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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关东异志-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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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我与燕叔定订下最终的方案,时间已不知不觉过去半个多时辰,夜深了,秋风很凉。
    ————————
    第五十六章…云南(一)
    叔侄俩定下计策回屋休息暂且不提,一夜无话,待到次日平明,老少爷们儿们起床梳洗休整,忙得不亦乐乎。首发这些天在海上飘泊,谁都没能好好的清理内务,再加上后来被俘,在水牢里又关了好几天,远远望去,我们几个不像是京城来的奇人贵客,反倒像是丐帮派来要饭的使团。
    一晃又过去了两日,含炯和独孤璞的身体都恢复得不错。我开始怂恿含炯劝她姐姐回家。含炯倒还真听话,一口一个姐姐叫着,把含琢哄的格外高兴。我能看得出,含琢其实早就活了心,想与父亲兄长团聚,但之前大仇未报,她实在捱不下面子就这么灰溜溜地回去。想她这次她寻到了亲夫,又找回了亲生弟弟,着实把面子赚足,任谁也不敢再笑话她了。
    吃过午饭,含炯蹦跳着来告诉我,说含琢已经答应带我们一起回云南。另外,含琢说这个害人的水寨也不要了,她已经散了金银,遣喽啰们回家务农了。闻听含炯的话,我心中亦喜亦忧。喜之喜,含琢能够洗心革面,不再做这害人的勾当;忧之忧,看她此番孤注一掷的力度,怕是铁了心的跟定我了。
    不管怎样,燕叔的计策还是要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的,否则这半年以来的努力,以及在海上苦熬的三个多月就算彻底白费了,两位船老板也算白死了。我自己呢,则更惨:如果没有意外,我现在应该背上了朝廷钦犯的身份,虽然用太祖寝宫里的《龙兴风水图志》在独孤璞那里换了八万两纹银,但再想回到京城重振祖业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除非我想掉脑袋。唯今之计,只有骗来军火,随燕叔重返关东做一票大单才行。
    见我眼也不眨地呆立着深思,含炯便打趣道:“姐夫,你愣在那里想什么呢?不是嫌弃我姐了吧?”,我忙接道:“小鬼头,姐夫待你不薄吧,你可别害姐夫啊,这话要是不小心传到你姐耳朵里,她非得把我活剥了皮”。
    含炯微微一笑,说道:“姐夫,如果我没记错,你在北京城郊我燕大叔的家里,你们好像是商量了其他事儿来着,借着送我回家的机会,管我爹索要什么丹麦机枪,然后返回东北去挖掘谁的古墓来着……”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没想到这个小鬼头表面上对大人的事情漠不关心,可心里边却什么都知道,如今他在这个节骨眼儿上跟我摊了牌究竟是所谓何故呢?
    “唔……含炯,你既然全都知道了,那你打算怎么做?”
    “姐夫,你放心,我什么都不会跟爹说的,只要……”
    “只要什么?”
    “只要你们回关东的时候带上我,让我和你们一起去冒险就行。在家呆着实在是太枯燥了,能憋死人”
    “行!姐夫答应你,不过你也要帮我保守秘密,要不咱们谁都去不了,知道么?”,听了含炯的话,我不禁长出了一口气,含炯毕竟是个孩子,没有大人那么多的鬼心眼子。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驷马难追!”
