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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妾心不良 作者:腹黑兔(晋江2012.8.18完结)-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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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以为我会和其他人一样,相亲,成亲,相夫教子,可是,上天却让我遇到了那个人,他霸道,孤傲,在所有人的眼中他是衣冠华丽的,不可一世的贵族公子,但我从他的眼睛中却看到了孤独和寂寞,像是命中注定那样,我无药可救的爱上了那个男人,想要将他眼中那份悲伤抹去。
  
  他说,我很像一个人,后来,我才知道,那个人是他的姐姐,楚念绯,同样是个江南女子。
  
  那一年,我十六岁,成为了楚国的柔妃!
  
  他对我很好,很温柔,他总是说,柔儿,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对朕是真心的,只要有你就足够了,即使我知道,那只是他将对姐姐的思念转移到我的身上,但我也无怨无悔,只要能留在这个男人身边就足够了,只要他安好,便是晴天。
  
  后宫的女人都笑我傻,常常在背后叫我蠢女人,那个男人将我保护起来,而我自己不好好利用,不学会耍手段,不保护好自己,等到那个男人不在了,或者不再保护我,我将成为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这些我知道,我都知道。可惜她们不知道,若没有了他,我也没有生存的意义,我是依附着他存在的,他生,我生,他死,我也不会独活。
  
  其实,我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对他是真心的,那样的眼神,我最熟悉不过了,那就是楚国皇后凌青萱。
  
  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她端坐在华丽的皇后宝座上,我深深的被她的美貌和智慧所折服,她敢爱敢恨,她的魄力和手段是我穷其一生也无法到达的境界,我敬佩她,同时又羡慕她,即使她曾经对我下手,我也不怪她,因为我知道,她也是深深的爱着那个男人,那种爱绝对不亚于我,深爱到想要摧毁所有在他身边的女人。
  
  我也有这种想法,也只是想,但她却付之于行动,这就是我和她的差距,我永远不及她的地方。
  
  某种程度上,我同情她,因为他不喜欢她,他讨厌所有争权夺利的女人,她之最,那会让他想到他母妃的死,他封她为后,只是为了巩固政权。
  
  但后来……却不一样了,女人异常敏感的感觉告诉我,他似乎爱上她了,只是,他不知道,或者说他不想要去承认。
  
  呵呵,我一直关注着他,看他为她烦恼,看他为她发怒,他那点心思,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他带她去荷花池,那个他从没有带任何女人去过的地方,他常常对着一块画风很奇特的画布莫名的傻笑,他甚至会主动到去专门为她打造首饰,那支凤簪。他是堂堂一个楚国国君,他高高在上,但,这些在我眼里,他不过是个恋爱中的普通人。
  
  从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她对他来说,是特别的。
  
  我问他,你会爱上她吗?
  
  他没有正面回答我,而只是将我抱紧,其实,那一刻,我的心,是酸的。
  
  我很开心,他终于学会如何去爱人了,可是,我很伤心,他爱的人不是我!
  
  后来,他们之间发生了很糟糕的事情,凌青萱杀了楚念绯,其实,这样的事情,我自始至终都不相信,因为,凌青萱和我是同样的人,绝对不会做出伤害所爱之人所在乎的人,可是,所有的物证和人证都指向她,她自己什么话都没有说。
  
  那三天里,他像是疯了一样的喝酒,连我,他都不见,我知道,他在痛苦,最爱的人杀死了他最亲的人,他左右为难着,他恨她,可也爱她,即使多次想要将她杀死,但,到最后都下不了手,看着他如此痛苦,我的心更痛。
  
  直到凌青萱死去……
  
  我依稀记得那天晚上,火是那样地大,滚滚浓烟,仿佛要将这个地面都焚烧殆尽那般,他奋不顾身地想要冲进火场,所有的人都拉着他,他对着大火撕心裂肺地喊着她的名字,响破天际。
  
