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杂事儿 (2)-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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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光里
清城,是江南地区除去首府望城之外最繁华的一座城。它人口稠密、物阜民丰,更有一条人工开凿的大运河纵贯全城,名为恒昌河。河上来来往往的皆是商船客船与游船,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商贾与游客,再兼之天龙朝风气开放不啻正史大唐,因此这清城更是歌舞升平日夜不休。
恒昌河根据城内地形修得时宽时窄,窄处类似水巷,宽处恰如湖泊,河水也被分为了数条支流,在城内纵横交错,因此把清城称为水城也不为过。
今儿的天气格外的好,艳阳明媚,暖风熏人,水岸边绿柳连绵如雾,孔桥畔桃花簇锦成霞,有蝶舞莺歌,有水天一色,有浣纱佳丽,有吟诗少年,还有位披散了长发的白衣男子弄舟湖上、飘飘乎卧舱倚舷,悠悠哉把酒放歌,于苍穹碧涛间如翩然一叶,在人间万象中似逍遥神仙,端的是把立于桃花底、孔桥上,迎风临水悄然伫足的我……看得痴了。
那歌声隔着春水隐隐传入耳中,听得是:“……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但愿长醉不复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与尔同销万古愁。
怔怔地不知立了多少时候,回过神儿来早已是新月初升,万家灯火。湖面上没了那饮酒放歌之人的身影,却总好似有股醇醇的酒香萦绕不散。
我竟有些醉了。
慢慢地沿着水岸往回走,岸边茶馆酒肆仍未打烊,一串串红红的灯笼映在湖面上,随着水纹晃得人心也摇啊摇的欲凌波直入九重霄去。
忽然觉得有点孤单,有点茫然。能够重生是幸运和喜悦的,这对于我来说已是上天给予的最大的恩赐。所以我不敢再多求什么,穿金戴银,吃饱穿暖,米虫生活,美男相伴,统统都不去想。我只想珍惜这段续接的生命,最低限度的养活它,可以贫穷,但努力不能潦倒;可以平淡,却也做到自得其乐。
只是,我从未想过去求一个伴。
这肉身是乞儿,亲人朋友一概没有,饥饿能够扼杀生命,孤独却能够扼杀灵魂。
所以……我忽然想找个伴儿了,虽然只是想想而已。
是的,只是想想而已。
挠挠头,我加快了步子,臀伤不知为什么好似不太那么疼了,想来是那酒味解痛。
回到了我的地盘儿时不由傻了眼:我的摊子呢?桌子凳子和幡子呢?
基本上在这附近做小买卖的大家平日里相互间都很照顾的,难免谁去如个厕或临时有事走开,旁边的人都会帮忙看摊儿,这已是约定俗成的习惯了,所以下午的时候我才敢放心地撇下摊子去帮那孕妇发信。
四下里看了一看,见卖菜的马大宝还在,忙走过去问他:“马哥,可曾看见我那摊子被谁收去了么?”
马大宝拍了下手,道:“你可不知道——今儿下午那叫一个乱!咱们后边儿那家桃花醉酒楼里有两伙儿人喝多了打起来,从楼里打到楼外,三四十号人闹成一片,摔了那大婶子的鸡蛋,掀了小嫂子的馒头,我估摸着你那桌凳只怕也混乱里被砸了。这不,刚才扫街的才把这儿收拾妥了,要不你去找他问问看。”
这……就不必问了。要是桌凳还完好的话人家也不可能给我收了去,十有八九我可怜的家伙什儿们已经粉身碎骨壮烈殉职了。
幸好行囊我始终背在身上,里面只有几十文钱和四本书及几样日常用品,我赖以谋生的笔墨纸砚也在下午的火并中葬了身。
几十文钱再置一套挣钱的家伙儿是不能够了,没了招牌就没法子招揽生意,招揽不了生意就挣不到钱,眼下的我是没地儿住,再过不了两天就要没饭吃,难不成我还真得回去做乞丐么?