    第二天是一个阳光充沛的艳阳晴日,老少爷们儿们随着含琢带上应用之物,一把大火烧毁了水寨,踏上了前往云南的征程。常言道“狡兔三窟,诈狐五穴”,能成大事者,必须要有几倍于他人的自保意识和忍得住寂寞的超常耐力。方唯清就是这种人,为了安全,他的老巢没有设到昆明,而是藏在一个叫做“勐马”的边陲小镇。勐字音为měng,比喻勇猛,傣族人最爱用这个字儿,凡是有平地的地方,一般都用勐字修饰。方老爷子之所以把自己的藏身之所安置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深思熟虑之后决定的:
    首先,昆明在地理上,处云南中央偏北,不临边界,与南洋无论联系还是交易都非常不便,不利于业务的开展,而勐马镇地处云南的西南一侧,进可以顺东北方向直达四川盆地;退可以经由广西逃往海南,是一个完美的居住场所。
    其次,昆明是云南清兵驻扎最为密集的都城,方家虽然兵马齐全,但羽翼未丰,财力尚未达到富可敌国,暂时还不敢公然与大清朝官军公然叫板。
    最后,方唯清利用了云南民族繁多的特点,巧妙地把矛盾转移,使得清军不敢轻易离开昆明腹地,对云南进行大规模的清剿。云南地貌复杂多样,以元江谷地和云岭山脉南段的宽谷为界可以分为东西两大区域:东部为滇东、滇中高原,其地势奇陡,地貌异常险恶,溶洞石林丛生,人在上面不动尚且难以呼吸,更不要说战斗了;云南以西是横断山脉纵谷区,地势雄奇险峻,更有三江并流的奇观,属于易守难攻的地势。
    自古以来,云南就是一个多民族的杂居地,境内常驻哈尼、傈僳、拉祜、纳西、景颇、独龙、白族、傣族等几十个部族,民族问题非常敏感和微妙。为了巩固统治,明朝时期统治者曾在云南实施了土司政策并加以完善。土司是宋朝“土官”的演变,其职位可以世袭,但传承之前必须经过朝廷的批准,《明史————————职官志一》曾有记载:“凡土司之官九级,自从三(从三品)之袭替,胥从其俗。附寨之官,自都督至镇抚,凡十四等,皆以诰敕辨其伪冒”。土司对朝廷要上缴一定量的赋税杂役,而朝廷给土司以掌控军队的权利,它的实际作用相当于自治政府。自明朝中期以来,土司政策稳定了云南的政局,促进了云南各方面的发展。但随着时间的考验,土司政策所暴露的弊端越来越多,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世袭制过分膨胀了某个家族的势力,使之在羽翼丰满之后敢于自拥为王。
    玄烨于康熙十二年始发兵清剿三藩头目平西王吴三桂,无奈清军法纪不严,在讨伐当中与当地少数民族冲突不断,及至康熙十七年秋,吴三桂病死,清军彻底进驻云南,更是与当地傣族民众发生了大规模的冲突。到了雍正在位时期,为了进一步加强集权,防范三藩死灰复燃,胤禛皇帝下大力气在云南实施改土归流的变革,触犯了当地很多地主的利益,反清呼声自此不断。
    雍正六年,云南爆发了一起最严重的事故:拉祜族人扎铁匠在镇沅率领拉祜族大军,并联合傣族和哈尼族的军队,公然起义抗清,不服清朝管理。雍正闻听消息后急派兵镇压,扎铁匠最后虽然战死沙场,但余下的部队多年来一直不停地在暗中偷袭清军,使得清军的大部队不得不提早收缩防线,放松布防,再加上天高皇帝远,清朝的权力和兵力均鞭长莫及,导致少数民族聚居地周围很少遭到清军的搜查。方唯清在当地不仅仗义疏财,赢得了当地土著的信任,更是公然资助革命党反清义举,获得几个部族首领尊重。基于以上几个原因,方家把指挥总站设到这个狗不拉屎猫不回头的弹丸之地,多少年来与众多少数民族一起倒也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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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章…云南(二)
