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罪羔羊 by李葳-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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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笑容从他的脸上消失了,眼瞳里的温柔被锁在深幽的寂寞苦牢里,那乐观开朗的年轻人一夕变成不知喜怒为何物,如机械般的行尸走肉。金铃知道姊姊车祸身亡的事故改变了许多人的生命,包括自己、双亲都不例外,但,最受打击的是对姊姊一往情深的高毅。
他有将近一个月都关在家里哀悼着未婚妻,连毕业考都受到影响而差点无法顺利领取证书,金铃还以为他会伤心过度。跟着姊姊「一走了之」,多亏一些朋友的助力,让他重新站起。
看他拜完起身,金铃走到他身边。「昨晚接到你的电话,我吓了一跳呢,高大哥,想不到你还记得姊姊的忌日。」
「在美国的时候,我习惯在这个日子到教堂去。尽管里头供奉的不是佛祖,但我想只要是在天上的神明,都能帮我照顾阿彩吧。」
笑笑。「这倒是。我们也好久不见了吧?你回台湾多久了?怎幺都没联络一下?」
淡淡达道:「几个月了,因为新成立的设计公司有许多事要处理,也就疏于问候。妳呢?平常在家照顾孩子吗?孩子几个月大了?」
「拜托,鸭鸭都上幼儿园喽!」提起宝贝女儿,金铃整张脸洋溢着幸福的光芒。「成天就会拿『为什幺』三个字来烦我,我才想知道,为什幺她会有那幺多的『为什幺』呢!」
颔首,高毅不禁感慨到:「岁月不饶人,连那个爱穿厚底鞋、破洞牛仔裤的小辣妹,都已经是个标准的贤妻良母了,想必阿彩在天上有知的话,也会很讶异吧?」
「呵呵,我离贤妻良母这四个字还差得远咧!我家那口子一天到晚抱怨我煮的饭难吃,还宁可叫外卖,也不想想做菜煮饭的人有多辛苦……啊,抱歉,不知不觉就开始发起家庭主妇的牢骚了。对了,我们去灵骨塔那边探望一下姊姊吧!」
带着高毅离开三宝殿,走到私人灵园的中庭,远远地还可以眺望到无垠海洋与天接连的水平线。之所以挑选这儿作姊姊的安眠之处,便是希望明媚的风光能让魂魄不必在忍耐都市的尘嚣,能徜徉在清静、幽香的乐园里。
「高大哥,你呢?这些年没有在找个伴吗?」
假装不经意地问着,事实上金铃一直很关心这件事。或许是结婚后才更能体会一个人独居的辛苦,没有另一半的人生有多幺的孤单吧,他非常在意高毅能否得到幸福,她深信唯有高大哥找到新的幸福,姊姊才能真正从人世间的烦恼中解放,不然……金铃总觉得姊姊在天上也不会快乐的。
「……」
高毅一语不发。这段沉默回答了一切。
「你这样不行的,高大哥。都六年了,你今年也二十八、九岁了吧?难不成你打算一辈子都一个人过下去?」
金铃停下脚,握住高毅的一臂,诚恳地说:「我不是要求你忘记姊姊,我知道你爱她,可是她已经死了,不能再陪着你过未来的日子。你仍有你的人生,而她的已经结束了,你一定要明白这点。就算你为姊姊守一辈子、终生不婚,姊也不可能活回来呀!」
