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斗铠+番外 作者:老猪(起点2013.7.14完结,热血) >

第174章

斗铠+番外 作者:老猪(起点2013.7.14完结,热血)-第17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孟聚隐隐奇怪,按照木春的资历,正平二年入行的老资格,又是国人出身,怎么到现在才混了个副督察?
  他点头道:“木副年纪虽然轻。却也是老陵卫了,难怪做事懂规矩。”
  木春微微错愕:“镇督谬赞了。卑职实在愧不敢当。不知大人所指何事?”
  “嘿嘿,你们胡督察走的时候。他跟你说过什么没有?”
  木春一愣,他说:“说过的。边军抵达那晚,胡督察召集我和几个主办商议。大家都觉得,边军势大,委实难以力敌。胡督察自告奋勇,说要冒险突围回靖安去请救兵,让卑职等人安心坚守,他很快就会回来的。”
  “嗯?他是这么说的吗?那你怎么想的?”
  “末将自然同意了。既然胡总管回去求援,那卑职作为副总管留下坚守,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孟聚“嘿嘿”笑了两声,心想天下还有真有这样的呆子,被阴到现在都没能醒悟过来。
  以前,因为高晋的事,孟聚对鲜卑人的印象是很坏的,他觉得这帮人傲慢又无能,都是一群纨绔的废物罢了。但随着自身地位的提高,接触的人也越来越多,里面很多都是国人,其中慕容毅、南木鹤、白无沙、元义康等人都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他们虽然也是鲜卑人,但一样通情达理、善体人意,有人甚至还与他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今天,孟聚又碰到了木春,这让他对国人的观感又好转了几分:原来,国人里面也有低调而实干的人物啊!
  “这几天,木副你主持延桑的防务,很是辛苦吧?”
  换了旁人,这时候必定会趁机胡吹之通边军日夜猛攻我军日夜奋战终于守住城池的神勇事迹,但木春果然是妙人,他老老实实地答道:“不辛苦。除了刚到那天攻了一趟,边军这几天进攻都不甚犀利,虚晃一下就完事了。
  镇督大人,末将觉得,边军兵力强盛,士气正旺,没理由这么软弱的。他们显然留有余力。卑职担心,他们是想引镇督您过来增援,围城打援,请您千万谨慎。”
  孟聚啼笑皆非,现在自己都进城了,木春才说这个,这不明摆着说自己已中边军圈套了吗?这家伙也太不会说话了。
  孟聚笑着岔开了话题,他问起来犯边军的情况和分布。关于这个,木春就如数家珍了。他用纸笔利了一副简单的地图给孟聚示意,边军从各个方向对延桑城形成了包围。
  “‘赫连’旅部属在东北方、‘奔马’旅部属在北方、‘山峦’旅部属在西边、‘屠豹’旅部属在西南边、‘锋刃’旅部属在东南方……”
  “且慢!”孟聚打断了对方:“你刚才说‘屠豹’旅?他们的旅帅是不是屠血豹?”
  “正是他,这个旅是从怀朔过来孟镇督,有什么不妥吗?”
  孟聚的拳头捏得死紧,眼中露出了逼人的锋芒。他缓慢地说:“没什么不妥,碰到老熟人了,我得收回一笔旧账了。这账,已经欠的太久太久了!”
  …………………………………………
  这是一个铁青色的箱子,外面用上好的清漆刷了一层,里面装着一套黑色的豹式斗铠。
  这是大魏朝工部隶下的皇家联合工场所造的豹式三型斗铠,在斗铠的肩甲上刻有编号“辰寅百巳子徐”是斗铠的出场编号和监制人的姓氏。
  这是孟聚的第一副斗铠,在靖安大战中,这斗铠曾多次被魔族的刀剑敲打、刺击,却是依然顽强地履行了自己的使命,保住了孟聚的性命。
  现在,孟聚已经是一方镇督了,在他手上,已有了更多更先进更强大的斗铠,但他保留的专用斗铠,依然是这副黑光闪闪的豹式斗铠。
  为了修补这副破损的斗铠,孟聚曾拜托过慕容毅帮忙。当时送过去时,这副千疮百孔的斗铠看上去跟一堆废铁没啥区别。慕容毅笑着说,要修补好这个,花费的材料和手工怕是比造一副新的还贵,他奇怪孟聚为何这么固执,一定要修好它?