  大火连烧了一天一夜,冷宫这一边的宫殿,全数被烧毁,当他从废墟中挖出她的尸首的时候,他不顾一切地将她拥入怀里,那个时候的样子,我无论如何也忘不掉,哀莫大于心死,像个孤独的孩子抱着自己破碎掉的宝物,执着的不肯放开,悲伤沉重地无法载动。
  
  他抱着她,失魂落魄地一步一步走向凤凰台,在那个高高的地方,他竭斯底里地吼叫着,仿佛要将所有的愤怒和悲伤全部咆哮出来,仿佛只要他那样咆哮着,她就会回来,九泉之下,她的魂魄就会知晓。
  
  听到他痛楚的声音,我忍不住悲泣出声,跪坐在地上。
  
  君问,君问,问君能有几多情,问君能有几多爱,直教人肝肠寸断?
  
  我该怎样去安慰悲恸的他,我该如何去拯救他?
  
  我多么希望死去的那个人是我,我多么希望代替凌青萱死去,这样他就可以不用那么悲伤,那么难过。我知道凌青萱死去了,可是我知道,她却永远地活着他的心里。
  
  从那之后,他变得沉默寡言,那个红发少女和银发少年都指责他,愤恨地离开皇宫,所有的人都将他抛弃了,他彻底地将自己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
  他变了,比起以前,他将自己的情感全数扼杀,连我也走不进去,他变的嗜血,四处征战,走上了真正的孤王之路。
  
  第一次;我觉得我不是像自己想的那样容易满足,我居然嫉妒死去的凌青萱,你既然择了离开,为何要将他所有的爱也带走?
  
  王呀,请你回头看看我,我这一生将誓死追随于你,所以,请你回头看看我吧!
                          
作者有话要说:顶着锅盖跑过,故事未完,还待神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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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紫郡重阳夜

  紫郡城里灯火辉煌,车水马龙,繁华一片,大街上人来人往,各种店铺密集罗列,小贩叫卖到处都有。紫郡城位于各大国的中心,是连接经济往来的中枢点,经济十分发达,同时汇集了各种各样的人,是个很繁杂的都市,各种文化和风俗都可以在这里看到,这个地方还有很多风轮和水转翻车,看来已经利用风能和水能,比起原本还在用人力和牲畜进行劳动的地方,紫郡城要显得优越多了。因为人太多了,以至于他们的马车走的很慢。鬼魅在前面赶着马车,而她和优乐美坐在车厢里。优乐美天生好动,掀开帘子,看着大街上的景物,脸上有着对新事物的好奇和雀跃,显得十分高兴。
  
  今天是九月九重阳节,是个登高,踏秋,插茱萸,喝菊花酒,吃桂花糕,赏菊花的民间日子,
  街上的人比以往的多,各种小吃叫卖,还有人在表演杂技,音乐声也不断,胡琴琵琶与羌笛,显得非常热闹。有请客人一起喝菊花酒,品桂花糕,赏菊花,街上公子小姐一群群,情愫暗动,对歌也有,还有文人骚客在酒楼上吟诗作对,台上胡姬弄舞,和清明河上图里的繁荣景观有的一拼。
  
  因为紫郡城是个繁荣的大城,所以各种颜色皮肤的人有很多,鬼魅和优乐美在这里不会引人注目,反而有一种融入大家庭的氛围感,
  
  好久没有感受到这般热闹喜庆的气氛了,夜的暖风透过被掀起的帘子吹进马车厢,带给她一丝轻松释怀的感觉。
  
  自从那天开始,她就没有这般轻松过。那天,她以为自己会被烧死,没想到鬼魅破开门,在火场中将她救了出来,原来那三天里,他早就做好将她救出的准备了,恰巧贤妃动手要将她烧死,所以,鬼魅将计就计,找了个死尸代替了她。
  
  不过因为在火场中吸入太多的浓烟,加上她本身的伤势没有得到很好的调养,足足病了大半个月,那个时候,她半睡半醒,高烧不断,有那么一瞬间,她以为她会死去,是鬼魅一直抱着她,四处寻医,不断的对着她说,“不要死,不要死!”
  
