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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悲惨世界-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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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两点。” 
  “老幺。” 
  “老幺!好吧,五点。” 
  “我没有了。” 
  “刚才是你出牌的吧,对吗?” 
  “对。” 
  “白板。” 
  “他运气多好!啊!你真走运!(出了好一会神。)两点。” 
  “老幺。” 
  “没有五点,也没有老幺。该你倒霉。” 
  “清了。” 
  “狗东西!” 
    
    
    
  
 
 
 
 
 
 
 
 
 一 百 灵 场

    

  马吕斯曾把沙威引向那次谋害案的现场,并目击了出人意料的结局。但是,正当沙威把他那群俘虏押送到三辆马车里还不曾离开那座破房子时,马吕斯便已从屋子里溜走了。当时还只是夜间九点钟。马吕斯去古费拉克住的地方。古费拉克已不是拉丁区固定的居民,为了一些“政治理由”,他早就搬到玻璃厂街去住了,这一地区,当时是那些容易发生暴动的地段之一。马吕斯对古费拉克说:“我到你这儿来过夜。”古费拉克把他床上的两条褥子抽出了一条,摊在地上说:“请便。” 
  第二天早上七点,马吕斯又回到那破房子,向布贡妈付了房租,结清帐目,找人来把他的书籍、床、桌子、抽斗柜和两把椅子装上一辆手推车,便离开了那里,也没有留下新地址,因此,当沙威早晨跑来向马吕斯询问有关昨晚那件事时,他只听到布贡妈回答了一声:“搬走了!” 
  布贡妈深信马吕斯免不了是昨晚被捕那些匪徒的同伙。她常和左近那些看门的妇人嚷着说:“谁能料到?一个小伙子,看上去,你还以为是个姑娘呢!” 
  马吕斯匆匆搬走,有两个原因。首先,他在那所房子里已见到社会上的一种丑恶面貌:一种比有钱的坏种更为丑恶的穷坏种的面貌,把它那最使人难堪、最粗暴的全部发展过程那么近的呈现在他的眼前,他现在对这地方已有了强烈的反感。其次,他不愿被别人牵着走,在那必然会跟着来的任何控诉书上去出面揭发德纳第。 
  沙威猜想这年轻人由于害怕而逃避了,或是甚至在那谋害行为进展时,他也可能并没有回家,沙威曾想方设法要把他找出来,但没能做到。 
  一个月过去了,接着又是一个月。马吕斯始终住在古费拉克那里。他从一个经常在法院接待室里走动的实习律师嘴里听到说德纳第已下了监狱。每星期一,马吕斯送五个法郎到拉弗尔斯监狱的管理处,托人转给德纳第。 
  马吕斯没有钱,便向古费拉克借那五个法郎。向人借钱,这还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这五个到时必付的法郎,对出钱的古费拉克和收钱的德纳第两方面都成了哑谜。古费拉克常想道:“这究竟是给谁的呢?”德纳第也常在问自己:“这究竟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马吕斯心中也苦闷万分。一切又重新堕入五里雾中了。他眼前又成了一片漆黑,他的日子又重陷在那种摸不着边的疑团中。他心爱的那个年轻姑娘,仿佛是她父亲的那个老人,这两个在这世上唯一使他关心、唯一使他的希望有所寄托而又不相识的人,曾从黑暗中、在咫尺之间偶然在他眼前再现了一下,正当他自以为已把他们抓住时,一阵风却又把这两个人影吹散了。