    五人一把大火烧毁了水寨,沿海口南岸经由广西赶往云南勐马县。之前我已说过,云南不仅地势复杂,难于深入;而且境内部族众多,民风彪悍。自鸦片战争之来,傣族、佤族、苗族、哈尼族和拉祜族等同胞都曾与侵略军做过殊死搏斗,其中以佤族和傣族抵抗英军的事迹最为著名: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在英军的威逼之下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开始了中华民族的屈辱史,英国在得了通商和赔偿等便宜之后野心并没有满足,又想从中国的边界入手打分裂的牌,收买少数民族的酋长和土司搞傀儡政府。光绪九年,英军随法兰西主力入侵麻僳坡、马关两县,被当地苗族、瑶族、壮族、汉族等民众数百人,用大刀、毒弩、火铳经过大小数十次激战激退一千多以洋枪洋炮武装的英法侵略军,收复失地数千里,重挫了英法联军。吃了败仗以后,英军并不罢休,又在光绪十七前打着“探险”的名义卷土重来,擅自入侵了伊洛瓦底江进入德宏地区测绘勘测和收集情报,当地傣族部众哪受得了这种气?傣族土司刀安仁率当地民众痛杀英军,击退了英军的第一波攻击。几个月之后,不甘心失败的英军再次攻打天马、汉龙两关,彻底把傣族民众惹怒,刀安仁率部抵抗了八年终于把英军彻底清出国界。我的岳父老泰山方唯清在光绪二十六年到达云南,也随军参加了几次抵抗外族入侵的义举,与当地傣族首领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鉴于以上原因,清军虽然知道方唯清就藏在云南的西南部,却也不敢贸然捉拿。
    一路无话,众人风餐露宿将近半个月时间,终于踏进了云南地界。以前我在北京妙仁堂当公子的时候,就常听往来贩草药的农民说,云南境内气候温和湿润,有“四季如春”的美称,境内有数不清的奇花异草,一年到头都是和风细雨,从没有狂风暴雨,更不用穿棉衣御寒,之前我就一直向往着长大以后能够来到云南出游,没想到今天却是以这样的身份抵达的。
    勐马绝对是一个别人不告诉你,你就一辈子都不知道的小地方。好在含琢在这里呆了一年多的时间,还能大致记忆起回家的路线。我们几个非常幸运,在离勐马还有二三百里的驿站里含琢遇到一位景颇族的老乡,这位白发老人一听说含琢找到了弟弟想要回家,他二话不说,套上马车就要送我们。众人一路上风餐露宿已经心神疲惫,也乐得乘坐老乡的马车回去。
    老乡一共给我们预备了两辆马车:他驾一辆,载着我和含琢;他儿子驾着一辆,载着燕叔、独孤璞和含炯。七人二车连饭带上了盐巴和糯米干粮,风也似的赶往勐马小镇。说实话,我其实很想坐到后车里与燕叔他们商量下一步的计划,无奈含琢咬住青山不放松,任我东西南北风,不管我找什么理由,他都寸步不离地紧跟着我,好像一个不留神我就会跑了似的。独孤璞他们见状,也不好意思拆散我俩,就给我一个眼神,叫我好好地与含琢相伴。我明白老头子的意思,他这是叫我稳住大伙,待有了好机会我们爷俩再一同相聚。
    含琢今天穿了一件丝质的红色旗袍,脚下蹬着一双黑红相间的软皮靴,散着的头发和一顶民族气息特别浓烈的孔雀翎帽子挡住了多半边脸,让她显得乖巧而富有灵气。之前那件媚惑的紧身皮衣和深红色的皮盔,怕是已经让她扔进海中去了,我知道,她是想我忘记那个放荡的形象,在我心中重新做回一个传统的女人。但我却在心里暗暗耻笑着含琢的单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偏见可以在一瞬间形成,解除偏见又怎能是一朝一夕的事儿呢?