  就连优乐美也少了那如阳光般灿烂的笑靥,多了一抹不属于她的忧虑。从那一刻开始,她才知道自己是如此的让人担心,太过于脆弱了,完全都不像她自己。明明是她该照顾好他们,现在却是反了过来,她在心中狠狠地唾弃着自己,慕韶华,你要么现在就去死,要么就活得爽快点,现在半死不活的算什么,居然悲怜到这种地步了吗?
  
  凌青萱已经死了,死在楚宫的那场大火里,现在的她是慕韶华,以慕韶华的身份活在这个世界。楚君问,与她,早已无瓜葛,所有的一切,她都该抛弃掉,那原本就是属于凌青萱的。
  
  人不能活在过去,靠着这股信念,她开始用现代的方法锻炼身体,好在,这个身子骨还算硬朗,渐渐地康复了。这是她第几次从鬼门关爬出来了?呵,看来她真的是命硬,连阎罗王也不收她,既然如此,她就再也不顾虑什么了,她是慕韶华,重生在这个世界上,以前的恩恩怨怨都随风而逝,都埋葬在楚宫那场大火里,都与她无关了,一切都重新开始。
  
  “韶华,韶华,外面好热闹呀,我们出去逛逛好不好?”优乐美兴奋地抓着她的手,眼眸灿若星子。
  
  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好!”她点了点头,“鬼魅,停下,我们出去逛逛。”
  
  “是!”车厢外,鬼魅好听的声音应了一声。
  
  紫郡城的夜,很漂亮,也很热闹,繁星满天,灯火辉煌,华丽的灯笼高高挂起,仿佛像是现代的路灯般,照亮着夜路。人很多,各种颜色和皮肤,各种服装和头饰。同时,很佩服这座城的主人,居然可以将这个繁杂的都市管理的井井有条。
  
  鬼魅银色的长发在发尾小束,从前面看是散发,显得飘逸,从后面看,却是有整齐的扎起,一袭白色披风将他衬托得更加成熟稳重,这个少年,正在慢慢长大,他的光芒撤去,变得内敛,刚练,唯一不变的,就是他唯美的脸孔,以及那双如恶魔般的兽眼。
  
  在这之前,她同他说过,她已经不再是凌青萱,不再是楚国皇后,她是韶华,慕韶华,她实现对他的承诺,还他自由,从此以后,他想要做什么,她都不会去干涉。
  
  但鬼魅只是摇了摇头,“这样就可以,我想和你在一起!”
  
  看来,他还太过于孩子,还很依赖她。优乐美听到后,笑嘻嘻地抱着他们说,三个人要一直在一起。
  
  人生得一知己,死而无憾,如今,她有两个,真的很欣慰。
  
  于是,他们三个结伴而行。现在局势挺动荡的,楚国是不能回去的,西夏国还在内战,所以还是决定去紫郡城,安稳而又繁华的都市,虽然,有听闻紫郡公子是个怪人。
  
  鬼魅将她和优乐美从马车上扶了下来,他们都是一袭翩翩公子装。因为出门在外,女装不方便,而且,一路上,她和优乐美,引来了不少采花贼,所以,决定还是统一男装,一来避免麻烦,二来,可以掩人耳目,虽然皇榜已经昭告天下了,但还是以防万一。
  
  果然,男装减少了很多采花贼,但他们三个人出色的外表还是引来口味独特的女采花贼和龙阳采花贼,让人哭笑不得,一路上,鬼魅和优乐美打的不亦乐乎,倒也多了很多趣味。
  
  曾有一次,一个女采花贼将她压倒在地上,打算为所欲为,但在撕开她的衣服后,一脸错愕和扭曲,优乐美笑的从梁上掉了下来,原来她是故意的,就是想耍耍采花贼。鬼魅气愤地瞪了优乐美一眼,将采花贼从窗外丢了出去。
  
