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与辛香料 03-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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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罗伦斯感到吃惊的,不仅是口若悬河地背诵古文的狄安娜,还有突然出现的赫萝名字。
尽管发音多少有些差异,但指的正是赫萝没错。承诺丰收的描述证明了是赫萝所为,而化身成拥有尾巴的女孩模样也符合赫萝的外表。
不过.感到吃惊的心情根本比不上狄安娜背诵的内容。
位在罗姆河水源地的雷诺斯是个至今仍存在的城镇.只要得知赫萝是来自雷诺斯的东方山林,就可以从纽希拉往西南方划线,再从雷诺斯往东方划线,而两条线的交叉点就会是城镇约伊兹了。
「逗传说有帮助吗?」
「有,因为位在雷诺斯东方的山林范围有限,这充分构成线索了。」
「那真是太好了。」
「近期内我一定会答谢您——」
狄安娜以手势制止罗伦斯继续说下去。
「您看我这样子应该也明白吧,尽管遭到教会追杀,我还是酷爱异教地的古老传说。而且我只爱听原原本本说出传述内容的古老传说,而不是因为考虑到教会存在,而扭曲内容的故事。
看起来罗伦斯先生是个旅行商人,您应该听过些什么有趣的故事吧?只要您能够分享个故事给我听,就算是答谢了。」
在教会负责撰写历史的人是为了维持教会威严而写:而受雇于贵族的人则是为了赞颂其雇主,也就是为了贵族而撰写历史。要说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似乎也没什么不对。
教会城市留宾海根的命名源自圣人留宾海根的名字,而流传于城里有关这位圣人的传说也与赫萝的描述相差甚远。想必那些传说是为了维持教会的威严,并且让教会更具权威,而刻意地窜改历史的吧。
在这个信仰与经济皆自由的城镇卡梅尔森里如贫民区般地方生活的狄安娜,想必是因为对于古老传说的爱之深,而无法原谅那样的行为吧。
听到狄安娜被视为异端而遭到修道院追赶,还以为她会是个思想极其危险的人,结果却发现她只不过是个热爱兴趣到可以不顾性命的狂热分子。
罗伦斯回答了句「我明白了」后,说了一则珍奇故事。
那是一则描述某麦子大产地的故事.
是有关一匹狼掌控麦子丰收的故事。
后来,因为多多少少暍了点酒,罗伦斯与狄安娜、再加上巴托斯三人,热烈地谈论起各地方流传的各式各样古老传说和神话。
等到太阳开始西斜时,罗伦斯总算回过神来。他礼貌地婉拒狄安娜的挽留之意,与巴托斯一同告辞。
任狄安娜住处的热烈交谈,使得罗伦斯与巴托斯走在狭窄小巷子途中,一想起方才的话题,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到了罗伦斯现在这年纪,若是听到传说中的龙或是黄金城之类的故事,都会觉得那是天方夜谭,他许久不曾这样开心地谈论这类故事了.
罗伦斯就算拜了旅行商人的师父为师后,仍有好一段时间对成为高举长剑、走遍各国的巡游骑士抱持憧憬。在与师父一同行商的途中听来的故事,像是喷火龙、展开双翅可遮住天空的百鸟,或是可自由自在地移动高山的魔法师,也都让罗伦斯暗自心动。
不过,不知打从何时,罗伦斯明白这些都是编造出来的故事。
罗伦斯心想,今天会觉得这类的故事如此有趣,应该是因为遇上赫萝的缘故吧。
有许多传说或神话绝非编造出来的故事,而行走于世界各地的旅行商人也和巡游骑士同样,能够拥有大冒险的机会。
光是察觉到这个事实,就足以让罗伦斯多年来早已遗忘的舒畅戚在心头扩散开来。
然而,就在罗伦斯回想起走私黄金到留宾海根的途中遇上的事件时,这般沉醉戚也随之化为苦笑。
虽然没看见对方的真面目,但是罗伦斯相信在留宾海根附近那片谣言不断、阴森诡异的森林里,一定住着像赫萝一样的狼.然而,当时的罗伦斯并非让人看了痛快的冒险英雄剧主角,而旱只能够随波逐流的配角。
商人果然比较适合过着像个商人的生活.
