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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犹大之窗-第1章

小说: 犹大之窗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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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月四号,星期六的傍晚,一个准备结婚的年轻男子到格鲁斯维诺街的一栋房子去见他未来的岳父。这个年轻男子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不过比大多数的人略为有钱些。吉姆·安士伟个子很高,脾气很好,一头金发。他有那种一般人都喜欢的随和个性,对人了无恶意。他的嗜好是看谋杀推理小说,就跟你我的嗜好一样。他有时会喝得太多,有时会出乖露丑,也跟你我一样。最后,因为是他亡母的遗产继承人,所以在别人眼里是个黄金单身汉。
  在看以下这件谋杀案时,最好把这些事实记在心里。
  这些就是他拜访格鲁斯维诺街十二号这件事背后的事实。在索塞克斯一场圣诞节的家庭派对中,安士伟认识了玛丽·胡弥。他们之间的爱情来得突然而认真:早在初见面的十二个小时之后就谈到这件事,元旦那天,他们就订婚了。为此,安士伟的堂哥——雷金纳上尉,也就是他们的介绍人,还想要向他拿五十镑,安士伟给了雷金纳一张一百镑的支票,还做了其他类似这样的事。玛丽写信把他们订婚的事告诉她的父亲,她父亲回信来祝贺她。
  这实在很让人高兴。艾佛瑞·胡弥先生是首邑银行的董事,也是这家银行在圣詹姆士分行的旧任经理,可不是一个会对这类事情等闲视之的人。他这个人可以说是既正直又疑心很重。从他在北方一个工业小镇开始他的职业生涯时就已经显现出来。因此,在一月四号那天,吉姆·安士伟必须离开一天到伦敦去办事,然后预备去见他未来的岳父。他只有一件事弄不明白。早上九点钟,玛丽到火车站给他送行的时候,他不明白她的脸为什么那么苍白。
  那天傍晚六点刚过的时候,他在往格鲁斯维诺街去的路上还在想这件事。他不必和艾佛瑞·胡弥联络,那位老人家自己在当天下午就打了电话到安士伟的住处,邀他到家里来。他很客气,但是令人感到冰冷而一本正经,让安士伟模糊地觉得应该是很合于当时的情况:“考虑到我所听说的那些事情,我认为我们最好把和我女儿有关的问题解决一下。今晚六点方便吗?”
  这实在不像“嗨,来见个面”,安士伟想道。这老家伙至少该请他去吃晚饭吧。而且,他赴约也迟到了:一场白色的大雾阻碍了交通,他的计程车只能慢慢蠕动,回想起玛丽害怕的面孔,他不禁狐疑。去他的,胡弥不可能是那样一个讨厌的人吧!如果他真是如此的话,他这个听话的女婿准备告诉他该在什么地方放手。接着他告诉自己说这太无聊了,他为什么要紧张呢?尤其是在现在这个年代,要说还有哪个会因见到新娘子的家人而紧张的话,那只有在喜剧里才看得到。
  这可不是喜剧。
  格鲁斯维诺街十二号是一栋很坚固、黄色砂岩所盖成的房子,有着很不方便的窗前阳台,和他原先想象的一样。一位很传统的管家请他走进陈设很传统的门厅,门厅里回响着一座大型挂钟的滴答声,钟上的指针指着六点十分。
  “我——呃——姓安士伟,”他说,“胡弥先生约我来的。”
  “是,先生,请把帽子和大衣交给我好吗?”
  就在这时候,吉姆毫无来由地掉了手上的帽子。那是一顶常礼帽,一路滚到了门厅的那头。他感觉自己脸红到脖子根,尤其是想到自己像个大傻瓜似地站在安静的门厅里,而那位管家十分镇静地过去把他的帽子捡了回来。他脱口就把心里所想到的第一件事情说了出来。
  “我的大衣就穿着,”吉姆·安士伟很唐突地说。在他说这句蠢话的时候,语气很蛮横,“带我去见胡弥先生。”
  “是,先生,劳驾走这边好吗?”
