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麻辣千金最夠味-第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顿时满脸通红,手足无措地跳离开他。「呃……对不起,我……」她胡乱地想解释些什么,可肚子却在这时不争气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喔——」翊羚挫败地掩住额头,沮丧到想挖个洞把自己『就地掩埋』算了!
好丢脸啊!随便跳到男人身上已经很离谱了,她的肚子竟然还在他面前大唱空城计!呜呜呜,这下子她真是糗到连头都抬不起来了。
「哈哈哈——」邓肯杰畅快大笑,体贴地说:「我的肚子也好饿好饿喔!现在都晚上九点了,难怪我们这么饿。是我的错,带妳出来玩居然没有注意到已经过了晚餐时间。」
话才说完,他的肚皮也很有默契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依旧粉脸绯红的翊羚呆呆地望著他,然后,下一秒钟,两人同时爆出更大的笑声。「哈哈哈哈哈——」他们捧著肚子对望,笑得前俯后仰、笑得欲罢不能。
翊羚觉得好痛快,浑身上下无比舒畅,好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脉,气血顺畅不已,原本压抑在胸口的郁闷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突然,她想到一个问题──邓肯杰为什么会开车拦下她,而且还硬把她带到这个棒球打击场来呢?
素来精明的脑子迅速地转动著,难道……难道是他恰巧在停车场撞见她躲在车子里大哭,所以刻意追上她的车,把她拉出来散散心?
是这样吗?
她不知道正确的答案,但,望著他灿烂飞扬的笑脸,一股暖流瞬间滑过她的心房,脸上的笑意更加甜美了。
翊羚笑咪咪地提议道:「走,我们去大吃一顿吧!反正我已经赢得了最大的赌注──你要免费替『杰森』设计笔电,而且一毛不收,所以宵夜就交给我吧,爱吃什么尽管说!」哈哈哈,真是赚到了!
「OK!」邓肯杰真欣赏她爽快俐落的个性。「既然有人要请客,我当然不会客气。走吧,餐厅由我选,菜色也由我挑,先警告妳,我可是不折不扣的大胃王喔,今天一定要吃垮妳——」
「那有什么问题!」翊羚大笑,两人开心地并肩离开。
属于爱情的种子,已悄悄在两人心中发芽了……
第五章
翊羚发现自己迷上了打棒球,只要一有空,她几乎天天往棒球场报到,技术也突飞猛进,不再老是挥棒落空,命中率已经有五成以上了。
邓肯杰也几乎天天出现,不过他的打击技巧好多了,他挑战的是时速一百四十公里、忽高忽低的快速球。
「呼——好累喔,先喝口水。」连续打了三局的球后,香汗淋漓的翊羚放下铝棒,走出打击区,前往柜檯。
「哈啰,我要买两瓶可乐。」她跟这里的店员几乎每天见面,早就混熟了。
女店员把可乐拿给她,指了指邓肯杰的方向,暧昧地笑道:「好幸福喔,天天都跟男朋友来打球,你们两个感情很好耶!」
翊羚慌乱地解释道:「他不是我的男朋友啦!我们只是……呃……只是普通朋友,唯一的共通点就是喜欢打棒球。」
「不是男朋友?」女店员脸上写满不信。「才怪哩!倘若他不是妳男友,干么天天过来陪妳打棒球啊?我们这里的员工都超羡慕你们的,你们看起来就像金童玉女一样,十分速配呢!」
「可是,他真的不是啊……」翊羚的脸红了,分不清心底的感觉究竟是喜悦,还是挣扎?