就在罗伦斯想着这些事情时,走到通往旅馆的大街,于是罗伦斯便在路口向巴托斯道别。
当罗伦斯为介绍人一事向巴托斯致谢时,得到巴托斯这样的回答:二个人去大姊那里,会惹来多方批评,所以这样正好有个好藉口。
的确,狄安娜如此随和,又是个美人,再加上她住在鍊金术师聚集的地区。如果独自前往拜访她,不知道会引来多少周围人们的好奇目光。
毕竟洋行的人们最喜欢谈论这类话题了。
「请务必再邀我一起去。」
巴托斯说出的这句话也让人感觉不像客套话,而是他发自内心的真心话。当然,罗伦斯同样度过了愉快的时光,所以他诚恳地点头回应。
夕阳就快消失在家家户户的屋顶另一端。在城里的大街上,可看见结束工作的工匠、结束商谈的商人,以及卖光从村落运来的农作物和家畜、准备踏上归途的农夫们穿梭其中。
顺着大街往南方走,来到靠近闹区的地方,大街上的人潮多了醉汉和小孩子们的身影。
平时到了傍晚时分,就会骤然减少的女孩身影也随处可见,街上似乎已是一片前夜祭的气氛。街上有几处围了人墙,而人墙之中的算命师就这么召集人群,光明正大地做起生意来。
罗伦斯穿过人墙,也没走进位在大街上的旅馆,他一路朝卡梅尔森的市场走去。
因为狄安娜说的话让罗伦斯某种程度掌握到约伊兹的位置,所以他决定不把纽希拉设为目的地,而是先以雷诺斯为目标。
罗伦斯会选择雷诺斯的原因除了距离较近之外,道路整顿得较完善也是其中之一。另外,他也期待着到了雷诺斯之后,或许找得到更详细记载赫萝的传说。
因为目的地变更,所以为了收集旅行所需的情报,罗伦斯再度来到了马克的摊贩。
「唷,帅哥。」
然而,当罗伦斯来到摊贩前,便发现马克单手握着酒杯,一副心旷神恰的模样:而帮忙到处跑腿联络的小伙子则在摊贩里头,满脸通红地仰头大睡。
代替这两名醉醺醺的男子,在堆高的商品上头盖上防露水用的布篷,忙着准备收摊的是马克的妻子!!雅黛儿。
雅黛儿一发现罗伦斯到访,便朝罗伦斯轻轻点头致意,然后用手指向丈夫马克露出苦笑。
「怎么了?哎,先来喝一杯吧。」
「嗯,我早上拜讬你收集的情报::喂!倒太多了。
咖啡色陶制酒壶里的酒被马克咕噜噜地倒进木杯,尽管罗伦斯出声制止,马克却充耳不闻。
马克一脸若是罗伦斯不伸手拿起满得就快溢出酒来的酒杯,他就不回答的表情。
「真是的。」
罗伦斯一副受不了马克的表情举起酒杯暍了一口后,发现酒杯里装的是挺不错的葡萄酒。这让他不禁想要吃点咸味十足的肉乾下酒。
「那,你刚刚要说什么?不会是要换目的地吧?」
「是啊,没错。罗姆河的水源地不是有个叫雷诺斯的城镇吗?我记得那里是以木材和皮草出名吧?我想去那里。」
「什么嘛,你换的地方还差真远。害我白收集了一些去纽希拉附近的情报。」1 h6 ‘! y2 b3 R5 ^( '〃 '6 g
尽管暍醉,脑子里还是得有某处保持着清醒,否则就称不上是商人。
「抱歉啦,事情有了一点变化.」
「喔?」
马克笑着说道,并像在喝水似地暍下酒。
然后,马克露出极其愉快的目光看向罗伦斯说:
「原来你和夥伴感情失和是真有此事啊?」
停顿了好几秒钟后,罗伦斯反问说:
「你说什么?」
「哈哈哈哈哈。我可是调查得很清楚呢,帅哥。大家都知道你带着容貌姣好的修女下榻在高级旅馆。真是的,所谓逆神之举指的就是你这种行为。」
僮管卡梅尔森是个规模不小的城镇.伹终究不及留宾海根。只要向朋友的朋友探听,就几乎能够探听到所有城镇商人的消息.城镇商人的横向关系就是这么深厚。想必是有某人看见了罗伦斯与赫萝,所以谣言才会口耳相传地散了开来。
连在市场经营摊贩的马克都知道赫萝的存在,这表示洋行的人一定也知道。想到幸好自己没有与巴托斯一起回洋行,罗伦斯不禁松了口气。
然而,罗伦斯不明白马克为何会提到感情失和。
「我和夥伴之间不是那种可以当成酒席助兴话题的关系。不过,你说感情失和是什么意思?」
「嘿嘿嘿,原来帅哥装傻的功夫也是一流的呢。不过,被人家说感情失和,你内心的动摇终究还是写在脸上。」
「毕竟我的夥伴确实是个美女。如果感情失和,那我不就亏大了?」
多亏平时与赫萝的互动,让罗伦斯能够冷静地做出反应,就连罗伦斯自身都感到有些吃惊。
不过罗伦斯心想,如果可以,他宁愿自己的商谈技巧可以提升,而不是这方面的应对。
「嗝,没啦,就刚刚才听来的消息。我们公会里的年轻小子带着你的那位夥伴走在街上呢,听说两人看起来感情很好的样子。」
「喔。你是说阿玛堤……先生啊。」
虽然阿玛堤比罗伦斯年少,但是罗伦斯心想直呼名字似乎不礼貌,于是加上先生两字。可是话说出口后,却又觉得自己显得有些卑微。
「什么嘛,你已经死心了啊?」
「很遗憾,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今天一整天有事没办法陪夥伴,加上阿玛堤先生有空想。
带我们到街上走走,只不过这两件事恰巧碰在一起罢了。」
「喔::」
「你有什么不满吗?」
罗伦斯以为马克肯定会露出感到无趣的表情,但是马克却突然露出担忧的神色,这让他感到一阵错愕。
「因为我和你一样曾经是旅行商人,所以才给你忠告,阿玛堤那家伙外表看似柔弱,但其实很难应付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如果你还是这样漫不经心,小心夥伴真的会被人抢走。阿玛堤那种年纪的家伙一旦着迷了,什么荒唐事都敢做。还有,你知道阿玛堤年纪轻轻的,但是他的鱼生意规模做得有多大吗?而且,那家伙出身于南方国家颇有名望的家庭,因为他是么子,想也知道他在兄长底下一定无法发挥专长。所以,大约在三年前,他只身离家出走,最后来到了这里开始做起生意。很厉害吧?」
虽然从身材纤细的阿玛堤外表来判断,这确实是教人难以置信的事。但是,罗伦斯亲眼目睹了阿玛堤雇人运送三辆马车数量的鲜鱼.
而且,虽然说是阿玛堤卖鱼的交易对象,但他轻轻松松地就安排到了面向大街的旅馆房间。在这个城里挤满了旅客的时期,这不是件容易做到的事。
危机戚一点一滴涌上罗伦斯的心头,但他同时想到赫萝不可能那么轻易就栘情阿玛堤。
罗伦斯回想与赫萝相遇后的种种过去,认为赫萝不会栘情的想法就变得越来越坚定.
