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艺术 作者:周汝昌-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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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特定的具体形象来暗示另一事物或某种较为普遍的意义,利用象征物与被象征的内容在特定经验条件下的类似或联系,使后者得到强烈的表现。
我自己非常害怕读这种“科学的抽象思维”和“理论术语”,觉得又啰嗦又胡涂。为了此刻的方便,我斗胆自创一个简单好懂的解说:“象征者,取象于物,以表喻人或事(境)之特征也。”
象征包含着譬喻的因索,但譬喻并不总能构成象征。比方说李纨是个“佛爷”,是说她一问三不知,与世无争,“超然物外”……,只是个比喻。“佛爷”还不能为她的“象征”、等到群芳夜宴,祝寿怡红,李纨伸手一掣,掣得的是一枝老梅(花名酒筹),正面镌着这梅枝,反面刻着“竹篱茅舍自甘心”一句古诗——这,才是她的象征。两者的分际,倒确是微妙的。
在这第六十三回(“七九”之数),写此一大关目,与第二十七回“饯花”盛会是遥相呼应,其妙绝伦!每个抽得的签,都是以名花来象征抽签者:湘云是海棠,探春是红杏,黛玉是芙蓉,宝钗是牡丹,袭人是桃花……最后麝月是酴醾!这真好看煞人。这才地地道道是象征手法。其实在中国小说中,人物的别称、绰号,都是今之所谓象征,并不新鲜。
这些,读者能悟,原不特多讲。研究者论析雪芹艺术的,若举象征,总不离这一佳例。这是不差的。但是,《红楼》一书中,另有一个总括的、特大的象征,论者却忽视了,这也可以戏比一句俗话:“小路上拣芝麻,大道上洒香油。”只顾细小的,丢了巨大的。
若问:此一总的大的象征端的何指?便谨对曰:就是大观园之命脉,曲折流贯全园,映带了各处轩馆台榭的那条溪水的名字——沁芳!
“沁芳”二字怎么来的?值得从“根本”上细说几句。
原来,整部(石头记》,到第十八回(“二九”之数)为一大关目:元妃省亲。古本第十七、十八两回相连不分,是一个“长回”,前半就是专写建园、园成、贾政首次入园“验收”工程,并即命宝玉撰题匾对。是为有名的“试才题对额”的故事。在此场面中,宝玉的“偏才”初次得以展显。宝玉当日所提对联匾额虽然不少,但有一个高潮顶点,即是为了给那个人园以后第一个主景——压水而建的一座桥亭题以佳名。这段故事写来最为引人入胜,也最耐人寻味。试看——
那是贾政初见园景,满心高兴,上得桥亭,坐于栏板。向围随的众清客等说道:“诸公以何题此?”
须知,只这一句,就是为了引出这通部书的一个主题、眼目。
众人所对答的,是引据宋贤欧阳修的名篇《醉翁亭记》,提出名之为“翼然亭”。贾政不赞同,指出此乃水亭,命名焉可离水而徒作外表形容(旧套滥词)?自己倒也顺着原引的欧记,想出了一个“泻”字,又得一客足成了“泻玉”二字的新名来了!
诸君,你怎样领略《红楼梦》的笔致之妙?亟须“抓”住这一关键段落,细细玩味——这“泻玉”,比方才那“翼然”(只形容建筑的“飞檐”)真是不知要高明多少倍!而这一佳名,纵使说不上锦心绣口,但出自素乏才思、不擅词章的“政老”之启示,那意味之长,斤两之重,就是断非等闲之比了!
可是,在贾政展才、众人附和的情势之下,独独宝玉却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意见。
宝玉说:第一,欧公当日用了一句“泻于两峰之间”的泻字很妥当;今在此套用则欠佳。第二,此园乃省亲别墅,题咏宜合“应制”的文格,如用了“泻”字,那太粗陋不雅了。他总括一句说:“求再拟较此蕴藉含蓄者。”
务请注意:宝玉并没说反对“泻玉”的构思——即内涵意义,只是评论了它措词的文化层次不对,造成了意境上的很大缺陷。
到此,贾政方说:诸公听此议论若何?既说都不行,那听听你之所拟吧。
这样,文心笔致,层层推进,这才“逼”到了主题,让宝玉的命名从容地(实是惊人地)展示于我们面前。
宝玉说:与其有用“泻玉”的,何如换成“沁芳”二字,岂不新雅?!