店员眨眨眼睛。「小姐,像他那么帅的男人,应该有很多女人想倒追他吧?我敢打包票,他一定是喜欢妳,才会每天过来陪妳练球。不然,妳以为他那么闲喔?像他这种又帅、又体贴的好男人,妳还不赶快下手,小心被人抢走喔!」
又有客人来换代币,店员抛给她一个暧昧的笑容后,便转头去忙了。
翊羚捧著两瓶可乐,若有所思地回到休息区的座位,打开可乐拉环啜饮,视线不由自主地飘向他所在的方向。
邓肯杰还在个人打击区里,专注在打击上的他看起来比平时更具侵略性,薄唇紧抿,双眸炯炯有神,举手投足之间尽是腾腾杀气。
他的技术很好,常常挥出超级全垒打。
在练球场上空的护网中央会悬挂一面大铜锣,需要非常好的技术和机率才能击中它,如果命中了,就叫「超级全垒打」。
每当有人击中铜锣时,就会发出清脆响亮的声音,感应器还会自动播放出一段轻快的音乐,全场的人会啧啧称奇、拍手叫好,让打击者受到英雄式的待遇。
邓肯杰三不五时就会打到铜锣,害她好羡慕,也好想好想挑战那面铜锣。不过她知道,以自己目前生涩的技术是绝对办不到的,还需要多多磨练才行。
喝著冰凉的可乐,她愣愣地望著邓肯杰。其实,他打棒球的样子还挺帅、挺酷的,英姿飒爽,眼神好犀利,手臂也叫结有力,难怪店员会说他长得很帅……
停!我在胡思乱想什么啊?
懊恼地敲敲自己的头,翊羚咬著下唇,陷入沉思。
这一阵子,她只要一下班就会开车直奔练球场,就连放假日也会跟邓肯杰约好时间,一起过来练球,打完球后,两人总是嘻嘻哈哈地一起去吃饭,不管是路边摊还是高级餐馆,两人都吃得津津有味,天南地北地乱聊一通。
她承认自己很期待在练球场看到他,倘若他有事晚一点下班,慢了一个钟头过来练球,她就会心不在焉,握著球棒频频望著门口,期待他的出现。
那么,她喜欢他吗?
轻揉著发痛的太阳穴,翊羚知道自己一直在逃避这个问题。她喜欢他的陪伴,也无法否认自己越来越在意这个男人,可是……喜欢?爱情?
这是她目前最害怕,也最不想碰触的两种情愫。
刚跟交往多年的男友分手,翊羚真的不想这么快又进入另一段感情。
对于感情,她一直抱持著很认真的态度,她知道自己的表现看起来很洒脱,可对于爱情她却是异常的认真,倘若喜欢上一个人,她就会拼命地付出真情,并且越陷越深。当然,她也要求对方能赋予同样的情感。
可是……她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喜欢邓肯杰,自己做好谈恋爱的准备了吗?可以挥开阴霾,好好地爱一个人了吗?
她觉得倘若她的心底还有分手后残留的阴影,就不能这么快地发展出另一段感情,因为,这样对她的下一任男友很不公平。
另外,有一个横亘在她心底的大问题则是──邓肯杰喜欢她吗?
她不迟钝,当然明白一个男人愿意花这么多时间陪伴一个女人,其中一定含有「喜欢」这个成分。他那熠熠发亮的黑眸、温柔又性感的笑容也明白地告诉她──这个男人喜欢她,并且很享受跟她在一起的时间。可是,她还是很恐惧,也很犹豫。
只能说,他们两人相遇的时机点很糟糕,她刚刚失恋,所以尽管确定两人心底都有著一丝微妙的情愫,可她却会忍不住猜想著,邓肯杰对她是真的喜欢,还是说,其中包含著极大的同情成分?他是因为同情她刚刚失恋,一个人形单影只的,所以才好心地陪伴她吗?
会不会其实连他自己也搞不太清楚,对她是真的动心了,还是因为同情而习惯跟她在一起?
