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命契神 作者:苏怡哀(起点2013-08-19完结)-第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种面对死亡的勇气,也成为洛斯特城独一无二的民风,常常让初来此地的人很不适应。毕竟,对于一般人来说,千方百计薄自己的命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因此在他们看来,这种让冒险者们赞赏的勇气倒更像是一种听天由命的消极态度,是对自己的一种放弃。
只是,太惜命的人,想必也不会选择这一高危职业吧。所以冒险者们的心情,果然还是只有同类才能体会。
从这个角度来说,那个名为“威尔”的男人运气真是不坏。至少在神力浓厚的奥德兰森林里,尽管他的伤势看起来异常恐怖,但并非无药可救。因此,他的同伴们看上去虽然很的,倒也不至于绝望。只除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从疾风佣兵团中脱离的那三个逃难者——那位完全能够称得上是“罪魁祸首”的贵族小姐正守在伤者的身旁哭得梨花带雨,而她的嘴里却还在忙不迭地数落着畜生的可恨与旁人的无能,仿佛眼下的一切跟自己全然无干。
饱含指责的话语直听得周围所有人的眉头都在不住地跳动,然而他们却偏偏没有办法开口反驳。唉,谁让人家的身份摆在那儿呢!
与这边的松懈相比,佣兵团那边的气氛就显得无比凝重。
荒原狼暴走之后,周身便涌动着浓郁的能量,这能量随着它狂暴程度的上升也开始加速运动。磅礴的能量运动以荒原狼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将尘土沙石,甚至是一些小型植物都吸附进去。
一时间,狂风大作,天昏地暗,简直让众人睁不开眼睛。下盘功夫不够扎实的家伙们全都被风刮得东倒西歪,根本无法站稳脚步。
在一片狼藉之中,距离风眼最近的美少年却一动也不动,宛如一尊雕像。只是,虽然他能够抵挡那凶狠的力度,可他身上的斗篷却不行。于是,一头长长的黑发就这样被迫暴露于公众的眼前。
在尤利尔大陆,拥有黑色眼睛的人虽然很多,但拥有黑色头发的人却很少,而同时拥有黑发黑眼的人就更少了,只有某些传说中的种族才会拥有这般特殊的容貌。而在帕维亚,自帝国建立之后,几乎没有谁见过黑发黑眼的人。因此,黑发黑眼在帝国之中最容易引发的联想不是那些传说中的人类种族,而是魔族。
当初,费迪亚将这绝色美少年从雪地抱回去之时,便在营地之内引发过关于他是不是魔族的争论。
好在洛斯特城虽然偏远,但来往于此地的古怪之人却不少。加上身为城主的渐大人异常开明,指挥官大人长年受其熏陶,自己又与三教九流的人接触多了,平日里倒也颇爱向下属宣扬一些诸如“众生平等”之类的念头。因此,士兵们略略争了争,便觉得这位大概也是哪里来的怪人,并不曾真心认为是魔族降临世间。
指挥官和少城主自打被这美少年的眼睛和笑容迷惑了之后,就决定要将这宝物好好看管,坚决不能落入他人之手。而这黑发黑眼的特征自然是保护的重中之重。
费迪亚和撒西尔出身世家,当然不会像帝国中的普通人那样没有见识。看到这异常的相貌,两人的第一反应便是少年的身份恐怕有古怪,十有**是那些神秘种族的后裔。可惜的是,洛缇斯本人失忆了,即便他们开口询问,怕也问不出个所以然。因此到最后,反而谁都没有提起。
此后,撒西尔一直以少年体弱为由,固执地要求他出门必须穿斗篷,所谓防风是也。洛缇斯虽然不是特别清楚个中缘由,但鹤立鸡群显然不符合自己低调的原则。所以,在对头发的掩饰这一点上,她还是很乐意遵从天才少主的请求的。
只是,小姑娘原本想效仿洛提亚那样将头发染成大陆上常见的亚麻色。只可惜,这个旨在偷懒的念头一露端倪,便被撒西尔以损伤发质、有害健康为由,强硬地驳回了。
对此,少女除了惆怅还是惆怅。但她最终没有固执己见,唉,谁让对方是医生呢?
