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巷说百物语-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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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老人挥手否定道:
「若是等到翌朝,衣衫褴褛之人强押个姑娘,在光天化日之下想必引人侧目。若是遭人盘查,这些人想必立刻会供出自己的名字。因此为了谨慎起见,金六方才决定独自押人。」
真是独自押人?正马问道。老人回答:
「从死者仅有金六先生一人推测,应是如此。噢,之所以选择高尾,除了熟悉路径、距离村落遥远外,或许可借口参拜药王院频繁往来,亦是考量之一——」
若未入山,便不至于发生这桩惨祸了,一白翁语带悲戚地感叹道。
「山中——可有什么东西?」
剑之进问道。
山中——有山民,小夜说道:
「矢作大人称之为山窝者——这两个字其实是个蔑称。此类人流连旷野、睡卧桥下,不为土地国政所缚者自古便有,今亦如是。亦有人唤彼等作转场者、世间师、间师、或间太。某些地方则以鳖助称之。总之,名称可谓形形色色——」
「鳖助、间师——?」
这正是阿稻当时语无伦次地脱口说出的字眼。剑之进转头望向与次郎。
只见与次郎两眼圆睁。
「如此说来——」
「陪同阿稻小姐生活了一段时日的,原来是世间师呀。」
「难、难道是平左?」
剑之进握紧了拳头说道:
「身为山窝——不,世间师平左遭茂助解雇后,宣称将返回山中便告离去。这山,或许就是高尾山。如此看来——」
眼见剑之进沉默了下来,小夜把话给接了下去:
「有此一说,世间师乃傀儡师之后裔——」
且终生不下山,小夜说道。
「虽偶有人落户定居,但定居一地者似乎极为罕见。平日四处漂泊,以制箕或捕猎鱼龟贩售营生——不属任何一藩、任何一村,亦不受长吏头或非人头管辖,此类山民完全被排除于士农工商之外,就此点而言,看似与其他贱民无异,但亦与幕府毫无关系,且不为土地所束缚,其实较其他贱民更无身分。世间师如赌徒般无主从之分,彼此以仅同族者通晓之暗语沟通,且谨守山民之铁则度日。」
「山民之铁则——?」
「即山中生活所需遵从之规矩。由于世间师无主从之分,因四处为家而无地盘可据,故彼此间之信义便相形重要。」
有理,正马说道。
「一如奴家先前所述,彼等习于佩戴名曰山铊之两刃刀。一说此刀乃仿天丛云剑而制,但无从确认此说真伪。除此之外,亦有自在钩等独特工具。」
「亦即——凶器即为此刀?如此看来……」
「还真教人遗憾。看来杀害金六先生之凶手,正是这位平左。」
小夜说道。
「小夜。」
老人短促地喊了一声制止道。
「不,老隐士,此案经纬就是这么回事儿。昔日的世间师——如今亦已是平民。既然犯了罪,理应受到制裁。遵照山民铁则便可营生的时代已成过去,如今——」
山已不复存在,小夜说道。
没错,老人一脸悲戚地低声说道。
「山已不复存在?」
「是的。」
不过——揔兵卫问道:
「这叫平左的为何要将金六给杀了?难道仅为争风吃醋,山民就要下此毒手?未免也太小题大作了罢?」
想必是亲眼目击了金六先生的犯行罢?老人说道:
「依老夫推测,金六先生让阿稻昏厥后,便将之装入袋中,或以其他手段悄悄将之搬运至他处,抑或秘密将之监禁。或许当时,阿稻小姐之心智便已陷入错乱。将人带入山后,金六先生方才开始盘算这下该如何是好,毕竟事前未曾作过任何筹划。」
「想必是如此。」
揔兵卫蹙眉说道:
「看来是给逼上梁山了。」
「总之,或许此时才想出了什么计策。但发现自己置身山中——阿稻小姐想必曾惊呼求援。此时……」
「就让平左给看见了?」
「平左先生对阿稻小姐素有好感,眼见情况如此——当然要出手相救。」
当然得出手相救,揔兵卫忿忿不平地说道: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呀。眼见如此卑劣行径,堂堂男子汉岂能放任不管?」
