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科幻电子书 > 刺客学徒1-15 >

第14章

刺客学徒1-15-第14章

小说: 刺客学徒1-15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哦,冷杉梢。你有没有去过那里?”

  切德想了想。“年轻的时候去过一两次吧!我现在最记得的是那里很吵又很热,内陆地方都是那样……太干太热了,我巴不得赶快回公鹿堡。”

  “你去过的地方有没有哪里是你喜欢的,比公鹿堡更喜欢?”

  切德慢慢直起身子,苍白的双手满满捧着细小的黑色种子。“你何必东拉西扯的,想问什么就直接问吧!”

  于是我把费德伦的提议告诉他,也告诉他我突然醒悟到地图不只是线条和色彩而已,更是不同的地方以及各种可能性,我可以离开这里成为另一个人,当文书,或者……

  “不。”切德轻声但突兀地说。“不管你去到哪里,你依然是骏骑的私生子。费德伦比我原先以为的要聪明,但他还是不明白,不明白整体的情况。他看得出来,你在这宫廷里必定永远都是个私生子,永远都像是个贱民,但他不了解的是,在这里你受黠谋国王的赏赐、上课学东西,就近在国王的眼前,对他不会造成威胁。你在这里当然是处在骏骑的影子底下,这点当然能保护你,但如果你离开这里,你不但不会因此变得不需要这种保护,而且会成为一个危险人物,对黠谋国王造成威胁,对他继承人的威胁更大。你不会享有四处游历、单纯自由的文书生活,某一天早上人们可能会发现你喉咙被割断死在客栈的床上,或者身上中了箭死在路上。”

  我浑身一阵冷颤。“可是为什么?”我轻声问。

  切德叹了口气,把手中的种子放进一个盘子里,轻轻掸手把黏在他手指上的种子拨下来。“因为你是王室的私生子,逃不出你血统的影响和控制。我说了,你现在对黠谋不造成威胁,因为你太年轻,而且你就在他眼前,他随时可以盯着你。但他在思考未来的事,你也应该这么做。现在局势相当不稳定,外岛人的打劫行动愈来愈大胆,沿岸地区的人民开始嘀咕不满了,说我们需要派更多船在沿岸巡逻,还有人说我们自己也要有战船,他们来抢我们,我们就抢回去。但那些内陆大公国一点也不想出钱建造任何一种船,尤其不肯要战船,因为这可能会让我们跟外岛人全面开战。他们抱怨国王不关心他们的农耕需要,一心只想着沿海地区。山区的人对于让人通过他们的隘口也愈来愈吝啬了,交易的费用每个月愈来愈贵,所以商人也开始互相嘀咕抱怨。南边的沙缘和更往南的地方在闹旱灾,日子难过,每个人都在咒骂,仿佛连旱灾也该怪在国王和惟真头上。要喝酒聊天,惟真是个很不错的对象,但他不像骏骑既懂得带兵打仗又有外交手腕;与其在冬季恶劣的天候中长途旅行、只为了跟其他大公国保持联系,他宁愿去打打冬天的公鹿,或者坐在炉火旁听吟游歌者唱歌。如果情况再不改善,人们迟早会说,“嗯,生个私生子也没什么大不了嘛,骏骑应该掌权管事的,他一定可以很快就改善这一切。就算他有点太坚持、太循规蹈矩,但至少该做的事情他都有做到,没让外国人把我们全踩在脚底下。””

  “所以骏骑还是可能继位成为国王?”这问题让我全身起了一阵奇异的震颤,我立刻开始想像他胜利地回到公鹿堡,我们终于见面,然后……然后怎么样?