摇摇头,高毅长长地叹口气。「我没有为妳姊姊守身,也很清楚人死不能复生。小铃,妳不必为我担心。身边没人,纯粹是刚好没有合适的、令我动心的对象。况且,时机也不对,我现在满脑子都是公司的事,没有多余的精力去谈情说爱罢了。」
「真的吗?你不是敷衍我才这幺说的吧?」俨然成了高毅的「管家婆」,金铃还故意双手插腰地瞪瞪他。
无奈地让步,高毅只得说:「这样好了,等我公司的业务量更稳定点,CASE多到能让我养几个设计师分摊工作后,我一定让妳帮我安排相亲,好吗?曹金铃大妈。」
「嘿,你不可以这幺偷懒,高大哥。找对象要靠自己,等别人介绍就太消极了!尤其现在的女孩子各各都很主动,你堂堂一个大男人竟比女孩子还被动,象话吗?」金铃啧啧摇头说。「亏你现在已经不再像当年那幺土气,讲话也不再台湾狗语了,怎幺想象还是那幺矬呢?怪不得待在那边四、五年都没娶到洋妞当老婆。」
高毅再叹。「我就是我,不管我改了长相、腔调或是穿著打扮,北京的牛牵到北京还是牛。这与所处的环境一点儿关系也没有,这是天生的个性使然。至于腔调也是在纽约时被一堆中国老乡好心纠正的缘故,久了自然就纠正过来了,并不是我刻意要改的。其实我再讲回台湾狗语也很简单,妳稍尾听,偶还素可以讲给妳听呢。」
拍拍金铃的肩膀,高毅补上感谢的一笑。「我知道妳关心我,但你真的没必要为我操心,我就算一辈子都停不了对阿彩的思念,也不会再像那段日子一样不吃不喝,像个活死人了。」
凝视着高毅的脸庞,寻找那上头有无半丝勉强,数秒后金铃安心、释怀地微笑道:「你一定觉得我很啰嗦厚?可是没人跟你啰嗦的话,我真怕你会因为姊姊而耽误了这辈子。姊姊的走,让我知道人生有很多变化是没办法预测的,常常想着明天怎样、怎样,结果……那个明天却被老天爷给取消了……」
点点头,完全能了解她悲伤的高毅,给开始哽咽的金铃一个兄长式的拥抱,顺道帮她揩去眼角的泪水。他们无须言语沟通,也知道彼此在这一刻都想起了那个不幸先他们而去、笑口常开的娴雅女孩。
等金铃的心情恢复平静后,他们到阿彩的塔位前方,开启那扇翠玉色的四方玻璃门。在普通置物柜大小的正方形空间里,收纳着一只纯白大理石的骨灰坛。四周收了些阿彩生前最爱的小饰品、家里宠物的相片也及沾着血的白银订婚戒环。
「姊姊,我们来看妳了。」
金铃擦拭着骨灰坛的灰尘,边把家人的近况一一述说给曹金彩听。高毅站在她的身边,静静地与心中的阿彩对话。
我回来了,阿彩。
这幺多年没来看妳,妳是不是会怪我?
我只是……很难相信妳真的不在我身边了……这幺一个小罐子怎幺能装进妳数不清的梦想、妳光明灿烂的未来和妳我相许彼此的爱呢?
现在我依然不想认为妳在这儿,我想……妳一定在某个高高的、我触不及的地方,看着我们吧?
几天前我似乎是碰到了当年那个肇事、害死妳的家伙了。我只曾听过他的名字,可是从未看过他的模样,所以没能在第一时间认出这人是谁,让他有机会溜走了。返家后,我想着,要是在给我机会和那家伙碰面,我要跟他说什幺、做什幺……
阿彩,妳会笑我吧?我居然想……杀了他。
我懂妳,妳会说那无济于事、不能改变什幺,仇恨浪费了许多资源,我该拿这份力量去做对自己好的事……可是一想到那人还活着,而妳却死了,我不能克制自己呀,阿彩!
告诉我,我该去报复吗?告诉我,我该放过那家伙吗?阿彩,给我一点什幺暗示、一点指引,好让我知道我该怎幺做?该拿这股愤慨、不平、与难抑的冲动怎幺办?帮帮我,阿彩!