没有一点真情实况的火星从那次最惊心动魄的冲突中迸射出来。没有可能作任何猜测。连他自以为知道了的那个名字也落了空。玉秀儿肯定不是她的名字。而百灵鸟又只是一个别名。对那老人,又应当怎样去看呢?难道他真的不敢在警察跟前露面吗?马吕斯又回想起从前在残废军人院左近遇见的白发工人。现在看来,那工人和白先生很可能是同一个人。那么,他要经常改变装束吗?这人,有他英勇可敬的一面,也有他暧昧可疑的一面。他为什么不喊救命?他又为什么要溜走?他究竟是不是那姑娘的父亲?最后,难道他果真就是德纳第自以为认出的那个人吗?德纳第认错了吧?疑问丛生,无从解答。所有这一切,确也丝毫无损于卢森堡公园中那个年轻姑娘所具有的那种天仙似的魅力。令人心碎的苦恼,马吕斯满腔热爱,却又极目苍茫。他被推着,他被拉着,结果动弹不得。一切又全幻灭了,只剩下一片痴情。便连痴情的那种刺激本能和启人急智的力量他也失去了。在一般情况下,在我们心里燃烧着的那种火焰也稍稍能照亮我们的眼睛,向体外多少发射出一点能起作用的微光。马吕斯,却连恋情的那种悄悄的建议也全听不见了。他从来不作这样的打算:假使我到那个地方去看看呢?假使我这样去试试呢?他已不能再称为玉秀儿的她当然总还活在某个地方,却没有任何事物提醒马吕斯应当朝哪个方向去寻找。他现在的生活可以简括为这么一句话:自信心已完全丧失在一种穿不透的阴霾中了。他始终抱着和她再次相见的心愿,可是他已不再存这种希望。 
  最不幸的是贫困又来临了。他感到这股冷气已紧紧靠在他身边,紧靠在他背后。在那些苦恼的时日里,长期以来,他早已中断了他的工作,而中断工作正是最危险不过的,这是一种习惯的消逝。容易丢弃而难于抓回的习惯。 
  一定程度的梦想,正如适量的镇静剂,是好的。它可以使在工作中发烧、甚至发高烧的神智得到安息,并从精神上产生一种柔和清凉的气息来修整纯思想的粗糙形象,填补这儿那儿的漏洞和罅隙,连缀段落,并打磨想象的棱角。但过分的梦想能使人灭顶下沉。于精神工作的人而让自己完全从思想掉入梦想,必遭不幸!他自以为进得去便随时出得来,并认为这两者之间没有什么区别。他想错了! 
  思想是智慧的活动,梦想是妄念的活动。以梦想代思想,便是把毒物和食物混为一谈。 
  我们记得,马吕斯便是从这儿开始的。狂热的恋情忽然出现,并把他推到了种种无目的和无基础的幻想中。他出门仅仅为了去胡思乱想。缓慢的渍染。喧闹而淤止的深渊。并且,随着工作的减少,需要增加了。这是一条规律。处于梦想状态中的人自然是不节约、不振作的,弛懈的精神经受不住紧张的生活。在这种生活方式中,有坏处也有好处,因为慵懒固然有害,慷慨却是健康和善良的。但是不工作的人,穷而慷慨高尚,那是不可救药的。财源涸竭,费用急增。 
  这是一条导向绝境的下坡路,在这方面,最诚实和最稳定的人也能跟最软弱和最邪恶的人一样往下滑,一直滑到两个深坑中的一个里去:自杀或是犯罪。 
  经常出门去胡思乱想的人总有一天会出门去跳水。 
  过分的梦想能使我们变成艾斯库斯或利勃拉①这类人。 
  ①艾斯库斯(Escousse)和利勃拉(Libras),当时两个年轻诗人,七月革命时曾参加巷战;一八三二年他们在一出戏剧失败后自杀。 
  马吕斯眼望着那个望不见的意中人,脚却在这条下坡路上一步一步慢慢地往下滑。我们刚才描写的这种情况,看来好象奇怪,其实是真实的。那个不在眼前的人的形象在心里的黑暗处发出光辉,它越消逝,便越明亮,愁苦阴沉的灵魂老看见这一点光明出现在天边,这是内心的沉沉黑夜中的一点星光。她,已经成了马吕斯整个心灵的寄托处。他不再思考旁的事情了,他昏昏沉沉地感到他那身旧衣服已不可能再穿了,新的那身也变旧了,他的衬衣破烂了,帽子破烂了,靴子破烂了,就是说,他的生命也破烂了。他常暗自想道:“只要我能在死去以前再见她一面!” 