  切德似乎在细读着我的脸。“不,小子,非常不可能。就算人民想要他回来,我想他也不太可能违反他对自己订下的惩罚,或者违反国王的意愿。但这会造成人们的不满和埋怨,而不满和埋怨可能会引发暴动、冲突,哦,还有相当不善的整体氛围,不适合让私生子到处乱跑。处置你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杀了你,另一种是把你变成国王的工具。”

  “国王的工具……我懂了。”一股压迫感笼罩住我,我先前短暂瞥见的高挂在黄土路上的蓝天,还有骑着煤灰走在路上的我,突然间都消失了。现在我想到的是关在狗舍里的猎犬,或者是头上罩着布套、脚上绑着带子的猎鹰,站在国王的手腕上,被放出去的时候只是为了履行国王的意志。

  “情况不一定那么糟。”切德静静地说。“大部分的监狱都是我们自己造的。人也能自己建造自己的自由。”

  “我永远也去不了任何地方了,是不是?”虽然旅行是新近才出现在我脑袋里的概念,但我却突然觉得它重要万分。

  “我想不是这样。”切德到处翻寻,想找个东西来盖住那个装了满满种子的盘子,最后终于拿一个比较小的盘子扣上去了事。“你会有机会去很多地方,私下去,在家族的利益考量需要你去的时候。但这点跟其他随便哪一个王子都没有太大的不同。你以为骏骑可以选择要到哪里去进行外交工作吗?你以为惟真喜欢被派去视察遭到外岛人劫掠的城镇,还得听人民抱怨说要是他们有更坚固的防御工事或者更多的驻防军队,这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真正的王子并没有多少自由可以决定他要去哪里、要把时间花在什么事情上。骏骑现在大概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有更多的自由和时间。”

  “只不过他不能回公鹿堡?”我灵光乍现冒出的这句话让我冻结在原地,双手还捧着瓦罐的碎片。

  “对,只不过他不能回公鹿堡。如果前王储有事没事就跑出来,会使民心动荡,这样可不成。他最好还是静静悄悄的远去。”

  我把碎片扔进壁炉。“至少他还能去别的地方,”我咕哝着。“我连进城都不行……”

  “这对你有那么重要吗?到公鹿堡城那么一座脏兮兮、油腻腻的小港口去?”

  “那里有其他人……”我迟疑了一下。就连切德也不知道我城里的那些朋友。然后我一口气说下去。“他们叫我“新来的”,他们看到我的时候不会每次都想着“私生子”。”我从来没把这一点形诸语言文字,但说出来之后,城里对我之所以有吸引力的原因突然就变得非常清楚。

  “啊!”切德说着叹了口气,肩膀随之动了动,但他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他开始告诉我,只要让人同时吃下大黄和菠菜就可以使他生病,如果分量够多,他甚至会死,而从头到尾餐桌上都不必出现任何毒药。我问他,那要怎么让同桌吃饭的其他人不会也跟着生病,然后我们的讨论就愈扯愈远。一直到后来我才发现,他说的那些关于骏骑的话几乎像是预言一样。

  两天后,我相当惊讶地听说费德伦要求我替他办一两天的事。更让我惊讶的是,他给了我一张单子,上面列出各种他要我到城里去买的东西,给了我足够买东西的钱,然后还额外给了我两个铜板。我屏息以待,随时预期博瑞屈或其他哪个师傅会不准我出门,但他们只叫我快去办事。我手挽篮子走出堡垒大门,突来的自由让我晕头转向。我回想自己上一次得以从博瑞屈身旁溜开到底是几个月前的事,震惊地发现已经有一年或超过一年的时间了。我立刻决定要重新加强我对城内的熟悉度。出门前没人告诉我该什么时候回去,我确信自己可以偷到一两个小时的时间,不会有人知道。

  费德伦那张清单上的东西千奇百怪,让我跑遍全城。我想不通一个文书要干燥的“人鱼发”或者一大堆“森林坚果”干嘛,猜想也许他是要用这些东西来做彩色墨水吧!我在一般的店里找不到这些东西,于是往下走到港边的市集,在那里你只要有块毯子可以铺在地上、有东西要卖,就可以自称商人。人鱼发这种海藻我很快就买到了,人家还告诉我说这是海鲜浓汤常用的材料。坚果我花了比较久的时间才找到,因为这是产在内陆而非海边的东西,这里卖内陆东西的商人比较少。

