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72-走开,我有情流感-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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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银行卡交给子牙保管,我怕弄丢了它。可是很快,钱就花完了,我们穷了太久,不能节制地挥霍起来。那点钱怎么够挥霍呢?
风声问我:“你写的那本书……那个样书你要吗?”
我拼命摇头,他郑重地说:“你不能再写假书了,你不适合做这个。其实你的文笔比你模仿的那位名家要好……你应该被发掘出来,出一本属于自己的书!我是说真正的书,子夜,你必须写真正的书!”
很久后我才知道,风声的在安徽老家的母亲患有尿毒症,需要用大把的钱买昂贵的药物,借以维持生命。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仍然借钱给我们,该是多重的一份情谊。
这样一想,我也就忘记了他是个做假书的人。朋友间的互相包庇是如此自然,他似乎也忘记我给他写过假书。
《走开,我有情流感》第二部分瘟疫在蔓延(四)
但是,在那之后,我再没写过假书。直到我成名后,也没人揭发我写假书的事情。不久后,风声决意回到安徽开饭店,并专心照顾起他的母亲来。他是除了子牙之外,唯一知道这个秘密的人。
到北京后的第三个月,我在前面提到过,子牙出了第一本书《数星星的情人》。然后,他丢掉了工作。我开始了“下半身”写作,以此维持我们的生计。我们的近况好了很多,子牙并没有找工作的想法。他幻想再出一本书,一本能引起轰动的书。我努力给他创造条件,给十几家杂志社写稿子,另外也快写完我的第一个长篇《谁是坏女人》。
《谁是坏女人》很快就出版了,被一个姓留的书商花20000块钱买断了5年的版权。据说后来,这个书商留老板靠着《谁是坏女人》挣了数十万。而我,可以得到20000块钱就已经感恩戴德。
后来,他们还给我安排了盛大的新书发布会。
一夜之间的成名让我不知所措,子牙则欣喜若狂。与此同时,留老板要求我去他的文化公司上班。我拒绝了,子牙却很想去留老板那里上班。留老板对子牙似乎很满意,扬言要重用他,他们很快就兄弟相称起来。我不太喜欢留老板,他身上商人的味道太浓重了。我多次告诫子牙和留老板保持距离,子牙则一笑置之。
我们已经添置了一台新电脑,不到一年,我又出了一本新书《你是坏女人吗?》,这本书是拿版税的,首印30000册,后来又加印了10000册。前前后后,我挣了差不多50000块钱。
按照惯例,钱还是由子牙保管。生活本来是一天天好起来了,但是子牙并不满足。
也许,是钱不够多,或者,除了钱,子牙还想要一些别的东西。他和几个新认识的朋友合伙做了个文学网站,赔的永远比挣的多。
而子牙,再也写不出美丽的文字来了。我们的生活也一直这样,好好坏坏。
2001年的夏天,我面对了生命里第一场死亡。小赖和烟鬼双双死在他们租住的地下室里,等人家发现的时候,他们的尸体已经腐烂生蛀。子牙没有勇气去处理这一切,我和风声一起处理了他们的后事。
他们是自杀,烧炭。谁会这样傻,在天气炎热的夏天,还在屋子里烧上一盘炭取暖呢?我不愿意深究他们为什么要选择自杀,怕深究下去,我也失去了生存的勇气。
他们全身赤裸裸,拥抱着躺在凌乱的床上,烟鬼口袋里还有一包没抽完的烟。我们都是那天后才知道,小赖和烟鬼是一对情人。同性之爱,却也强烈地要一起殉情。连我们这些亲密的朋友,也不曾知道他们的关系。
想起小赖总是喜欢拿烟鬼手里抽到一半的烟来抽,而烟鬼又是不接近女色的人,我也推断出了大概。失恋了的小赖,长期和烟鬼住在一起,两个人产生感情并不奇怪。
我没有过分伤心,只是取出烟鬼口袋里的半包烟,独自坐到天亮。子牙刚刚哭过,一直靠在我的胸口,泪水浸透了我的睡衣。炎热的夏天,他的手脚却冷如冰霜。
我不担心死去的小赖和烟鬼,这也许是他们最好的归宿。我担心的是他们的亲人和朋友,担心的是我的子牙无法面对。
小赖和烟鬼的父母来北京拿他们的骨灰,我鼓起勇气告诉4位老人,希望他们能够让小赖和烟鬼合葬。小赖的老家在江苏,烟鬼的老家在广西,相隔很远,我忧虑他们死后还是要分离。他们的父母不同意,觉得两个男人光着身体一起自杀已经够丢脸。
小赖的前任女友给了他的父母一笔钱,就匆匆离开。这个身材高挑的北方女子,神色淡漠,未落半点泪。她在头发上插一朵白纸小花,给小赖的父母磕了3个响头。
我和风声也凑了点钱给烟鬼的父母,除了这些,我们什么也做不了。
