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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逝水流年-第13章

小说: 逝水流年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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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过去帮着张娴一起清理一下。”本来我也打算拍拍屁股走人的,可听见张娴的名字,于是就留下了。
  还没有收拾到一半,龙二接了个电话,跟我们说他又急事,先走了,还嘱咐一定要把那里收拾干净。我们点头称好。好不容易收拾完,累得我们满头大汗。洗完手,买了两瓶可乐,一路走,一路喝,除了简单的寒暄之外,我找不到其它的话说了。我们往市区里面走。
  “布谷鸟同学,怎么不见你说话呢?”
  在她开口之前,我还没有意识到她会因为两个人的沉默尴尬。如果两个人会因为沉默而感觉尴尬,那么他们的关系不可能是恋人关系,至多算是普通朋友。我有些悲哀,但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只是我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我实话实说
  “哦,记不记得我跟你承诺过我要讲一个故事给你听的?”
  “唔……”我陡然记起那个“以后”,忙说,“记得,从来就没有忘记过,我还记得故事梗概是:这是一个凄美绝伦的爱情故事,故事里男主人公必须抛开世俗的眼光和背负着背叛信仰的恶名来换取这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是这样讲的:……”
  话还没有说完,张娴就接过茬:“主持方丈对一个尼姑说:”师太你就从了我吧“。”然后我们一起哈哈地大笑。
  笑声消失后,她表情凝重起来,喝了口可乐,清了清嗓子,娓娓道来:“小时候大多数的事情都忘了,只是偶尔还记得一些琐碎的小事,比方说为了买一个玩具整整哭了一天啊,或者因为放了一个电光炮,炸得满手鲜血啊这些事情。要是一个长长的故事我肯定将它忘记了。故事太长了就像置身在一个大大的山中,根本看不清山的全貌,就是”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个道理,更何况是那么小的年龄。回忆起这个故事来还真有点不可思议,要不是用现在的语言和见识把这个故事连接起来,我还真怀疑它的确是发生过。”
  “它是不是发生不太真实?”我惊讶的问她
  “恩,大概有点,有点像令人记忆深刻的梦,时间越久,这种感觉越强烈,而且最主要的部分也慢慢沉淀下来,让我认得更清楚了一些,尽管是我不愿意认识的。”
  她顿了顿,望了望前面,似乎想从此刻眼前的情景得到一些启发性的东西,以便她将要讲的故事很好的表达出来。此刻我们已经过了西桥,前面就是市区了。人群熙熙攘攘,叫卖声,喇叭声,自行车铃声……混成一团让人心烦意乱的嘈杂音,街道旁无数的红红绿绿的广告牌连成一条线,一直伸延到看不见的地方,形形色色的饭馆、小店铺、超市、网吧充当着城市的主角。一个小伙子行色匆匆冲冲同我们擦肩而过,唯留下一股震荡的浊气滑过脸庞。我望着他的背影不禁在想:“他在忙碌什么呢?他为什么这么忙碌呢?难道就不能平心静气地赶路吗?”拐角突然出来一辆摩托车,车主和那个小伙子都相互吓了一大跳,车主骂骂咧咧,小伙连声道歉,然后继续赶路。我又联想,他们说不定会在某个地方再次碰见,然后彼此突然回想起他们的这一幕,最终成了莫逆之交。“呵呵,真奇怪,我为什么会这么想呢?”我不禁对自己幻想哑然失笑,而且,这次全心投入幻想的情景还是在有张娴的情况下。
  她听见我的笑声,很疑惑的问我:“你为什么笑啊?”