他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呢?是喜欢?还是同情?她的脑门有两个尖锐的声音在互相拔河著,快把她搞疯了。
唉,她可以爽快俐落地处理任何公事,但一遇到感情问题,脑子就会马上当机,除了茫然,还是茫然。
「好烦喔……」
闷闷不乐地喝著冷饮,这时,搁在包包里的手机响了,专属的来电铃声告诉她──是前任男友李佑隆打来的。
原本就烦躁的翊羚更烦了,秀眉紧蹙地瞪著手机。「真是的,我怎么会忘记删掉他的号码呢?待会儿一定要直接把他的资料删除!唉,他到底又打来干么?」
自从上一次为了去夜店的事,翊羚主动提出分手后,对李佑隆也完全死心了。
一开始,李佑隆以为她只是在闹脾气,不相信她铁了心要分手,还常常打电话给她,试图挽回这段感情。
翊羚跟他见了几次面,坚持要分手,并冷静地剖析两人之间的诸多问题,让他明白他与她之间存在著太多太多的差异,根本不可能再继续下去了。
也许是回台湾后,李佑隆接触到五光十色的社交圈和夜生活,曾背著翊羚跟一些美艳名模出去幽会过数次,心早就悄悄动摇,而且也体认到他与翊羚之间好像只剩下争吵,爱恋已经不再了,是以,他最后终于接受分手。
不同的是,翊羚为了分手一事而黯然神伤,还曾躲起来偷偷落泪,可听朋友说,李佑隆觉得很快乐,他像是终于飞出牢笼的小鸟,每晚开心地混夜店,爱混到多晚就混到多晚,每天还带不一样的女人出去幽会,反正已经没有正牌女友可以管他了,他觉得世界豁然开朗,快乐得不得了。
铃声一直响著,翊羚懒懒地接起电话。「喂?」
「翊羚啊,我想拜託妳一件事。」
「什么事?」她真不明白,他们之间还有什么好谈的?
「嗯……下个星期天我爸妈要举行结婚五十週年的庆祝会,我爸说一定要把妳带回家,他们还说好久没看到妳了。」
翊羚很惊讶。「你还没告诉你的家人,我们分手的事吗?」她早就告知自己的双亲了,爸妈虽然觉得很错愕,但还是尊重她的选择,并给予她最大的支持。
「唉……我曾经提过一次啦,但被我妈骂得狗血淋头。他们说,像妳这么好又优秀的女孩,是他们心目中最理想的儿媳妇,绝对不许我乱发脾气,说要分手。他们还警告我少混夜店,说那里的女人大部分都很不正经,要是因为混夜店而把妳气跑了,他们就要好好地修理我。」
翊羚还是很疑惑,这些到底关她什么事啊?不是她无情,而是两人早已协议分手了,那就应该各过各的日子,不要藕断丝连比较好吧?
李佑隆终于说出打这通电话的目的──
「翊羚,我看妳还是出席一下我爸妈的金婚宴会,让老人家高兴高兴,也免得他们一天到晚骂我。以后我再找个适当时机,跟他们说明我们因为个性不合,所以不得不分手。这一次,还是请妳帮帮我吧,不然我会被唸得很惨,耳根都不得清静耶!」
翊羚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这个男人到底还有没有担当啊?就为了贪图眼前短暂的快乐,贪图纸醉金迷的夜生活,他居然可以不顾她心底的感受,硬要她到他家去演一场荒谬可笑的戏?
他不但伤害她,而且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要欺骗!
剎那间,她百感交集,悲哀之外也悄悄庆幸著。幸好她早一步看清这男人自私又毫无担当的真实面,否则万一她真的跟他结了婚,到婚后才发现这些事实,那她岂不是要天天以泪洗面?
