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塌糊涂-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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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一塌糊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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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是什么意思?我写了两本书,现在在写第三本,我想,我谈到过一些事物,我想,更多的事物我没有谈到,我落下了什么?也许,我落下了很多,能确定的是,我从未涉及有价值的事物。
现在,我在为我的读者写书。我为男读者写,也为女读者写,当然包括漂亮的女读者,尽管我知道她们对此不感兴趣,但我仍要写。我要利用我的头脑,使我的读者从中得到享受,我不想让他们受到折磨,更不想写些低级幼稚的作品来侮辱读者的智力,为此,我不惜认真写作。我有我的很多问题,在我狂妄的时候,我对我的写作有信心,相信我能通过文字做出点什么,就像牛顿在狂妄的时候,相信在宇宙间存在引力一样。
然而,对于引力,牛顿虽然找不到什么证据,却能洋洋洒洒运用数学描述他创造的引力,可我呢?我能用中国的方块字写什么呢?
也许我可以谈谈与我素昧平生的人。我读《罗素传》,知道他为能够顺利地与妇女通奸绞尽了脑汁,其干劲丝毫不亚于为统一数学基础所做的工作。我左手拿《圣经》,右手拿《古兰经》,同时读它们。我还顺手读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我还读《数学史》,对伯努利家族的奇特天赋叹为观止。我还读一些其他方面的书,我可以谈谈书中的人物,谈谈我的喜好,我的趣味,甚至谈谈诸多令我反感的电影。
但是,我现在不想谈,我什么也不想谈。没有事物经得住谈论,很多时候,谈论如同一只手,当你把手伸向事物时,事物在一瞬间便消失了,谈论无法触及事物的一分一毫,谈论什么也不是。而事物似乎又是虚幻的,如果不谈论,就不会出现。
也许我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搞搞老生常谈,比如:谈谈道德。
在我看来,人世间永远时髦的风尚叫做道德风尚,道德是人类的一大发明,也反映出人类饶舌的本性,道德的价格似是而非,随时代的变换而波动,而其深不可测的价值却更令人刮目相看,很多人为此着迷。我注意到,19世纪以前,欧洲最富才智的人几乎都把他们的天才浪费在讽刺教会上,然后,慢慢地,准星开始偏向道德,并最终定在那里……然后围绕着道德繁衍出一茬茬大同小异的文化,就像母鸡围着鸡窝生下一个个大同小异的鸡蛋一样。……这种令人倒胃的人文景观没完没了,道德简直成了聪明人的零食和笨蛋的饭票,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何谓道德,好坏是也……做个好人可能运气会坏点,但能令人一生充实……狂热的迷信!非常叫人吃惊的是,谈到道德,连5岁的小孩也能说上几句,而且绝不比一个50岁的大人说得差……在我看来,这种对于道德的兴趣实在是生活狭隘乏味的有力证明,至少,热衷于此道之人令我颇觉可疑,真不知这种长舌妇的话题什么时候才能停止……我可不想去凑那个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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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一塌糊涂(2)
那么,我谈谈美如何?
既然真与善被道德关进了自己的城堡,那么,美呢?
我不知道美在世间的命运如何,甚至人们是如何发明了美好的事物,这对我至今仍是一个秘密。那些已被发现的美在现代被商业资本大加利用,直至令人倒掉胃口为止,而更多未被认出的美则以令人恶心的面貌徘徊在世间,着急地等待审美专家前来认领,摇身变成赏心悦目的礼物送给疑神疑鬼的人们供其消遣,而相信毁灭美能带来快感的人们也在摩拳擦掌,时候一到,他们的乐趣就会来临。
算啦,我还是离这个话题远一点吧,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里面有什么值得一谈的东西。
我在人世间至今连一件确定的事物都没找到,因此,我什么也不知道。
我悲哀地承认,我像大家一样,只能夸夸其谈,胡说八道,不知所云。
我得承认,在写作之外,我什么都不相信,甚至连阅读也不相信,而在写作时,我相信叙述。
我别无它法,只能相信,而且这的确是一个信与不信的问题,因为我在从事写作,如果不相信叙述,那么,我便无法下笔。但有一点我是确定的,那就是,在很多情况下,我不相信叙述,那个时候,我便不写,与朋友打麻将,坐酒吧,驾车兜风,或者,吃饭。
如今是我相信的时候,甚至是迷信的时候,我坐在电脑前,敲击键盘,开始写作。一个字又一个字,我写下它们,并且确信,这些连在一起的文字具有某种意思,也就是说,代表某种意义。通过这些遮盖一片片空白的文字,我能够重现或者谈论某个人,某种情感,某些回忆,某些包含在时间与空间之中的事物。我相信,通过文字的排列组合,我有可能建立起一种形式,透过这种形式,我可以对〃存在〃这件事说三道四,但也仅此而已,我无法回答任何具体的提问,比如,时间是什么?我不知道,相信也没有人知道……有些事物我天天挂在嘴边,根本就是拾人牙慧,第一个说出时间二字的人也许在告诉另一个人〃太阳在移动,虽然很慢〃。但在我看来,他谈的不是什么时间,而是运动,但是,关于运动呢?很多问题便到此为止。
