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霸王闯春秋-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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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今日在酒馆却意外看见了姬凌云,他并不认识姬凌云,但却不止一次从画像中看过他。两年后的姬凌云相貌改变了许多,但仔细看依旧可以发现诸多相同之处,
姜良不敢肯定,因此才出言试探,并且确认了他的身份。
但是此刻的姬凌云只能算是他的恩人及朋友,尚且不能得到他的效忠。
为君者,必须意志坚定,如此方能不为欲望所驱使。
若今夜,姬凌云不走出姜柔的房间,那么姜良会将万金家财作为嫁妆,而本人去寻找属于他自己的伯乐。
但姬凌云却走了出来,他并未被欲望所驱使,而是控制了自己的欲望。
姬凌云见姜良如此登时大笑了起来道:“我正为如何收服姜良兄而烦忧,却不想如此的简单。”
姜良看中姬凌云的便是这点,君王才干多少并不重要。懂得用人敬才善求才,才是国家强盛的关键,坦言道:“名君求良臣,良臣同样也求名君。王子以达到姜良择主之条件,焉能错过此大好机会。”
姬凌云啼笑皆非,想不到那些历史上的一些事迹竟会出现在自己的身上。
姬凌云笑问道:“你是怎么看当前形势的?”
姜良沉声道:“眼下形势对于王子复国来说是一片大好,不久就有一个天赐良机,可以利用。”
姬凌云奇道:“天赐良机?说明白一些。”
姜良点头道:“吴国被齐越瓜分,但由于两国入吴时,放下了无数血债,吴地百姓深恨之。只要有人登高大呼,必能得到四方响应。”
姬凌云大失所望,不满的摇头道:“这是将我限于死地,如此仓促,纵然得到四方响应,但以那些未经训练之兵,如何战胜齐、越两国的夹击?”
姜良不为所动,信心十足的说道:“并非齐、越两国,唯越而已。不出半月,齐国朝政必然混乱,到时,他们自己都无法顾及自己,如何支援越国?”
姬凌云见姜良自信满满一副一切都在预料中的神色,心中不由泛起疑惑。姜良在怎么厉害,但还不至于撼动齐国吧?茫然问道:“这话怎么说?”
姜良道:“齐简公好渔猎宠信右相阚止,左相田恒早已心声妒忌之念。为讨好简公,田恒在泰山附近花费巨资建造了一大型田猎场,并邀请简公于下月至田猎场狩猎。由于田猎场建于山中,途经险要的断崖。只要有一力士,以大铁锥击之,可杀齐简公。齐简公一死,齐国上下必将罪责推于田恒。然田氏一族势大,必然奋起反击。如此齐国,必乱。”
姬凌云恍然大悟道:“难怪你们如此在意森熊,原来你们早已做好了准备刺杀齐简公的打算。”
姜良摇头咬牙切齿道:“在下准备刺杀的并非简公,而是田恒。田恒此奸贼忌惮我父亲才能,令我族上下家破人亡,我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断。但现在情况有变,刺杀简公更有利于吴国,至于田恒就暂且饶他。”
姬凌云道:“这还不简单,以森熊的力量足以举动两个铁锥,先杀简公在杀田恒。如此既可使齐国混乱又能为你报仇。”
“不行!”姜良摇头道:“杀简公是为了乱齐国,有田恒在齐国更容易混乱。报仇是小,公事为先。”
姬凌云沉吟道:“可是伍相国说复国不应该急噪,当缓缓图之。”
姜良对伍子胥很是敬重,闻此言也沉默下来,良久才道:“伍相国此言正确,确实不应急噪。姜某觉得伍相国是在担心越、楚、齐三国。越、楚、齐三国共分吴地,若是草率而行,将遭受三国攻击,则陷入绝地,不可翻身。
但此刻情形却不一样,齐国将乱。楚国正处于内乱之中,白公胜与楚王谁也无法战胜谁,不可能在对我造成任何伤害。反之,白公胜那儿还会因我们与楚有仇,支援我们。属下认为此刻正是绝加的复国机会,不容错过。”
姬凌云面色严肃被姜良说的动心。
当断则断,姬凌云不在犹豫决然道:“好,就赌这么一把。姜良你立刻确定简公的一切动向,然后在绘出一副标准的断崖地形图,并造一枚两百斤的大铁锥,做好一切刺杀齐简公的准备。
另外,逃生之路,也要谨慎选择,不可出任何差错。”
姜良见自己的决策得到了认同喜声道:“这一切属下在打算刺杀田恒之前就已经准备妥当。王子大可放心,现在只差实际训练。只要森熊能够准确的丢在简公的御驾上,简公必死无疑。另外,我还准备了一些可以证明是田恒下手的罪证。无论成功与否,我们都可安然撤退。”
姬凌云见姜良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并且计划周密详细,不由心声感慨:“有一能干的手下真好。只要调用得当,一切事情都不用操心。”
姜良低声道:“王子,项鹰可是位不可多得的人才,不但武艺非凡,且军略出众。若能将他收入麾下,可为大用。”
姬凌云会意大笑,“如此人才,我又怎能放过,我还指望他帮我练出一支无敌的骑兵类!”
