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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血蛊-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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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笨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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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故事

IQ80以下看不懂,IQ150以上看了就会疯…

一九四五年的一天,克力富兰的孤儿院里出现了一个神秘的女婴,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她孤独地长大,没有任何人与她来往。

直到一九六三年的一天,她莫明其妙地爱上了一个流浪汉,情况才变得好起来。可是好景不长,不幸事件一个接一个的发生。首先,当她发现自己怀上了流浪汉的小孩时,流浪汉却突然失踪了。其次,她在医院生小孩时,医生发现她是双性人,也就是说她同时具有男女性器官。为了挽救她的生命,医院给她做了变性手术,她变成了他。最不幸的是,她刚刚生下的小女孩又被一个神秘的人给绑走了。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从此一蹶不振,最后流落到街头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直到一九七八年的一天,他醉熏熏地走进了一个小酒吧,把他一身不幸的遭遇告诉了一个比他年长的酒吧伙计。酒吧伙计很同情他,主动提出帮他找到那个使‘他’怀孕而又失踪的流浪汉。唯一的条件是他必须参加伙计他们的‘时间旅行特种部队’。

他们一起进了‘时间飞车’。飞车回到六三年时,伙计把流浪汉放了出去。流浪汉莫明其妙地爱上了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姑娘,并使她怀了孕。伙计又乘‘时间飞车’前行九个多月,到医院抢走了刚刚出生的小女婴,并用‘时间飞车’把女婴带回到一九四五年,悄悄地把她放在克力富兰的一个孤儿院里。然后再把稀里糊涂的流浪汉向前带到了一九八五年,并且让他加入了他们的‘时间旅行特种部队’。

流浪汉有了正式工作以后,生活走上了正轨。并逐渐地在特种部队里混到了相当不错的地位。有一次,为了完成一个特殊任务,上级派他飞回一九七零年,化装成酒吧伙计去拉一个流浪汉加入他们的特种部队。

000。 引 子

这个世界有很多东西是非常吸引人的,比如说美女,比如说权势,比如说财富,当然你可以告诉我说,我上面说的东西都是放屁,伟大崇高的你不需要那些东西,那么很好,对不起,地球不适合你居住,快点回火星去吧。

当然,我上面说的东西你可以看成是一种废话,但是我废话这么久,只是为了说明一件事情,那就是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是有*的,各种各样的*,在这里我就不一一解释了,但是不管是什么人,他*的最终都围绕着一个字——宝。

但是,到底什么是宝呢?

有道是,天财地宝惟有德者居之。这句在我们国家几乎男女老少都耳目能详的话,到底又有多少人能够明白它的意思呢?

古时候的人对自己死后的世界充满了未知的恐惧,所以都希望在生的时候能够把下面的事情尽量的安排好,于是便有了风水一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就是所谓的“天财”;而有些人却希望能够得到永恒的生命,他们利用自己的所有不断的找寻着这一种虚无飘渺的可能,我们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能够成功,但是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遗留下了无数的东西,在历史的长河里面淘尽之后,那些东西就成了所谓的“地宝”。

以上的这两种东西说出来的话,或许很多人都比较容易理解,但是却还有一个“人宝”是无法用任何语言解释清楚的,我只能这样举例:曾经在某个年代,至于是哪个年代并不是很重要,只要知道某个年代就行了。

在那个年代,所谓的命格论述已经深入人心,几乎每个人都知道,所谓的天子就一定是受命于天,其中最经典的说法就是“脚踏七星,帝王之相”。那时适逢天大大乱,群寇四起,朝廷已经失鼎于天下,有某个农民起义的领袖趁势而起,但是这个人他并没有帝王之相,以至于在众多起义军并不被看好。他很烦恼,一直寻找着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后来有一个风水先生帮他出了一个主意,让他趁着某个据说脚踏七星领袖出行的时候行刺他,然后把他的脚剁下来换到自己的身上。那个人开始的时候觉得这个方法太过于诡秘有失天合,但是帝王之位的诱惑却不是任何人能够抵挡的,最终他还是按照风水先生的说法做了,结果他也得到了他想要的。只是,他强夺他人的帝王七星,乃是逆天改命,最终还是得到了老天爷的惩罚,后代子孙失和,到了他孙子的那一代,直系血亲已经死绝了。

