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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刺客学徒1-15-第13章

小说: 刺客学徒1-15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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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高兴极了,我从来想像不到任何人看到我会这么高兴。她给了母老虎一大碗昨晚剩的炖肉汤,然后坚持要给我煎六片厚厚的熏肉,放在今天第一批烤出来的热烘烘面包皮上。母老虎灵敏的鼻子和旺盛的食欲刺激了我自己的感官,我发现自己大吃起来,不是用我平常的胃口吃,而是以一只小动物对食物的感官享受着。

  然后它带我从厨房到马厩去,虽然在我们进去之前我把自己的心智从它身上抽了回来,但跟它的这番接触让我多少恢复了一点精神。我进门时博瑞屈正在做些什么,他直起身打量我一番,瞥了母老虎一眼,自己皱眉咕哝几句,然后递给我一个奶瓶和灯芯。“人不管有什么心事,”他告诉我,“绝大部分都可以用工作还有照顾其他东西来治好。那只捕鼠狗几天前生了,其中有一只小狗太虚弱,没法跟其他小狗竞争。你去试试看能不能让它活过今天。”

  那是一只很丑的小小狗,有斑纹的毛色底下露出粉红的皮肤。它仍然紧闭着眼,等它长大时会用到的额外皮肤堆皱在它的鼻子上。它细细的小尾巴看起来跟老鼠尾巴一模一样,我心想,那母狗难道不会因为自己生的这些小狗长得像老鼠而把它们咬死吗?它衰弱又被动,但我用温奶水和灯芯一直去撩弄它,直到它吸了一点奶,然后又往它全身弄了不少奶水,让它母亲会愿意舔一舔它、用鼻子抚蹭它。我把它正在吸奶的比较强壮的一只姊妹抓起来,把它塞到那个奶头旁。反正这只小母狗的肚子已经圆鼓鼓的了,它继续吸奶只是因为顽固而已。它长大会是白色的,有一块黑斑覆盖在一边眼睛上。它抓住我的小指吸了起来,我已经可以感觉到它上下颚日后将拥有的强大力量。博瑞屈曾经告诉过我,捕鼠狗可以扑上去紧紧咬住公牛的鼻子,不管公牛怎么甩怎么动它都不会松口。他讨厌会教狗去做这种事的人,但显然很尊敬敢单挑公牛的狗。在我们这里,捕鼠狗就是用来抓老鼠的,人们会定时带它们去巡逻存放玉米和其他谷物的谷仓。

  我整个早上都待在那里,中午很满足地离开,因为看到那只小狗的小肚子已经喝奶水喝得圆滚滚的。下午我们耙挖厩房里的粪便。博瑞屈让我忙个不停,我一完成一项工作他马上就再交代另一项,我除了工作没时间做任何事。他没跟我交谈也没问问题,但似乎总是在离我不到十几步的地方工作,仿佛他把我说我自己一人好孤单那句话当了真,决心待在我可以看见他的地方。一天工作结束之际,我又回去看那只小狗,它比早上有元气多了。我把它抱在怀里,它爬到我脖子底下,钝钝的小鼻子拱来拱去要找奶喝,拱得我好痒。我把它拉下来看着它,它长大以后鼻头会是粉红色的,人家说粉红鼻头的捕鼠狗打起架来最凶狠,但现在它的小脑袋里只有一片模糊的温暖安全感、加上想吸奶、再加上喜欢我的气味。我用我的保护将它围绕,称赞它现在变得好强壮。它在我手中扭动着,这时博瑞屈从厩房的隔板探过头来,用指节往我头上敲了一记,小狗和我同时呜叫出声。

  “够了!”他坚定地警告我。“这不是人该做的事,也不能解决让你难受得不得了的不管什么事。现在把小狗还给它妈妈。”

  我还了,但是很迟疑,而且一点也不确定博瑞屈说得对,跟一只小狗建立起深厚牵系真的不能解决问题吗?我渴望它那个温暖的小世界,那里只有稻草、手足、乳汁和母亲。在那一刻,我无法想像还有比这更好的世界。