第四部 闯天下
第三十五章 巨汉与老鼠
悄悄的回到了姜柔的闺房,昏暗的火光中但见一双诱人的眼眸闪闪发光。
“怎么醒来了?”姬凌云将对方搂在怀中轻声问道。
姜柔水蛇般的双臂紧紧缠着他,将头深深埋进他的怀里道:“你不在我睡不着。”
姜柔声音有着火热的情感与浓烈的痴缠,教他又疼又惜,满心爱恋。
姬凌云执起她的下巴,细细梭巡她的面容,渐渐的她那白嫩的肌肤透着一层淡淡的粉红色泽,初见时眉眼间的淡淡轻愁被欣喜取代,往常的憔悴已不复见。
轻抚她浓密的发,姜柔不见得拥有绝世红颜,但这面孔,这身子,这份痴缠,却让他魂牵梦系。
拥着姜柔灼热丰满的娇躯,嗅着她身体熟悉引人的体香,姬凌云一双手在她身後上下移动,贪婪地把捏她每一寸的肌肤。
两个肉体又再紧紧搂在一起,彼此死挤死压,但却不敢弄出大的动静声音。这反而给他们带来偷情的高度刺激,眼两人都欲火高张。
姬凌云一对手滑入了姜柔的衣服内,恣无忌惮地巡游。
姜柔的美丽面孔显露出极度的兴奋和欢乐,她的小口不断张开,却强忍着快感低声吟叫。等待着两人溶为一体的那一刻。事别两年,她再次享受到两性的狂欢,闺房内春色无边。
鸡鸣时分,姬凌云习惯性的早起,活动了下筋骨后就叫醒了森熊。
森熊有着无与伦比的体魄,但是只会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若遇到真正的高手定会吃亏,每天这个时候,姬凌云就会教他一些杀敌功夫。
森熊悟性并不出众,但却吃得了苦,受得了枯燥无味的练习。勤能补拙,进步的非常迅速,尤其是他的双手锏舞起来更是虎虎生威。
森熊力大无穷,最适合用短兵对敌,不但杀伤力强,而且还能弥补森熊在灵活上的不足。在给他挑选兵器的时候。姬凌云曾画了一些在历史上的双手兵刃,其中有赵王李元霸的双锤,有三国典韦的双戟,还有刺客用的拳刺以及秦琼用的双手锏。
本来,姬凌云认为森熊会挑选威力极强的双锤但森熊却意外的选择了双手锏。
姬凌云好奇问他原由。森熊当时说道:“它好用哦,十年前,我上山砍柴的时候遇到了一只好大好大的老虎,我差点就被它咬到。后来,我用两根粗棍子将它打跑了。那两根粗棍子跟这个叫‘双手锏’的差不多,就是短了些。不过,应该可以用的很顺手。”
只是那双手锏做的粗糙,样子看起来就想两根烧火棍,好在份量足够。右手六十斤,左手五十斤。锻造成后森熊宝贝的不得了,除了觉得它轻了点外一切都很满意,丝毫不在意它的样貌。
可若有人小看这对烧火棍,那么他就有苦头吃了。在来齐的路上,曾经有蟊贼抢劫。森熊只是一棍就打断了那人的青铜剑,直接砸到了对方的脑袋。
对方好好的一个脑袋,仿佛口中含着炸弹一般,就这样硬生生的被打暴掉,脑骨粉碎,脑浆狂喷,惨不忍睹。