除了对洛缇斯的千厄嘱,天才少主更忧心的是消息的泄露。毕竟,费迪亚雪地救人之时,过于急切,思虑不周,以至于营地里有不少士兵都瞧见了美少年的样子,一时间倒是闹得沸沸扬扬。
第六十八章 人算不如天算
幸好彼时风雪甚大,士兵们都龟缩在营地之内,尚且来不及出门八卦。否则,还没等到指挥官和少城主反应过来,事情恐怕早就传得满城风雨,不可收拾了。
因此,当费迪亚和撒西尔决定好好守护洛缇斯的时候,如何杜绝消息的外传就成为了当务之急——姑且不论变幻莫测的天气,人心神马的,原本就是最难掌控的东西好吗!更何况,八卦这种东西完全是见风即长,无孔不入,不抓紧时间,难道还要等着亡羊补牢去么?
对此,费迪亚的建议是让当天所有见过美少年的人都发下不许泄漏真相的血誓,如有违者,灵魂将永远被禁锢于死亡之域,不得超脱。
对于尤利尔大陆的人来说,死亡之域几乎等同于禁域,某种程度上,它与罪大恶极之人死后堕入的地狱相差无几。而在冒险者的眼中,前者是比后者还要恐怖的东西,毕竟,地狱神马的,只存在于传说之中¨万年间,也从不曾有亡者现身说法,来向活着的人们描述那儿到底是什么涅。
尽管从这个意义上讲,同样也没有人能够从死亡之域里活着回来(当然,洛缇斯是个例外,否则她又怎么能够成为本文的女主角呢?),但与无形、无影、无踪的地狱相比,前者可是明明白白地存在于洛斯塔荒原上的呢!
因此,对于冒险者而言,以“灵魂被禁锢于死亡之域”作为违背誓言的惩罚,可谓是最毒的誓词了,完全不亚于什么“天打雷劈”(从某种角度来看,后者简直是弱爆了,有木有!),。
而这一誓词在最为靠近荒原的洛斯特城就更加流行了,即便不属于冒险者,小城里的居民们也完全能够理解死亡之域的恐怖。所以,当时的指挥官大人打算让自己的部下发这种毒誓,也不失为一种杜绝消息泄露的手段。
只不过,这个建议当即被更加天才、更加睿智的少城主大人给否决了。后者的理由很简单,士兵们原本只是将黑发黑眼的美少年作为一个略显古怪的客人来看待,除此之外,并没有产生什么多余的联想。在这种情形下,逼他们发毒誓就显得非场题大作。而如此大张旗鼓的手段恐怕会将他们原本没有的联想都给激发了出来,万一以后被有心人钻了誓词的空子,白忙一场倒是小事儿,惹出祸端可怎么好?
因此,这位有望成为未来医圣的天才少主决定把当天所有曾经见过洛缇斯的人统统催眠(以少城主大人能偷懒就绝不亲自动手的格,主动承担如此繁重的工作真是太难为他了),抹掉他们关于美少年具体相貌的记忆,只给他们留下了一个相对模糊的印象,即“目标人物是自己生平见过最漂亮的人”,仅此而已。
模糊即是精确,这是天才少主一贯秉持的信念。越模糊,适用的范围便越广,也就越不容易出纰漏。而精确就得把话说死咯,那么,一旦出现偏差,很容易引起旁人的警觉,从而激发了他们寻求真相的**,岂非得不偿失?
而眼下,这突如其来的狂风倒是把撒西尔的努力轻而易举毁于一旦。
早就成为全场焦点的洛缇斯,看着周围人呆滞的目光,忍不住仰天长叹:师兄大人,您就没想过会有这种情况的发生么?还是您觉得我身上的幻术效果太强悍,足够随时随地把我变成隐形人,所以根本无须的?
不过话说回来,究其根本,还是得怪瑟希斯,他的幻术既然能搞出那么坑爹的效果,怎么就不知道把最该掩饰的地方给掩饰喽?这个仆人果然还是不靠谱!