算了,还是谈其他的吧……用人人可用的方式,或者说,我最讨厌的方式,我是说,漫谈的方式。我可以谈我认为更可靠的东西,我见过的人、我们之间的谈话之类,我不能保证我谈得准确,也不能保证我的谈话成功,但我会尽力。我不知道人生应当如何,却知道人生很难谈论。过一天算一天,肌肉变成脂肪,皮肤渐渐失去光泽,坏习惯不仅无法改掉而且与日俱增,坏念头无法消除而且此起彼伏,好奇心变小,自以为是,虚荣心增加,……如果说到成长、进步、解放之类的东西,不知这些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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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一塌糊涂(3)
我承认,这是一篇莫名其妙的序言,我尽力在里面讲出一些信息,但是,作为序言,它七拼八凑,一塌糊涂,还是到此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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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别的不行,但说到〃我错了〃的故事,谁都可以讲上一箩筐,讲法虽然不同,内容却千篇一律,无论是害人的忏悔型,还是害己的后悔型,两样都叫我讨厌,在我看来,前者厚颜无耻,后者假模假式。但在我的生活里,确实出过很多差错,我不知道我该如何来讲这些差错,我确实不知道。
2
青春岁月一去不返对于我是有些标志的,即使把性欲减退忽略掉也不行,对肥胖贪吃视而不见仍然不行,忘掉过去的阅读趣味也还是办不到,总之,青春岁月的确有些标志,虽然我说不清这些标志是什么、在哪里。我只隐隐感到,人生的一个阶段在某一时刻忽然间就不见了。这没什么大不了,我进入中年,还可以尽情享受苦闷和空虚,可以与疾病作斗争,可以慢慢死去。我有一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经验,比如,胃疼了一定要吃达克普隆,见到漂亮姑娘少惹为妙,写剧本要多要钱,读不费力的书一定是在消磨时光,等等。我相信,这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经验对我的余生一定可助一臂之力,我是这么认为的。还有,我想起自己第一次吃龙虾,发现大口地吃虾肉也不过如此。第一次见到太阳是什么时候?已经不记得了。我还记起一天读完可笑的黑格尔之后,自己是如何变得可笑的,我眨眼之间便发现除了意识以外,一切都不存在,都是幻觉。一只青蛙看到的月亮与我看到的一样吗?也许一样,也许不一样,大地、山脉、星星,都是想象的产物。走到街上,看见人群,我认为他们像鬼魂一样令我着迷,他们的幻影令人产生无限的遐想,……诸如此类的感受往后还会再有吗?还有什么东西会叫我感到新奇呢?我的心跳还会加快吗?我的脸还会因为羞愧而变红吗?看到可怜的人被折磨至死,眼泪还会夺眶而出吗?爬上高山,仰望星空,我还会感到自己很渺小吗?射精的一瞬,还会有那种妙处无穷的体会吗?
答案大半是否定的,我感到我的心慢慢地因为重复的生活而变得麻木了,出于习惯,我也许还会有条件反射似的动作,也许还会脸红,会心跳,会掉下不值钱的眼泪,但我知道,那是条件反射,虽然我有意识地不肯承认,那也没用,我的铁石心肠和无动于衷是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了的。认识到这一点后,我想,我也许用不着再欺骗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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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想到了嗡嗡。她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天使,她使用某种方式,在人世间与我取得联系,告诉了我所有与我有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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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些事情令我倒胃,厌恶得无以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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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一塌糊涂(4)
我的意思是说,作为上帝的使者,嗡嗡来到人间的目的,就是专门指出我是一个多么无药可救的浑蛋。
证明这一点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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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嗡有一双翅膀挂在身后,会飞,还会跳舞,还会感到委屈,还会撒娇。她是在17岁的生日后不久与我相识的,那时候,她长得极像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但却没有蒙娜丽莎那一身的毛病。比如,她不会在嘴角露出那么一种狗屁不通的所谓〃神秘的微笑〃来。在我看来,嗡嗡有肉有血,时常害羞,细腰长腿,发际还飘动着一根根柔软的毫毛,一望便知是个货真价实的处女。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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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1999年8月。