  孟聚也只是笑笑,没跟慕容毅解释——怎能解释呢?
  叶迦南亲手挑选、赠与自己的斗铠,在孟聚心目中,它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一副杀人的兵器。
  它承载着一份逝去的真挚感情——当世再无第二个人知晓的感情,只有孟聚孤独地守护着这段甜蜜又酸涩的回忆。
  对叶迦南的那份思念,已经融入了他的灵魂,无法割舍,无法离弃。
  孟聚一件件地拿起斗铠部件。头盔,覆面,颈圈,肩甲,胸甲,臂甲,笼手……他很小心地穿戴整齐,然后拔出了腰间配备的战刀,把刀刃摆在面前细细地端详,一波森然的寒光如秋水般在刀锋上流动着。
  此刻,孟聚感受到一种久违的冲动。滚烫的热流从胸中冲起,充斥了他的全身,心底里一个炙热的声音用尽全力地呐喊:“叶镇督,我要为你复仇!”
  …………………………
  天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夜色黑得跟墨一般,伸手不见五指。
  在营地的树丛中,今晚的执勤斥候,“屠豹旅”直属斥候队的三名暗哨躲在茂密的草丛里,忍受着蚊虫叮咬的痛苦,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待开了延桑城,屠帅说了。先登城者,城中财物和女子任我们取用……”
  “那得有命去享受才行。郑老二,你莫发白日梦了,看看今天进城的那彪人马,是好惹的吗?光是斗铠就怕不下一千具了……”
  “怕啥子!我们这么多人马。还收拾不下东陵卫那么点人呢?他们顶多也就几千人罢了,我们光是前锋就是五六个旅,快两万人了,三个拼他们一个。也拼足了,李伍长,您说是不是这个理?”
  李伍长低沉地“唔”了一声,低声骂道:“两个臭王八崽子,说那些不相干的扯淡玩意干嘛!打得赢打不赢。那是上面官老爷琢磨的事,跟你们这些王八蛋鸟事没有!给我闭了鸟嘴,看紧了城头,要让人家夜袭劫了营,看上头不 剥你们的皮!”
  郑老二和李瘸子都在嘻嘻干笑着,说着。
  李伍长自己也泄了气,没好气地说:“就算没人劫营,万一巡察摸过来听到你们在这聊天,一顿军棍也是跑不掉的!你们两个,仔细了自己皮肉吧,到时莫说老子不讲义气不救你们!”
  “李伍,您就放一万个心吧。这半夜三更的,巡察也睡愕正香呢,咋可能过来看咱们呢?可怜咱们几个命苦,入了这斥候队,从来干的都是最苦最累的活,银两却捞不着半分……”
  “少扯废话,嫌命苦,谁叫你老娘没跟了个国人!郑老二,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快寅时了,我琢磨着,接岗的也差不多该来了吧……”
  “少指望了。第三伍那群王八蛋。他们不拖上半个时辰决计不会到岗的——算了,不跟你们扯了,老子先去洒泡尿了……”
  王三从潜伏的树丛下站起身,蹒跚地走向远处的草丛里,李伍长和郑老二只听那边哗哗的水声,却也不甚在意,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过了一阵,还是那李伍长先发现了不对:水声已经停了,为什么还是没见王三回来?
  “王三,干嘛呢?洒完了尿。还不快回来?”
  夜幕深沉,静寂无声。
  黑暗中,远处的草丛呈现一片深色的轮廓。夜风吹拂而过,那片轮廓如水一般扶摇着,空气中隐隐传来了淡淡的血腥味道。
  李伍长和郑老二对视一眼,都知情形不妙。二人抄起了搁在地上的刀剑,并肩朝草丛那边慢慢逼过去。
  李伍长喝道:“王三,王三,你还在?在的话,你给我吱一声!”
  话音未落,草从中突然窜出一个黑影来,速度快得不可思议。二人压根没来得及反应,郑老二已被那黑影一下扑倒,“腾”地飞起倒载在草丛里。
  一切发生得太快,那黑影形如鬼魅,直到郑老二的身子“砰”的一声落地时,李伍长这才反应过来。
  “郑二,你在哪?”
