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霸王闯春秋-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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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清璇大喜:“公孙先生果然高瞻远瞩,本将赞同。”公孙圣此话虽是无心,但经历过昨天朝会的人都可以听出有骂文章的意思。
由此可见,公孙圣是由文章举荐不假,但还没有被他收入自己的派系之内。
云飞扬道:“那么以先生之见,我秦国因蚕食何地为好?”
公孙圣傲然道:“自然是南方蜀地,在下早年游历天下,抵达过蜀地。那里文化落后,科技底下,且并不齐心。看似不值得耗费兵力、财礼,实则不然。其一、蜀地百姓常年登山涉水,膂力过人,个个都是难得的勇士、力士,若将他们征服,可用来补充兵力。其二、蜀地山险,秦国若能将蜀地连接,即可组成一道由北至南的天然屏障,以此抵御外敌,即便吴国有雄兵五十万也未必奈何得了我们。其三、在将来对吴中,我们可以联合三晋,一起攻吴。到时,我军可以出武关攻吴宛城,也可出上庸攻攻吴樊城,更可出东川攻吴郢都。届时,我军可选三条进攻路线,而吴国却不得不分兵应对我军的三条路线。如此,我军可大战便宜。”
公孙圣恳求道:“大王,攻取蜀地,我秦国以后进可攻,退能守,在战略上将完全立于不败之地。伐蜀一战,关系重大,请大王三思。”
赢利哈哈大笑:“与君一席话,寡人疑难全消。先生放心,寡人以命王妹为三军统帅,功略蜀地。”
公孙圣提醒道:“大王不可小视蜀人,他们实力是不如我秦国。可他们占据地利,熟悉山道,最好是出动大军,直接拿下成都,招降蜀国。否则费时费力,还使得我军难以前行。”
这时,赢利对公孙圣只有信服,二话不说立刻恩准。
任清璇见秦国得此大才面露欣喜之色。
文章在一旁如枯木一般,神色不变,在心中却是狂喜:“你实力越强,就越引起忌惮。”
第十二部 修养生息
第九章 阿青,有资格娶她吗?
凌云凌云七年,九月一日。
秦上将军赢翎率六万秦军南下征讨蜀国,军事浩荡,立志踏平兵不满万的弱小蜀国。
九月十八日。
赢翎率大军入蜀,首战告捷,斩蜀兵一千八百,破蜀国边邑。同日,守兵退守剑门关,以拒秦军。
九月二十日。
赢翎不计较伤亡,以六万大军昼夜不停,强攻剑门关,八百蜀兵全部阵亡。
三日后,蜀王下令放弃所有城塞,退守成都。
十月十一日。
赢翎抵达成都城下,劝降不果,挥兵攻城,蜀国军民奋起反抗,成都城三月不下,秦军多有伤亡。
翌年,大雪。赢翎围困成都,下令停止攻城。
凌云八年,三月一日。
秦国突然传出流言,多年以前,秦悼公之弟赢行,联合巴、蜀起兵反叛,将秦悼公、赢回等等赢氏王族杀死自立为秦君一事,因有人暗中策划煽动,而煽动之人,正是当今秦军秦厉共公赢利。
赢利因知秦悼公酷爱五子赢回,欲将国君之位传于赢回。自知即位无望,心有不甘,暗中挑唆赢行反叛,自己设计躲过一截。然后,借助叔父赢怵、镇边大将伍封之力将赢行击败,夺取秦君之位。
此流言叙述的有板有眼,如同真事一般。
赢利闻之大怒,立即下令:再说此大逆不道之言论者,移除三族,老幼不留。
此令一出,秦国上下震动,口不敢言,心中怀疑更胜。
凌云八年,三月十八日。
“春风又绿江南岸。江南景色甲天下。”姬凌云刚处理完朝政,站在观星楼上眺望着远处。看着姑苏城中那水道纵横,满城新绿的景色,口中咕噜着自己随口瞎掰的诗句,还一副自我感觉良好的模样,沾沾自喜。
一个女声突得由后面响起:“原来你躲在这里啊!胆小鬼……”
姬凌云吓了一跳,待回过来的时候那女人已经到了他身旁,与之并排而立。胆敢如此的,这世上也只有无畏无惧的阿青一人了。在她的手中永远有那么一根青竹棒儿。
姬凌云一脸地无奈拍了拍胸口道:“我的姑奶奶哎,你走路就不能发出一点声音来吗?人吓人可是会吓死人的。”
阿青挺了挺鼻子道:“是你自己没用。我走那么近了你都没有发觉,要是我是刺客,你早死拉。”
姬凌云苦笑道:“这世上还有跟你一样的人吗?”
