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闲看水浒-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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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首先要弄清楚,梁山如果是一家公司的话,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公司?它是如何经营的?它的高层职员乃至普通职员有没有股权?有多大的股权?
按照吴思先生的血酬定律,梁山从宋江而下,都是干着用生命博取生存资源的买卖,他们用自己的身家性命投资,获取的收益也就是血酬。许多人上梁山之前,都是个体经营者,为复仇或为生存杀人放火,但摆摊设点的小商贩们,既要担心工商税务城管的骚扰,又降低不了经营成本,很难扩大规模,经营的风险很大,于是想起了几人合伙。便有了四处开花的小公司。周通和李忠合伙,鲁智深、武松、杨志、张青、孙二娘等合伙,史进和朱武、陈达、杨春合伙,李俊、李立合伙,童威、童猛合伙,燕顺、王英、郑天寿合伙,樊瑞、项充、李衮合伙。他们有的是兄弟搭档,有的是夫妻一起经营,有的是朋友合伙做买卖。普遍公司规模不大,那么产权也没必要那样明晰,尤其在草创阶段,大伙儿为了生存都拼命地干活,分红的时候不多,因此合伙者的矛盾并不突出。
在经营过程中,小公司发现自己的抗风险能力还是不行,短时间内也难以做强做大,必须和别的公司联合。那么被梁山这个大公司收购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自己公司被合并,原来的董事长总经理自然要丧失重大事情的决策权,因此稍稍有些规模的公司不到万不得已不走这一步,如鲁智深、杨志、武松他们,在青州知府慕容的咄咄逼人之势下,才投奔梁山以求自保;有的还不知天高地厚想吞并梁山,如总部设在芒砀山的樊瑞公司,两个公司一交手,感觉到和梁山的规模、实力差距不是一星半点,于是决定干脆被梁山收购得了。
众山英雄归水泊以后,梁山这家公司规模越来越大,管理层急剧膨胀。经营方式必须进行与时俱进的改革。在梁山初期,可看作董事长为晁盖,总经理为宋江。高级职员主要是三个来源,原来王伦旧部,晁盖生辰纲那派人马,宋江流配江州一路收罗的。管理人数不多,晁董宋总的配合还算默契,两人矛盾没有显现出来,梁山的经营状况蒸蒸日上。晁盖死后,宋江集董事长、总经理两职于一身。梁山的生存、发展压力摆在了诸人的面前,当然承受最大压力的自然是宋江。
这家公司面前有三条路。一是彻底做大,将赵宋公司吞并,就如李逵所说的那样:“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在那里快活,却不好?不强似这个鸟水泊里!”要做到这一步必须具备天时地利人和,长于权谋,善审时度势的宋江觉得自己没有吞并赵宋这个超级大公司的能力。二是一直独立经营下去,这也有一定的困难,一要应对朝廷的征剿,二要养活越来越多的公司职员,而且公司上下对分红的渴望越来越强烈,固守于梁山,连李逵这个粗人也知道“鸟水泊”不是长呆的地方。梁山的后期一直为生存打拚,李逵这些只会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高级职员,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宋江几次主动出击,如攻打打大名府,除营救卢俊义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卢家富有,两个地方粮草充足。如果经营方式没有大的变化,长此以往公司规模必然萎缩直至被吞并,三是将公司做到一定的规模后,以合理的价格被更大的公司收购。
