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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长达半天的欢乐-第1章

小说: 长达半天的欢乐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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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掉文身    
      你就是一个干干净净的人    
      我的脑子被灌了水    
      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 春树 · 《和全磊聊天有感》    
     一    
      这个夏天是由认识李小枪开始的。    
       那是一场演出的结尾处。不,还没有演完我就应该已经认识他了。我就是在那个夏天认识他的。    
       那天我喝多了,蹲在铁栅栏那里吐。崔晨水跑过来帮忙,他给我买了一瓶矿泉水,一边给我递餐巾纸一边关切地问:春无力,你没事吧?    
       没事。    
       在几乎所有的时候我都会说没事。因为我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事,不知道有没有事当然是没事。    
       我吐得有些神智不清,只知道崔晨水在关心着我,为我着急。看着铁栅栏前面的铁轨,我慢慢浮起一个意味模糊的笑容。    
       李小枪就是在那时候走向我的。    
       根据我早已模糊的记忆,我记得李小枪的手里拿着一瓶啤酒(啤酒在这里单独写出来并没有什么意义)。他先是向崔晨水笑了笑,然后看了看我,对崔晨水(而不是我)说:“她没事吧?”    
       由于他的眼里闪动着恰到好处的精明和猎奇的光,我并没有把他的举动理解为关心。    
       接下来的时间有点像电影片段,而且是定格的那种。演出还没有结束,“乐乐乐”酒吧的门口依然聚集着一堆闲杂人,我扶着栅栏和崔晨水的肩膀站起身,一阵摇晃。走到“乐乐乐”门口的石头上,坐下去。身边都是不认识的人,以往要是这样我肯定会很尴尬,但今天在酒精的滋润和鼓励下,我已感觉不出太多感觉,体会不出更深的尴尬。    
       我好像还管人要了一口冰棍吃。在酒精的安慰下,我变得更大胆,敢于做一些不喝酒时不敢做的事。有人举着冰棍站在我前方不远处的铁柱子底下聊天,我没看清他的脸。我走过去,冲着他说道,语速尽量放慢:“给我吃一口。”他看了我一眼,递给我。我咬下去,傻乐起来。    
       “干脆都给你了。”    
       “谢谢。”我说。    
       过了一会,我问崔晨水,那个人是谁。他说叫五五五,是“逆子”的主唱。北京新朋克乐队。那天我穿一件红T恤,左手夹烟,右手拿酒瓶,我的红T恤在灯光下浓得滴血。我变得更自由,在前台自由蹦跳。一切像是在梦游,我像是踩在了云彩里,软绵绵的。就算不时有人撞我的肩膀,说我的烟烫到了他们,也没有改变我的好心情。或者说,当大脑变得一片空白时,就顾不得什么心情不心情了。    
       等等,我觉得我的记忆出了问题。我记得那天晚上,我、崔晨水和一些朋友去大排档吃了东西,席间李小枪并不在。但如果他不在,后来的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呢?我又记得第二天我和崔晨水去了清华大学,还有演出时认识的一个外地大学生。那个外地大学生留着短头发,小个子,眼睛大大的,像年轻的查海生。但第二天我并没有去大学,因为那天下雨了。确切地说雨是从后半夜下起来的,越下越大。后来就是瓢泼大雨。我们坐着的地方头顶有塑料棚子,但仍然挡不住那场雨。行了,先不提雨了……    