  “没什么。自己笑自己呗。”我本想向她解释一下我为什么会笑,可是我怕解释不好,反而坏了这次谈话的主题,这次谈话的主题是她的故事。
  “是不是觉得我的记忆很可笑啊?很幼稚对吧?”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我的跟你也差不多。像梦一样。”
  “像梦一样,唔……”她喃喃地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仿佛在掂量这句的话的诚恳度,“是啊,每个人童年都像梦境一样。”说完了,她用郑重的眼神望了我一眼,我毕恭毕敬地点了点头表示赞成,她表情释然了好多。
  很显然,街上不是谈话的地方,我们选择了学校,在这个时候只有校园是唯一的清净地方,那天星期五,除了毕业班的同学其他人都不在。我们围着操场一边转圈,一边讲。
  “这个故事发生在我的童年,正如我先前说过的,梦一般遥远,梦一般逼真。那时候我还很小,家做的还是四合院那种,很大一帮人围着一个比足球场还大的院子住着。吴叔叔有一个小女儿和我同岁,我们长的都很可爱,尽管长的路线是不同的,我偏于清纯大方型,她属于小巧可爱型。就长相方面而言,那时候我们俩在方圆百里是无与伦比的,就如同村上描述的像是从油画上剪下来的般的漂亮,讨人喜爱,但是我们都很正常,没有心里上的疾病。我们俩也非常争气,小小年岁就能记诵很多诗词,而且算术、电子琴也特有天赋,还没有上幼儿园之前就是远近文明的神童才女了。那时候我们俩是好朋友,虽然那时候还没有这个观念,但是总在一起玩,一起给邻居朋友们唱歌,一起向大人们要零食吃,等等,那么回想起来称之为朋友一点都不过分吧。那时候我们很受欢迎,简直是人见人爱啊,邻居们都羡慕我们这俩家生了这么可爱聪明的女儿。父母也溺爱的不得了,说是掌上明珠,捧在手里怕碎了,衔在嘴里怕化了一点都不为过。但是有一次,应该是国庆吧,大家都出去旅行了,假期都过了快一个星期,他们才回来,而他们的女儿却没有一起回来,像是忽然之间就人间蒸发了一般了。而他们回来之后就没有再出过们,偶尔在夜半三更的时候会听见吵闹声,砸东西的声音,还有哭泣的呜咽声。那天我想去找他的女儿玩,好久没有见过她了,也怪想念她的,我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她已经不在了,走到他家门口,我正要兴冲冲地去敲门,就听见里面有人疯狂叫:”都怪你,你配我女儿,你去水鬼那里给我要回来,快,你陪我女儿……'继而是俩个人哭声,呜咽声,俩个大人的哭声很粗糙,却强烈地震撼着我的心,我不敢去敲门,就在外面听了几个钟头吧,具体是多久我也想不起来,反正是很久很久,直到妈妈发现我把我拉回家,我才回过神来。她问我去那里干什么,我什么也不知道只一个劲的哭,哭得昏天地暗,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哭,反正就是觉得哭出来心里要畅快一些。
  后来才慢慢明白过来,他们是死了女儿,难怪刚刚回来的几天,亲戚朋友都去他那里,是去劝慰他们的,亲戚朋友们走后,邻居们就去劝慰。吴叔叔的妻子不久后就病倒了,开始躺在床上,忽然有天她爬下床,谁也没有注意她已经不在屋子里躺着了,晚上就听见有人说,她特地跑去成都,找了一段干净铁轨躺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们研究的重点是——找了一段干净的铁轨——因为那些火车铁轨几乎每一段都有一个死不瞑目的冤魂野鬼占据着,要找那么一段清净的地方真不容易啊。
  吴叔叔的老婆死了一个星期以后,也就是死了女儿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突然从屋子里走了出来,胡子比头发还茂盛,野人一般。他在院子里踱了一天的步,来来回回大概有好几百圈。那天恰好是星期天,我有点感冒,不想出去玩,就坐在书桌前,看见他在院子里踱步,刚开始还对他的形象有几分畏惧,过了不久我就发现他一直在心无旁骛地踱步,给人感觉就像是他被一种无形的东西拽着,而且这种东西势必将无穷无尽地延续下去。消除了戒心后,我就百无聊赖地数着他走了几圈,我那时候最多能数到99,这已经是代表当时孩子的最高水平了。所以我没有数清楚他踱了多少圈。院子里孩子刚开始也和我一样畏惧着吴叔叔这股架势,但是发现他并没有任何威胁之后也放开来玩了。玩了一会儿,他们就向吴叔叔扔一些泥巴,然后马上跑开,寻求另一种刺激一点游戏,但是看见吴叔叔并没有任何反应,这样扔了几次后发现眼前这个人并没有多大的趣味就放弃了。夕阳渐渐把整个院子染成了金黄色,我也不知道在书桌前睡了多久,只记得我数着数着就睡着了,睁开眼,看见吴叔叔还在那里踱步,人们见着这个情景也没问声好,绕着道远远地走开,仿佛避开一个传染病病原体一样。