「但万万不可杀人。」
小夜说道。
闻言,揔兵卫也乖乖闭上了嘴。
「不论在什么时代,平左先生均不应下手杀人,何况明治律法已明定即便有仇,亦不得取人性命。哪管是山民还是乡民,如今已无高低贵贱之分,亦应同受法律管辖。既然如此——哪管有任何理由,杀人均是应受制裁之重罪。」
小夜所言有理,老人说道:
「剑之进先生,世间师——即先生称之为山窝者,如今仍广为人所误解,想必往后也将是如此,但今后的确不应再有此类歧见。只因其曾为贱民,便认为其穷凶恶极,只因其缺乏身分,便断定其罪孽深重,此类歧见,实属愚昧。绝不可论断凡为山窝者,均是为非作歹之徒。但为平等起见,凡人只要犯了罪,便得受法律制裁。哪管曾贵为大名者,或慈悲为怀之出家法师,只要是杀了人,便得依法治罪,贱民亦应循此道理。遗憾的是——看来这位平左先生,的确曾为救助阿稻小姐而杀了人。」
老人语带惋惜地说道。
「但、但是,老隐士,如此说来,阿稻带回的娃儿,不就是平左的——?」
「不。依老夫之见,娃儿应是金六先生之子。各位想想,平左先生为救出小姐已不惜杀人,岂有对其凌辱之理?即便其对小姐心仪已久,两人也未曾有过任何往来,阿稻小姐就连平左先生的长相也不认得。即便再如何喜欢,似乎也不宜有所表示。平左先生乃一明理君子,即便遭解雇,归返山间前亦无任何抱怨或不平,岂可能狠心对身心俱伤之意中人下此毒手?」
「意即,当时阿稻已是有孕在身?」
「或许——正是由于发现小姐已有身孕,平左先生方决定不将阿稻小姐送回茂助先生家门。虽仅止于推测,但老夫认为,阿稻当时想必已是神智混乱。」
「因此,平左先生方加以照护,并助其产子育儿——?」
在山中,山民凡事都办得来,小夜说道。不过,这已是往昔的事儿了,稍后又补上这么一句。
「接下来,就看剑之进先生如何裁量了。」
老人说完,便略带悲戚地低头望向腿上的记事簿。
【柒】
三日后,笹村与次郎独自前来造访一白翁,即山冈百介。数日来,百介似乎颇为烦心,对是否面见这突如其来的访客,似乎也稍有踌躇。
百介叫住前来通报的小夜,吐露了自己的困扰。
闻言,小夜眯起一对细长凤眼笑道:
「百介老爷还在苦恼么?」
「苦恼?老夫可没有……」
那小股潜果真厉害,小夜说道:
「该怎么说呢。奴家不过是好奇——值此明治治世,倘若又市先生依然安在,碰上野方这桩案子——不知将如何处置?」
绝不伤及无辜,给予悲伤者慰藉,给予忿怒者平静,虽顾彼必将失此,顾此又将失彼,双方不可兼顾乃世间常情,但这小股潜总能求个彼此两全。
遇上此事,又市将罗织什么样的谎?将布置什么样的局?
又将如何收拾局面?
一个是为人劫掳、遭淫成孕、因此丧失心智的姑娘。一个是毫不知情、满心期待与爱女重逢的老父。一个是不惜杀人以营救心仪对像、并助其产子育儿的漂泊浪民——
既得服膺天道伦常,亦得促成众人和解——又市若奉托处理此事,不知将做何安排?
百介绞尽脑汁,还真是得不到一个答案。
「老夫既未苦恼,亦无心仿效那小股潜布什么局。不过是再次忆起又市先生罢了。」
「换成又市先生,想必也将如此处置罢?」
毕竟时代不同了,小夜嫣然笑道。面对这教人看不出年纪的姑娘,百介不由得别过头去。
小夜的笑容,正是如此教人难以招架。
「时代——不同了?」
「百介先生想必也清楚,妖怪乃依附乡土、时代而生。只消换个场所与时世,便毫无用武之地。御行又市既是个驭妖之人,值此时世,想必也将以相应之道处置。」
小夜说道。
如此说来。
——山男又该作何解释?
「与次郎先生想必是来征询些意见的。老爷若是一脸愁容,可就有失体面哩。」
那么,奴家这就请先生进来,小夜语调快活地说道,接着便步出了小屋。
紧接着,一脸无精打采的笹村与次郎便垂头丧气地走了进来。只见其神情要比百介更为苦闷,仿佛进门前曾碰了什么钉子。
首先,有件事儿得先向老隐士报告,与次郎彬彬有礼地低头致意,接着便开口说道:
「数日前,吾等曾就山男一案前来叨扰,幸有一等巡查矢作剑之进之英断,该案已获得完满解决。」
「业已——完满解决?」
「是的,大致上堪称完满。」
究竟是如何结案的?