风声告诉我,其实我们是有责任的。身边的朋友不打了招呼就离开人世,我们必须担负一点责任。他还说他要走了,离开北京回安徽,开个饭馆。他的母亲活不了多久了,他想做个好儿子。
我和子牙送风声去火车站,他支开子牙,把我拉到一边:“子夜,子牙是个急功近利的人,为了成功,他会不惜一切的。如果你爱他,就要尝试改变他;改变不了的话,你就要容忍他。你很善良,也足够坚强。我不知道你身后有多少不能说出口的故事,但是在你的眼睛里,我可以看到希望。我只想告诉你,如果你不是子牙的女人,我会爱上你……”
“风声……”我再说不出话来,泪水瞬间滑出。
“那么,给我个拥抱吧。”他笑道。
我们相拥着,不再言语。
此后,风声就失去了音信。我和子牙偶尔会提起他们——风声、小赖和烟鬼,每一次,我们都说得小心翼翼,怕一动情,就丧失了继续闯荡北京的勇气。
很多时候,我回忆起刚到北京的那一刹那,我看到的蓝天和云朵,闻到的热闹的气息,以及感觉中的那场瘟疫。我有预感,瘟疫已经侵袭入我的生活,慢慢谋害掉我身边所有的人。
《走开,我有情流感》第三部分莫染红丝线(一)
你有罪,这世上,每个人都有罪。
莫买宝剪刀,虚费千金直。
我有心中愁,知君剪不得。
莫磨解结锥,徒劳人气力。
我有肠中结,知君解不得。
莫染红丝线,徒夸好颜色。
我有双泪珠,知君穿不得。
莫近红炉火,炎气徒相逼。
我有两鬓霜,知君销不得。
刀不能剪心愁,锥不能解肠结。
线不能穿泪珠,火不能销鬓雪。
不如饮此神圣杯,万念千忧一时歇。
“同学们,这是白居易的《啄木曲》。诗以铺成排比、一唱三叹的手法,用锥解肠结、线穿泪珠、火销鬓雪作比,将浓重的无形的愁思实物化了,形象化了,构想出奇见巧。让人真切实在地感受到这浓郁的愁苦,而且,这苦果只能她一个人默默咽下,外人都无法触及,外力无法排解。愁苦、悲伤能够言说,也许还算不得苦和悲,如果有一种情感是永远不能启口的,永远不能相见的,永远不允许再一次想起的,那种深深的苦就非一般人可以了解的了。”查士德最喜欢买弄他的文采,老爱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灌输东西给我们。
不过他这次讲的诗歌,我还是很喜欢的。
“莫染红丝线,徒夸好颜色。我有双泪珠,知君穿不得。”我边看电视边念叨着这两个诗句。母亲拿书敲我的脑袋:“怎么,你们学到这首诗了吗?”
“没有,是查老师随口念给大家听的。”
“你喜欢吗?”
我没回答她,自顾自地走进房间。
“橙子,我很喜欢这诗。”她在我背后喊了一句。
14岁这年,也就是我知道查士德是我亲生父亲的这年,母亲试图说服我爱戴查士德。如果暂时无法爱戴,那么,先喜欢查士德教的语文课吧。
我似乎很争气,无法抑制地迷恋上了语文课。但是,我对查士德的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概括——绝望。不知道我的身世之前,我不快乐;知道了我的身世之后,我很不快乐。也许刚开始的时候,我对自己面前的查士德抱了太大的希望。这一点,和我对子牙当初抱的希望一样强烈。
可是,我的亲生父亲和我最爱的男人,他们都无法用红丝线穿起我的泪珠。
有位任性刁蛮的公主疯狂爱上了雨珠,每个下雨天,她都在宫廷的后花园看着雨珠的忘情舞蹈。有天,她突发奇想,要请珠宝匠把雨珠做成项链。一位聪明的珠宝匠对公主说:“我可以做到,但是你必须亲手把雨珠抓住,交到我手里,我才能穿起它们。”公主奔跑在雨帘里,可是一无所获,并没有捕捉到顽皮的雨珠。公主意识到自己的任性了……
那是童话,我也不是公主。我没觉得自己任性,其实很多人都说我太极端。被我爱着是他们的负担,我一旦爱上谁,就容易把一切希望都托付到谁的身上。
也就是知道身世之后,我开始收集红丝线,把它们一一拉直,然后看着它们发呆。在发呆的过程里,我开始有了自己构造的故事,并且开始写故事。我写许多的故事,美丽的或者丑陋的。
红丝线是我的导师。
因为我没有佩戴任何首饰,人家会以为我戴在手腕上的红丝线也算是某种奇异的首饰。梦都总是要打听它的来历,仿佛我的隐私全在那条红丝线上。
“子夜,在一些地方,人们把丝线戴在手上,红白两股交缠着,代表有至亲至爱的人死去了。一定不能人为把丝线弄断,要让它自然破损。它一旦从手腕上脱落下来,就意味着死者的尸身已经腐化为泥,与天地同在。你这个红丝线,是什么意思?怎么总不见它破损?”梦都微闭双眼,期待我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
“破损了的话,我就换一条,很简单。也没具体的意思,大概是个人喜好。”
她意味深长地笑着:“那么,你的红丝线和亡者无关,却和生者有关啦。你忘记不了的,释放不出的,都系在手腕上。这红丝线,会是你的束缚。”