「没什么好担心的,我的夥伴不是那么随便的家伙。」
「哈哈哈,你遗真有自信呢。要是我听到雅黛儿那家伙和阿玛堤走在一起,我一定会认输死了心吧。」
「你说我和阿玛堤先生怎样了啊?」
不知何时,代替喝醉酒的丈夫收摊的雅黛儿已经站在马克背后,她脸上挂着恐怖笑容说道。
四年前,雅黛儿与来到卡梅尔森行商的马克相遇并坠人情网,两人的恋爱故事在卡梅尔森相
当出名。在经过这段就是三流吟游诗人都觉得难以置信的恋爱后,她与马克步入礼堂。如今的雅黛儿似乎越来越有身为小麦商人妻子的威严。
罗伦斯第一次见到雅黛儿时,她的身材相当瘦弱,但现在的她却比马克更壮。
雅黛儿在两年前生了小孩,或许母亲都是这么坚强的吧。
「我说,如果知道妳和阿玛堤走在一起,爱妳入骨的我会被嫉妒之火烧得全身是伤。」
「无所谓,就尽情地烧吧。等到你被烧成炭之后,我会拿来生火,然后烤出好吃的面包请阿玛堤先生品嚐。」
雅黛儿尖酸刻薄的话语使得马克哑口无言,只能够以喝酒来逃避。
罗伦斯心想,或许家家都是女人比较强悍吧。
「我说罗伦斯先生,在这种地方陪这个醉鬼喝酒,就是好酒也会变得难喝吧?我们已经可以收摊了,不如到家里来,让我做几样好吃的料理招待你。不过,小孩子可能会有点吵就是了。」
一听到是马克的小孩,就教人无法想像那孩子会有多么顽皮。
虽然光是这个理由就足以让不懂应付小孩的罗伦斯打退堂鼓,但是罗伦斯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拒绝邀约。
「我还有工作还没完成,所以不打扰了。」
这当然是谎言。不过,雅黛儿并没有露出怀疑的神情,只是一脸的遗憾。
然而,马克却是一副看透罗伦斯内心的模样轻轻笑着说:
「毕竟这个没完成的工作太重要了,好好加油吧。」
马克果然是看透了罗伦斯的内心,罗伦斯只好回他一个苦笑。
「啊,对了。换目的地的事,我了解了。祭典举办期间我也会开店,所以应该收集得到再准确不过的情报吧。」
「谢啦。」
罗伦斯饮尽杯中的酒,并再次道谢后,便向马克夫妇告辞。
独自走在夜里活力充沛的喧嚣市场里,罗伦斯察觉到自己的脚步很自然地加快,只能苦笑。
竟然会拿「还有工作还没完成」当藉口扯了个大谎,罗伦斯不禁暗暗自嘲。
事实上,罗伦斯是因为看见马克与雅黛儿的互动,而变得想回到旅馆去。
至于想回到旅馆的理由,就算罗伦斯心知肚明,也不愿意在自己心中提起,当然更不用说是在他人面前说出口了。
赫萝与阿玛堤开心地走在一起的画面,在罗伦斯的脑海里浮现又随即消失。
虽然觉得不甘心,但是罗伦斯好几次都察觉到自己的脚步不停加快。
随着夜色加深,木窗外传来的喧嚣声越来越响亮。罗伦斯一边听着喧嚣声,一边用着跟旅馆
借来的笔和墨水写下未来的行商计画。就在这时,赫萝回来了。
刚刚有些慌张地回到旅馆来,才发现赫萝根本还没回来。虽然这让人有期待落空的感觉,但是幸好没被赫萝瞧见慌张的模样,也教人松了口气。
赫萝说阿玛堤送她到旅馆前面,所以只有她自己上楼来。不过,看赫萝围在脖子上的狐狸皮草围巾,就不难看出阿玛堤被赫萝耍得团团转。照这情形看来,阿玛堤肯定还买了很多其他东西给赫萝。
比起赫萝平安回来的安心与喜悦,一想到该怎么答谢阿玛堤这件事,就让罗伦斯更是头痛。
「呜……好难过。唔……汝啊……帮咱一下。」
不知道赫萝到底吃吃暍暍了多少,她似乎没办法自己解开丝腰带。
罗伦斯虽然觉得难以置信,但还是一副拿赫萝没辄的模样从椅子上站起来,帮正在床边苦战恶斗的赫萝解开腰带,并帮她脱下当成裙子绑在腰上的长袍。
「喂,妳要躺下来也先脱掉围巾和披肩啊,不然会弄皱的。」
罗伦斯的提醒只得到了赫萝含糊不清的回应。
他好不容易阻止了坐在床上的赫萝就这么躺下,替赫萝取下了围巾、兔皮做成的披肩,还有绑在头上的三角头巾。
赫萝早在任凭罗伦斯取下衣物时打起盹来。她之所以会在旅馆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