宋江上梁山之初,甚至在此之前就瞅准了最后一种经营模式。因此他在收罗那些体制内的小吏、军官时,总是用公司最后的宏伟目标打动他们:“你们在赵宋公司只是个普通的业务员,来咱这里给你一个部门经理当当。反正公司做大了还会让老赵家收购,你不来才是傻瓜。”晁盖一死,宋江刚刚代理董事长,便发表了自己的施政方针,为被收购做组织和舆论上的准备。首先改“聚义厅”为“忠义堂”,宣示了公司的经营宗旨,再对各位高级职员进行重新分工。如此条理分明,自然是宋江在当老二时日日深思的方案,因此金圣叹讽刺道:“如此十三章,岂是临时猝办之言?前书谦让,后书分拨,以深表宋江之权诈也。”
宋江一方面拼命地从赵宋公司里挖人,使更多的人认同自己的经营理念,减少被收购的内部阻力;二是利用梁山产权不清晰的特点,剥夺了大多数职员的话语权,推行自己的理念。
尽管梁山的董事会成员达到了一百单八员之多,但由于产权不明晰,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也不明确,最后由几个大股东说了算。直到梁山被招安,它还是个糊里糊涂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梁山归众兄弟们特别是一百单八人所有,但具体到每个人,究竟拥有多少股权却是笔糊涂账。就如一个村办企业,理论上是全村村民集体所有,但处置权往往在村党支书、村委会主任的手里。在晁盖上山之前,宋万、杜迁、朱贵等人已经在这里经营多时,这块地皮能不能折合股权,如果能折合的话,这三位超级元老不至于没一人进三十六天罡,他们开拓梁山之功在生前从来没得到承认,基本丧失了话语权;那些如二龙山、少华山的小公司合并前,烧了自家的山寨,收拾所掠夺的金银财宝,带领喽罗们来梁山,他们的本金如何计算?由于所谓的“义气”,他们带资入伙被当然地视为自己本钱的处置权交给了董事长兼总经理宋江,变成了沉默的大多数。只有二龙山这个规模较大的公司原领导表现得最激烈:我靠,老子好不容易积累点血本,全拿来投到你这个公司,你倒好拿着咱的血本去寻求被老赵家收购,早知如此我还不如直接找老赵家谈判呢?但宋江已经把董事会核心层的大多数人搞定了,像鲁智深、武松以及李逵也翻不起大浪来。
一百单八将中大多数人都没有自由表达主张的权利,只能在董事会上被动地举起森林一般的手臂,那么众多的校尉、兵士的意见更不足论了,如果梁山能够民主到搞一个“全民投票表决”,梁山就不是梁山了。
于是,梁山公司按照宋江的安排,一步步寻求收购。宋老大和燕青等人化妆去找赵宋公司老总“二奶”李师师以及高级职员宿太尉,就是希望收购时出个好价钱;三败高太尉就是为了提升本公司的名望,显示本公司不俗的业绩,为谈判争取更有利的位置;扯圣旨偷御酒是因为最初收购方案出的价码太低。
应当说,赵宋公司给的收购条件并不算低,至少梁山作为一个独立的子公司还继续存在了一段时间,没有拆分他们。但总公司不拆分他们是有所图的,让他们去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异国他乡开拓新市场,最后在强行吞并另一家民营公司——方腊时,本钱输得所剩无几了,这时候原公司的老总、副总只能被总公司任意处置了。——还是燕青等人聪明,拿着自己的红利,找个地方去养老。
这个结果宋江应该能想到,因为原来别的公司被梁山收购后,那些公司的老板照样被他夺去了发言权。“暴力最强者说了算”的规矩总是打破不了的,在朝廷和在江湖没有什么区别。
第二编 赌生存的技巧
几人是干净的,几人是安全的