       那天李小枪应该在场。崔晨水笑着对我说:“春无力,你知道吗?今天所有来看演出的北京朋克都向我打听你是谁。”“不会吧?怎么了?”李小枪说:“乐乐乐酒吧已经好久没有女孩在撞了,当时我看见你在铁栅栏那里吐,觉得你特别可爱。当时我就在想,我一定要认识这个女孩。”    
       饭桌上的气氛在变化。崔晨水已经不笑了,他有些警惕地看着李小枪,别的人(大部分是武汉来的乐手,他们有几支武汉乐队)一边吃饭一边注意我和李小枪的动静。我没发现任何不妥,心无旁骛地和他继续聊着——聊的内容我现在已经忘了。雨一直下。我和李小枪已经有点晕了,我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不断地冲他嘻嘻地笑,李小枪拉住我的胳膊,也在笑。我们一边笑着一边接吻,感到兴高采烈。崔晨水气得够呛,他一直暗示我李小枪是个喜欢“戏果儿”的男孩,跟着他是极其短暂的和没谱的。我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和一个刚刚还很陌生的小孩儿表示亲昵,是一件多么有意思的事情。这种感觉真过瘾。何况我也没想和一个人在一起那么长时间。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都陆续走了。也许他们有打车回家的钱。只剩下我和李小枪两个人。    
       屋里已支起摊煮粥,煮馄饨,卖早点。天都亮了。我们分别要了一碗粥。“咱们交朋友吧。”我对李小枪说。    
       “你还晕着呢,现在。”他清醒地说。    
       “也是,我现在头脑不清醒。”我抱歉地冲他笑了一下。    
       过了一会儿,“要不然你当我女朋友吧。”他说,然后又飞快接道,“现在我头又晕了。”喝了半碗粥,我们相互凝视一眼:还行,现在应该成了。    
       我们再次拥抱了一下,确定了现在的真实性,而不仅仅是刚才酒后的冲动。李小枪把头靠过来,咬牙切齿地说:“你要是离开我,我就杀了你。”我打了一个哆嗦,把这句话当成了一个玩笑,有点想笑。威胁别人或自己想死一定要别人知道,在我看来都是可笑的表现。我之所以没笑,一是因为此时笑出声来太破坏气氛,有故意搞笑解闷的嫌疑;二是李小枪的脸在那一秒钟居然十分严肃,虽然我怀疑他严肃的来由。我随手拿起他挂在脖子上的银链,上边挂着一把刀片。“为什么挂刀片?”我找出一个话题来问他。    
       “就是,我可以随时去死的意思。”    
       “哦。”我应了一声,没有说什么。但是觉得他这种“可以随时去死”的想法不错。应该可以实施。不就是一个死嘛!而且是随时的、主动追求的,也就是说,可以把这变成一件有意思的事。年轻人,不死还能干嘛呢?反正大家都处在没什么理想的状态中(我还算是有点理想),闲着也是闲着。想想死亡就兴奋——是不是特无知?    
       反正事情就是这样了。我成了李小枪的女朋友,我们俩像突然成立了一个团体似的,都在憧憬以后在一起的自由新生活。显而易见,我们都是对什么事都不在乎的人,在一起绝对很好玩。    
       不能在这里再呆下去了。我们到旁边一个杂货店买了一把廉价雨伞,他骑着我的自行车带我回家。我们住得很近,都是海淀区,我万寿路,他五棵松。一听就知道彼此都是军队大院里长大的。路上积满了水,我在他身后打着伞,可是不管用,雨下得那么大,什么伞都不管用了。看着他奋力地在泥水里骑车,我感到一阵新鲜和满足。快到花园桥时我们停车到一车饭馆去接着吃饭。饭馆装修得高大明亮,我不禁担心起吃饭的钱来。可看到李小枪的光头,我又踏实了。不是还有他在吗?有他在我就不用担心了。吃完饭出来时,李小枪脱下脚上被雨浇得湿淋淋的鞋,光脚走出门,一点也不管别人看他的目光。他说这是方便骑车。李小枪长得很瘦,衣服湿淋淋地贴在身上,显得轮廓分明,看上去十分冷酷,有一点新纳粹的样子。    