她冷峻地拒绝道:「绝对不可能。李佑隆,请你尊重我,也尊重你自己。我们已经分手了,今天如果我还去你家演戏,那不只是欺骗长辈,更是侮辱我自己。你的问题请你自己处理,还有,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打电话给我了。」
说完,她直接切线,并迅速地删除通讯录里面的资料、关掉手机电源,省得又接到无聊的电话。
把手机扔到包包里后,她的脸色还是非常难看。「气死人了!居然要我去他家演戏?他到底把我当成什么了?可恶——我真笨、真笨!居然花了这么多年的时间,才看清他是一个烂男人!」
火冒三丈地灌了一大口可乐想消消火,一抬头,就看见邓肯杰也走出了打击区,笑容满面地走过来,坐在她身边。
邓肯杰拿起属于自己的可乐,关心地看著她。「怎么了?妳的脸色看起来很不好耶,好像刚刚吃了一吨炸药似的。今天打击成绩很烂、很不顺吗?」
「没事。」翊羚喝著可乐,不想多说。
「喔。对了,我有件事要问妳,想听听看妳的意见。」邓肯杰拿起自己的运动型背包,从里面拿出一个很精緻的礼盒。「这是我要送给朋友的生日礼物,妳帮我鑑定看看好不好看?」
翊羚疑惑地打开纸盒,发现里面是一只造型简洁优雅的女用手錶。她也有买过几款这个品牌的手錶或饰品,很喜欢这个低调却质感一流的牌子。
女錶拥有古典精緻的蓝水晶錶面,外镶玫瑰金錶壳,錶面上还镶著小钻石,闪烁出炫目的光芒。
坦白说,这款女錶非常高雅出色,而且还带著低调的奢华,不论搭配任何衣服都很醒目,任何一个女生收到后,应该都会很开心的。
她不得不承认,邓肯杰的眼光真好。可是,一想到这款手錶是要送给另一个女人的,她的心就突然一直往下沉,好像被压了一块大石头般。
她盖上盒盖,淡淡地道:「很漂亮,款式很高雅,不管搭配正式服装或休闲服,都很得体。」
「真的啊?」他眉开眼笑。「太好了,幸好我的眼光还不错。」
「这……是要送给女朋友的?」
其实她一点儿都不想问这个问题,可话却冲到了嘴边,自有意识般地脱口而出。
「不是女朋友啦!」他微笑地解释著。「是我在美国唸书时的学妹,她叫伊丽丝,是中韩混血,家里经济很拮据,但她很争气,靠著全额奖学金完成了耶鲁大学的学业。毕业后,她进入第一流的美商银行工作,最近被纽约总行派到台北分公司来任职。
「由于她在台北几乎举目无亲,我这个做学长的当然要多多照顾她喽!下个月就是她的生日,一个女孩子离乡背井工作很辛苦的,为了奖励她,我想送她一个礼物,算是她出社会工作后的纪念品。」
「她在台北没有亲人啊?那她的家人呢?」
「伊丽丝的家人早就移民到美国经营韩式餐馆了,不过可能因为景气差,生意并不好。在台北这儿,她原本还有一个舅舅,但是舅舅常常往来大陆经商,没有什么机会碰面,所以互动不亲密。」
「原来如此。」翊羚望著精緻的礼物盒,眼底涌现更多落寞。「一个女孩子单独到外地工作的确很辛苦,不过,我觉得妳的学妹很幸福,至少她拥有这么疼爱她的学长。」
邓肯杰儒雅地微笑著。「我很疼爱她?哈哈,还好吧?其实我只是很爱热闹,所以常常约伊丽丝和几个学弟出来吃饭、喝咖啡、聊聊天。」
他的话才刚说完,手机就响了,一看到来电显示,他的笑容更加扩大。「真巧,才刚聊到伊丽丝,她就打电话来了。抱歉,我先接个电话。」
邓肯杰接起手机,走到一旁。
翊羚竖起耳朵,隐约可以听到他们的谈话内容──
「哈啰,伊丽丝!下班了?今天好像比较晚下班喔……罗杰已经打过电话给妳?对啊,我们下个週末一起上阳明山喝茶,欣赏夜景吧!哈哈,我们知道那天是妳的生日,当然会准备好生日礼物啊!啊?怕自己又老了一岁?放心,妳永远都是这么年轻漂亮……」
翊羚心绪纷乱地喝著可乐,觉得脑子里有一架轰轰作响的轰炸机,把她炸得火气乱窜。她不知道自己在烦躁什么,可是,她就是很闷、很项。
坦白说,如果这个韩国女孩是邓肯杰的女朋友,那她一点都不意外,毕竟,像他这么帅气洒脱、才华洋溢的男人,一定会吸引很多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