阿青道:“不知道,但不知道并不代表没有……啊,对了,你怎么躲这了,不是说好要比武的吗?不敢拉……”
姬凌云双眼一白,道:“不比了,不比了……输惨了我……”姬凌云很高傲,向来不服输。可如今对阿青的剑术却是不得不服。他自认为天资过人,但遇上了一个天资通神的家伙,也是无可奈何。
从开始到现在也只有当年自己施诈的时候赢过对方一次。余下是逢战必输。更气人的是阿青仿佛跟自己耗上了,隔三差五的来找自己比武。
虽然,在这期间自己地武艺进步的很是迅速,但比起阿青还是有那么一些距离,翻越不了。
搞得姬凌云现在见到阿青都有一股退避三舍,调头逃跑的感觉。更值得气愤的是西施滥用职权,破例给了阿青一个可以自由出入后宫各处的令牌。
用西施的话说就是阿青是姬政的师傅有义务进入后宫教导他学习,同时,阿青还是他们一干人的闺中密友,不介意她在后宫走动。找她们聊天,拉家常,总是通报,太过麻烦。害他连收回的借口也没有。
除非是躲到议事厅,书房等禁地。否则。阿青都会如同鬼魅一样,凭空出现,吓自己一跳,还振振有辞的说训练自己地反应能力。
其实,姬凌云明白阿青的心意。若不是这个借口他们连见面的机会也没有。除非是自己有意相见。
西施也有意撮合自己同阿青。一来,西施明白自己地心意。二来,更是因为阿青那一身天下无敌的武艺。假如阿青在自己的身旁,天下没有一个可以伤的到自己。
西施先是吴国皇后,后才是一个女人。她一切以吴国,以自己为重,这是皇后的使命,也是她的职责。
姬凌云也晓得西施的打算,但心中却隐隐排斥。这并非他不喜欢阿青,相反是非常的喜欢,尤其是喜欢阿青那满足的笑容。
世人都有私心,不容易满足。任何人都是一样,惟独阿青除外。
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事情都能让她露出满足地笑容,比方说家里养的羊,生了一只小羊羔,又或者一天不吃草的羊羔突然吃草了。这一点点的小事,可以让她高兴一整天。
阿青不受约束,不受管教,喜欢干自己的事情。她养羊却以砍材为生,因为她地羊从来不卖,也不吃。而是一直将羊养到老死,然后将它埋了,做一个墓穴,立一个墓碑。她是在享受乐趣,而不是纯粹为了赚钱。
这样的一个人物自己有资格娶她吗?自己要剥夺她的自由吗?失去自由,被后宫束缚住的她会一样快乐,露出一样笑容吗?
姬凌云不知道也非常的矛盾,既有意娶她,又不想她失去笑容。
“在想什么呢?”阿青将脸靠向了姬凌云,露出了满足地笑容。
见了阿青地笑容,姬凌云心情也好了起来:“没有什么,在想怎么样才能打败你。你会越女剑法,我也会越女剑法,同时,我还会伍门快剑和墨子剑法,为什么就是打不赢你?”
阿青道:“不知道,我所知道的早就告诉你了。也许是你太笨了,又或者是你地眼睛不好,我总能发现你的破绽,而你却发现不了我的。”
姬凌云无言以对。
这时,伍子胥差侍卫来报说战象已经初步训练完成。
姬凌云大喜道:“阿青,我带你去看大象怎样?”
阿青嘻嘻的笑了起来,道:“好呀!”