  要带他去的那个房间在屋子后面。在他们经过大厅那道大楼梯时,他看到有人在上面看他。他觉得那是一个戴着眼镜、相貌可人的女子。那想必是艾蜜莉亚·乔丹小姐,玛丽曾经说过,她和她父亲在一起有好多年了。他想着不知道那位老先生的弟弟,史本赛·胡弥大夫,是不是也在那里对他检视一番。
  “——来见您,老爷,”那位管家说。
  他的向导打开了一间大房间的门,里面布置得像间办公室,只不过有个小柜子。房间正中有一张很摩登的平桌面书桌,桌上还亮着一盏很摩登的台灯,另外一个让人觉得这里像个办公室(或者甚至像是一间保险库)的地方,在那两扇窗子上:两扇窗都装了遮板,而遮板看来是钢铁做的。这个地方是由上个世纪一间挑高而冰冷的后客厅改装而成,黑色的壁纸上一度有过金色的花纹,另外还有几把勉强可坐的椅子。在房门对面的那面墙,有一座白色大理石的壁炉,华美而毫无装饰。房间里唯一的装饰品固定在这座壁炉上方的墙壁上:三支箭矢,摆成一个三角形。原先一度染成三种不同的颜色,而且好像刻有日期:可是每支箭后面的羽毛看起来都干枯而扭曲了。在那三角形的正中,是一块铜制的饰板或是奖章。
  玛丽·胡弥的父亲由书桌后面站了起来,灯光照在他脸上,他显然刚刚才把棋盘收起来,把棋子放进盒子里,他把盒子推到一边。艾佛瑞·胡弥是个中等身材、骨架很大的男人,六十多岁了还活力十足,眼神沉郁,仅剩的一些灰黑头发,小心地梳理得横过巨大的头颅。他穿了一套灰色苏格兰呢的西装,里面是高高的老式硬领,打了条歪七扭八的领带。安士伟起先很不喜欢他那对突眼中的表情,但那种表情变了。
  “这样就可以了,戴尔,”他对管家说,“去把车子替乔丹小姐开过来。”他的声音毫无表情。而他转过来望着他的客人,脸上既不热诚,也无敌意,同样没有表情,“请坐,我想我们有很多话要谈。”
  胡弥等到房门关上了,然后靠坐在他书桌后面的椅子里,看着自己的两手,他的手指很粗,指头圆钝,但保养得很好。他突然继续说道:
  “我看你是在看我的奖品。”
  安士伟的脸又红了,只觉得有什么事非常不对劲,就把眼光从他主人身后墙上的几支箭矢那里收了回来,他注意到三角形最底下的那支箭上满是灰尘,黄棕色的,刻着“一九三四”的年份。
  “你对射箭有兴趣吗?先生?”
  “我小时候在北方,就拉四十磅的弓,像这里的男孩玩板球和足球一样。我发现在这里还很流行,”那浑厚的声音停了下来。艾佛瑞·胡弥似乎在考虑着每一个念头,就好像他在绕着打转,加以审视,有如一个人在看一栋房子似的。“我是皇家射箭协会的会员,也是肯特郡护林官协会的成员。这几支箭都是射箭大赛的奖品,是肯特郡护林官协会年度大会里的比赛,最先射中金标——”
  “金标?”他的客人重复了一遍,觉得这样的强调有点恶意。
  “就是靶心啦,最先射中靶心的就成为下一年这个协会的护林官长。在十二年里,我赢了三次。这些都还是很好的箭,可以杀得了人。”
  安士伟强忍下瞪着对方的念头,“很有用,”他说,“可是我说呀,先生。这是怎么回事?我不是到这里来偷东西的,也不是来杀人的,除非真有那个必要。重点是,我想要娶胡弥小姐,而——呃,事情怎么样?”
  “那是很荣幸的事,”胡弥说着,第一次露出了笑脸,“我能不能请你喝一杯加苏打水的威士忌?”