金庸的《射雕英雄传》中,某次洪七公遇险,自己以为大限将至,把帮主的位置和打狗棒传给黄蓉后,告诉黄蓉就丐帮帮主大位时,这位衣着光鲜、家境优越、生活讲究的美娇娘可能忍受不了一种仪式——这仪式就是所有参加大会的乞丐人人向继任帮助吐一口唾沫。这种自唾其面,自污其身的仪式包含这个江湖中最大的帮会对自己位置的一种认知:帮主不管再牛,哪怕出身富户、武功盖世也是个叫花子头头,叫花子所承受的一切侮辱,帮主必须也有承受的诚意,否则就没有资格做帮主。这就是行规。
老鸨哪怕多少年已经不接客,但她和客人都知道自己原始积累阶段的所为,如果她再给别人大谈贞洁,只能叫人笑死。过去北京先农坛有一亩三分地,是由顺天府尹租给皇帝的,每年开春皇帝要前来假摸假样地扶着犁、赶着牛耕一番地,显示以农立国,自己是天下农民的头头。而实际上,除了几个开国皇帝,恐怕大多数长于深宫的皇帝不知稼穑之难。但在政治场里,这样的“秀”是必要的,这种秀为了博取的是相关阶层人士的认同。
《水浒》中的好汉们,都是以杀人放火、打家劫舍为营生的,那么要入这一行自然也有“行规。”
林冲雪夜上梁山后,拿着柴进的介绍信去拜见王伦,嫉贤妒能的王伦想:“我却是个不及第的秀才,因鸟气,合着杜迁来这里落草,续后宋万来,聚集这许多人马伴当。我又没十分本事,杜迁、宋万武艺也只平常。如今不争添了这个人,他是京师禁军教头,必然好武艺。倘若被他识破我们手段,他须占强,我们如何迎敌?不若只是一怪,推却事故,发付他下山去便了,免致后患,只是柴进面上却不好看,忘了日前之恩,如今也顾他不得。”
于是王伦给林冲出了一道“强盗资格考试”题:“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这京城里工作过的林武师,以为“投名状”无非是书面答题,“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朱贵为他解释什么叫“投名状”:“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
王伦出这个难题,让欲到梁山避难的林冲没有理由回绝,因为这个入门考试题符合强盗的职业特点。强盗做的是刀口上舔血、脑袋别在腰上的高风险、高产出职业,自身安全是最重要的,干这行必须要求上下同心,祸福共担,否则极易遭来倾覆之祸。那么做强盗,必定要有强盗的职业特点和从业要求,敢于心黑手辣,敢于滥杀无辜。有着精神洁癖,有着正常人道德观的人不但不能做一个彻底的强盗,也会使别的强盗怀疑你的忠诚。
林武师在入梁山之前,虽然也杀了陆虞侯、富安和差拨,但那是为了报自己的血海深仇,这种杀人行为在那个时代,可以被正常的道德观所容纳,在人格上,林冲还是干净的。可一旦杀了一个与你无冤无仇的过路人,你的手就沾了血,你在人格上不再干净,你回头无路,这个强盗便做定了。——施耐庵写林冲前两天空手而归,第三天遇见了杨志,两人交手不分胜负,最终王伦免了林冲的“投名状”。——耐庵此笔,非是闲笔,另有深意,下文再表。
这干强盗必须自己跳进脏水里,主动将一尺白布放到黑染缸里染黑的规矩,现在还存在。前两年流窜数省市抢劫杀人的张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被破获后,案件显示张君在招兵买马时依然采用王伦那样需“投名状”的考试方法,那些刚进团伙的人,张君命令他去杀一个人做“入场券”,这样一为了让他锻炼胆子,二则绝了他们的回头路。为什么俗语中说,贼船上来容易下来难。
《水浒》中许多人就是这样主动或者被动欠了血债,最后一条道走到黑的。李逵这种以杀人为乐、天生具有做强盗素质的人毕竟是少数。鲁达是一时暴怒杀了郑屠,不得已出家,因为野猪林里救了林冲,大相国寺里也呆不住了,最后落草为寇。武松本来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都头,因为老兄被害死不能昭雪,愤而杀人,然后一步步走向为寇的道路。杨志是失陷了生辰纲,回去不得。朱仝死活不愿意入伙,就让李逵摔死了小衙内,让他没法在官府的势力范围内立足,最后也是不得已上梁山。从梁山各色人物上山的路径来看,大多数人但凡还有条退路,都很犹犹豫豫,包括老大宋江。