第十二部 修养生息
第十章 战象
这日午后,姬凌云、阿青带上了十名侍卫稍做准备,意图前往句无城附近的大象牧场而去。
行至北门,正巧遇上了森熊。
森熊冲锋陷阵,无人可比,但对于练兵,却一窍不通,麾下三千冲阵死士都由副将掌管训练,以及一切事物。森熊除了训练自身实力外,其他的事情并不多。
这日,觉得烦闷出来走走,打算去酒馆饮了几盅,恰好遇上了姬凌云、阿青一行人,得知姬凌云去处,也囔着同行。
姬凌云极宠森熊,命人送来一辆马车,一同前行。森熊体格粗壮硕大,即便是月芽儿这种神驹也受不到他的体重,想要远行也只有马车代步。
十二骑一车乔装径向南行,不一日已到,伍子胥建造的大象牧场。
这大象牧场,建造在山丘与盆地之间,一条清澈的河流直西向动流淌而过,直入大海。这象兵是吴国的秘密兵种,打算在关键的时候才投放战场,取得奇效。但这大象牧场却造的并不隐秘,位于句无城东南方三十里处的山谷中。
对于伍子胥的这一手,姬凌云非常赞同。世上没有永远的秘密,与其百般掩饰,惹有心人怀疑,还不如光明正大,让别人失去兴趣。
如今自己的敌人数不胜数,想要探测自己秘密的人更是如过江之鱼。你越是隐蔽,反而越显得心虚。
好比这大象牧场,牧场上下全无希奇之处,怎么看都象是为了运输百越物质而建造的圈养大象的地方,另人对他失去兴趣。
进入牧场,六只粗壮的大象立于左右两旁,象夫手里拿着长鞭在一旁等待着顾客的上门。这里是商人租用大象运送货物的地方,百越经济发展迅速,许多商人都来这里租用大象上百越山中进货或者卖货。
“哇嗷!”阿青开心的大叫了起来。指着其中一头大象道:“那只最大,怕是有好几千斤吧?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家伙,它的头比我养地小白还要大。”阿青将所有的羊都娶了名字,小白是阿青所养羊中体形最大的一个。
姬凌云看去那象足足有一丈高,鼻长如麻绳,牙利如弯刀,耳大如蒲扇,四肢粗壮又如圆柱,以后世的单位计算。搜书网不会下余三吨。不由奇怪,伍子胥说过,开设次行业是为了掩饰大象牧场的重要。只是为何以如此强壮的大象运送货物,怕是有大材小用的嫌疑。
他却不知,这大象虽大,但年事以高。不能成为战象。
姬凌云微笑道:“这象可称为亚洲象,在我们这里是地上最大的动物,想上去骑骑吗?”阿青死劲的点着头颅,又有些担心地道:“这家伙一定很凶吧?可以骑吗?”
姬凌云道:“这你就错了,亚洲象是最小的大象种类,它们性情温和,不会攻击对它无伤害的人类,如同家畜一般,可供骑乘或服劳役。”
说着,姬凌云叫来了那头最大象地象夫。租用了他的大象,让象夫教阿青御象之术。
阿青为人单纯,学任何东西都非常的快,短短时间内就学会了简单的御象之术,坐在象肩上挥动着长鞭。
大象膝关节不能自由屈曲。奔跑起来,左摇右晃,声势惊人,那足踏地时所发出地声响,如同敲想了个战鼓。动人心魄。
姬凌云大喜。一只象奔跑起来就是如此声威,若十只。五十只,甚至百只呢?那规模若不亲眼所见,恐怕难以猜想,念此,心中更加迫切的想见识一下。告诉阿青自己要离开一下后,向牧场深出走去。
里头是驯养大象的地方,三十余只大小象在右旁的泥潭水池里打滚,还有一些在槽食里吃着树叶,果子,野草。
看着大把大把的食物被吃进肚里,姬凌云额上不禁出了一丝冷汗,暗想,这些家伙胃口真大。好在这些家伙食量虽大,但并不挑食,竹笋、嫩叶、青草、野芭蕉和棕叶芦等等食物都合口味。这个时代荒木丛生,最不缺的就是植被,为它们收集食物简单容易。
走到最深处,防守逐渐严密了起来。但对于姬凌云来说等同虚设,身份一亮,谁敢阻拦。在负责人的带领下,姬凌云来到了牧场最深处的一排新建的屋舍前面。