由此可见,所谓的宝,都充满了一种玄妙神奇诡秘莫名的诱人气息。也正是因为如此,各朝各代都涌现出无数的寻宝人,他们利用自己的方法寻找着理想中的宝物,经过了千百年的发展终于形成了各自的流派。

我因为上代经历,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介入了寻宝探险的迷途之中,在这个过程里,我几乎踏遍了整个神州大地,其中因为宝而引发的经历大都诡秘离奇,如果一件件的说出来的话,足以让观者惊心,闻者乍舌,毕竟那些上天入地,翻江倒海般的故事并不是人人都可以遇到的。

不过,这些玄妙的故事都必须从我小时侯的一次经历说起,也正是那一次经历使得我的人生得到了巨大的改变。。。。。。

001。 老军区

据我老爸所说,我们肖氏一门在近百年都是我们那个地方的大户人家。在我姥爷,也就是爷爷的爷爷那一代,家里的某位老祖宗貌似还是个前清举人,虽然对于很多繁华之地来说举人算不了什么,但是我们的家乡毕竟是闽南的穷山恶水,在这样的一个地方,出一个举人的家族所受到的待遇基本和考个状元差不多了。

而到了我爷爷的那一代,革命的狂风暴雨已经席卷了整片神州大地,作为一个有见识有理想有担待的孔子门生,我爷爷的哥哥,也就是我的伯公他毅然的投笔从戎,跟在了蒋老头的背后摇旗呐喊。而在他从军几年以后,我爷爷也在*的光荣领导之下走上了强国之路。

可是历史告诉我们,我伯公的做法是错误。不过好在我们家还有一个选择了正确道路的爷爷,据说他在解放前夕的某一天晚上,他和我老伯抵足而眠,兄弟俩聊了一整个晚上终于劝得我老伯弃暗投明,走上了一条正确的历史道路。

到了我老爸这一代,因为爷爷和伯公的都是军人的关系,他参军的时候并没有受到什么阻碍,要知道,在那个年代,能参军可是一件光耀门楣的事情,不是有句话这么说吗,一人从军,全家光荣。我估计在那个年代,我家一门三军人,想不光荣都难了。

在开始的时候,爷爷利用在军中的一点战友关系把我老爸调到了四川峨眉山下想让他安安心心的做一个民兵。可是我老爸这人怎么说,他天生就不是肯安分的料,骨子里继承了我们肖氏一门的那种不安定因子。那个时候适逢中越战争的第一炮打响了,老爸他抱着为国为民,打倒一切反动派的崇高思想,胸高高气昂昂的报名要去前线参战。

当时他那个部队的首长是一个老革命,听到自己手底下的兵思想觉悟这么高,兴奋得送了老爸一瓶貌似十年陈酿的茅台,然后语重心长的对他说:“小伙子有冲劲是好事,这次去了越南,就算不为了别的,为了老头子我送你的这瓶酒,你都得给我活着回来。”

老爸当时那个兴奋啊,第二天就把那瓶酒给寄回了老家,然后屁颠屁颠的跑去的云南,因为调防的关系的,转到了当时属于边防军的87187部队,开始了他被保护和鲜血填满的前半生。