二十名蟊贼吓得当场逃跑,一个不剩下。
森熊的锏法简单,只有短短几招而已,但无论是谁,只要是人中他一招者,不死也残。可为打哪断哪,除非他的骨头比石头还硬十倍。
“两位如此勤快,项某汗颜!”姬凌云正好耍了两遍剑法,就听项鹰的声音传来。
此时项鹰身穿一件宽松的武士服,手中拿着一根长达近丈的铜矛,望向练习中的两人,也不知他看了多久。
姬凌云友好的打了声招呼。
项鹰含笑回礼,然后道:“森兄招招力大沉稳,若遇上狡诈之敌,非吃亏不可。”
姬凌云大为赞同,只是他只善剑术并不通晓别的兵器,所创的几招都很寻常,只因森熊神力惊人,是以威力也相当可怕,忙道:“项兄可有办法帮的上忙?森熊有那天赋,我却无力教他。”
项鹰沉声道:“我从军时,有一朋友用的是双戈,跟森兄的兵器极为相识。到有些心得可以传授。”
项鹰深思了会儿,续道:“森兄的招式不是问题,他天性如此,越简单,越直接的招式最适合他。唯一不足的地方是双手的运用,这类双手兵器最注重的是左右手的配合,双手若能行动一致,配合无间互补不足,那么威力必然大增。”
姬凌云脑中突然浮现任清璇的双剑,干将莫邪相互辅助只把自己打的无还手之力,若非临时将兵法融入剑中,谁胜谁负由未可知。
姬凌云点头道:“确实如此,但这双手的配合要怎么练习呢?”
项鹰一脸古怪的笑道:“抓老鼠!”
“抓老鼠?”姬凌云一脸的惊诧。
项鹰点头道:“你别小看老鼠,它可是最灵活的动物之一。在一个四处封闭,没有洞穴的广场。不设陷阱,若不用双手配合,根本就抓不起来。还有,抓老鼠的同时,人也会四处跑、跳、扑,不但是锻炼双手配合的好方法,同时还是练习灵活的不二法门。森兄在灵活上略有不足,让他抓老鼠。又可练习双手配合,又可练习灵活,相当的管用。”
姬凌云脑中出现一副两米三的巨汉弯腰抓老鼠的画面,不由打个一个冷颤。
姬凌云问森熊是否愿意接受这个训练。
森熊二话不说道:“当然愿意!我除了这一身力气,没有什么本事。只要很帮上大哥,干什么我都情愿。”
第四部 闯天下
第三十六章 龙争虎斗
森熊的话,让姬凌云、项鹰肃然生敬,森熊并没有出众的才智,但这份忠义却另两人感动不已。
姜府家大业大,很快就清空出了一个大型无缝的仓库,并且买来了一只活蹦乱跳的老鼠,让森熊进去练习。
“嘿……呀……嘿……哈”
仓库外森熊干劲十足的声音传出,姬凌云、项鹰相对一笑。
回到了练武场,姬凌云见项鹰练矛时,招式凄厉刁钻,大气磅礴,大为赞赏。
项鹰见姬凌云的剑法时儿快捷如电;时儿稳如磐石;时儿迅猛狂烈;时儿密不透风,虚虚实实,无迹可寻,也甚是佩服。
项鹰提议道:“凌云兄,你我各有所长,不如切磋一番如何?”
姬凌云大笑道:“正有此意,项兄请!”