  然后博瑞屈和我去吃饭。他把我带到士兵的食堂去,那里没人管你吃相好不好看,也没人要你非讲话不可。被人忽视的感觉令人安慰,食物在我头顶上方传来传去,没人殷勤劝我多吃,但博瑞屈看着我确定我有吃东西,然后我们坐在厨房的后门旁喝酒。之前我喝过麦酒、啤酒和葡萄酒,但从来没像博瑞屈现在示范的这样专心致志。厨娘大着胆子出来骂他怎么可以拿烈酒给小男孩喝,他静静瞪了她一眼,让我想起我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天晚上,他为了捍卫骏骑的名声让一屋子的士兵都闭上了嘴。于是厨娘走开了。

  他亲自把我送回房间,把我的衣服从头上拉下脱掉,我摇摇晃晃站在床边,他随手把我放倒在床上,拿毛毯往我身上一盖。“现在你睡觉。”他用浊重的声音对我说。“明天我们继续做同样的事。然后后天……直到有一天你醒过来,发现不管你烦恼的是什么事,它都没有杀死你。”

  他吹熄我房里的蜡烛,然后离开。我头很昏,这一整天的工作让我全身酸痛,但我还是睡不着。我发现自己在哭。喝酒像是松开了我内在紧紧绑住的、让我控制住自己的某个结,我哭了起来,而且不是静静的哭。我先是抽泣,然后打嗝,然后下巴颤抖着大声哭嚎。我喉咙发紧,鼻水流个不停,我哭得好厉害,哭得简直喘不过气来。我想,那一夜我哭出了自从我外公强迫我母亲抛弃我的那天以来所有我未曾流下的泪水。“妈妈!”我听见自己喊着,突然间有一双手臂抱住我,紧紧抱住了我。

  切德抱住我摇晃着,仿佛我是个小小孩。就算在一片黑暗中我也认得出他那双瘦巴巴的手臂,还有他身上那混合了药草和灰尘的味道,我不敢置信地紧紧抓住他,一直哭到声音沙哑,哭到嘴巴发干、再也哭不出声。“你是对的。”他嘴靠着我的头发静静地说,带着平抚的声调。“你是对的。我要你去做一件错事,你拒绝是对的。再也不会有人这样试验你了,至少不会是我。”等我终于平静下来,他离开了一下,然后拿了一杯饮料回来,那饮料微温、几乎无味,但不是水。他把杯子凑在我嘴边,我什么也没问就喝了下去。然后我躺回床上,突然变得好睏,马上就睡着了,完全不记得切德什么时候离开我房间。

  快天亮的时候我醒来,胃口大开地吃了一顿早餐,然后去向博瑞屈报到。我做起事动作俐落、全神贯注,完全不明白他今天为什么一副头痛又坏脾气的样子。他一度嘀咕了一句“像他父亲一样能喝酒”,然后让我提早离开,叫我要吹口哨到别的地方吹去。

  三天后的黎明,黠谋国王召唤我去。他已经着装完毕,房里有一个托盘,盘里放着超过一人份的食物。我一到,他就叫贴身侍从退下,要我坐下。我在他房里那张小桌旁拉了张椅子坐下,他没问我饿不饿,就亲自动手端食物给我,然后坐在我对面开始吃起来。我明白他这番表示的特殊意义,但还是吃不下太多东西。他谈的都是食物,完全没提约定或者忠诚或者信守承诺之类的事。他看我吃完了东西,就把自己的盘子也推开,身体不自在地动了动。

  “是我出的主意。”他突然说,声调几乎是严厉的。“不是他。他从头到尾都不赞成,是我坚持要这么做。等你长大就明白了。我不能冒险,不能在任何人身上冒险。但是我答应他会亲自告诉你这一点:这完全是我自己出的主意,不是他。我再也不会要求他这样考验你够不够坚韧了,这是国王对你的保证。”

  他做个手势,表示我可以走了。我站起身来,但同时从他的托盘上拿起一把雕花小银刀,是他先前用来切水果的。我拿刀的时候直视他的双眼,公然把刀收进袖口,黠谋国王睁大了眼睛,但是一个字也没说。