江湖上的人是不干净的,那么官府里的人呢?照样没办法独善其身。高俅以献媚宋徽宗起家,最后官至殿帅府太尉,这种媚上欺下的朝廷显贵,和童贯、蔡京是一丘之貉,自然没有干净的。而那些州县的地方官呢?照样如此。授受西门庆贿赂的阳谷县知县,利用权势开设“快活林娱乐公司”的张团练,陷害武松的张都监,将解珍、解宝关进死囚牢里的登州知府,以及收罗民脂民膏去为老丈人送礼的梁中书等等,哪一个不是贪官污吏。那么这些贪官们手下的小吏呢?除了孙定、叶孔目个别还固守良心底线的外,大多数是见钱眼开,为了金钱不惜伤天害理,为了个人利益根本不在乎法律尊严的小吏。这群人里面包括梁山的老大宋江以及他的心腹戴宗,还有施恩、蔡福、蔡庆等等。——大宋朝,真是从外到里,瓤子都坏了。在这样的酱缸里,坚守道德底线的人如果不同流合污,只能被排挤、被陷害、被边缘化。许多贪污腐败的“窝案”一出来,烂掉的是一个个班子。难道是上天安排,让一帮贪官如此巧合地聚在一起么?非也,同一个班子里面,如果有一个人不贪污,别人是不安全的,必须想方设法也要把他拉下水。民谣不是说有“四大铁”么?“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前二者是基于共同的青春经历而结下的友谊,后二者完全是相同的利害关系,彼此结成了命运共同体。
在这个没几个人是干净的社会里,大家都有原罪,那么行事的规矩就是权力的比拚、阴谋的比拚、金钱的比拚,这样比下去没有绝对的胜利者,最后要分输赢,只有暴力解决一切。这样一个社会,没有谁有安全感。林冲作为一个禁军教头,不是寻常百姓,但作为军官的他在高太尉面前就是弱者,他保护不了自己的妻子;武松可以将害人的老虎打死,可以负责一个县的治安,可是不能为自己屈死的哥哥伸冤;施恩父子是个管监狱的官员,可以操纵别的囚犯之生死,但在张团练、张都监面前也是一只待宰的羔羊;柴进可以庇护许多犯罪的人,却照样拿着铁券保不住自己的老宅。在这样的社会里,施暴者和受虐者的角色可以互换,强者和弱者只是相对的。那些知县、知府甚至太尉、丞相、皇帝也没有多大的安全感。因为暴力的比拚是没有规则的,不确定因素太多,风险往往无法预测,就像抗洪时要防止的“管涌”一样,在看似平静的水面下,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有个“管涌”。失了生辰纲,知州担心自己被太师免官,只得给何观察下最后限期破案的通牒,何观察为了保住饭碗,履险去水泊征讨,最后被割了耳朵;西门庆能买通知县,却挡不住武二郎自我执法;张观察、张团练、蒋门神合伙陷害武松,却想不到一家十几口被杀;高太尉也有被梁山俘虏的时候;即使是大宋王朝的 “Number one”道君皇帝,在戒备森严时去和李师师幽会,也没想到梁山贼就在旁边。
所以,我们看到的《水浒》社会,被人害的人往往又是害人者,昨日为台上之贵,今日为阶下之囚。《水浒》在写刘高陷害花荣一章的结尾用了两句诗:“生事事生君莫怨,害人人害汝休嗔。”这样的社会只可能是猴山,奉行的是丛林原则。
小吏毕竟是小吏
“出自北门,忧心殷殷。终窭且贫,莫知我艰。”这是《诗经·邶风》中一首描写小吏生活贫穷艰难的诗歌,它可能是中国现存最早写小公务员生存的文学作品。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诸侯不尿国王,大夫和各地封建主也不尿诸侯,做一个小国的小吏,确实没有多少生财之道,也没有多高的社会地位,他不得不慨叹:“王事适我,政事一埤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谪我。”不但要做牛做马一样干没完没了的活,而且要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