    含琢依旧笑面相对,娇柔地挽着我的胳膊,伸出兰花小指给我讲解着车外的各种奇花异草、傣族人的小竹楼以及他们的衣食住行和日常的起居习惯。我认真的听着,随她一起尽情说笑,就像一对真正的恋人。望着她温婉的目光,我不禁又对她产生了一丝怜惜——一个女人,明知道自己的形象已经在对方眼里达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却仍不自暴自弃默默地坚持着学好——即使有些自欺欺人的味道,这份痴情的确是我始料不及的。
    车子在颠簸的路上行了一整天,慢慢的,天开始擦黑。景颇族的老乡一勒马,把车停在一处被风的小山沟里。这一天大约走了三分之一路程,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距离勐马小镇之外一百八十多里的距离。老乡的儿子下了车,给我们每人分发了糯米团子和盐竹笋。
    我的肠胃一直不太好,平时很少吃黏米糯米这一类东西,而且我在海上飘荡了三四个月,除了一只鹌鹑和一顿鱿鱼火锅之外再也没碰到过什么油腥,肚子里的馋虫早就不满地强烈抗议了。以前我听药农说过,云南人喜欢吃狗肉,尤其做狗肉汤和狗肉干的手艺堪称天下一绝。我一直以为晚上即使吃不到狗肉汤,起码也能嚼两口狗肉干解解馋。所以当大白糯米团子摆在眼前的时候,心里不免有点儿失望。再加上没有碗筷,弄的我都快没有食欲了。含琢见我的窘态笑着说道:“怎么?不合你大公子的口味了?你先对付两天,等过两天到了家我再天天好酒好肉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我尴尬地笑了笑接道:“的确是太长时间没沾油腥了,肚子里空捞捞的”。含琢继续说道:“吃吧,这糯米团子都是今天新做的,云南人不吃隔夜米,明天你想吃也吃不到了”。我点应允,刚想伸手吃饭,却发现没有筷子,一时不知道如何进食,含琢一手掩着嘴笑,一手把一个糯米团子塞到我的大手上,告诉我说:“你真是个呆子,食糯米不用筷子,直接用手”。
    用过晚饭之后,天彻底的黑了下来,坐在外面暖风拂面的感觉让人特别舒心惬意。趁着这个工夫,老乡和他的儿子把车里的毛毡子拿了出来,铺在沟子里面的平地上。车里空间有限,只能容得两个成人平躺的地方,出于对客人的礼让,老乡要带着儿子一起在外面睡。我一听这哪儿能行,本来人家驾着车马送我们回家就已经仁至义尽了,我们要是再让他爷俩睡在外面就简直就太不是人了。经过一阵谦让,一行人终于做出决定:含炯陪着含琢在前车睡。景颇族老乡和独孤璞在后车。我和燕叔以及老乡的儿子在外边打地铺。
    月亮渐渐升上了天空,耳边也只剩下了几种秋虫子制造的莫名响声。大伙在糯米团子和催眠曲的作用下脑子都开始发沉,慢慢地进入了梦乡。我在被窝假寐,牙齿却紧紧咬着舌头尖儿,把一阵阵来袭的睡意逐一地打发走。我知道燕叔白天的那个眼神是让我在大家睡着了之后行动的,我要是睡着了,不仅会耽误事儿而且还可能着凉中风,那样的话就真的太划不来了。
    不出所料,大约有半个时辰,燕叔果然从被窝里钻了出来,借着穿衣服的机会朝我这边挥挥手,我也朝燕叔的方向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没有睡着。不大一会儿,我俩穿好了衣服,一齐奔后面的小树林而去,临走时燕叔特意看了看躺在他旁边的景颇族老乡的儿子,他睡得很熟,根本没有察觉。
    我俩一起顺着小树林向前走了一里多远,见后面没人跟踪才停了下来。谈话的内容不外乎是见到方唯清之后如何应答,如何编造理由去向他询问和索要军火,以及如何让他放我们由陆路回到关东去。叔侄俩在小树林里谈了有半个时辰,基本定下了所有的应对措施,正要打算回去,突然见到对面火光一闪,仿佛有人影晃动。燕叔出于职业敏感,一把将我身子压低,两人匐在草丛中一齐定睛朝对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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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八章…初试
    只见被围在中间的是一对青年男女,男的身材健硕,头顶扎着一方青巾,身穿一件无领对襟儿小袖布衫,女的体形修长,身穿五彩的窄袖短衣和筒裙,身上斜跨着一个红黄相间的挎包,看模样应该是一对恋人。在他俩的外面是一群身穿黑衣的男人,借着月光和火把的光亮能够看得出所有人的脸上都泛着一股淫笑,为首的是一个身材矮小的矬子,手里端着一把闪闪发亮的手枪,正咧着嘴嚣张地把枪口顶着小伙子的脑门上。
    我和燕叔对视了一眼,心里都明白我们这是遇见了一伙儿地头蛇。依照燕叔嫉恶如仇的性子,他是不可能眼瞅着这种恶事在眼前发生的,但是对方人数不少,况且每个人手里全都有枪,一旦贸然行事,后果也将不可收拾。正当我踌躇不定的时候,燕叔已经抑制不住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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