7月曾有那么一段时间,北京气温连创历史新高,公共汽车内温度达65摄氏度,叫人怀疑下车后的乘客能否有运气回家,然而司机没有出错更应视为奇迹;一种叫空调扇的东西满街流行,据说它可以把温度降低三四摄氏度,供那些没钱买空调的人抱回家聊以自慰;整个北京最忙的电话在供电局,报告断电的消息此起彼伏,抢修队完全无法满足人民的要求。按照电视上的宣传,美国热死67人,中国的行情当然可想而知。我的空调运行正常,但从出门后走入汽车到把汽车冷气开足这三分钟却让我数次热伤风。那十几天过后,北京的树依然很绿,街上仍然布满行人,天空依然灰不见底,而煤气照有,按下开关,电灯应声而亮,水管中仍有自来水流出,每到傍晚,家家户户的抽油烟机隆隆作响,少许炊烟照常冒出。也就是说,北京终不愧是历史名城,再次稳健地经受住了老天爷的考验,我是说,这里万古不变,事事如意,一切均好,勿须多言。
就是在这种时候,我开始运笔如飞,巧舌如簧,勾画有关我、有关嗡嗡的故事。当然,我只是陷入对文字的迷信,试图通过文字叙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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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嗡嗡,唉,刚见到她时,我没想到以后她会如此可爱,这是所有事情中唯一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一件,也就是说,我在不该犯错的地方犯了错。直到现在,我还认为,我的错误无法原谅,因为那是以后错误的起因,当然,一错再错直至错无可错是我的特长,但这次却叫我异常恼火,甚至,叫我痛苦。
那是在三年前。
7
三年前,我与陈小露分手,决心从此收山,再不向姑娘看上一眼,还决心搞创作,把我那点可怜的知识与能力用在写书上。我买了很多书,多得可以让我读上五百年,变成知识分子,我甚至把家也搬了,搬到了谁也找不到的东高地。唉,现在看来,这一切蠢透了,蠢得无法再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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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幕发生在中国芭蕾舞团招待所的地下室,我是坐小春那辆破夏利来的,起因是我在东高地的家里写作,无聊至极的小春找到我,向我诉说他的无聊至极。既然无聊至极,就应当想办法摆脱,小春的办法是找姑娘。如果条件许可,我想很多人都愿意使用这个办法:在你无聊的时候,能够找到一个姑娘,与她谈情说爱,最后把她弄到床上性交,然后设法摆脱,一切麻烦结束之后,你便有机会面对新的无聊;新的无聊与旧的有点区别,区别是,你懒得把前面的过程再来一遍了,至少,你会缺乏相同的热情。这是纪德的经验之谈,但这种经验只对像他这样聪明的人有效,而对我和小春却不行……我们笨到还会以相同的热情再去寻找所谓〃新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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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一塌糊涂(5)
笨蛋总是可悲的,我和小春就是这么可悲,我们居然上了夏利就出动了。我们从东高地开到虎坊路,在丁字路口不远处找到了那个招待所。招待所在地下室,小春认识那里两个姑娘,一个叫菲菲,一个叫嗡嗡,她们刚从舞蹈学院毕业,分在一个歌舞团。歌舞团没有地方给她们住,便为她们租了一个地下室招待所。歌舞团是先让这些刚毕业的姑娘和小伙子到外地演出了一圈儿,让姑娘的大腿和小伙子的肌肉为歌舞团挣了点钱,最终才把她们关到地下室里的。
这些都是小春告诉我的。
9
小春还告诉我一些别的事,比如:他认识这两个姑娘的曲折经历。
起因是半年前,他带着一个姑娘回家上床,但那个姑娘非要跟他学开车后再上床。小春虽然弄不清学开车和上床之间有何联系,但姑娘说了,小春仍然照办。于是两个人在南苑机场附近练车,小春当教练,姑娘开。姑娘把车开得险象环生,差点撞到一队正在机场附近巡逻的大兵。这些荷枪实弹的大兵负责保卫机场,一直坚信,因为有他们的存在,才会使坏人身处险境,但没想到自己也会身处险境,于是一气之下,把小春和姑娘带回营房,当做试图破坏机场设施的可疑人员审了一通。
小春知道,大兵长期与大兵相处,看到有人与姑娘在一起便会十分不快,但同时也对与姑娘相处十分好奇。于是,小春就设法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在审讯中,他对大兵们讲起了找到这个姑娘的经过。不料,大兵中有一个情窦初开的居然也想试试,就缠上了小春。这个大兵是北京人,他们家在舞蹈学院边上开了一个小卖铺,每天都有嘴馋的舞蹈学院的姑娘前去买零食吃。姑娘们没有想到的是,还有比她们更馋的人,那就是时常在小卖铺里帮忙的大兵。姑娘们年纪很小,于是大兵就耐下心来等她们长大,她们长到十七八岁时,纷纷有了男朋友,却没有一个爱上大兵,大兵因此很苦恼,于是让小春给他想办法。通过让利销售,大兵博得了一个班的姑娘的好感,这个班全部分到歌舞团,对于大兵来讲,那是大势已去,班里只有两个姑娘没有男朋友,就是菲菲和嗡嗡,菲菲太胖,嗡嗡太瘦,大兵便约她们出来,付账请她们吃饭,并向小春布置了任务。
小春有两个任务,第一是说说笑话,活跃气氛,第二是告诉其中的一位,大兵惦记着她,准备与之相好。我想小春一定是没有全部完成大兵交代的任务,因为事后据小春讲,两个姑娘全都爱上了他,而他只喜欢其中的一个,正好把另一个介绍给我。这样,据小春说,借用大兵的术语,这个班的姑娘终于可以被全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