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彩六號1-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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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任务後归询】
机轮触及到希斯洛机场的跑道,惊醒了查维斯与第二小队的大部份人。飞机滑回登机门的动作慢得好像永无止境;等到他们终於下了飞机,立刻就被警察护送到直升机的停机坪,搭机返回赫里福基地。走过机场大厅时,查维斯瞥见了晚报的号外,上面写著瑞士警方刚刚解决了一场发生在伯恩商业银行的恐怖份子挟持人质危机。自己的功劳被别人抢走,心里当然会有一点不开心,不过「虹彩」成立的宗旨不正是如此吗?或许过一阵子他们就会收到瑞士政府的谢函当然它会被锁在保险箱里永不公开。两架军用直升机返抵赫里福,然後再由厢型车将队员们送回队部。此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每个人都已经相当疲累他们从一早就开始正常的操练,然後以一场实战任务作为结束。
虽然如此,但还不是休息的时候。当他们进入屋内时,发现所有的椅子都已经被排成一个圆弧形,另一边则摆著一部大萤幕电视机。克拉克、史丹利、寇文顿已经在房里。现在是任务後的归询时间。
「好,各位弟兄们,」大夥儿一坐定,克拉克就开口,「干得好。所有的坏蛋都干掉了,而且没有人伤亡;不过住过程中我们是否犯了什么错误呢?」
巴迪.康诺利站起来说:「我在後门装的炸药太多了;如果有人质在附近的话,他肯定会被当场炸死。」士官说得很诚实,「我太高估门框的牢固度了。」他耸耸肩,「不过我不知道这点该如何改进。」
克拉克心想,这个康诺利还真是诚实,这代表他值得信赖。他点点头说:「我也没办法。还有别的吗?」
汤林森开口,不过并没有站起身来。「长官,我想我们在震撼弹的使用方式上还得再加强训练。老实说,当我一冲进门时,完全搞不清楚状况,还好路易斯一进去就打中了目标。
如果是我在前面,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反应过来。」
「里面的情况如何?」
「其他人都做得很好。我看到一个目标,」汤林森说,「不过立刻就被干掉了。」
「我们可能活捉他们吗?」克拉克还是得问这个问题。
「不,将军。」路易斯.罗斯理郑重地回道,「他的手里有枪,而且枪口正指著人质。」瞄准恐怖份子的手以打落他们的枪也不可行,因为恐怖份子们身上通常都不只携带一种武器,他们最常用的「备份」武器就是一枚破片手榴弹。罗斯理的三枪都打中目标的头部,完全符合「虹彩」的准则。
「我同意,路易斯。当震撼弹爆炸时,你是怎么避开强光与声音的?你站得比乔治还近。」
法国人微笑说:「我老婆每天都对我大呼小叫,我早就习惯了。」房里响起一阵疲惫的笑声,「我把一只手捂在耳朵上,侧头让另一只耳朵靠近肩膀,再把眼睛闭上。此外,我还占了一个好处,那就是震撼弹是我引爆的。」与汤林森和其他人不同,负责引爆的罗斯理能估计闪光与巨响来袭的时机,虽然这似乎只是一个小小的优势,但有时却可能具有决定性。
「进去之後有什么问题?」约翰问道。
普莱斯说:「跟大部份任务一样,满地的碎玻璃妨碍了我们的行动。我们的靴底应该换软一点的材质,这样可以减低我们的脚步声。」
克拉克点点头,他看见史丹利正在作笔记。
「射击力面有没有碰到什么问题?」
「没有。」查维斯开口,「房内的灯光是亮的,所以我们不必使用夜视镜,而且坏蛋们都站著,不但容易瞄准,射击也是轻而易举。」普莱斯与罗斯理都点头表示赞同。
「那步枪手这边呢?」
「从我的位置啥个屁蛋也看不到。」强士顿说。
「我也看不到。」韦伯说;他的英文真是无懈可击。
接下来轮到史丹利发问。「丁,为什么在最後攻坚时,你让普莱斯圭在你的前面?」
「艾迪的射击比我好,而且经验丰富。老实说,那时我对他的信心比对自己还大。」查维斯继续说,「整体而言,这是一次简单任务。每个队员都有建筑物内部状况的位置图,难度不高。我把整场行动分为三个部份,其中有两个部份我都在场。剩下一条後门的路线,我们估计只有一名歹徒;虽然这只是推测,但一切的证据都支持此一判断。我们必须尽快闯入,因为主嫌犯摩戴尔正要杀害另一名人质,我们不能袖手旁观。」他下了结论。
克拉克问众人:「对此谁有意见?」
「有时候为了等待最佳时机,你就是得让恐怖份子在你面前杀害人质。」贝娄博士说,「这样当然不好受,但却是必要的。」
「好的,博士,你有何看法?」
「我们必须继续追踪警方对这件案子的调查进度。他们到底是恐怖份子还是一般抢匪?
