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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独欺满月+番外(出书版) 作者:古润-第13章

小说: 独欺满月+番外(出书版) 作者:古润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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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我说二弟呀!今儿个天寒,让我喝点小酒有什么关系?」

  「只是一点点?」鬼扯,他绝对不信。

  「不然一杯?」

  「真的只是一杯?你保证?」

  「一壶,一壶就好……二弟,别这样看我,我会克制,真的。」

  「我从不认为『克制』这二字能用在你身上。」

  「二弟别这么无情,人生须尽欢呀!」

  「既然你这么说,我也不好阻止,不过前提是,你得把『人生须尽欢』上下文说正确来。」

  「人生快乐须尽欢,别把酒杯空下来?」

  「你再瞎扯些没关系,反正美酒不等人!」

        

  番外一 印七星的第一篇手记

  打从一年前,第一眼见着他,就觉得他不是人身材巨大,双眼圆滚,配上一头莲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无论怎么看,都活脱脱像是头巨熊。

  这头巨熊,姓熊名壮,确实有够名副其实。

  当时把我捡到这里的男人表示,会教导我一切知识,包含药理。

  我想,男人肯定是想要替巨态,留后路,以免男人与大寨主死了,这头继承察主位置的巨熊,受伤了没人理,于是才勉为其难将一身怪异模样的我捡回「教养」吧?

  其实,我没资格批评那头熊的样貌,真正怪模怪样的,是我。

  白发白睫,就连肤色都是雪白的,我自己瞧着都觉得可怕厌恶。

  实在不明白,那男人现在我应该称他为「爹」才是,昨日我已经认他为爹了怎会把我捡回寨子?只要有眼睛之人,绝对不会接受我的,否则我又怎么会从一座城流浪到另一座城,甚至连人口贩子也不愿收留我?

  「二弟、二弟……」

  我迅速掩上手纸,瞪向不请自来的熊。我时常纳闷,同样年岁十二,怎地他的身材会如此巨大?他到底吃什么长大?再多吃些,就和大树一样大了。

  「嘿嘿嘿……二弟,你在做啥?」

  「写手记。」

  「手记?那是啥?是在习字吗?款款!我最最讨厌就是习字,一撒一捺的,根本就是毛毛虫,瞧了就恶心头晕。」

  「你是瞧见我的发,才这般样子吧?我是怪物。」我说,然后被巨熊一掌拍头。

  我瞪他。

  「你再听说我就再打!」

  「我没说错。」

  「什么叫『我没说错』?你要我说多少次?我挺爱你这发,白亮亮的,真是有够特别,是青风寨的奇景之一咧!」

  只有他这样认为吧!

  「欸!好了好了,别说这也了二弟,我从爹那里偷了壶酒,咱们找地方喝去。」

  「我不喝酒。」

  「男子汉不喝酒怎么成?」

  「你找我,是要我替你挡灾吧?」上回某人被抓包,硬把一半过错塞给一旁的他,让他一同受罪,罚写「我再也不偷喝酒」整整一千遍。

  「别这样说,现下我是大哥,你是二弟,咱们有……有同享、有同受嘛!」

  我不想叹气,为这种人叹气是没意义的,他甚至比我还早上好多年就开始习字念书,竟然能无用到这样的地步。

  现在的我都能写篇手记了!真替他感到羞耻。

  「二弟,别再磨蹭,快快快,否则被爹发现,咱们连一口都喝不成。」

  「我手记还未完成,不去。」

  「别这样冷漠,就当培养咱们兄弟之间的感情,走啦走啦……」

  然后我被巨熊强势拖着走,而我的第一篇手记就此结束。

  都是某人害的!

        

  番外二  熊壮的第一篇手记

  过了好久好久好久,我才知道「手记」这东西是什么鬼,也直到现在,终于有件事可以让我写写……

  「大哥,拜托你,能否别写一个字,就跑来找我问?」正在整理药材的印七星,一脸无奈地望向匆匆跑来的某人。

  「啊……哈哈哈哈……好多字我都不会写。」

  「早就要你认真习字你不听,瞧,现在书到用时方恨少了吧!」

  「不不,二弟,我可没有恨它,只是讨厌罢了,谁要那些字儿不肯认我做大哥。」

  不想和某人瞎扯。

  「好吧!你究竟想写什么,你来念,我来帮你写吧!」省得他无法专心整理药材。

  某人难得露出一丝羞赧。

  「大哥?」

  「不不不,手记这东西就是要自己写,我自己来、自己来就好。」

  某人跑回自己的窝,咬着笔杆苦思。好半晌,把笔一扔,「今天在回寨的途中,撞见一个活得不耐烦而把自己挂在树上的人,那家伙是个女人,把她救下时,还哭哭啼啼的骂我干嘛救她?