  两天之后的夜里切德把我找去,我们继续上课,仿佛从来不曾有过中断。他说话,我听,我跟他玩那个彩色石头的游戏,没有错过一次。他派了项任务给我做,然后我们说说笑笑,他让我看只要拿一根香肠就可以逗得黄鼠狼偷溜跳起舞来。我们又相处得好融洽了。但是,那天晚上要离开他房间之际,我走到他的壁炉前,一言不发把那把刀放在他的壁炉架中央;说得更确切一点,我是一把将它戳进了木质的壁炉架。然后我就走了,没提这件事,也没迎视他的眼神。事实上,我们从不曾提起这件事。

  我相信那把刀现在还在那里。

  第六卷

  关于给王室子女取指涉各项美德或才能的名字,此事有两种传统看法。其中一种是最普遍为人相信的,认为这些名字有种莫名的约束力,若一个将来会接受精技训练的孩子被取了这类型的名字,精技便会发挥某种力量将名字与孩子的性格融合,他或她长大之后必定要发挥自己名字所代表的美德。坚信这第一种传统看法的人,非常倾向于一见到小贵族就会脱帽致敬。

  另一种更古老的传统看法认为这类名字完全是意外巧合,至少一开始是这样。据说征取者国王和统御者国王……他们是统治这片将来会变成六大公国土地的第一及第二个外岛人……的名字根本不是这样取的,只是因为他们在自己异邦母语里的原名跟六大公国语言的“征取者”和“统御者”发音很类似,所以后人就用这两个同音异义的词来称呼他们,而不是称呼他们的原名。但就王室的考量而言,最好还是让平民百姓相信,如果一个男孩被取了高贵的名字,他长大就一定会具备高贵的本性。

  “小子!”

  我抬起头来。闲靠在炉火旁的另外六七个男孩连动都没动一下,女孩们当然更不予理会,只有我走上前,在跪着的费德伦师傅面前的矮桌对面就位。他控制了某种音调变化,让大家一听就知道小子指的是“男生”还是“那个私生子”。

  我跪坐下来,膝盖伸进矮桌下,然后把我的那张木髓纸呈给费德伦。他逐行审视我仔细写好的字母,我则神游太虚起来。

  冬天到来,让我们像收成的谷子一样被存放进这大厅里。屋外,一场海上风暴正狠狠地吹袭着城堡的墙,巨浪一阵阵扑打崖壁,力量之大,有时连我们脚下的岩石地板都为之震动。厚重的乌云把冬季每天仅剩的几小时稀薄阳光也偷走了,我感觉屋外和屋内都有一层黑暗像雾气般笼罩着我们,那黯淡穿透了我的眼睛,让我明明不累却觉得睏。有短暂的片刻我让自己的感官伸展出去,感觉到睡在大厅角落、不时微微抽动身体的那些猎犬的冬季倦怠,就连在它们的脑海里我也找不到任何使我感兴趣的思绪或影像。

  三座大壁炉里都生了火,炉前各聚着一群人。在其中一座壁炉前,制箭工正忙着干活,这样如果明天天气够好、可以打猎的话才有箭可用。我渴望跟他们在一起,因为薛芙那柔和的声音正高低起伏地说着某个故事,不时被听众会心的笑声打断。在最远的那座壁炉前,孩童尖细的声音合唱着一首歌,我听出那是“牧羊人之歌”,是教人数数儿的歌。几个母亲在旁边守着他们,一面织蕾丝一面用脚打拍子,老哲登枯瘦的手指弹着竖琴,让那些小孩几乎算是没有唱走调。

  我们这座壁炉前,则是年纪够大、可以坐得住的孩子在学写字。负责监督我们的是费德伦,什么都逃不过他那双锐利的蓝眼。“这里,”他指着纸上的字对我说。“你忘记把这些字加上一横了。还记得我先前是怎么教你的吗?正义,把眼睛张开,继续写你的字,要是你再打瞌睡,我就派你去搬柴火来。善慈,如果你再偷笑,你就帮他一起去搬。除了这里没写好之外”……他的注意力突然又回到我的作业上……“你的字迹进步很多,不只是大公国的字体,外岛的符文字母也写得不错。不过符文在这种质料差的纸张上没办法真的写好,这种纸太松散、太容易吸墨了,写符文字母最适合的是用树皮捣碎做的结实纸张。”他一根手指抚过他正在写的那张纸,欣赏它的质地。“如果你继续好好努力,在这个冬天结束之前我就让你抄一份《安居王后的药方》,你说怎么样?”