马大宝已经开始收摊子了,街边的店铺也在打烊,路上行人行色匆匆,正是该各自回去温暖的家中与家人共进晚餐、饮茶闲话的时候。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沐着暖中透着微凉的晚风,发丝挑着桃花的香味儿拂在脸上,不由得想起了“春风沉醉的晚上”这句话。不知不觉间竟又回到了那白衣人泛舟的湖畔,倚住岸边一株垂柳,望着星光下幽蓝的湖水出起了神。
那人会是谁呢?许是某个富人家的公子哥儿,不愁吃穿,不愁前途,每天过的是把酒纵歌快活逍遥的日子。也许我曾在街上与他擦肩而过过,我穿着粗布衫,正为着生计绞尽脑汁,而他穿着白衣,步履悠闲,潇洒风流,唇边带着笑,身边还有几个同样是年少轻狂的好友,就这么擦过去,我没有注意到他,他更不会注意到我,他所走的是他的路,我所过的是我的桥,我与他,各有各的世界,各有各的人生,那般的不同,那般的遥远,那般的可望而不可及。
那样的一个他,永不会想到有这样的一个我,甚至连面孔都不曾见过,就动了心。
好吧,好吧。我承认在态度上一向给人以无所谓印象的我,其实既敏感又善感。对陌生人动心,不是爱恋,而是倾慕。倾慕他的洒脱自在,倾慕他的不拘凡俗,甚至倾慕他有一身纯白的衣衫和微哑的歌喉。
我决定,一但我挣到钱,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也买一套纯白的衫子穿。嗯,一定。
偎在树下,朦朦胧胧地睡去,春梦半片也无。
天还没亮,我就醒了。脸上有着丝丝凉意,竟是下起了濛濛春雨。天际微微地泛着蟹壳青,凉风从湖的彼端吹过来,直接穿透了我的薄衫。街上还没有行人,地面早已湿了个遍,我抱着胳膊上得孔桥,却看见落了满桥的桃花瓣。
春天要过去了么?
也罢,就这么把春心、春思、春梦都一并带了去,人还是现实些的好,少女情怀并不能当饭吃当床睡,我只是个平凡的普通人,活下去,才是眼下我唯一要做的事。
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这个时间小店铺还没有开门,路边摊儿也都没有出来,我是无处可去,无饭可吃,天大地大,独缺一个家。
找了一处民居的门洞子避雨,避了没多久这雨居然越下越大,渐渐地已经看不清街对面茶馆的门匾了,风更是又冷又疾,直令我激凌凌地连打了几个寒颤。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要怎么才能不饿肚子,不受风吹,不挨雨淋?一切美好的幻想和憧憬在现实的生存问题面前都脆弱得不堪一击。
我蹲下身,蜷缩成一团,哆嗦着,饥饿着,忍耐着。身上的几十文钱不到万不得已我实在不想花它,那是保命的钱,多花一文就少一分活下去的保障。
雨一直在下,下过了中午,下过了傍晚,直下到有家的人点上了温黄的灯,一杯暖茶静坐窗前细听那雨打芭蕉声声凉。
我从地上站起身,屁股因坐得久了已经麻得不像长在身上,至于昨天那板子造成的创伤早就在冻饿交加之下没了伤害性。咿咿呀呀地打了几个喷嚏,是感冒的前兆,不得不硬着头皮去敲这户人家的门,想要讨碗热水喝——今晚我就打算睡他们家门口了,免费替他家看门,还不得讨点报酬?
乒乒乓乓敲了一阵,始终不见有人来开,也许是雨声太大,屋里的人听不见,又许是那正享受着温暖的人根本不想理会门窗外的凄雨冷风。
只好回过身来重新望向门洞外的雨幕,地面上的水积成了洼,哗啦哗啦地像煮沸了的锅般咕嘟着大大小小的水泡,而藉着对面门廊下灯笼昏黄的光,我在这些泡泡中无意间瞥见了一角银白色。
——那是什么?好像好像——是银子?!