       李小枪带我回到他的家。他家住在一幢稍显破旧的居民楼,楼对面还有几幢同样结构的楼房。每家每户的阳台上都摆满了鸟笼、花盆、晾的衣服,五颜六色,密密麻麻。似乎从中都能看到他们每天热火朝天、自得其乐的生活。我钻进那幢楼的三号门,感慨道:“这儿真他妈的生活化!”“可不是嘛,”李小枪边上楼梯边说,“都是一帮小市民,没事儿就聚在一块聊天,谁家干什么都知道,特没劲。哎,我妈可能在家,一会儿你别忘了喊阿姨。”我们刚踏到了四层楼梯上,有一扇门就应声而开了,一个头发灰白、身材矮小、穿一身颜色灰暗家居服的中年妇女探出头来看着我们。“阿姨。”我喊道。    
       阿姨应了一声,打量了我们一下,把门打开了。    
    


第一章那种感觉叫“麻木”(2) 

    他的房间有些暗。    
       李小枪“哐”地锁上屋门,一把把窗帘拉上。整个房间显出一种暗黄色,很舒服的颜色。我一眼看到一架有些旧了的架子鼓。墙上用彩笔写着一些口号,诸如“要做爱,要作战”、“吻你爱人的时候,手不要离枪”,大家都知道,现在这些口号已经没有什么激励人的意思了。它们太旧了。墙上还画着几张画,其中有一个穿红衣服的大脑袋的小孩,看起来有点弱智。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李小枪临摹的几张他喜欢的乐队的唱片封面。因为我曾有过一个画画的男朋友李旗,所以直到现在我都对画画的男人没什么好印象。李小枪的画也同样没给我留下好印象。自从离开李旗,我就认为所有画家都是思维缥渺、不现实的动物。李小枪的床尾有一台电视机。床很低,床单和枕头都是那种很旧、洗得有些发白的颜色。外面雨还在下,比刚回来时要小了一些。那是一种翠绿和暗黄结合的颜色。绿的是树,黄的是天色。我们好像聊了几句。然后就躺下睡了。醒来时天已经晴了。这时已经下午四五点了。    
       外面已经不下雨了。天色是通常夏日特有的透明和金黄色。阳光是暖烘烘的,空气又是清新凉爽的。我们沿着大街走着。树绿得让人想对生活感恩。这是北京海淀西部,到处都是军队大院,不时就能看到穿着军装的军官、士兵。路过的军队大院门口有军人站岗。有的大院里面还竖着伟人雕像,伟人正在挥手。还有的大院正面进出的地方竖立着红色的牌子,最常见的是“为人民服务”,还有“向雷锋同志学习”等。每当路过这种军队大院时,我和李小枪都觉得心里非常舒服。我们都是那种在军队大院中长大的孩子,父母从不同省的农村当兵,后来进城,所以我们能出生在城市,从小同我们一样出身的孩子们一起玩耍,搬家也都是搬到不同的军队大院,每天早上都能听到附近的军人唱歌、跑步。长在军队大院中的孩子通常都比较单纯,不谙世事。    
       我们到了一家看上去还算比较干净的饭馆,考虑半天,只点了一盘排骨。在等上菜的时候,我们也在彼此打量对方:我们已经是男女朋友了,身体上熟悉了但精神上还比较陌生。怎么能从肉体过渡到精神是目前我们所要考虑的。对面李小枪的目光比较隐忍,可能在为他没钱感到抱歉。我就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这顿饭吃得有些索然无趣。在我觉得比较无趣的时候,一般我都会提出回家。可能是第一次吃饭时不浪漫控制了我和李小枪的交往。    
      二    
      这是一条备受污染的河。河水的颜色在我棕色的墨镜底下显示出暗绿的波纹,有点儿不动声色有点儿暗藏心机。风一吹就能闻到微腥潮湿的气味。我把眼睛向河面瞟了一眼就转而看远处的山水,河里、河边有塑料袋、废弃的软包装袋、冰棍袋以及可疑的被人们扔在此处的生活废品。这里前几天刚下过几场雨,路边还有一些地方泥泞不堪。    
       我低着头小心走路,白T恤粘在身上。昨天虫虫家的热水器坏了,没法洗澡。书包挂在我的身上有些沉。我从包里扯出随身听的耳机,把它塞进耳朵里。随身听放的是一盘我刚买了不久的英式摇滚专辑,我在想一会儿怎么坐车。不用看我也知道,我的钱包里有三块钱,眼前的我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坐百利宝专线到西单然后坐公交车,在公主坟下车后走一站地在地铁口骑自行车回家;二是我倒车到有地铁站的公交车站,然后坐地铁直接骑自行车回家。前者我还可以省下一块钱。我可是刚换的这个月的公交车月票。我摇着头想了一下,决定倒车坐地铁回家。阳光照在我的脸上,我的随身听有点坏了,音乐时断时续,我不疾不徐地走着,在问了一位中年妇女以后,穿过红绿灯穿过人行横道穿过警察穿过桥洞,向14路车站走去。    