  我试着微笑,试着表现出受宠若惊的样子。抄书的工作并不常交给学生去做,因为上好的纸张太稀有,只要一笔不小心就会毁了一张纸。我知道《安居王后的药方》内容相当简单,只是叙述种种芳香药草的特性和预言,但任何抄书工作都是一项荣誉。费德伦又给了我一张空白的木髓纸,我准备起身归位,他举起一只手阻止我。“小子?”

  我停顿。

  费德伦表情有点不自在。“这件事我不知道要问谁,只能问你。按照正常做法,我应该要问你父母的,但是……”谢天谢地,他没把这句话讲完。他用沾染了墨渍的手指搔搔胡子,若有所思。“冬天就快结束,我也要继续上路了。你知道我夏天做什么吗,小子?我在六大公国到处漫游,采集制作墨水用的药草、浆果和植物的根,准备我需要的各种纸张的原料。这种生活满好的,夏天自由自在四处走,整个冬天就待在城堡里作客。文书这一行挺不错的。”他若有所思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不知他到底要讲什么。

  “每隔几年我会收一个学徒。有些学徒成功出师,到其他比较小的城堡去当文书;有些学徒没耐心、不够仔细,或者记不清楚各种墨水。我认为你很适合。你想不想当文书?”

  这问题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我哑口无言盯着他看。重点不只是在于当文书这件事而已,而是在于费德伦居然愿意让我当他的学徒、跟着他到处走、学习他那一行的诀窍。自从我跟老国王立下约定,已经过了好几年,我除了有些晚上跟切德见面,或有些下午可以偷空溜去找莫莉和凯瑞之外,从来没想过有谁会想跟我作伴,更不用说有谁会认为我是当学徒的好材料了。费德伦的提议让我说不出话来。他一定是感觉到我的困惑,于是露出他那既年轻又年老的和善微笑。

  “嗯,考虑一下吧,小子。文书是个好职业,而且你还有什么其他的前途?咱们私下说,我认为到公鹿堡外面去一阵子或许会对你有好处。”

  “到公鹿堡外面去?”我惊异地覆述。仿佛有人拉开了一层帘幕,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一点。突然间,从公鹿堡通向远方的一条条道路在我脑海中闪闪发亮,我曾经被迫研读的那些无聊地图变成了我可以前往的地方。这念头让我呆住了。

  “是的,”费德伦轻声说。“离开公鹿堡。随着你一天天长大,骏骑的影子会变得愈来愈淡,没有办法永远遮蔽你、庇荫你。在他的保护力完全消失之前,你最好能找到自己,拥有你自己的人生和志趣。但你不用马上答覆我。考虑一下,或许可以跟博瑞屈商量商量。”

  然后他把我的作业还给我,让我回座位去。我想着他说的话,但我商量的对象不是博瑞屈。在另一天刚开始的凌晨时分,切德和我凑着头蹲在地上,我把偷溜打翻的一只红瓦罐的碎片捡起来,切德则忙着抢救散落四处的黑色细小种子。偷溜攀在一幅被坠得下垂的织锦挂毯上,吱吱叫着表示歉意,但我可以感觉到它觉得这情景很是有趣。

  “这些种子是远从卡利巴来的耶,你这瘦不拉叽的小毛怪!”切德责骂它。

  “卡利巴,”我说,然后又挤出一句:“穿过我们跟沙缘的边界,再走一天就到了。”

  “没错,孩子。”切德咕哝着表示称赞。

  “你有没有去过那里?”

  “我?哦,没有。我刚才的意思是说,这些种子是从那么远的地方来的,我得派人到冷杉梢去买。那里有一座大市场,吸引了六大公国和许多邻国的商人去做生意。”

  “哦,冷杉梢。你有没有去过那里?”

  切德想了想。“年轻的时候去过一两次吧!我现在最记得的是那里很吵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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