  李伍长怒喝一声,拔刀追过去,冲入草丛中,才走了两步,他陡然呆住了:郑老二毫无生气地躺在草堆上,眼睛睁愕大大的,脖子却是扭成了一个很不自然的角度。
  这么一转眼功夫,郑二已经死了?
  还没等李伍长从震撼中反应过来。他的脖子上已传来了一阵异样的冰凉,身后有声音在对他说:“别动。”
  一瞬间,李伍长全身如坠冰窟:不知什么时候,一个铠斗士已紧紧贴着身子站在他的身后了。
  “要死,还是要活?”身后铠斗士平静地问,语气并不显得很严厉。
  李伍长立即点头:“要活,要活。大爷饶命,饶命!小的降了!”他拼命地点头,为了避免对方误会,他甚至把兵器都丢到了地上。
  对方的动作太快了,身法有如鬼魅,转眼间便收拾了郑老二和王三。他们连吭一声都来不及。不要说现在对方制住了自己,就是双方公平地拿着兵器对阵。李伍长也不敢跟他交手。
  李伍长身手一般,但却有一副好眼光。对方这样的身手。怕是斥候队里的队长颜老七也是远远不如的——要知道,颜老七可是四阶铠斗士。是旅里面仅次于旅帅的第一高手了。已是“人阶”铠斗士的巅峰,差点就能达到地阶铠斗士的水准了。
  但就在这瞬间,李伍长却能立即判断出来:眼前来人的水平绝对远远超过颜老七!至于超过多少——按照李伍长的直觉,反正来上三五个颜老七都未必是身后这人的对手。
  “大爷,俺降了,您莫要杀俺。俺在家里还有老母和婆娘小孩呢……”
  李伍长急速地说,为避免对方怀疑他在通风报信,他把声音压得很低。
  压在他脖子上的冰凉微微动了下。李伍长全身鸡皮都竖起来了,他急忙说:“大爷,您是要屠豹旅的布置和情报吗?俺都知道,俺都告诉您……”
  他毫不停顿,一五一十地说了。包括后面哨卡的布置、巡夜哨兵换班的时间和斗铠数量,营寨门口的哨兵人数,他统统一口气说了。
  铠斗士默不作声地听着。等到李伍长说完了,他才沉声问:“屠血豹的营帐,在哪里?”
  李伍长心头一颤,才知道对方来意不善,竟是冲着旅帅大人过来的。但既然先前泄露了那么多,他也犯不着替申屠绝隐瞒送了性命,立即答道:“在大营的西北角,黑色旗下,最大的那个营帐里,旅帅老爷晚上就在那歇息。不过大爷可要当心啊,那边的护卫可是不少,里面可是有高手在的呃,当然比起大爷您,那是远远不及了。不过,小的身份低,没资格靠近那边,具体情况就不清楚了。”
  铠斗士满意地“嗯”一声,说道:“行,你是个懂事的,我不杀你。”
  “谢大爷,谢谢大爷……”
  话音未落,只听“啪”的一声轻响,李伍长脑后剧痛,却是受了一记重击。他踉跄向前冲出一步,眼前一黑,就此昏了过去。


第二卷 北疆风云 第二百一十八节 劫营
  草原苍茫,天高云黑,劲风扑面,孟聚有种豪迈而苍凉的感觉。
  月黑风高,朔风吹寒,提三尺青锋,血溅三尺,快意杀人。
  自从靖安大战之后,自己好久没有这么淋漓畅快了。他的心头燃烧着一团炙热的火,直想昂天长啸,方能抒发胸中快意。
  迎着北边吹来的狂风,对着亮着火光的屠豹旅大营,孟聚疾扑而去。
  靠着先前拷问得到的情报,仗着神出鬼没的速度,孟聚几个闪身便越过了各道明哨和暗哨防线。
  他的动作是如此之快,即使眼神最好的探子也只能隐隐望到漆黑的草原上有道淡淡的黑影掠过,没人想到这会是潜近来的敌人。
  孟聚绕着大营的外墙走了一段,觅到一段火把光亮照不到的阴影处,他纵身跃起,脚尖在营寨的外墙上一点,身子再次跃起,两个起纵间,他的手已经攀到了墙头,用力一按,人便如飞燕般轻盈地越过了墙头,他摊开手脚,四肢同时落地,落地时只听得“噗”的一声沉响。
  响声传来,营门处瞌睡的哨兵们同时循声望去,有人惊讶地“咦”了一声:“刚才那边是什么?我好像看到有个人影飞过墙头?”