  优乐美下马车,像只回到山里的猴子,活蹦乱跳的,这里看看,那里看看,鬼魅凶巴巴地对着她大喊,不要乱跑,迷路了,就不要你!优乐美调皮地吐了吐舌头,虽然没有造次了,但大大的眼睛还是左右转动,鬼魅一脸无可奈何。看着这对欢喜冤家,慕韶华从心中感到趣味。
  
  他们三个在这闹区中闲逛着,优乐美还是一如既往地血拼,看到什么买什么,当然,鬼魅是无辜的保镖兼拿东西的。
  
  人多难免会有碰撞会有摩擦,然后,就容易产生口角是非。一个贵族的胡人公子哥将她撞到在地,不但没有道歉,反而还恶人先告状,眼中满是唾弃,气得优乐美差点打掉他的下巴,但估计是他的管家类的,一个看起来大概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出手制止了优乐美,他的五官很深邃,眼睛很锐利,看起了不是好惹的主,但他相比较那个无礼的公子哥却客气了很多,赔礼也道歉了,倒是那个公子哥还想盛气凌人,管家来着他用他们的语言说了一句话,那个公子哥才从愤怒忍了下来。
  
  优乐美在他们走后,对着她说,“韶华,这两个人不是好人!”
  
  “为什么?”
  
  “因为,他们刚刚说了,要先找到那个人,将他灭口,才不会危害到他们!”优乐美听懂他们的语言。
  
  慕韶华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刚刚那个公子哥是银发金瞳!
  
  优乐美突然啊的一声叫起来,吓了她一跳,原来是鬼魅在后面被一群小姐给围住了。“韶华,我们用不用去帮忙呀?鬼魅,好像快要挂掉了!”
  
  其中有两个小姐吵的最火热,鬼魅一脸不耐烦,但手上又满满的是东西,人又将他给围住了,走也不是,停也不是!
  
  紫衣小姐甩了甩她的皮鞭,“这位公子是本小姐先看上的,你敢和本小姐抢?你可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白衣小姐用手绢掩住嘴唇,眼中流露鄙夷,“倒是不知何人之女如此粗俗鲁莽,可莫要吓坏了公子!”
  
  “放肆!”紫衣小姐欲将皮鞭甩过去,白衣小姐心中害怕,若不是身边的仆人去顶了着遭罪的鞭子,估计她如花的美貌就要毁了!
  
  “泼妇,你你你……太可恶了!”白衣小姐怒不可斥,“来人呐,将这泼妇拉去衙门!”
  
  “我乃郑国郡主,谁敢动我!”紫衣小姐意气风发,所有人都一惊,想不到,她居然是位郡主。紫衣小姐巧笑倩兮地看向鬼魅,“公子,可否随本郡主回去一趟?”
  
  优乐美气冲冲地跑了过去,拨开人群,再不出手,鬼魅就要被人抢走了!
  
  “你们干什么?”优乐美挡住鬼魅面前,紫衣小姐看到英气逼人的优乐美,心中一荡。
  
  “公子,也想随本郡主回去吗?”
  
  “不想,只想请各位小姐借个道!”慕韶华从后面也追了过来。
  
  所有的姑娘在看到她之后,都无一不是惊艳,娇羞地低下头。
  
  慕韶华一顿,恍然大悟,她现在也是个公子哥,“他们乃在在下的弟弟,容姑娘让个道,让我们兄弟三人过去!”
  
  紫衣小姐笑道,“公子说什么话呢?既然能在此相会,必定是有缘人,今日重阳,不知小女子可有这个荣兴请三位公子过府作客?共品菊花酒,共赏菊花宴?”
  
  “不必了!”鬼魅冷冷地拒绝,紫衣姑娘似乎有点不习惯被人拒绝,脸上明显有着不悦。
  
  优乐美这丫头一听有的吃,两只眼睛都圆了,“真的?还有其他好吃的?”
  
  “那是,要什么好吃的都有!”紫衣小姐的脸上才好看了点。“没有你要不到,只有你想不到的!”
  
  慕韶华有点纳闷,郑国郡主是在打广告吗?
  
  广告打得不错,优乐美心动了!
  
  慕韶华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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