姬凌云面无表情进入“守心”状态,这是他从墨翟身上学来最宝贵的东西,忘记一切恐惧之心,抛去所有喜怒哀乐,所有心神都用在一件事情之上。
他无法作到墨翟那样,无时无刻都在“守心”状态,但却可以控制自己让自己在需要的时候进入“守心”状态。
项鹰也脸容冷酷,两目神光如电,贯注在姬凌云身上,手中青铜长矛缓缓摆开要抢攻的架势,一时杀气腾腾。
他十六岁就进入异族上了战场,整整十余年,身经战役不下百战,杀气早已收发自如,那长矛透露出即会猛发的征兆,在气势上稳占上风。
姬凌云只是看着项鹰,在“守心”的帮助下他的眼中只有项鹰,其余一些都是虚幻,将那阵阵杀气视若无睹。
项鹰眼中出现一丝诧异,他的矛法在燕国只是逊色与北地矛王乐羊。乐羊曾评价他为杀戮而生,一身的杀气就足以让胆小之人,望而生畏。可对面的姬凌云竟然完全无视与自己的杀气。
姬凌云就在对方诧异的那一刻,冷喝一声,脚步前标,青冥剑闪电般往项鹰刺去,使的是伍门快剑的其中一式,不同的是快中还夹杂着威震天下,势若雷霆的气势。
这一剑又快又猛,一时间使项鹰如箭在弦的一击,竟发不出去。抢攻的架势在他的那一刹那间的诧异,已然失去了先机,这一阻碍,使他如虹的气势,立时削弱了三分。
项鹰知自己退后不得,伍门快剑招招相连,一式连着一式,只要自己后退一步,接下来面临的将是对方如潮水般的攻击。
项鹰闷哼一声,双手横握长矛两头,硬生生的架住了这雷霆一击。
“当”的一声,青冥剑给挑得微弹了起来,手腕微微发麻。
项鹰也不好受小退了半步,才稳住身形。
但项鹰无论是臂力还是腕力都在姬凌云之上,何况又有两手分担重击,并未感到任何不适。
项鹰微微晃动,双眉耸竖,大步前跨,手中长矛电疾射出,直刺姬凌云面门。
来而不往非礼也!
项鹰这一招也是又快又猛,让人不得不硬抗一计。
此时的长矛全是以青铜铸成,没有后世木杆的刚柔兼济的特性,但在份量上却沉重多了,更占了本身重量的便宜。
但姬凌云身怀以防守而称雄于世的“墨子剑法”,自不会舍长弃短,跟项鹰硬抗。聚力凝神,双腿一动不动,手腕一摇,青冥剑后发先至,斜劈在项鹰的长矛上,接着青冥剑斜指,借力而使力,顺着对方的力将长矛移至一旁,紧跟着挥剑极刺,似欲标刺项鹰脸门。
项鹰大吃一惊,忙退了一步。
两人虽只对攻了一招,但却惊险无比,都对对方的能耐有了一个了解。
“好剑法!”
“好矛法!”
两人竟同时出声称赞,对望了一眼,相继大笑起来。
笑声一落,你来我往,再次对战了起来。
你来我往,大战了百合,谁也奈何不了对方,齐齐倒在了练武场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姬凌云道:“项兄师承何人?矛法竟如此厉害,若在战场之上,以此矛法对敌,定能所向无敌。”
项鹰眼中露出一丝怀念答道:“项某在燕效力时,是跟乐羊将军学的。项某离开燕国,最觉得对不起的就是乐羊将军。”
“乐羊!”姬凌云记忆中有这么一人,伍子胥曾说过他是长兵器的宗师,一手矛法令塞外异族胆寒。
姬凌云这时道:“长兵器是战场上最实用的武器,项兄不如教我矛法,而我教你剑法。反正艺多不压身,你看如何?”
项鹰拍手道:“我正有此意。”
说做就做,姬凌云将伍门快剑、墨子剑法都传给了项鹰,不过项鹰只学伍门快剑,对以守为主的墨子剑法不屑一顾。
项鹰也将乐羊传授的冲阵矛法,一招不拉的传授给了姬凌云。
姬凌云根基,悟性皆是上上之资,很快就学会了这冲阵矛法,但冲阵矛法至刚至强,并不太适合姬凌云使用。
虽然他的力量较之以往有很大的提高,但始终无法比上项鹰这类,自幼就练起一身神力的强者,不由得有些沮丧。毕竟,这个时代,只有长兵器才是战场的利器。一寸长,一寸强,也不是没有道理。
无意间,姬凌云发现不远处有一棵大树,那树形体端正,树干通直,树冠卵圆形,树皮黄褐色,小枝光滑无毛,仿佛在哪里见过。
突然,姬凌云脑袋一震,大叫道:“这不是白蜡树吗?”后世,他家别墅中种满了这遮荫白蜡树。
第四部 闯天下
第三十七章 百兵之王
看着白蜡树,姬凌云脑中好象想到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