自己也是大意了!小姑娘认真地做着自我检讨——毕竟打一开始,她就不觉得黑发黑眼有多么稀罕,。若非记忆中的洛提亚总是小心翼翼地将头发染成最最普通的亚麻色,自己恐怕根本就不会产生掩饰的意识。
虽然在撒西尔的强烈要求下,小姑娘已经养成了出门穿斗篷的习惯。可与其说是为了掩饰发色,倒不如说纯粹是厌恶所有人那直勾勾的眼神罢了。所以一直以来,她都是抱着能遮一点是一点的心态将自己尽可能地藏身于斗篷之下。
说到斗篷,洛缇斯忽然想起来,自己的斗篷全都是撒西尔亲自设计的♀家伙向她炫耀自己的巧妙构思之时,曾信誓旦旦地保证过一般的风绝对无法将其吹开。
不过,与斗篷的作用相比,让少女更加震惊的是其中的细节——上面的每一颗纽扣竟然都是天才少主亲手所作!且不提制作那些纽扣的珍贵材质与精致做工,光是其设计的精巧程度,就远远超乎了自己的想象。要不是听过讲解,自己一个人恐怕根本就琢磨不出来用法♀不,即便是见惯了各种稀罕物件的公主殿下,不也没解开自己的斗篷么?
以上种种让小姑娘每每看见那些纽扣之时,就非除经地苦恼于到底是该感激自家师兄的心意呢?还是该感叹天才少主太过大材小用呢?又或是对少城主大人居然清闲到可以这样奢侈地挥霍着自己的时间去干一件只能向自己一个人炫耀的事儿而倍感无语?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今天的突发状况实在是连天才少主也无法预料——即使后者最终忍痛决定让自己恨不得时时刻刻捧在手心里的阿洛小心肝出门历练,但也绝对绝对没有想过这家伙居然一开始就冲到了战场上最危险的地方!若是让他晓得了,恐怕会懊悔到宁愿咬掉自己的舌头吧?这真是要生生剐去他心上的一块肉啊!
总之,不管怎么说,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那么再苦恼也没有意义。因此,少女只纠结了一小会儿,便以一个更加令人无语的念头为此事做了了结——虽然这布的手感不错,但下次还是让师兄大人换块更结实的料子做斗篷吧。嗯,一定要那种即使是在荒原狼暴走之时也能够安然无恙的噢!
第六十九章 黑色死神
幸亏在场的众人中,谁都不知道美少年内心的真实想法,否则指不定又会冒出什么奇怪的感叹——粉丝基本上都是一群不使用理智的生物,。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而洛缇斯一以贯之的魅力与他方才所展现出来的强悍实力,再加上那张倾国倾城的脸,所有的一切加起来,在眼前这种非日常的场合中,足够催生出一堆一堆的脑残粉了。
这不,有着黑发黑眼,穿着黑长袍黑斗篷,甚至连手中武器都是乌黑匕首的绝色美少年,神情凛然地站在恐怖的能量漩涡中,这一副本该令人畏惧的画面,不知怎么竟然让众人有些情绪激动。于是乎,被狂风刮得东倒西歪的人群中,诡异地出现了以下对话:
“洛缇斯少爷居然是黑头发,好酷啊!”
“是啊是啊,难怪他一直穿着斗篷,不然就太引人注目了。”
“嗯,可是洛缇斯少爷即使穿了斗篷也一样很引人注目啊!”
“也是!不过话说回来,你们看到这个场景,就没有想起什么吗?”
“诶?什么意思?”
“啊,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是说洛缇斯少爷很像死神,对吧?说起来,黑头发、黑眼睛、黑袍、黑斗篷,要是再加上黑色的面具和镰刀,那就是真正的死神了哈!”
“笨蛋,加上面具和镰刀就是真正的死神了吗?那死神也太容易当了!”
“诶?可是真的很像嘛!”
“对啊对啊,被你这么一说,我也有这种感觉哦!”