  但最后我还是找到了,同一个摊子还放了一篮篮豪猪刺做的笔、刻花木珠和坚果核,还有用捣碎树皮制成的织品。守摊子的是个老女人,她的头发没有变白或变灰,而是变成银色。她的鼻子直挺挺的、线条刚硬,眼睛像是放在颧骨上方的架子里。这种种族相貌特征在我看来既陌生却又奇怪的熟悉,我突然知道她是从山区来的,感觉背脊上一阵寒意。

  “基沛。”我买好东西时,隔壁摊子的女人说。我瞥了她一眼,以为她是在跟刚刚收了我的钱的老女人说话,但她却瞪着我看。“基沛。”她相当坚持地又说一遍,我纳闷这个词在她的语言里是什么意思,听来似乎是在要求什么事或什么东西,但老女人只是冷冷地看向街上,于是我向这个比较年轻的女人耸耸肩表示歉意,一边把坚果装进篮子一边转过身去。

  我才刚走出十几步,就听见她又尖叫了一声“基沛!”我转过头去,看见两个女人扭打成一团。老女人紧紧抓住年轻女人双手的手腕,后者奋力又打又踢想挣脱开来,她周遭的其他商人都警觉地站起身,把东西收起来以免遭到波及。我本想走回去看热闹,但另一张更熟悉的脸出现在我眼前。

  “小花脸!”我大喊
她转过身正对着我,刹那间我以为自己认错人了。我上次看到她是一年前的事,一个人怎么可能变得这么多?她深色的头发以前都梳在耳后编成俐落的辫子,现在却披散过肩,而且她身上穿的不是皮背心和宽松长裤,而是女用衬衫配裙子。这身成人的服装让我一时讲不出话来,本想转过身去假装我叫的是别人,但她那双黑色眼睛挑衅地看着我,冷冷地问:“小花脸?”

  我坚守立场。“你不是莫莉.小花脸吗?”

  她抬起一只手拨开脸颊上的几绺发丝。“我是莫莉.制烛商。”我看见她眼中浮现认出我的神色,但她的声音却冷冰冰又加了一句:“我不确定我认识你。先生贵姓大名?”

  困惑中,我不假思索采取行动,朝她的脑海探寻。我发现她很紧张,更惊讶的是发现她感到畏惧,我用思绪和声音试着平抚她。“我是新来的。”我毫不犹豫地说。

  她吃惊地睁大眼睛,然后大笑起来,把这当成是一个玩笑。她在我俩之间竖立起的障碍像肥皂泡沫一样破了,突然间我又像以前那样熟悉她。我们之间有种温暖的情谊,总是让我想起大鼻子。愈来愈多人聚集围观那两个扭打的女人,但我们转身离开,沿着鹅卵石街道往上走。我称赞她的裙子,她平静地告诉我说她已经穿了好几个月的裙子,觉得裙子比长裤好穿。这条裙子是她母亲留下的,人家告诉她说现在已经找不到这么好的羊毛料,染的红色也不像它这么鲜艳了。她称赞我的衣服,我这才突然想到,或许我在她眼中也像她在我眼中一样变了很多。这时我身上穿着我最好的一件衬衫,长裤几天前才刚洗过,脚上的皮靴也跟士兵的一样好,虽然博瑞屈老是在抗议,说我的脚长得太快,没多久就又穿不下了。她问我进城做什么,我告诉她我来替堡里的写字师傅跑腿买东西,还告诉她说师傅需要两根蜂蜡做的蜡烛。后面这一点完全是我捏造出来的,但这样我就可以继续陪她一起走过弯弯曲曲的街道。她说着话,我们的手肘不时友善地相碰。她自己手上也挽着篮子,里面有几包东西和几把药草,她说那是用来给蜡烛增添香气的。她认为蜂蜡比油脂能吸收香气得多了。她做的香味蜡烛是全城最好的,就连城里的另两个蜡烛商也承认这一点。这个,你闻闻这个,这是薰衣草,味道很香对不对?她母亲最喜欢薰衣草了,她也是。这个是“压碎甜”,那个是香蜂草。这个是“打谷人的草根”,她自己不是很喜欢,但有些人说用它做的蜡烛治疗头痛和冬天的郁闷很有效。梅维丝.剪线告诉莫莉说,莫莉母亲以前曾经用它和其他药草混在一起做出一种很棒的蜡烛,连疝气痛的小宝宝闻了都会平静下来,所以莫莉决定试验一番,看看能不能找出其他的药草,重新创造出她母亲的配方。