梦都就是这样口无遮拦的人,比我们都要坦率,甚至赤裸裸。
所以,当有天,子牙告诉我,梦都赤裸裸地勾引了他,我不吃惊。子牙说:“梦都很有诱惑力,可我没办法和她做爱。我只和你在一起,这一辈子,或者,下一辈子。你不算漂亮,你也不算有才华,可是我需要你。橙子,你不要离开我,真的不要离开。我的心分成三块,一块是事业,一块是父母,另外一块全被你占据。当某天,我因为事业和父母而忽略你,我恳请你的原谅……”
子牙说这番话的时候,我已经爱上了少年狼。确切地说,我同时爱上了子牙和少年狼。而子牙的天性被一点点磨灭,少年狼的天性被一点点唤醒。
想起母亲说过的话,我的眼睛里有着天生的不安分。
2002年的冬天,我出版了第三本书《我就是坏女人》和前两本书做了个完美的结合,第一本叫《谁是坏女人》,第二本叫《你是坏女人吗?》。它们是我的成名作,而我是子牙一手调教出来的。
这没有什么不好,起码我们不需要为贫穷担心了。而林子夜也以“坏女人”的形象存在着,接受着批判和赞美。都说“出名要趁早”,对22岁的林子夜来说,这是个新的开始。“下半身女作家”的头衔被冠到我脑袋上,搞得我混沌不自在。
梦都就是看了《谁是坏女人》之后,迷上我的。当然,她先迷上了我,后来迷上了子牙。她说原先在自己的文字里看不到希望,我的文字又让她觉得自己的文字还有希望。她拿稿子给我看,我没看。我不是不尊重她,而是没有时间来看,于是拿给了子牙。子牙边看边笑:“橙子,橙子,你败给这个梦都了,她比你敢写得多!”
于是,梦都就这样走进了我的生活。她发现,林子夜一点也不坏。起码,她所看到的只是一个面容憔悴的女子。和她比起来,我简直难登大雅之堂。
她带我去买衣服,王克克也陪着我,她们决定包装我。据说现在什么都讲究包装,作为一个“下半身女作家”,也应该妖艳动人。白色的衣服不再适合我,色彩师说我适合红色。我的皮肤变得很白很白,我没预料到的白。长期不出门,坐在电脑面前,这让我的苍白里流露着阴郁暧昧。在色彩工作室里,白炽灯打在我的脸上,我任凭他们拿各种颜色的布片放到我身上摆弄。
“林小姐,红色最衬你,你真好看。来这里的客人,没有谁可以把红色展现得那么高雅。应该说,红色本来是很俗的。可是,你把它表现得高贵大气。”色彩师的口才真不简单,几句话说得我虚荣心暴涨。
“你知道林子夜是谁吗?她是作家,作家自然有一种气质,别人是没法比的。”梦都在旁边搭腔。
我被弄得很不好意思,就问色彩师:“你猜梦都小姐是做什么的吗?”
“梦都小姐那么漂亮,肯定是演员啦。”色彩师自信满满。
梦都抬起下巴:“我,梦都,知名网络写手,我是铁定的未来女作家。”
“难道现在流行美丽的女作家吗?”色彩师笑道。
王克克扯着我身上的布片:“人家有专用名词,叫做‘美女作家’。
显然的,我已经是赶不上潮流的人了。被梦都哄骗到美发店,我的黑色长头发被拉直染黄,镜子里仿佛换了一个人。黑褐色眼球在黄头发的掩饰下,变得更趋向于褐色。高鼻梁下一张画了橙色唇彩的小嘴巴,配着一对褐色的眼球,怎么看都觉得很陌生。一瞬间里,我觉得自己像只禽兽,不,像一种宠物,像一只猫。
“子夜,真不敢相信你过了年已经23。你看上去就像20岁的小女生……”梦都叫嚣着。
是的,我真的只是20岁而已。然而这是秘密,除了子牙和少年狼,谁也不知道,王克克也不知道。
我说:“老了,老了,真的是到23岁了。”
“我23岁的时候还在推销化妆品呢,是今年,我24岁的时候才开始在网络上写字的。要不是子夜的文字提醒了我,我真不知道自己的文字该怎么定义。谢谢你,子夜。虽然你年纪比我小,可我还是要在心里叫你‘林姐’。”梦都泪光点点的样子,看得出,她在说真话。
“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你把我打扮得这么年轻。”我拍着她的肩膀。
王克克笑道:“我才是老了,过了年,我都29了。可是你们都比我有理想,哈哈,有福气!最新消息,我又瘦了10公斤了!这样下去,再过半年,我的体重会正常起来了。哈哈,可以去吃KFC吗?算是奖励我减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子夜,梦都,好不好嘛?好妹妹们,我们去吃KFC!”
“不好!”我和梦都一起去掐她的胳膊,她避之不及,连连求饶。
子牙打开家门,先是看到梦都和王克克。
梦都说:“子牙同志,我隆重向你介绍一位朋友,可是个美女哦……”
子牙摆着手:“得了得了,你已经跟花蝴蝶一样了,就别再把其他蝴蝶也招来了。小心我的橙子生气哦……她吃起醋来也很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