时光穿梭,岁月如花,一眨眼间十几年也就结束了。

老爸在越战胜利了以后,就乖乖的回到了闽南和那个时候据说美貌如花的老妈来了一个华丽的相亲,接着在不久之后就抱得美人归并且把老妈的身份弄成了随军家属。

爷爷那个时候虽然因为老爸早些年的时候擅自去参加了越战成天对他虎着一张脸,可是后来我出生了以后他们父子俩的关系就好得不得了了。

怎么说呢?那个时候我虽然只是一个婴儿,但是毕竟是长子嫡孙啊,长子嫡孙什么概念?我们闽南人常说长孙抵尾子,说的就是长孙的重要性。

为了纪念我的出生,我伟大的爷爷和崇高的老爸就给我取了一个涵义很深刻的名字——强——他们期待着我们肖氏一门在未来的日子里越来越强。于是,从此我就有了一个很牛的名字:肖强!

在跨世纪的某个年头,某星星同学的一部《唐伯虎点秋香》把我的名气捧得人所皆知,那个时候在学校凡是遇到我的人,不管我认识不认识他们,他们都会一个个屁颠屁颠的跑到我面前说:肖强,早上好。

你看看,你看看,我们那一代的人就是讲礼貌,每次见人都要说一句早上好。可是那个时候我家里太穷了,没有电视机,所以我对于为什么人人都把肖字的第一声读成第三声这个问题一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等到我大了几岁家里有了电视以后,我终于明白了那是一个多么具备侮辱性的名词,但是没办法,这么多年来都给人家叫习惯了,所以人家远远的一叫:“小强——”

我就立马回头虎着一张脸,应道:“哎——”

八十年代出生的人,不管是精神生活还是物质生活对比起现在的人来说,都差了一个档次还不止。

我读初中的那阵子,老爸他们整个部队不知道什么原因,从边防的地区调回了云南的一个还算繁华的城市——曲靖,那时候,我那一群从小一起在军队玩到大的小朋友们,当然包括了一堆男男女女,对于来到这个繁华的城市都觉得兴奋莫名。

毕竟对于一个半大的孩子来说,在军队里面成天除了读书就是学着那些兵哥哥们练练军体拳什么的确实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而现在,作为随军家属的我们既然跟着大部队来到了这个地方,又怎能不兴奋?就好像是鱼游大海虎啸山林。

因为刚刚调防的关系,地方上并没有个部队准备什么好的地方驻扎,只能让部队驻扎在了一片老军区,我那个时候听说那片老军区是解放前就存在的,它的前身还是当时解放前某个高官为了反袁世凯那个老小子而弄出来的军事要塞。不过,这叫做要塞的东西在和平年代那是一点用都没有,所以在部队驻扎在那里没有半个月的时间内,那要塞的坚固的外壳就给拆了下来,全部作为国家建设的原材料给送去铺路建桥了。

老爸那个时候是一个营长,据他自己说,他这个职位可没有去任何地方走后门,全部是靠着在越战的军功一点点混起来的,也就是说从越战结束到我长大的这么多年里,老爸他一直就是一个营长。

可是虽然只是营长,但是当时87387部队的团长是个文官,所以团里的那些兵哥哥基本都是老爸在带——没办法,人家有真才实学嘛。

调防的那段期间,因为老爸实在忙得没时间回家,或许说,那个时候很多军官都忙得没有时间回家,而我老妈则和大多数的家庭主妇一样去了一些工厂做点零工来养家,所以我就和其他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一起在当时老军区附近的一个幼儿园里面挂餐。

要我说嘛,任何学校,不管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它所谓的饭堂里面的饭菜质量真的不怎么样,因为初中高中的时候被学校强制性的要求在饭堂吃饭,搞得我后来对这些地方一点好感都没有。