那位严父,从不肯假以颜色的,听了此言,也再难抑制内心的惊喜赞赏——但外表则只能是“拈须点头不语”!很多今时读者对此并不“敏感”,视为常语,无甚奇处;而当年那些清客却都窥透政老的“不语”即是大赞的“最高表现”,于是“都忙迎合,赞宝玉才情不凡!”
你看,“沁芳”二字,是这样“推出”的呢。
请你体会中华汉字文学的精微神妙:为什么“泻玉”就粗陋?又为什么“沁芳”就新雅?二者对比的差异中心,毕竟何在?答上来,才许你算个“《红楼》爱好者”。
泻与沁,水之事也。玉与芳,美者之代名也。措词虽有粗雅之分,实指倒并无二致。
贾政又命拟联。宝玉站在亭上,四顾一望,机上心来,出口成章,道是——
绕堤柳借三篙翠,隔岸花分一脉香。
贾政听了,复又“点头微笑”,众人又是“称赞不已”。
这些妙文,真不异于是雪芹的自评自鉴。
粗心人读那对联,以为不过是“花”“柳”对仗罢了,没甚可说。细心人看去,则上句似说柳而实写水,下句则将那“沁芳”的芳,随文借境,自己点破了“谜底”。
在过去,人们对“沁芳”二字等闲看过,甚者以为这也无非是“香艳”字眼,文人习气而已,有何真正意义可言?自然,要说“香艳”,那也够得上;香艳字眼在明清小说中那可真是车载斗量——哪处“香”词“艳”语中又曾蕴涵着如此深层巨大的悲怀与弘愿呢?
“沁芳”二字何义?至此应该思过半矣。
雪芹苦心匠意,虽然设下了这个高级的总象征,心知一般人还是悟不透的,于是他在省亲一事完结、娘娘传谕、宝玉随众姊妹搬进园中居住之后,第一个“具体”场面情节(此前不过四首即景七律诗“泛写”而已),便是“宝玉葬花”——人人都知有黛玉葬花,画的、塑的、演的……已成了“俗套”,却总不留意宝玉如何,不能悟知宝玉才是葬花的真正主角。
这是怎么讲的呢?试听雪芹之言——
那一日,正当暮春三月的下浣(古时每十日一休沐,故每月分为上中下三浣),早饭已罢(不是现在晨起后的“早点”,是每日两主餐的上午饭,约在今之十点钟左右),宝玉携了一部《西厢》,来到沁芳闸畔,在溪边桃花树下一块大石上坐了,独自细品王实甫的文笔。当他读到“落红成阵”这句时,偏巧一阵风来,果然将树上桃花吹落大半,以致满头、满身、满地都是花瓣。宝玉最是个感情丰富而细密之人,他心怜这些残红坠地,不忍以足践踏污损,于是用袍衿将落花兜起,撒向溪内,只见那些残花,随着溪水,溶溶漾漾,流向闸门,悠悠逝去!
这是写故事、写情景吗?这就是为给“沁芳”二字来作一次最生动最痛切的注脚!
其实,雪芹还估计能读他这书的人,必然是熟诵《西厢》的有文学修养的不俗之士,所以他有很多“省笔”,留与读者“自补”。即如此处,分明“省”去了《西厢》开卷后崔莺莺唱的第一支《赏花时》:可正是人值残春蒲郡东,门掩重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
你看那触目惊心的五个大字——花落水流红!
这就是一部《红楼》的主题诗,也就是雪芹从王实甫“借”来的象征意匠,——而“沁芳”,又是那五个大字的“浓缩”与“重铸”!