高毅颤抖地抚摸着骨灰坛,不小心碰到了摆在旁边的戒环。它发出清脆的铿声,滚啊滚地滚到门边。
金铃先高毅一步捡拾起它,并把它交到高毅的手心里。「看样子它到了该物归原主的时候了。高大哥,你把戒指拿回去吧,这本来就该是你的,姊姊没办法继续履行婚约,而它需要下一个有缘人。」
低头注视着那经过多年氧化,早已失去白银光芒,又脏又黑还染着血斑的朴素小圆环。高毅缓缓地合上掌心,宝贝地将它收起。它不知道这是不是阿彩给他的暗示,就算是,他现在也还不明白这代表什幺意思。
「时间差不多了,我得回家去接鸭鸭。高大哥,你要跟我一块儿回台北吗?」
「我还想再多留一会儿。」
「这样啊……好吧,那我先走了,你记得有空闲时到我家来坐坐,我会让鸭鸭认你做干爹的。」金铃笑着挥挥手,转身往边门走去。
目送她离开后,高毅回到塔内,坐在阿彩的坛位对面,手持着照片沉浸在过往的回忆里……
良久、良久,直到黑夜降临,星空高挂着明月,他才与阿彩道别。约好下次来找她的时间后,他便驾车返家,回去那个只有他一名王老五与四面空洞白壁、到处都有凌乱衣物被丢在地上的邋遢小窝里。
※ ※ ※
鼻子上裹着石膏与绷带的阿J来到高毅的设计公司,他一坐下,就先为上次让他撞见吵架场景的失态道歉。
「你一定觉得很倒霉吧?竟然让你看到我那幺丢脸的样子。我平常还是挺好脾气的人,可是那天也不知道是什幺鬼上身了,就……我想你大概也猜不到了,我和展朝是一对情人,要不是展朝被那小贱人迷得团团转,我们也不会分手。」阿J将食指扭成麻花,胖胖的脸微红地说。
「我没放在心上,你也不需感到不好意思。普通人遇到那样子的情况,会发飙也是很自然的。」高毅谅解地回道。
阿J眨眨眼。「你还是一样愿意接这件CASE吧?」
「我们今天不是要签约了吗?」高毅不懂他怎会提出这样的疑问。
大大地松了口气。「太好了,我还以为自己稿砸了呢!我是真的很喜欢你的设计,可是我不知道你对同性恋的看法……有一小部分的人,好象把我们这种人当病菌一样,避之唯恐不及。你不那幺想,真是教我放下心中的一块大石。」
曾在异乡受过种族歧视之害的高毅,颇能体会被他人排斥的苦头,他实在不明白平平都是人,何以有些人喜欢「自以为是」地制造各式各样的理由,划分人种的高低优劣?因为对方和自己有哪里不一样,就硬是强迫他人迎合或改变,甚或驱逐等等,缺乏容纳他人的度量、大力排除异己,徒然为这世界洐生出无数的争端。
「要不要喝点什幺?我请助理送杯咖啡过来好了。你要加两颗糖,对吧?」按下桌上的对讲器,高毅问着阿J。
「不用加糖没关系,我现在在减肥。」阿J苦笑着。「被那小贱人讥笑身材,谁能吞下这口气?」
摸摸自己的肚皮,继续说:「再怎幺不甘愿,我也必须承认自己是点自暴自弃,觉得年纪大了,管不住胃口,另一半又不怎幺介意,因此就放任小腹继续发福。和展朝分守候,情况更恶化,甚至拿食物来替代性欲……如今和展朝有了第二次的机会,我不想再被下一个小贱人比下去,所以决定拼了,努力恢复往日的苗条身材,做回从前那个让展朝迷得要死的我。」
莫怪有人要说:「你的敌人就是你最好的朋友」。想不到备受刺激,也能促使人生出新动力,假装不经意地问。
阿J喝着助理送过来的咖啡,歪头说道:「我们算同行,他是『白锦集团』的小公子。你听过『白锦集团』吧?」
等高毅点头后,阿J一一解释白景泱掌管「白锦」旗下的固定资产部门,具有美术品、古董鉴定的资格,还握有艺术经济人的执照。他能在各大拍卖场,以投资、收藏为目的,买卖各领域的艺术品,在台湾艺坛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名号。由于从小就被白家的大量收藏品培养出精准的目光,所以白景泱在艺品市场有任何动静,就会被知名画商、数大拍卖公司列为重要指针。
有几次在展览会场上,阿J与展朝碰见了白景泱,但也仅止于点头之交,直到一年多前,在一场圈内人才知道的狂欢派对,凑巧他也参加,大家才算真正「认识」。
「我有注意到展朝被那小贱人吸引,可是人家很受欢迎,根本轮不到他,我也没多放在心上。哪知道展朝煞费苦心地找出白景泱最爱出没的几间PUB,没事就往那些地方跑……半年前还提出和我分手的要求,全是为了他!」越讲越气,阿J不禁咬牙切齿地说:「早知道我就该跟过去,不让展朝有变心的机会!」
在阿J讲得钜细靡遗的内容里,高毅只对一点有兴趣。「我可以知道那些PUB的名字吗?」
此言一出,阿J张大嘴到下巴都要脱臼的程度。「不、不会吧?高设计师,你对那个小……白景泱有意思啊?!」
高毅不承认也不否认。
遮掩住双眼,阿J哀嚎着:「真他X的XX!你们这些家伙怎会看不出来,白景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呢
?仗着自己长得一副白白净净、秀秀气气的纯真仆样,却专门吸男人的XX,吸光了就拍拍屁股走人,根本不懂『爱』是什幺,是个撤彻底底的混帐耶!'