  「拜托,人都救了,难道把人挂回去不成?所以我只好将她扛回寨子,一边听她的悲惨故事除了不能回她家外,其实也没多悲惨啊!我真不明白为啥城里的人把不能生娃娃看得如此重要?二干爹的娘子不也没法生孕,也活得好好的、开开心心的……

  「扯远了。总之就是,那女人好像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嫁人三年,却都生不出小孩来,所以被丈夫休掉,而她家里的人似乎也以她为耻,不让她回家,她伤心难过之下,觉得天地不容她,就跑到山里上吊吓人。真不懂她干嘛找死?生不出来就别生,换去做其他事情不也挺好?人生这样短,不好好玩玩,怎么对得起自己?真是笨女人!

  「好了,完成啦!哈哈……」

  所以某人的第一篇,也是唯一的一篇手记,就只有短短不到五十个字,因为剩下的,某人是用口述来完成的。

        

  番外三  曾柔的手记

  其中之一好的事物

  刚来到寨子,我是多么痛恨大哥把我救下,像我这样生育有问题的人,在被家人遗弃时,就不该活在这世上。

  但……我现在多么感谢大哥将我救下,多么感谢上苍让我有机会活着,让我能够遇见大哥。

  大哥曾经指着我骂:「笨女人!活着,就有机会遇到好的事物,可是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大哥果然没说错。

  今晚,我第二次成亲,是我嫁给大哥的日子。

  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好的事物」吧!

  唯一遗憾的,是我无法替大哥生育。

  真的,很遗憾……

  其中之二 满月

  今日与大哥下山,打算至城内将布匹卖出,顺道到净明书坊买书时,才走至山脚,就听闻细细碎碎的哭啼。

  大哥与我闻声拨开草丛查看,发现是一名哭得脸蛋通红的女娃。

  她小小干干的,身上还爬着虫子,只裹着件蓝粗布,不知究竟被扔在这里多久?

  想来真是讽刺,我是多么希望能够帮大哥生下子驹,却有狠心爹娘将辛苦怀孕十月、忍痛生下的孩子扔去。

  细看之下,才发现女娃的发有些微红,难道是因为她的爹娘认为这是不吉利的象征而将她扔了?我瞧了好是心疼,即使是不同于一般发色又如何?到底是自己的孩儿哪!

  大哥似乎知晓了我的心意,对我笑说:「别人不要,我们要,柔妹,她现下是咱们的娃娃了。」

  我几乎要哭了,抱起那柔柔软软的娃娃,连喜爱的净明书坊也不去了。等了、盼了这么久,我终于也有自己的娃娃。

  我与大哥决定将她取名为满月,希望她像天边月亮,即使可能会遇到难受与缺憾,依然会圆满起来。

  我还与大哥约定,永远永远都不要告诉满月关于她的身世,我们决定把这个秘密,牢牢收在心底。

  满月,是大哥与我的女儿,永远永远……

  此篇手记,于曾柔停笔后,立即被撕下烧毁,而满月的身世,被纳入寨子里每个人的心底,从未被提起。

        

  后记 古润

  原以为这本书应该会非常顺利、乖乖的让我写完,没想到动笔后,居然和设定的内容差了十万八千里。

  搞什么?南宫书,不是你硬把弟弟踢开,强迫我先把你的故事写出来吗?为什么还这样虐待我?

  还有,满月,你居然也和南宫书一起胡闹!为什么突然赏南宫书一巴掌,害我傻眼,足足愣了十多分钟!

  没错,主角见不听话,要他们往东走,偏偏往西方猛冲也就算了,最最让我呆滞的,是满月突如其来的那一掌,在我的计画里,从头到尾都没有那一掌呀!

  呜……我的满月姑娘,你到底为什么要打南宫书呢?你这样子要我如何把故事瞎掰……啊!不不……是怎么把故事撰写下去呀?

  某姑娘嘀嘀咕咕:「都已经出手了,有什么办法?」

  某男人看着心爱的姑娘,露出宠溺的笑,「呵……满月当时是因为脑子里瞬间浮现起我与柳姑娘谈笑的画面,吃醋之下,就这么打下去了。我不是说过,满月的冲动都是有道理的吗?古润,你怎么连这点也无法想通呢?」

  什么?这也要怪我?你们……你们……

  我瞪眼张嘴,看着某男人拍拍涨红脸的姑娘的脑袋,揽着她的腰,两人消失无踪。

  你们,好样的!别以为下戏之后,我就拿你们没辙,咱们走着瞧!

  这次的故事在多灾多难之中画下句点,至于番外,古润犹豫好久,一直烦恼该不该写?

  其实,不写出来也不影响故事,只是会在心里发痒,总觉得有了那些番外,心中的石头才能放下,因此犹豫了两、三天之后,决定动笔写出那几篇番外。

  这也算是配角的暴走吧?非得荼毒可怜的小作者,唉……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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