  “谢谢你,先生,”对方很宽慰地说道。
  胡弥站了起来,走到小柜子旁边。他拨开了酒瓶的塞子,加苏打水调了两杯很薄的酒,端着走了回来。
  “祝你财源茂盛,”他继续说道,表情有些改变,“詹姆士·卡普隆·安士伟先生,”他把这位客人的全名说了一遍,两眼一眨也不眨地正视着他,“我很坦白地跟你说,那件婚事会有好处,可以说对双方都大有好处。你也知道,我已经答应了,我完全找不到任何反对的理由。”安士伟凑着酒杯口说了句什么——“我有幸见过已故的安士伟夫人,我知道你们家族的经济状况很稳定。所以我准备告诉你……老兄,老兄,你怎么了?你疯了吗?”
  安士伟看到他的主人把酒杯举到一半就停了下来,脸上露出惊愕的表情。可是他眼前看来很怪异,好像有什么烧灼着他的喉咙,然后沿着他的两肩,再往上到了他两边的太阳穴。他的头开始发晕,眼前的一切都在打转,书桌向前倾倒。他试着站起身来,知道自己一定是倒靠在桌子边上,在他失去知觉之前,最后疯狂的念头是知道他的酒被下了药;但即使是这一点,也被他两耳里的轰响阻绝在外。

  即使是在痛苦中,仍有着一连串不曾中断的想法,“那杯威士忌里有什么东西”不停在他脑海里打转,好像和他一起苏醒了过来。他坐起身子,感觉到他的背卡在一张硬背椅子里,他的头似乎一路旋转着往天花板升了上去,在他恢复视力之前,他必须先压抑住胃里那种作呕的感觉。那花了一段时间,而亮光刺痛了他的眼睛,他对着光眨了好几次眼。原来就是那盏有个弧形绿色灯罩的台灯。
  一阵全然的恐慌,继之而来的是:模糊地想起自己置身何处。接着他一下子全记起来了。就在胡弥正在祝福那场婚事的当中,有什么使得他的客人失去了知觉。胡弥想必放了什么在他的威士忌里,可是这太荒谬了。胡弥为什么要放什么在酒里呢?胡弥人又到哪里去了?
  安士伟突然觉得他必须找到胡弥,于是撑着让自己站了起来。他头痛欲裂:他的嘴里像刚吃过薄荷糖,还流了些口水。只要他能跟谁说说话,他就会没事了。这种情形就像赶丢了一班火车,或是就在你能动弹之前,看着游行队伍的尾巴在街那头消失不见。到底出了什么事?他这样子又有多久了?他身上仍然穿着大衣,让他在掏表的时候笨手笨脚的。他先前到这栋房子里来的时候是六点十分。现在手上一只看起来不像是真的表,上面的时间是六点三十分。
  他伸手撑住书桌,低头望着地板来稳住他摇晃的视线。就因为这样,他顺着桌子底边往左看过去,看到一只老式的系带靴子,以及有几吋拉得很紧的袜子。他走到书桌的另外一边时。还被这只脚绊了一下。
  “起来。”他听到自己说道,“起来,你该死的!”
  然后又是他自己的声音,更加可怜地说:“从地上爬起来,说话!”
  艾佛瑞·胡弥没有起来,他朝左侧躺在那两扇窗和办公桌之间,离书桌近到他那只伸长的右手碰到桌子,就好像他想抱着桌子一样。安士伟把他翻过来仰面躺着。有什么随着身体翻了起来,使得安士伟猛然后退,以避免被那个东西碰到。他也看到有血。一根细长、圆柱形的木头从胡弥的胸口伸了出来,还有相当的高度。在那支有八时插进了胡弥心脏的箭杆尾端,附有三支污损而灰尘满布的羽毛。
  那个人死了,可还是温热的,已死的那张阴郁的脸上看来既吃惊又愤怒;高领和领带都皱了;两手都有灰尘,而右手掌上还有一道割伤。
  安士伟想站起身来,同时又想跳开,结果差点朝后跌倒。然后他感觉到——虽然当时他并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他大衣底下的裤子口袋里鼓鼓的。胡弥实在不可能这样躺在他自己的地毯中间,身子扭曲得像只母鸡,衣服上全是血,那盏台灯的光照着吸墨纸,照着浅棕色的地毯,照着那死人张着的嘴巴。
  非常惊慌的年轻人四下环顾着那个房间,他身后的那面墙上是房门,左边的墙上是那两扇有遮板的窗子,右边墙前立着小柜子,而在他正前方的那面墙上挂着那几支箭——可是现在只剩两支箭了。原先是三角形底边的那支上面刻着“一九三四”字样的箭,现在插在胡弥的身上。漆成暗棕黄色的箭上原本有三支羽毛;正中间那支蓝色的羽毛不知是撕坏还是断裂了。