       我在和平门下了车,然后走到西单坐地铁。经过虎坊桥时看到那条似乎从冬天就开始修的路已经修好了,现在铺着新鲜的柏油。    
       回到家以后我认认真真地洗了脸,觉得神清气爽,到厨房洗西红柿做了一盘糖拌西红柿。大约20分钟后我的肚子开始疼,我知道这个月的例假来了。血是粉红色,像西瓜一样的颜色。很快我就从卫生间的镜子里看到自己苍白的脸。然后把手撑在抽水马桶的边上向里面狂吐。我镇定地冲了水,去再次洗脸、漱口,到屋里给一个女编辑打电话,我们约在下午3点见面谈一下这期杂志的选题“摇滚女孩”,她说还会给我带一本她的签名小说。电话通了以后,我斟酌词句说我的身体有点儿不舒服,能不能晚半个小时3点半到。她好像有点儿不高兴说,好吧别迟到,她今天还有点发烧但为了工作都上班去了。    
       这屋子大得有点让我窒息。    
       第二天除了小陶呼过我一次以后他的拷机再不打来。有时候我的眼睛无意识地落在那个蓝色的小东西上面,那上面永远都是闪烁跳动的时间,一分一秒,永无休止。我们没有分手前他会一天呼我十几次,而我以心情好坏给他回机。不过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啦!    
       一会儿有电话打来,是那个女编辑的丈夫,他措辞诚恳态度温和地说,下午你就不用去了,她已经另约了别人采访了。我有些愕然,就这样挂了电话到客厅坐下,看着无聊的电视剧。这张沙发留下过全家四口人的体温和气味,这一切都让我头晕脑胀。很明显地,我缺钱,而没有任何人能帮助我,这让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办法来骗钱。我只渴望一个人的出现能迅速改变我目前尴尬糟糕的处境,能让我立刻就有一大笔钱,可以下一分钟就坐车到国贸买衣服,可以立刻去买我想听的唱片和我喜欢的书,可以立刻去挥霍。像天上掉馅饼一样生活,它直接掉到我的嘴里来,而且是韭菜馅的。事实上从天上掉下来的基本上是些让人恶心不已的垃圾,你会直接咽下肚去。我就这样坐在沙发上愁肠百结,最后决定和紫予去一趟国家图书馆。我穿着我的黑色小吊带强颜欢笑,我的心发慌,没有什么能安慰我,我从头部以下到胃部以上这一部分都是空的。在出门之前我又给女编辑打了一个电话:我是真正适合写这个选题的,你是知道的,是吗?我是真正了解的……OK,你已经约别人写了?是吗?哦,是这样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那个,我挂了。    
    


第一章那种感觉叫“麻木”(3) 

     哎,我有话对你说。    
       你说。    
       嗯。这,其实,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其实我是无所谓的。    
       啊?!你说!!    
       我……好吧。一次600。两次1200。    
       不能优惠吗?他开玩笑道(也许不是玩笑)。    
       你有学生证吗?有学生证可以优惠!    
       哈哈,我掐死你,你这个小东西!我们都笑起来。    
       嗯。我是认真的。我停下来道。    
       什么?    
       一次600。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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