  其他哨兵都说:“怕是只大鸟飞过吧。这么高的墙头,怎可能有人飞得过!”
  众人异口同声,于是那人也动摇起来了:“是啊,怎可能有人飞得过这么高的墙?是我看走眼了吧?”
  ………………
  夜幕深沉,营帐林立,刁斗森严。
  孟聚的战刀斜挂在腰间,大大方方地顺着军阵间的通道前行。
  在这通道里,每隔数十米就立有一处竹竿,上面绑有一根照明的火把。通道两边,是布置得非常密集的营帐。每隔五步就有一个帐篷,营帐虽然密集,但并不显凌乱。有很多士兵连帐篷都没有,他们只能裹着毯子席地而睡了,到处传来熟睡军士们有节奏的打鼾声。
  孟聚一边走一边看,心中暗暗赞许。他自己也是带兵的人,以行家的眼光,当然能看出,眼前的营地布置还有诸多的疏漏之处,但以一旅新组建的兵马来说,确实已经做得很不错了。
  申屠绝嫡系的兵马黑风旅在靖安大战中伤亡殆尽,“屠豹”旅是一路新组建的兵马,在乐平一战中再次被自己打得全军覆没,没想到这么短短几个月时间里,申屠绝就再次拉起了一旅兵马,现在却也操练得像模像样了——虽然申屠绝与他有大仇,但孟聚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有才的人。
  正走着,迎面走来了一队打着哈欠的巡哨,没等他们发话,孟聚已抢先喊话:“洛京!”
  哨兵们准确地答出了口令:“固伦!”
  看着穿着豹式斗铠的来人,巡哨队长的眼中露出了疑惑:“这军官看起来好面生,为何我从没见过?”但对方能准确地喊出口令,他也没多想,只当对方是刚下岗的巡夜哨兵而已,大家靠得很近地擦肩而过,相安无事。
  穿过前营,孟聚抵达了中军。
  比起拥挤的前营来,中军的营帐地盘显得宽敞多了,帐篷的料子也显得比前营好了不少。孟聚意识到,能享受这种优待的,肯定是屠豹旅的精锐了。
  孟聚小心翼翼地从营帐中的通道走过,他身形从容,脚步却是走得很轻,以免惊醒熟睡中的军士。在快走出军帐时,孟聚又碰到了一队巡察的哨兵,他继续先发制人,喊道:“洛京!”
  “固伦。”
  带队的队正军官站住了脚步,他以挑剔的目光望着孟聚,问道:“你是那个营的铠士?这么三更半夜的,你在这边干什么?”
  “启禀大人,小的是斥候队的人。小的刚刚下岗,正要回营,经过这里。”
  “呃?斥候队的营地不是在前营那边吗?你到中军这边干什么?”
  孟聚心头一紧,仓促间却是答不出来。那军官又说:“你的伍长是谁?不是规定三人一哨的吗?你们伍长是怎么管人的?叫他过来,就说巡察我找他说话!”
  “小的……小的……”
  孟聚正支支吾吾地寻找借口时,那军官微微蹙眉,他靠近了孟聚,鼻子微微抽动着,目光陡然变得凌厉起来。
  孟聚立即知道不好:刚才连杀两名潜伏哨,自己身上也溅了不少的血。这军官肯定是闻到血腥味了。
  说时迟那时快,没等对方喊出声来,孟聚突然出手,双手抱住那军官的脖子一拖一夹,那军官的喊声还没发出,喉咙气管已被孟聚的手刀切断了,孟聚顺势一下拧断了他的脖子。这几下动作来得又快又凶猛,转眼功夫,那军官便烂泥般软倒瘫在地上了。
  孟聚动作迅猛果断,突然有如毒蛇吐信,偏生还带着几分落落大方的气质,那几个军士眼都看得直了: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