所以这叫新雅——粗陋的对立面。所以这是象征。它象征的是书中众女,正如春尽花残,日后纷纷飘落,随着流水逝去。这才是全部书的总主题、“主旋律”。这其实也即是第五回早已暗示过的:警幻仙姑款待宝玉的是:一、千红一窟(哭);二、力艳同杯(悲);三、群芳髓(碎)、
雪芹著书,“大旨谈情”,这情并非哥妹二人之事,乃是为了千红万艳的不幸遭遇与苦难命运。这哭,这悲,在一百年前刘鹗为《老残游记》作自序时,已经悟到了,并以此为全序的结穴。他是雪芹的知音者,高山流水,会心不远。
但雪芹还怕人心粗气浮,又在本回之末,写了黛玉在梨香院墙外闻歌,一时间将“落红成阵”、“花落水流红”、“流水落花春去也”……诸篇名句,联在了一起,不禁“心痛神驰,眼中落泪”,支持不住,也坐于石上……。
石头,它是“沁芳”的见证人。
还有,第五回宝玉初到“幻境”时,尚未见有人出来,已闻歌声,唱道是——
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你听,那分明点醒:等到残红落尽,随水东流,那时红楼之梦便到散场之时了。虽说仙姑的日吻是“劝戒”、“指迷”,但那儿女“闲愁”,又正是“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的隐指。这愁虽“闲”,可是万种之重啊!
如此看来,雪芹的开卷之笔,实际是若断若连,一直贯串在全书之内。这是何等的文心,何等的笔力!
中华文事,到此境界,方具其不可言传的魅力。
第七章 伏脉千里 击尾首应
蛇这东西,在人们普通生活中,似乎是个不受欢迎的角色。先民对它就“印象不佳”,据说古语“无它”就本来是说“没蛇”,用以表示平安无恙,今日看“它”,篆文作仑,倒确实像个“眼镜蛇”挺颈攻人的势派。可是在文学艺术上,它就不那么讨厌了,时常用者它,古书法家说他草法之悟,得自“二蛇争道”,坡公也说“春蚓秋蛇”。画家呢,画个蛇添了脚,却传为话柄。诗人东坡则将岁尾比作大蛇归洞,尾尖也捉不住。至于文家,则蛇更见宝贵了,比如,单举评点家赏论雪芹的椽笔妙笔,就有“三蛇”之例。
何谓“三蛇”之例?一是脂砚斋,有两次用蛇来譬喻,说那是“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又说是犹如“常山之蛇,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击腹则首尾俱应”。一是立松轩,他曾说雪芹之用笔就像“怒蛇出穴,蜿蜒不驯”,此“三蛇”之喻,遂表出了雪芹艺术的又一巨大的特色。
在中华,几千年文章巨匠们凭他们的创造与鉴赏的经验,梳理出很多行文用笔的规律与程式,是中国文学理论与实践的重要法则——就连人们纷纷笑骂的“八股”,其实它的可笑主要在于内容要“代圣贤立言”,而不在文章用笔之一无可取;“八股”程式其实也是丰富积累的文章做法的总结归纳——从西方的习惯说,那也是一种值得研讨的“议论美学”。即如“伏脉千里”等比喻,并不始于脂砚斋,金圣叹早就喜用,但是雪芹把这“叙述美学”中的手法运用得真是达到了出神入化的高境界,所以批书人的强调此点,是完全出于有目能识,而不只是蹈袭前人的陈言旧套。
据说,有文艺理论家反对讲这种“伏脉”,也不承认它的道理与存在的实例,声言一切文学艺术都以“自然”为极则,作文只要“信笔”才最高,一切经营缔造都是“下乘”云云。我想这原因可能有二:一是他缺少体会的能力,二是他把“自然”真义弄错〔1〕。文学艺术,指的是人类的创造,正是“人工”,原与“天巧”并列而对比;其貌似“自然”者,实为他那“人工”的造诣的一种浑成美,不再显露他辛辛苦苦的“斧凿痕”——如此而已。世上岂有“全归自然”的艺术作品?