不容多想,我一个猛子扎进雨中,不顾瞬间湿透的衣衫令人厌烦地贴在身上,猫腰抄手将那角银白色抓在手里。
——当真是银子!当真是!老天!我究竟是倒霉蛋还是幸运儿?大街上捡银子的事儿本来就稀罕,而我却在不长的时间内接连遇到了两回!这一锭银子虽不及初穿来时捡的那一锭沉,但怎么着也够我先找家小客栈住上一晚、洗个热水澡吃顿有油星儿的饭菜了。
一时有银在手,我欲仰天长啸,无奈才一张嘴就喝了一口雨水,只好作罢。
才要冒雨去找家客栈投宿,却突然斜刺里窜出个人来,一把薅住我的胳膊叫道:“喂!那银子是我丢的!还给我!”
转头望去,却见是个衣衫褴褛的中年男子,瘦骨嶙峋,蓬头圬面,布满眼屎的红通通的双眼死死地盯着我手上的那锭银子,一口大黄牙直恨不得把我的手咬掉。
这是个乞丐,银子当然不会是他丢的。他只是和我一样,在附近避雨的时候瞥到了这锭银子,无奈下手晚了我一步,心有不甘,便想强行夺财。
饥饿和寒冷的滋味儿我已经深有体会,所以我不可能把到手的钱扔出去,但是我也不会独吞它,毕竟我和这个乞丐同是天涯沦落人,他有多苦我都知道。
“这银子不是你的,”我平声静气地开口,“它被丢在街上,是无主之财,既是无主之财,那么谁先捡到谁就有权处置它。你若是愿意,我可以分一半给你,若是不愿意,你一文钱也别想拿到。你看怎么样呢?”
“放屁!这银子明明就是我丢的!我丢的!”乞丐劈手来夺,被我先一步预料中而闪了开去,然而我的胳膊仍被他牢牢抓着,肮脏的指甲几乎要抠进我的肉里。
这个家伙还真是贪心,既如此就不能怪我不够义气了。我在那一世的老妈是位刑警,因此偶尔也跟着学了几招防身术,虽然我没有力量,但是巧劲儿还能用上几分,于是一转一甩间摆脱了这乞丐的钳制,拔腿就跑。
若是真打起架来我肯定不是他的对手,好汉不吃眼前亏,我跑,我玩儿命地跑,哎呀。
那乞丐见钱拼命,从身后一个饿虎扑食把我扑倒在地,本来我就一天没吃饭,又冻了这么长时间,身体机能早就处于最低谷状态,一下子就跌进了街边的水坑里,同这乞丐滚作了一堆。
“银子给我!”乞丐恶狠狠地叫着,一拳砸在我的鼻子上。
你个嫂嫂的!伪少爷我虽然落魄至此,却从来不是打不还手的人——为了晚饭,拼了!
伸出两指狠狠地戳向乞丐的鼻孔,听得他痛呼一声身子偏到了一旁,我立刻翻身将他压在身下,一顿乌龟王八拳抡过去,拳拳砸在他的眼睛上——论力量我不如他,迟早会被他反压,所以必须先困住他的视线,然后再伺机逃走。
然而我低估了“人急拼命”的潜力,这乞丐迷离着双眼硬是扯住我不肯放手,两个人在雨地里摸爬滚打,正进行至酣处,蓦地听得头顶上一声大喝:“住手!衙差!”翻译成现代话就是“住手!我是警察!”
乞丐什么的平日里最怕有权有势的人了,一是出于低等人群的自卑,对这类人有天生的畏惧,二是每每权势人行路会指使了手下将他们像拦街狗般打骂走,免得污了贵人眼。
所以乍闻得这声大喝,那乞丐便立时住了手,吓得一骨碌爬起身跪在地上连连磕头。我站起来就着雨水抹了把脸,却见自己早已成了泥人一个,和这乞丐放在一起根本难分彼此。
喊话的衙役手里撑着伞,腰间配着刀,怒声质问:“你二人在此厮打是何原因?!”