“嗯嗯,我也是我也是。你看你看,虽然在传说中,死神都是戴着面具,穿着斗篷,谁也看不清楚他们的真面目。可是如果把面具和斗篷去掉的话,你们不觉得死神就该是洛缇斯少爷这个样子吗?”
“有道理!洛缇斯少爷长得太漂亮了,普通的人类怎么可能长成那个样子?这样说起来,我真的越来越觉得真相很有可能就是这样的。你们想想看,有哪个人能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单枪匹马对付两头洛斯塔荒原狼的?”
“对啊,听说洛缇斯少爷一年以前根本不通武艺,。渐大人再厉害也不可能只用一年的时间就能教出这么厉害的徒弟吧?”
“嗯,你们看他现在的表情,哪里像是一个少年?那眼神简直就像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幽灵一样。就冲这眼神,这场战斗,他也赢定了!”
“真的么?洛缇斯少爷真的能赢么?太好了!这才是死神该有的样子嘛!”
“哈,说起来,如果死神全都长得像洛缇斯少爷那样,那死亡也不可怕了。”
“嗯嗯,我也这样想!”
……
正当这群年纪尚轻的佣兵们陷入了无比热烈的讨论中时,头顶忽然传来一阵雷霆般的咆哮:“死亡不可怕了?你们一个两个都嫌命太长了是不是?搞清楚现在的场合!你们这群白痴!”
“啊,分团长大人!”
“对不起,我们错了!”
尽管团员们的讨论被迫终止了,但美少年与死神之间的种种联想却在众人的心中潜滋暗长起来。
身为这场讨论的焦点,洛缇斯本人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外貌与穿着给旁人造成了多么大的误解。她更不知道的是,从此以后,自己的名字便被一个令人无语的绰号给替代了,陌生的人们在暗地里总是带着又敬又畏的神情悄悄地将他称之为“黑色死神”——话说,那个定语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尤利尔大陆神话体系中的死神的标志除了黑色以外,还有别的颜色么?
当然,绰号和吐槽神马的,那都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久到至少要等人们从奥德兰森林中安然离开,才有余力去散播此类八卦。
眼下,洛缇斯稳稳当当地站在能量漩涡之中,开始认真地思索用什么方法对付面前的动物——原谅这个完全没有战斗经验的家伙吧,除了方才那如同本能般的搏击之外,这还是她第一次有意识地面对战斗本身。
按照她刚才的推断,第一匹荒原狼之所以那么轻易地就被她击溃,除了失去先机之外,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那把乌黑的匕首给它造成的伤害无法愈合。而自己本能地选择了匕首,而非长剑,大概也是冥冥之中,有什么在指引着她吧。
现在,如果她继续使用这把神秘的匕首的话,那么获胜的机率无疑会大大增加。但是,如果自己打从第一场战斗开始就一直从心底依赖着这柄利器,恐怕很容易就会养成不好的习惯——若是有一天,匕首丢失,或者自己出于某种情况无法使用它的话,难道要从此成为废人么?
少女一思及此,顿时觉得这一年的成果究竟如何,是不是真的像她此前所想像的那样满意,还是个未知数。如果她能够用自己苦练一年的剑技而非莫名其妙的本能来击败这头荒原狼的话,那时候,她才能够真正相信自己的努力确确实实获得了应有的回报。而也只有那个时候,她才能够泰然面对未来的重重危机,而非一个只能依靠利器才能战斗的懦夫。
做了决定之后,洛缇斯抽出了亚修为她量身打造的长剑。那柄剑与帕维亚帝国中绝大部分娇所偏好的大剑和重剑不同,非翅薄,但巾却比一般的剑要多出一小截。
虽然武器的制作者并没有说明他为什么要这样设计,不过单就少女自身的偏好来说,大剑和重降在不符合她的审美——其实这也不符合旁人的审美,想想看,如果一个瘦弱的少年天天背着一把几乎要把本人压垮的武器,那该有多么违和!而这画面恐怕也没法让人能够信赖他的技艺吧。
因此,亚修的自作主张倒是合了所有人的意,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