一顿,阿J透过指缝偷窥高毅的脸。「我也真的眼拙了,我很有把握自己能分辨出来谁是GAY、谁不是。我以为你是个『普通』男人呢,高设计师。」
澄清这个误解很容易,但没有必要。就让阿J误会下去,也省得后续要解释更多。高毅选择扯唇一笑。
「呼」地吐口气,阿J嘟着嘴。「我帮你问一下展朝就是。你自己小心点儿,除非你只想玩玩,否则还是别去惹那一身腥。白景泱甩人的速度,和他锁定猎物是一样的快、狠、准。」
「谢谢。」
到目前,高毅也还没弄清楚自己的心意。究竟见到当年的罪魁祸首后,自己想做什幺呢?念头有很多,像是渴望令对方痛不欲生、渴望对方下地狱,然而他又不确定这是否就是自己真正想要的。
我到底想要白景泱付出什幺样的代价呢?
阒黑、丑恶的恨意占据了高毅的胸口,宛如节节高仗的火山溶浆,等待爆发的一刻降临。
※ ※ ※
眼睛检查的报告指称一切正常,自那天过后也不再有无端掉泪的情况发生,因此景泱很自然地把那次的状况归咎于过度使用眼力、眼部疲乏,没再继续追究原因。一周过去、两周过去,他也渐渐地忘记了那次的「意外」。
就在半个多月后,景泱与一些朋友到「K…BAR」喝酒。
这是景泱挺喜欢来的地方。和部分经常遭到临检的「出名场所」不同,「K…BAR」里出没的人里面,有许多是在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靠那些有力人士在背后护盘,这儿从未曝光过,连最可怕的狗仔也不得其门而入,世间相当有格调又隐密的安全「游乐场」。
「K…BAR」的负责人,是个长相雄伟如莽熊的西斯「姊姊」,人如其名,错号「熊大姊」。一见到景泱,那张蓄着大胡子的嘴巴,便热情地贴上他的脸颊,招呼道:「泱,你跑哪里去啦?为什幺最近这一阵子都不来了?」
「偶尔也是要休息一下的好不好?这儿最近都没有新货色,越来越无聊了。」
「谁说没有?」提起这话题,熊大姊的眼睛「登」地烁亮。「你没来所以都不知道,有个新的风云人物让人垂言三呎哟!我们都偷偷叫他『十一点』,他不光长相MAN得很有格调,体格也非常出色,是少见的好货色喔!」
「哈啊?」这幺可笑的绰号是怎幺来的?景泱就兴趣缺缺。
「超过一个礼拜了吧?他每天都在十一点左右进来,点杯马丁尼,坐在最深角落,也不和人说话。到现在为止,像他搭讪的家伙无论是C妹、阳光弟弟或是汤哥,一律都被打了回票,没人破纪录成功过。」
皱起眉头,这景泱就不懂了。为何有人会特地跑来这种地方耍酷?要装冰块,回自家的冷冻库去装,会更像吧?
「当然啦,开始有人怀疑他是不是记者来探路的。可是他没带相机,也没抄笔记,眼睛又总是锁定在门口,不会到处乱打量,所以大家就猜测他会不会是在等人……以前不是有名侦探也做过同样的事,就为了逮到那名跷家不回的坏小孩吗?」熊大姊意有所指,调侃戳戳景泱的鼻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