“回差爷的话啊——这小子抢了我的银子啊——”那乞丐立时放声大哭起来。
乞丐,是见惯了人情冷暖、市井百态的人,固然可怜悲苦,却也不乏奸滑黑心之辈。
“可有此事?!”衙差瞪向我。
“这银子是我的,这个人见财起意,想要强取豪夺。”我不卑不亢地道。说假话,谁不会?这当口也万万不能说银子是捡的,否则必然会充了公,我饿怕了,这银子是救命稻草。
“他说谎!差爷明鉴哪!那银子明明是他从我这儿抢走的啊!”乞丐痛哭不止。
这衙役没了主意,想了一想,将腰间配刀抽了出来,向我二人一指:“你们两个!随本差到衙门去断个分明罢!”
——衙门?为毛又是衙门?我是不是八字和谁犯冲啊?!窦了个娥的!
银子和茶
又冷又饿地跪在衙门大堂上,浑身还往下淌着泥水,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一文钱愁煞英雄汉,何况我只是个对这古代人生地不熟的女人。
等了许久许久,方听得后堂磬响,那道不算陌生的懒洋洋的声音伴着呵欠声在堂前公案后响起:“胡图,你给老爷我在堂下摆两尊泥人儿做什么?待审之人何在?”
“噗——”地一声轻笑传自堂前,这笑声听来耳熟,依稀记得是我第一次过堂时在那后堂里就曾响起过的,今儿个这笑声居然挪到了前堂来,十分可疑。
胡图就是押我和乞丐前来的那名衙差,闻言上前禀道:“回大人,堂下这两个……呃,泥人,就是待审之人。”
知府大人“嗬”地一声笑了,道:“敢情儿这两个是属蚯蚓的么?把老爷我的大堂弄得和菜市口似的,无论谁对谁错,统统拉下去先打十大板再回来问话!”
这——个混账知府有打人板子癖不成?它它它,它究竟是怎么当上知府的?!你没看错我也没写错,就是这个“它”!它!
“冤枉啊青天大老爷——”乞丐一听要挨打,又是磕头又是干嚎,浑身的泥水愈发甩得四散开去。
“大人,还是先问案罢。”一个清朗的声音低低在堂前响起,非但十分耳熟,而且我可以确定之前那两声笑皆是出自他口。
“嗯哼,”那知府干咳了一声,道:“既如此,从左边那个开始,先自报家门。”
自报家门——又是自报家门——
左边那个是乞丐,磕着头,头发甩着泥水,不知是真哭还是假哭地道:“回青天大老爷,小民是江北郁城人氏,姓朱名增,小本经营茶叶。前一阵子到江南来进货,却不料途遇歹人,抢去了小民所有的盘缠,只剩下了身上一锭银子。小民本欲靠着这银子回往家乡,却不想今日不小心将之遗落,所喜小民很快便察觉了,沿路寻找,正看见这歹人将小民的银子拾起,小民上前索要,这歹人非但不还,还打了小民,望青天大老爷给小民做主哪!——”
闻他此言,我心下一动。若说他是个叫花子,说起话来倒也并不粗鄙,显然是受过一定教育的,莫非他所说的皆是实情?只不过当初遭劫时一文钱也没剩下,因而沦落到做了乞丐,方才一见了银子才欲行抢,想藉此做了盘缠回家乡?
“唔,下一个。”那知府没什么精神地哼道。
下一个……我也没什么精神地开口,只说了一句话:“小民钟情。”
“喔——”这知府不知为何好像来了点儿精神,略微提高了些声音:“何方人氏?”
它它它,它完完全全就是故意的!才刚为了这个打了我十大板,现在居然又刻意地问起!
再答作荷香村人是不行的了,那无异于挑战它的权威,只好……
“小民自小流离失所,家乡在何处已经不记得了。”我答。
“喔。”这知府没有再追问,而是恢复了懒洋洋的常态,道:“师爷,依你看这案子要怎么问呢?”
师爷?上次来好像还没有这号人物呢吧?几时这流氓的手下又多了位师爷?
忍不住抬头看去,却见公案左下方正立着位着了青衫的年轻男子,黑眸似星,丰神如玉,唇角扬着春风般的笑,为这肃杀气甚浓的衙门大堂凭添了几许温润。
——扇子兄?
扇子兄正半垂着眸子审视着我和那自称叫朱增的乞丐,我这一抬头,恰对上他的两道清亮亮的目光,两下里皆是一愣,他便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