  给他留下的唯一甘美的念头,便是她曾爱过他,她的眼睛已向他表达了这一心事,她不认识他,却了解他的心,也许现在在她所在的地方,不管这地方是多么神秘,她仍爱着他呢。谁知道她不也在想念他,正如他想念她呢?每一颗恋爱的心都有这么一种无可言喻的时刻,在只有理由感受痛苦的情况下,却又会隐隐感到一种喜悦心情的惊扰。他心里有时想道:“这是因为她的思想向我飞来了!”随后他又加上一句:“我的思想应当也能飞向她那里。” 
  这种幻想,这种使他过后频频点头的幻想,果然在他的心灵里倾注了一种类似希望的光辉。他断断续续地,尤其是在那种易使苦苦思索的人感到怅惘的夜晚,拿起一叠白纸,专把爱情灌注在他脑子里的一些最纯洁、最空泛、最超绝的梦想随笔写了上去。他称这为“和她通信”。 
  不应当认为他的理智是混乱的。正相反。他失去了从事工作和朝着一个固定目标稳步前进的能力,但是他比任何时候都来得通达和正直。马吕斯常以冷静、现实、不无奇特的目光对待他眼前的事物,形形色色的事和形形色色的人,他对一切,常以诚实的沮丧心情和天真的无私态度作出了中肯的评价。他的判断,几乎摆脱了希望,是高超出众的。 
  在这样的精神状态中,任何事物都逃不过他,骗不了他,他随时在发现人生、人类和命运的底蕴。这是一个由上帝赋予的具有经得住爱情和苦难的灵魂,它即使在煎熬中也仍然是快乐的!凡是不曾在这双重的光里观察过世事和人心的人,都可以说是什么也没有看真切,什么也看不懂的。 
  在恋爱和痛苦中的心灵是处在卓绝的状态中。 
  总之,一天接着一天过去了,却一点也没有新的发现。他只觉得剩下来要他去度过的凄凉时日随时都在缩短。他仿佛已清清楚楚地望见那无底深渊边上的陡壁。 
  “怎么!”他常这样想,“难道在这以前,我就不会再遇见她了!” 
  人们顺着圣雅克街往上走,走过便门,再朝左沿着从前的那条内马路往前走一段,便到了健康街,接着便是冰窖,在离哥白兰小河不远的地方,人们会见到一块空地,在围绕巴黎的那种漫长而单调的环城马路的一带,是唯一可以吸引鲁伊斯达尔①坐下来的场所。 
  ①鲁伊斯达尔(RuysdaeHl,1629—1682),荷兰风景画家。 
  那地方散发着一种无以名之的淡远的情趣,一片青草地,上面有几根拉紧的绳索,迎风晾着一些旧衣破布,蔬菜地边有所路易十三时代的古老庄屋,庞大的屋顶上开着光怪陆离的顶楼窗,倾斜破烂的木栅栏,白杨树丛中有个小池塘,几个妇女,笑声,谈话声,朝远处看,能望见先贤祠、盲哑院的树、军医学院,黑黝黝,矮墩墩,怪模怪样,有趣,美不胜收,在更远处,有圣母院钟塔的严峻的方顶。由于这地方很值得一看,便谁也不来看这地方。一刻钟里难得有一辆小车和一个车夫走过。 
  一次,马吕斯独自闲逛,偶然走到这地方的小池边。这天,路上恰巧有个难逢难遇的过路人。马吕斯多少有点被这里近似蛮荒的趣味所感动,他问那过路人:“这地方叫什么名字?” 
  过路人回答:“百灵场。” 
  他接着又说了一句:“乌尔巴克杀害伊夫里的那个牧羊姑娘,正在这地方。” 
  但是“百灵”这两个字一出口,马吕斯便什么也听不见了。在神魂颠倒的情况下,一两个字足使那种急速凝固状态出现。全部思想突然紧紧围绕着一个念头,再不能察觉任何其他事物了。百灵鸟,在马吕斯愁肠深处早已代替了玉秀儿的名字。他在那种迷了心窍的痴情中,傻头傻脑地对自己说:“嘿!这是她的场子。我一定能在这地方找到她的住处。” 
  这是荒唐的想法,然而却不可抗拒。 
  从此他天天必去百灵场。 
    