  她这么冷静地对我炫耀她的知识和技术,让我急着想让她对我刮目相看。“我知道打谷人的草根,”我告诉她。“有人用它来做药膏,治肩膀和背部的疼痛,它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但是如果把它蒸馏成酊剂,倒进葡萄酒里搅拌均匀,喝起来绝对尝不出它的味道,而且成年男人喝下去之后会睡上整整两天一夜,小孩喝下去会一睡不醒。”

  她听着我说话,眼睛瞪得大大的,听到最后一句时脸上更出现了怖惧的神情。我沉默下来,感觉到那种尖锐的尴尬又出现了。“你怎么会知道这种事?”她屏息问我。

  “我……我有次听到一个到处旅行的产婆跟我们堡里的产婆聊天,”我当场编了起来。“她说了……一个很可怜的故事,说有个男人受伤,人家给他喝这个帮助他休息,可是他的小孩也喝到了。真的是好可怜。”她脸上的表情软化了,我感觉到她对我的态度又变得温暖起来。“我说这件事,只是想让你知道要小心,别把那草根放在小孩拿得到的地方。”

  “谢谢,我会小心的。你对药草和草根感兴趣吗?我不知道文书也关心这些东西耶。”

  我突然醒悟到她以为我是文书的帮手小厮,也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告诉她我并不是。“哦,费德伦用很多种东西来做染料和墨水。他抄写出来的东西有些很简单朴素,但有些很华丽,上面画满了鸟啊、猫啊、乌龟啊、鱼啊的。他给我看过一本药草图鉴,页缘的装饰部分画著书里每一棵药草的绿叶和花。”

  “我真希望能看到那本书。”她诚心诚意地说,我马上就开始动起脑筋,想着要怎么把书弄出堡外几天。

  “我说不定可以帮你弄到一本来读读……不能给你,但是可以让你研究几天。”我迟疑地表示。

  她大笑起来,但笑声中有轻微的不快。“说得跟真的一样,我又不识字!哦,不过我想你帮文书跑腿办事,大概也学会认一些字了吧?”

  “多少学了一点。”我说着给她看我的购物清单,承认单子上的七个词我都看得懂,惊讶发现她眼中流露出羡妒的神情。

  她突然一阵羞窘,放慢步伐,我注意到我们快走到她家的蜡烛店了。我在想,不知她父亲还打不打她,但我不敢问。至少她脸上没有挨打的痕迹。我们走到店门口,暂停脚步,她突然做了某个决定,一手按在我衣袖上,吸了口气然后问,“你可不可以帮我读个东西?就算只读出一部分也好?”

  “我试试看。”我表示。

  “我……现在我开始穿裙子,我父亲就把我母亲的东西都给我了。她年轻的时候在上面那城堡里当贵妇的更衣侍女,他们教会她识字。我有几份她写的东西,我想知道上面说些什么。”

  “我试试看。”我重复一次。

  “我父亲在店里。”她只说了这么一句,但她传达出的某种感觉已经足以让我了解她的意思。

  “我是来这里替文书费德伦买两根蜂蜡蜡烛的,”我提醒她。“要是没买到,我就别想回堡里去了。”

  “不要表现出跟我很熟的样子。”她警告我一声,然后打开店门。

  我跟在她后面进去,但放慢脚步,仿佛我们只是凑巧在门口碰到的,不过我大可不必这么小心翼翼,她父亲坐在壁炉旁一张椅子上睡得很熟。他的改变之大,令我震惊。他本来就瘦巴巴的,现在根本只剩下一把骨头,脸看起来像是一个凹凸不平的水果派上面盖着一层没烘焙够的面皮。切德把我教得很好,我看了看那人的指甲和嘴唇,虽然他远在房间那一头,我也看得出他活不长了。也许他现在不再打莫莉只是因为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