百介兴味津津地洗耳聆听。
「是的。首先,为避免村民知情,剑之进秘密地调查了死者山野金六之背景。」
「噢。」
「曾留洋的正马一向坚称,任何推论均需确切佐证,实际上确是如此。毕竟巡查之职务并非捕人,而是搜查——倒是,据说东京警视厅将于年内撤废,由内务省新设之警视局取而代之。故此,往后办案需采更为进步之近代化方针——」
「原来如此。」
闻言,百介由衷佩服。
「不过,即便这推论的确不假,事发至今毕竟已过了三年,不知是否仍有证据残存?」
「人能移动,但物可不能。少了主人之屋宇或器物,哪管经过多少岁月,仍将残留原处。经过一番搜查,剑之进终于找着了疑似曾监禁阿稻小姐之小屋。」
「竟然找着了这种东西?」
「距野方村约半里之林中有一空屋。说是空屋,其实是栋破旧倾颓的老屋子。有人证言,昔日金六曾于屋内聚集周遭之乞食博奕。入屋后,见其内有草席、绳子、以及褴褛被褥。此外,亦发现疑似阿稻小姐出外汲水时所用的桶子、以及为阿稻小姐所有之发梳。」
「发梳?」
「事后向茂助先生出示此发梳,证明其确为阿稻小姐失踪当时插于发上之物。此发梳乃阿稻小姐之祖母、即茂助先生之母的遗物,故绝无可能认错。此外……」
还有其他证物?百介问道,
「是的。上述证据顶多仅能证明阿稻小姐曾于该处遭人监禁,毕竟不够充分。」
有理。
光凭这些,尚不足以证明金六确有涉案。
「因此,剑之进又自野方行至高尾,一路细心搜证。虽听得些许消息,但皆非决定性证词。不过,行至高尾山麓时,终于获得了不动如山之铁证。」
「敢问这铁证是——?」
「即于高尾山麓某不显眼处一座炭窑觅得之证人一名。该制炭夫清楚记得,当天天色未明,金六曾领着一名模样怪异的姑娘前来。金六似乎不识这名制炭夫,但制炭夫曾旅居野方,对金六的背景颇为熟悉。金六谎称自己来自江户,今女伴身体欠安,望能暂时寄宿一阵。」
「这——」
「制炭者见其中似有蹊跷,便回绝了金六的要求。据说当时怎么看,那姑娘的眼神都甚为古怪。果然如老隐士所推测,阿稻小姐已完全丧失心智。不仅无法言语,就连动也不大动。大概正是因为如此,金六才被迫起了将之委由陌生人照料的傻念头。遭拒后,金六便朝深山而去。这座炭窑距金六遗体发现处近在咫尺。」
原来调查果真有效。
百介不禁由衷佩服。
「至于金六究竟是死于何人之手,至今仍未能判明,但金六是否涉案,已几可说是罪证确錾。接下来——」
就是妖怪巡查矢作剑之进的大活跃了,与次郎说道:
「搜得足够罪证后,剑之进召来全体村民,以强硬语气宣布:维新至今已近十载,尚有人对山男之说信以为真,着实可笑——我国业已文明开化,若有人胆敢散播此类言论,本官将视其为刻意蛊惑人心之不法之徒,即刻将之逮捕投狱。」
「此言未免也过于偏激——村民不是要求其驱除山男,或将之逮捕?」
「众人对此毫无异议。」
「毫无异议?」
「是的,毕竟仅有少数村民相信山男的确存在。」
「仅少数相信?」
「是的,多为半信半疑。不,应说是无任何人相信较为妥当。」
「是么?但……」
「事实上,村民不过是期待有人做些什么罢了。什么人都好,只要能清楚地说些什么便成。听见巡查大人如此训斥,村民们便温顺了起来。噢,这温顺绝非慑于威压,而是出于安心。」
或许——真是如此。
这与又市当年的做法。
还真是大同小异。
「如此安抚村民后,剑之进便秘密召来茂助先生与为吉先生——此人乃金六先生之父,并向两人告知真相。两人起初又是愤怒又是啜泣,但最后终于达成和解。剑之进如此解释:既然千金已平安归返,茂助先生应感欣慰。而为吉先生亦应以其子之行状为耻,并为真相不为外人所知而感激——此外,尚奉劝两人仔细端详阿稻小姐带回的娃儿.毕竟对两人而言,这娃儿不都是自个儿家的长孙?」
原来如此。
果真是个绝妙安排。
「此外,剑之进又表示,金六所为乃极恶非道,实难纵容,然其既已遭天谴夺命,即便将其罪衍公诸于世,亦是无人可罚。不难想象此事若为外人所知,仅是徒增茂助父女之苦,对娃儿的将来亦极为不利。稚儿本无知,其父所犯之罪,绝不应殃及与太。故此,本官决意不再过问金六之罪——不过,无论理由为何,杀害金六者毕竟犯了杀人大罪。本官将视金六之死为别案,以彻底调查、逮捕凶手为第一要务——」
「说得果真得体。」
小夜为两人送茶来了。
与次郎的陈述教百介听得入神,完全没注意有人拉开拉门进房。
「如此安排——双方可能接受?」
见小夜为自己送上茶来,与次郎诚惶诚恐地致谢。
「闻言,茂助先生与为吉先生便握手言和,表示自己将视彼此为亲戚,茂助并将与太纳为养子,此事便就此完满解决。唉,最可怜的莫过于阿稻小姐。小姐之心智随静养日渐回复,也开始忆起诸多往事。不难想见——」
全面忆起此事真相时,将会有多辛苦,与次郎说道。
「但值此现代,凡人均应学会克服此类障碍才是。」
「没错——」
百介啜饮着热茶,望向小夜说道:
「事实真相,果然不出小夜所料。」
看来已无须忧心。
唉,如今已是汝等的时代了,百介说道。
但与次郎似乎没听出这句话的含意,仅是交互望着百介与小夜致谢道:
「若非承蒙老隐士与小夜小姐指点迷津,此案还真不知该如何解决。」
「何以——不知该如何解决?」
「若应村众要求入山猎捕山男,注定不会有任何成果,亦不可单纯斥之为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