂固的信念,内心明白又无力摆脱。我正是受到了这种盅惑。”
太逼真太深入(刻)了,我刚进来时就总做这样的梦,总想二毛的事儿,冯迪早就告诉我二毛死了,那一手血啊,临死前他是看着我的,一定是想要对我说些啥,好几次大白天我就能看见他躺在我身边捂着哗哗喷血的脖子看着我,让我魂飞魄散,我这辈子其实还是干了不少坏事,但这一次我真的有点书上说的那种后悔,我早就知道自己不是好人,可是我也不是一点良心都没有啊,我真的错了吗?球子、柴宏、傻杰他们肯定说我没错,但我姥爷要是活着一定会把我往死里揍,可能我真的给他丢脸了吧?
不行,我不能再想这个了一想就脑瓜芯子跟着疼,时间到了我该去做俯卧撑然后睡觉了,
今天还看到墙上好多蚂蚁在爬,以前也有但从没注意,今天我发现它们走路总是沿固定的线路,而且互相遇到了一定会头碰头才错开,很有意思,冬天到了,它们那么忙碌一定是在做着越冬的准备,就象以前我们人类(指东北人)一到这时候就买好多大白菜、土豆,然后腌酸菜做咸菜。
……
第十二章
“你们这个套餐我看了,真挺好地,等我们书记回来我跟他商量商量,回头再给你答复……”大班台后那张肥头大耳的老脸不动声色的说道,
“得了吧老大哥,一看你就气宇不凡不象个一般战士,这事儿你肯定能说了算,哎,你这有水没?跑了一上午都快渴死啦。”赵梅边说边自来熟的给自己找水,小脸热得红红的更显娇艳。
“小姑娘,来来来还是我给你倒吧,我这不是一班(般)战士,难道还是二班的呵?”
“哪还用说,里外一把手,你就帮忙给定下来得了,晚上我请你喝酒,咱们交个朋友,你们这儿有事我找你,报社有事你找我。”
“哈哈哈哈哈……”那张老脸也憋不住的笑了起来,“行啊赵姑娘,你可真算个人才了,跑这广告不是白瞎你这个人儿了吗?”
“所以你得支持我啊,广告跑得好,以后我才有机会当大记者,到时候说我是你的朋友,也不会给你丢脸了是不是?”赵梅一点也不怯场,笑魇如花熟络得象多年的老朋友。
“那你真当了大记者可别忘了我这二班的老大哥啊,那我这就给办公室主任打电话,你直接找他办了吧。”
……
从东方商厦出来,赵梅开心极了,夏日午后毒辣刺眼的阳光都不能使她退让躲避半步,她就那样风风火火喜形于色的走在街上,嘴里哼着小曲,嘴角和眉梢都挂满了笑意。
这已是她一个多月来谈成的第二笔广告大单,上一单是公交总公司签的,已经让广告部主任惊讶得嘴都合不拢了,这回这单更大,看他们回去怎么说?不过她还是想先回学校把消息告诉给李舒,之前李舒已经打过传呼问她谈得咋样,她当时在电话里故意装出一副失败了的模样,李舒还使劲的安慰她,这回要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了!
和李舒到报社实习起,他们俩就被安排到广告部帮忙拉广告,据说只有最接近留用的实习生才有这个待遇,听说要是直接被安排到报社印刷厂摆弄版样啥的就更是十拿九稳了。这几年报社也开始讲求经济效益,拉广告跑赞助也成了“锻炼新人”的最好办法,甚至连在职的员工都会有些硬性指标,不过在媒体广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这并不是个容易干的好活,风里来雨里去的不说,还时常遭人白眼,大部分时候都可能无功而返。
李舒从小娇生惯养哪受得了这份罪,只跑了两天就当了逃兵,反正他爸爸早帮他联络好了一单广告可以交差,他还劝赵梅也别去,最多回家求爸爸再给弄一单,但被赵梅拒绝了,一是她知道自己家条件比不上他家,可不想还未过门就被人轻视,另外她本身就喜欢这样出头露面的和各色人打交道,觉得是个不可多得的社会实践机会,所以从一开始她就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全力以赴的在外面跑,所谓工夫不负有心人,青春貌美、热情活泼外加积极主动,赵梅竟然如鱼得水,干得比那些专业的广告业务员还出色。
早在实习前,李舒就带着赵梅正式的回了趟家,赵梅的落落大方和漂亮给他的父母留下很好的印象,从李舒那她早就知道他父母都是比较正统的教育系统干部,所以那天赵梅特意改作淑女打扮,席间的谈吐举止也内敛含蓄了不少。不过吃饭时说起李舒父亲喜爱的《红楼梦》与《论语》来,她也是侃侃而谈,把肚子里那些摘抄精华翻腾了一遍,着实让李爸爸惊叹不已,想不到未来的儿媳不光是长得漂亮,还知书达礼,美貌与智慧并重,实在是不可多得。事后李舒告诉赵梅,他妈妈对儿子的选媳妇眼光也非常满意,临近退休急于抱孙子的李妈妈偷偷观察了赵梅,说她丰胸翘臀平胯,最适合生孩子,未来李家健康漂亮的孙子是有指望了。从李舒家出来前,李妈妈送了一对从云南带回来的翡翠镯子给赵梅,李爸爸更是直接表态鼓励他们俩毕业后要安心本职,好好干一番事业,至于分配去报社的事根本不用操心,家里一定会给办妥。
事实上,赵梅也是最近这一年才接受李舒的苦苦追求,正式成了他对象的,以前对他一直若即若离摆足了老佛爷的派头,还时常招蜂引蝶暗渡陈仓和不少男孩子风花雪月的暧昧一番,倒不为别的,就是心里隐隐的觉得李舒虽然人很实在也够机灵,但多少有些书生气有些孩子气,热情有余而又阳刚不足,而且也对她太过迁就太好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越容易得到的就越不会珍惜,这话放在当时赵梅的身上正适合。不过一到大三的下半学期,她就立刻收了心,开始对李舒好起来。赵梅虽然以疯婆著称,但疯归疯可她并不傻,知道掌握分寸和火候,也懂得恋爱和婚姻的区别,况且以她目前的条件,她很清楚自己是没有可能总这么疯下去的,到收心时就得钓上一个金龟婿给自己的未来上一份保险。
女人做得好不如嫁的好,关姨说过的那句话她可是深以为然时刻牢记着呢。那个时代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