  在他的潜意识里,从一进门就觉得这栋房子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他和胡弥的会面看来很是奇幻。那位灰扑扑的管家,在门厅里滴答作响的大钟,靠在楼上栏杆边的女人,在在都似乎是陷阱或幻象的一部分。在他失去知觉的这段时间里,有人进来杀了胡弥。可是凶手到哪里去了呢?他显然不在房间里;房间里空空的,连个壁橱也没有。
  他再朝后退了一些,觉得在他手里什么地方有个响亮而始终不断的声音,原来是他那只表走动的声音。他把表放回口袋里,走到了门前,可是他将门钮转动了好几次之后,才发现原来门从里面闩住了。
  可是有人出去了呀!他慢慢地走到窗子边。两扇窗子上的钢铁遮板也都锁上了,以一根平平的铁条像门闩一样紧紧地插进锁孔里。
  接着他很快地在房间里绕了一圈,没有其他的出入口。他起先唯一没有注意到的是一具两根铁管的电热器,装在白色大理石的壁炉里。这样也不可能由烟囱进出了;气孔只有一吋宽,满是油烟,没有动过,电热让人觉得有热风吹出来,使他注意到自己穿着大衣有多热。而且,他刚才走得也太快。胡弥是自杀的吗?胡弥是不是疯了,所以安排了这场怪异的自杀之舞来嫁祸他人;像他最喜欢看的那类书里常见的状况?胡说八道!那,唯一另外的可能是——
  可是一定不会有人相信是他干的吧?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何况,他很容易就能解释清楚:他的酒被下了药。他确实没有看见胡弥把什么放进他的酒杯里,可是威士忌的确有什么人用什么法子下了药。他可以证明这一点。他突然清醒地回想起他甚至没把酒喝完。在第一阵反胃的黑浪袭来的时候,他很本能地将酒杯放在他椅子边的地板上。
  现在他匆匆赶过去寻找。可是酒杯不见了,而且他在房间里到处都找不到。胡弥给他自己调的那杯加苏打水的威士忌也不见踪影。
  这时候他渐渐感到身陷恐惧之中,他去检视了小柜子。那上面有一个装威士忌的雕花玻璃瓶,一个有虹吸管的苏打水瓶,以及四只酒杯。酒瓶里的酒满到瓶塞;而苏打水瓶里一滴苏打水都没有吸出过;四个酒杯干干净净,擦得雪亮,显然都没有用过。
  他后来回想起在这时候他大声地说了句话,可是不知道说的是什么,他说这话是为了遮没他的思想,好像说得很快的话,就可以拦阻自己多想什么。可是他必须想一想。时间不停地过去;他仍然听得见表的滴答声。既然那扇门和两扇窗子都是由里面锁上的,那他就是唯一能杀死胡弥的人。这就像他自己最喜欢的小说变成了一场噩梦。只不过,在现实世界里的警察不会相信你的清白,他们会吊死你。而且当然可说有什么精巧的机关让其实身在门外的人能由里面把门锁上——可是他看过了这扇门,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他又回去再看看那扇门。那是一扇厚重的橡木门,紧紧嵌在门框里,抵紧了地板,门开关时还会刮到地板。甚至于没有可以动手脚的锁孔:门上装着的是一把耶鲁锁,但是已经坏了,门锁始终都维持在“开”的位置。现在这扇门是用一根又长又重的门闩闩住,而且由于很少使用而紧到他想试着拉动一下的时候,却发现就连他也必须用很大的力气才能拉动。
  拉门闩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在看他的右手。他把手掌打开,再仔细地看了看;然后他走到灯光下再好好看清楚。他的手指,拇指和手掌上都有灰灰的尘土,在他握拳时觉得像有沙子的感觉。这是从哪里来的?他很确定自己在进到这个房间之后没有碰过什么有灰尘的东西。他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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