  我纳闷的很,跑出去,向吴叔叔打个招呼,他突然结束了他的惯性运动,抬起把我望着,把我吓了一大跳,他的双颊深深的凹陷了下去,两个眼窝也深深的凹了下去,就如骷髅一般。但是他的眼睛给留下深刻印象,先前灰蒙蒙的眼睛突然变的如夕阳一般明亮,也许是夕阳的效果,再加上因为瘦削而鼓出来的效果,以致给我一种前所未有的错觉——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亮的眼睛了,所以印象很深刻。他向我笑了笑,突然想起什么的样子,立即转身回屋去了。
  接下来,吴叔叔似乎恢复了正常。他刮干净了胡子,理了头发,向每一个人打招呼,开始上班,跟小朋友打成一片。不过吴叔叔最迁就就是我了。记忆最深刻的就是那个芭比娃娃了。那时候那个玩意可是很流行的东西,大街小巷凡事玩具店都有芭比娃娃,每个孩子都以一个芭比娃娃为荣,而我喜欢这东西几乎是一种病态的喜欢,我不知道买了多少个芭比娃娃,但我从来没有满足过,每次见到漂亮的芭比娃娃就要买,刚开始爸爸妈妈还很迁就我,给我买,可是买多了,他们就不给我买了。我再次在芭比娃娃玩具专柜又哭又闹的时候,父母们索性不理我,我知道我哭闹的信用卡已经透支了。只能望着那些漂亮的娃娃们叹息。我决心我再也不买买芭比娃娃了,我也以为我再也不会萌发买芭比娃娃的心思了,可是那个芭比娃娃彻底击碎了决心。诺大的一个橱窗只放了那么一个小小的芭比娃娃,却丝毫也不觉得空荡荡的,因为那个芭比娃娃漂亮得散发出一种贵气几乎溢满整个橱窗。我趴在上面不肯走,死活要爸妈给我买,但是它实在太贵了。它是专为富人家孩子量身定做的。我回到家,一闭眼那个芭比娃娃的可爱形象就出现在我眼前,它的出现抹杀了屋子里我所拥有的所有芭比娃娃的光辉,我抱着那些玩具流泪,而且仍大吵大闹要他们给我买,这样过了三天,吴叔叔送来了那个娃娃,我高兴的劲啊,甭提了。爸爸妈妈则推辞,这么贵重的礼物怎么好意思收下呢?可吴叔叔说,又不是送给他们,是送给我,于是就塞到我手里,我拿着,高兴的乱蹦乱跳,马上回卧室关上门,仔细的欣赏它,生怕爸爸妈妈从我手里抢了还给吴叔叔。
  从此以后,要是有什么爸妈不给我买的玩具,我就去吴叔叔,他准给我买。但是好景不长。大约是半年后。爸妈不再允许我向吴叔叔家跑了,而且好多家的小孩也收到了同样的指令。街坊们对吴叔叔招呼也爱理不理,实在是难以躲避的招呼就像接了个烫手的山芋。原来是有些谣言在渐渐的传播开来。昔日的同情心已经杳然而逝,取而代之的是无情的诽谤,当然那时候我还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不过从现在的角度看,那实在是属于诽谤。有个邻居私下悄悄地向其他人说,他亲眼看见吴叔叔从医院的精神科室走出来,就猜测他患了精神病,而且他还被抓到过公安局问话,怀疑他故意在水里溺死自己的女儿。然后又说了他从小就有点精神变态,而且由精神病病史,可能现在又发作了也说不定,别看现在好好的,指不定哪天突然犯病,把你掐死也说不定。现在先死女儿后死妻子的打击,他随时都有再发病的可能性,难怪他不断向医院跑,还被派出所传讯。然后我爸妈又很武断地推测:他居然肯花他大半的工资给我买玩具,也就是说他敢为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花那么钱,要不是居心不良就是精神病快发的征兆,于是把吴叔叔送我玩具统统打包一并送回。
  这样好端端的一个人就被孤立了起来。这样过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他又把再次把自己锁在了屋子里,一个星期后,他又尘垢满面跑出来,见人就拉着说:“相信我,我不是疯子,我没有精神病。”邻居们就齐心协力给他来了个五花大绑,叫来救护车把他送往了精神病医院。过了几个星期,他康复了,本来以为他要搬家的但是他没有,人们的态度并没有多大改善,于是他又疯了。但是进了医院,不久就会康复。如此反复了几次,他干脆就成了医院的常驻大使,还在里面找分杂工,在里面生活。他经常来看我,用现代人观点,那叫跟踪,因为我看见他,他就躲开了,我追上去,他就越跑越快。我真是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子。我们搬家了,他常常躲在一些地方看我,上初中了我去医院看望过他,可总是找不到他,于是就放弃了去医院看他的念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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