“大王,请跟我来。”负责人是一个中年男子,叫胡忠。胡忠是跟随伍子胥多年的一位门客,为人值得信任。
跟随他走进了一间不起眼地房间,里头有一人看守。两人核对了暗号,胡忠道:“这位是大王。”
那人赶忙参拜。
姬凌云连让对方免礼,这里他还是第一次来,显得有些被动。
那人带姬凌云来到了里屋,推开了里屋里的书架,入眼竟是一个艺人大小,漆黑悠长的山洞隧道。姬凌云心下暗赞:“这密道布置得妙极!谁有料得到秘道的入口处,竟会是在一处紧挨山壁,毫不起眼的屋舍之中。”
“大王,请随我来。”胡忠当先带头而入,在隧道中曲曲折折地奔出数十丈,眼前亮光隐现,以到了尽头。
出了隧道,姬凌云只觉眼前突然一亮,有股柳岸花明之感。这四周白茫茫的一片,顿觉四周豁然开朗。只见自己身处在个人间仙境,世外桃源之中。四周都是巍峨的山崖,陡峭耸立,放眼望去竟是难以及顶。
“拜见大王!”有过一面之缘的乌木乎等候多时,见姬凌云出来赶忙拜见。
姬凌云笑道:“这地方确实够隐秘的。”
乌木乎点头笑道:“伍相国寻到这里确实也费了一番心血。”
姬凌云道:“值得了,这么多重保护,可以确保这驯象之术不被外人偷学。”让他人知道吴国有象兵,并不是最重要,最重要地是让他们也学会着驯象之术,用来对付自己。
这个时代地大象,并非后世那么奇缺,只要有心并不难得到。
姬凌云心念着战象神威,直接让乌木乎带自己去训练基地。路上,他问道:“现在的象兵也能够上得了战场?”
乌木乎自豪地说道:“可以,目前我军有五十头可以上战场杀敌的象兵,它们冲刺起来那威力决不逊色万马奔腾,在声势上可能还优胜他们。”
朝南走了五十余丈,入耳可闻中蹄踏地以及大象嘶鸣之声,再走五十余丈,五十头高达一丈的雄壮巨象并列站在一排,相互之间各隔两丈。
在它们的对面三十丈外是密密麻麻稻草人,足足不下千个。
它们的大腿都有藤甲包裹,身上也覆盖着藤甲,前额处也是一样,左右象牙各绑着一口锐利的战刀。象肩上坐着一御手,这御手全身是黑黝黝的藤甲,郝然是百越的那种特有的藤甲。大象背上左右各固定着三个竹篓,每个竹篓中立着一人,四个持拿长矛,两个持拿弓箭。在中央还坐立一人,一样穿着黑黝黝的藤甲。
乌木乎向姬凌云介绍道:“战象冲锋,可摧城拔营寨。大象皮肉厚,刀剑难伤,在加上腾甲防护,以防万一,如此战象将成无敌形态。当前御手是御象关键,因此身着百越藤甲,使其刀枪不入,在乱军中依旧可以指挥战象冲刺。另外,左右三人,可增强战象左右杀伤力,为了防止敌人从战象的左右翼攻击,他们也穿上了百越藤甲。”
姬凌云问道:“那战象背上的那一个呢?”
乌木乎道:“那也是御手。战象这东西平时乖巧温顺,但攻击起来却是异常暴烈,敌我不分。因此,御手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一还,为防万一每匹战象上都多安置一位御手,以防万
“妙,真是妙!”姬凌云鼓起了手掌,迫不及待道:“快开始吧。”
在乌木乎的一声令下后。
“喝日、喝日、喝日……”战象的口中一齐冲出了一股嘶鸣之声,仅接着“咚、咚、咚……”震耳欲聋的踏地声响起,在这一刻,大地仿佛都为之震动了起来。
五十头战象不紧不慢的向前冲去,虽然速度不快,但却有一种难以言语的压迫感,姬凌云几乎可以想象出在这种压迫感面前,敌人瑟瑟发抖的景象。
这五十头战象中就属中间那头最为巨大,别的都在一丈左右,即两米五到三米之间,而那头象却意外的高出一丈开外,却有三米三之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