    
    
  
 
 
 
 
 
 
 
 
 二 监牢孵化中的罪恶胚胎

    

  沙威在戈尔博老屋中的胜利看来好象是很全面的,其实不然。 
  首先,也是他的主要忧虑,当时沙威并没使那俘虏成为俘虏。那个逃走了的受害人比那些谋害人更可疑,这个人,匪徒对他既然那么重视,对官方来说,也应当同样是一种奇货吧。 
  其次,巴纳斯山也从沙威手中漏网。 
  他得另候机会来收拾这个“香喷喷的妖精”。当时爱潘妮在路边大树底下把风,巴纳斯山遇见了她,便把她带走了,他宁愿去和姑娘调情,不愿跟老头儿找油水。幸亏这样,他仍能逍遥自在。至于爱潘妮,沙威派人把她“钉”住了,这可算不了什么慰藉。爱潘妮和阿兹玛一道,都进了玛德栾内特监狱。 
  最后,在从戈尔博老屋押往拉弗尔斯监狱的路上,那些主要罪犯中的一个,铁牙,不见了。谁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警察和卫队们都“莫名其妙”,他化成了一股烟,他从手铐里滑脱了,他从车子的缝里流掉了,马车开裂了,他溜了,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知道到监狱时,铁牙丢了。那里面有仙人的手法或是警察的手法。铁牙能象一朵雪花融在水里那样融化在黑夜里吗?这里有没有警察方面的默契呢?这人是不是一个在混乱和秩序两方面都有关连的哑谜呢?难道他是犯法和执法的共同中心吗?这个斯芬克司是不是两只前爪踩在罪恶里,两只后爪踩在法律里呢?沙威一点也不接受这种混淆视听的说法,如果他知道有这种两面手法,他浑身的毛都会倒竖起来,在他的队伍里也还有其他一些侦察人员,虽然是他的下属,但警务方面的种种秘密却比他知道得多些,铁牙正是那样一个能成为一个相当好的警察的暴徒。在偷天换日的伎俩方面能和黑暗势力建立起如此密切的关系,这对盗窃来说,是上好的,对警务来说也是极可贵的。这种双刃歹徒是有的。不管怎样,铁牙渺无影踪了。沙威对这件事,躁急甚于惊讶。 
  至于马吕斯,“这个怕事的傻小子律师”,沙威却不大在乎,连他的名字也忘了。并且,一个律师算什么,律师是随时都能找到的。不过,这玩意儿真就是个律师吗? 
  审讯开了个头。 
  裁判官觉得在猫老板匪帮那一伙中间,有一个人可以不坐牢,这样做有好处,希望能从他那里听到一点口风。这人便是普吕戎,小银行家街上的那个长头发。他们把他放在查理大帝院里,狱监们都睁着眼睛注视他。 
  普吕戎这个名字,在拉弗尔斯监狱里是大伙儿记得的。监狱里有一座丑恶不堪的所谓新大楼院子,行政上称这为圣贝尔纳院,罪犯们却称为狮子沟,这院子有一道锈了的旧铁门,通向原拉弗尔斯公爵府的礼拜堂,后来这里改作囚犯的宿舍。在这门的左边附近,有一堵高齐屋顶、布满了鳞片和扁平苔藓的条石墙,在那墙上,十二年前,还能见到一种堡垒样的图形,是用钉子在石头上胡乱刻画出来的,下方签了这样的字: 
      普吕戎,一八一一。 
  这个一八一一年的普吕戎是一八三二年的普吕戎的父亲。 
  这小普吕戎,我们在戈尔博老屋谋害案里只随便望过一眼,那是个非常狡猾、非常能干、外表憨气十足、愁眉苦脸的健壮小伙子。正因为这股憨气,裁判官才放了他,认为把他放在查理大帝院里比关在隔离牢房里会得用些。 
  囚犯们并不因为受到法律的管制便互不往来。他们不至于为这点小事而缩手缩脚。因犯罪而坐监并不妨碍再犯他罪。艺术家已有了一幅油画陈列在展览馆里,他照样可以在他的工作室里另创一幅新作。 
  普吕戎好象已被监牢关傻了。人们有时看见他在查理大帝院里,一连几个钟头呆立在小卖部的窗子附近,象个白痴似的老望着那块肮脏的价目表,从最初的“大蒜,六十二生丁”起直念到最末的“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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