但是尽管如此,我到了现在都还记得,当时我们挂餐的那个幼儿园里的饭菜,真是*香啊。

可以单纯的说,那时候我和我的几个死党:刘磊、苏青、张伟华他们,都对那个幼儿园的饭菜充满了好感,从而也就对那个幼儿园充满了好感。

到了现在,我已经忘了那个幼儿园的名字是什么了,可是我却怎么也忘不了,在那个幼儿园里发生的一切,给我原本应该平平凡凡的一生带来了怎样的一种改变。

还隐约的记得那个时候大概应该是下午的五六点吧,在幼儿园里面读书的小朋友都已经被各自的爸爸妈妈带回家了,而我们几个人则因为刘磊的老妈是幼儿园的杂工,而她今天却因为扭伤了脚没办法来工作。作为刘磊的铁哥们,我们就都一致决定,在放学了以后去幼儿园帮忙打扫。

刘磊的老妈那时候估计脚确实是痛得很,也就没有和我们这些小孩子计较,只是交代我们说做完了事情快点回家,还有幼儿园的门记得要锁。

那个时候我们这群人的思想觉悟都很高,对于这个光荣的任务并没有什么抵触,听到刘磊他老妈这样说,我们也知道,人家是放心我们,才把这重要的工作交给了我们。而作为祖国未来的花朵,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我们能不努力吗?

当下,我和刘磊就把任务分配了下去,我在他们之中的年龄算是最大的,于是就自告奋勇的承担了打扫整个院子的任务,而那几间不大的教室就让张伟华和苏青一起整理了,至于厕所,当然是交给了刘磊这个家伙,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他老妈的工作嘛。虽然说为了朋友可以两肋插刀,但是插刀插到了茅坑里这种事情我是打死也不会干的。

大家对于这种分配都没什么怨言,因为人人心里都惦记着六点钟的动画片,所有做起事情的时候难免有那么一点风风火火。

刘磊看到大家这么累,有点不好意思的说:“你们都不用这么急,等做完以后大家一起去我家吃饺子看电视吧。”

那个时候,我老爸一个月的工资是三百多块,老妈一个月也就百来快,所以那日子也是过得紧巴巴的,饺子这种东西是一个月也不知道能不能吃上一次。

当听到刘磊这么说的时候,我那个时候思想觉悟真的很高,居然不知道饺子吃多了会胖,所以忙不迭的答应了下来,然后扬起手里的扫把,就像是上战场那样以一种狂风扫落叶的姿态忙了起来。

张伟华和苏青看到我这么投入的工作,他们也拿起了扫把走进了那几间教室快速的打扫了起来。

我脑海里还在想着饺子应该是菜馅还是肉馅这个严肃的问题的时候,突然听到离幼儿园大门最远的那间教室里传来了一声惊叫,那声音虽然不大,可是我却清清楚楚的听明白了,那是苏青的声音。

一念及此,我也顾不得去研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忙提着扫把撒丫子跑了过去。

002。 血黑板

在那个纯真的年代,有谁不会对一个异性有点朦胧的好感?当时的我就是这样,虽然以我现在的眼光看起来,苏青那小妮子,要胸部没胸部,要屁股没屁股,可是还就真的看上了她了。

所以当听到她的那一声尖叫的时候,我就好像是脚底板被钉上了刀子那样,要多快有多快,估计以那速度要是在校际运动会表现一下的话,教练同志就又为国家的体育事业做出一份贡献了。

我跑得极快,一心只想着快点跑过去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如果是遇到蟑螂老鼠之流的话,那就随便打死几只搞一下英雄救美;如果是张伟华那家伙在趁机占大嫂便宜的话,那我就抄起扫把打他丫的。

由于我一心赶路,而那个时候天色又有点昏暗,所以跑到里面那间教室的时候我还没来及看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砰”的一声撞在了门上。

那两个家伙,要打扫就打扫嘛,干嘛还把门关上,我心里嘀咕着,顾不得帅气的脸上多了一个大包忙一把把门推了开来。

“什么事!”我一声怒吼冲到了教室里面,把扫把当成长枪举在了胸前,双眸瞪得圆圆的。

苏青和张伟华见到我突然冲了进来,倒是齐齐吓了一跳,张伟华嘿嘿的拍着脑袋,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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