鲁迅先生在其伟著《中国小说史略》中,为《红楼梦》设了第二十四篇一个专章,他在论及续书之优劣时,明白提出一个评判要点,即与雪芹原书的“伏线”是否“不背”的这一标准。这就说明,先生是承认行文确有此法,而雪芹之书是运用了它的,——而且,这同时说明了一大重要问题:雪芹“埋伏”于前半部书的许多“灰线”,乃是为了给后半部书设下的巧妙的暗示或“预卜”。不承认这个至关重要的文笔手法,等于是连现存的八十回“前书”也给“消灭”掉了——因为大量的伏笔看不懂,或觉奇怪,或讥为“赘文”,于是这个巨大的艺术杰作中抽掉了它的一根大动脉、大经络,不但它的“身体”了严重残疾,而且连“生机”“生命”也给剥夺了。
雪芹的暗线伏脉法,似乎大致上可分两类:一类是一般读去时,只要静心体察,能看得出来的;一类却是难识得多,非经过专门研究论证无由获得认识的。后者更为重要无比——也才是雪芹在这个行文美学上的独特的创造与贡献,古今中外,罕有其匹。
如今我先取鸳鸯的故事中的一二小例,试作说解。
鸳鸯在全书中是“十二钗再副册”中一大主要人物,关系着贾府家亡人散的大事故,也是群芳凋落中结局最惨的女儿之一。雪芹对她,大脉络上的伏笔计有三层。
鸳鸯的悲剧惨剧,系于贾赦这个色魔。根据杭州大学姜亮夫教授早年在北京孔德学校图书馆所见旧钞本《石头记》的异本(即与流行的百二十回程、高本完全不同)所叙,贾府后来事败获罪,起因是贾赦害死了两条人命。贾赦要害谁?显然其中一个是鸳鸯。证明(其实即是伏笔)就在第四十六回——
鸳鸯〔向贾母哭诉〕:“……因为不依,方才大老爷越发说我恋着宝玉,不然要等着往外聘——凭我到天上,这一辈子也跳不出他的手心去!终久要报仇!我是横了心的,当着众人在这里:这一辈子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着我,我一刀抹死了,也不能从命!……老太大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如此姑子去!……”
再听听贾赦的原活是怎么说的——“……‘自古嫦娥爱少年’,他必定嫌我老了,大约他恋着少爷们——多半是看上了宝玉,只怕也有琏儿。若有此心,叫他早早歇了,我要他不来,以后谁还敢收他?……第二件,想着老太太疼他,将来自然往外聘作正头夫妻去。叫他细想:凭他嫁到谁家去,也难出我的手心!除非他死了,——或是终身不嫁男人,我就伏了他!……”
请你“两曹对案”,那话就明白了。
这儿的奥妙在于:宝玉似主,实为陪角;贾琏似宾,却是正题。这话怎么讲?原来,有一回贾琏这当家人被家庭财政给难住了,一时又无计摆布,想出一个奇招儿,求鸳鸯偷运了老太太的梯己东西,押了银子,暂度难关。鸳鸯是个慈心人,就应了他。谁知这种事很快由邢夫人安插的“耳报神”传过消息去,贾赦也就听见了。故此,这个大老爷疑心鸳鸯与琏儿“交好”,不然她怎肯管他这个事?此事风声很大,弄到两府皆知。
你看第五十三回,到年底下了,乌进孝来送东西了,贾珍向他说起西府那边大事多,更是窘困。这时贾蓉便插口说:“果真那府里穷了:前儿我听见凤姑娘和鸳鸯悄悄商议,要偷出老太太的东西去当银子呢。”
这是一证——其实就是一“伏”,一“击”一“应”。
等到第四十八回,贾赦逼儿子贾琏去强买石呆子的几把好扇子。贾琏不忍害人,他老子怒了,把他毒打了一顿,卧床难起——此用“暗场”写法,我们是读到平儿至蘅芜苑向宝钗去寻棒伤药,才得知悉。试听其言。虽是因扇子害得人家破人亡,用话“堵”了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