我们不晓得,但我们必须知道答案。在本案中,我们没机会跟对方沟通,或许这对现在来说没什么影响,但将来还是会有问题的。我们需要更多的翻译人员;我的外语能力没有好到符合需求的地步,我需要有优秀的翻译人员把我的话转成其他语言。」克拉克看到史丹利正在记笔记。他看了看手表。
「好,我们明天早上再看现场录影带。现在解散。干得好。」
第二小队鱼贯走出队部,外头的黑夜正逐渐起雾。有的人朝士官俱乐部的方向看了看,不过并没有人朝它走去。查维斯走回宿舍,打开门发现佩琪正坐在电视机前。
「嗨,甜心。」丁对妻子说。
「你还好吗?」
查维斯对她笑了笑,举起双手转了一圈。「看,没有弹孔也没有刀疤。」
「你上了电视在瑞士,对不对?」
「你知道我不能说。」
「丁,我十二岁时就知道爸爸是干什么的了。」佩琪.查维斯医生说,「他是个特务,跟你现在一样。」
没啥好隐瞒了,不是吗?「呃,佩琪,是的,你看到的是我和我们的小队。」
「他们是谁?我是说那些坏人。」
「可能是恐怖份子,也可能是银行抢匪,还不确定。」查维斯说,一边走进卧房,一边脱下衬衫。
佩琪跟著他走进房间。「电视上说他们都死了。」
「嗯。」他脱下长裤,把它挂进衣橱 「我们别无选择。当时他们马上就要杀害一名人质,所以我们就立刻……我们必须阻止它。」
「我不确定自己喜不喜欢这样。」
他看著妻子说:「我确定我不喜欢。还记得你在念医学院时所参加的那次帮人锯腿的手术吗?你也不喜欢它,不是吗?」
「不喜欢,一点儿也不。」那是一场车祸造成的,为了保住伤患的命,只好锯掉他的一条腿。
「人生就是如此,佩琪;你不会完全喜欢自己所必须做的每一件事。」他坐在床沿,脱掉袜子。特务,他想著。我要一杯伏特加马丁尼,要用摇的不要用搅的。电影里从来不拍那些英雄睡觉的模样,为什么?他们不用睡觉吗?不过谁喜欢在杀了人之後马上躺平?他对自己苦笑了一下,然後直接躺在被子上面。这件事大概只有庞德,詹姆斯.庞德做得到。他闭上眼睛,脑海中又浮现出银行的画面。他拿起MP十,指向那个不知叫什么名字的家伙他叫古特纳?是不是?他不太确定透过准星环看到他的脑袋,扣下扳机,传来熟悉的声音与震动,就像是拉开卡住的拉练。噗、噗、噗,枪口的消音器使得枪声变得十分细微。而那个目标,不管他是谁,都已经倒地变成了一条死鱼。他和他那三个朋友还来不及反应事实上,他们一点活命的机会都没有。
但是先前那个被他们杀掉的人质也没有机会,查维斯提醒自己。他只是一个恰巧出现在银行里的倒楣鬼,或许是去存款,或许是去谈贷款,甚至只是去换个零钱好剪头发……把你的同情心留给这个人吧,丁对自己说。想想那个差点被摩戴尔宰掉的医生,现在他或许正在家里与老婆家人在一起,或许吓得半死,或许发抖不止,或许得去看心理医生以治疗挥之不去的恐惧,或许这种感觉永远好不了。但是再怎么说,会感到恐惧至少表示你还保住一条老命,这总比让妻子儿女坐在家里哭乾眼泪,问爸爸为什么不再回来要好得多。
是的,就是这样。他夺去了一条生命,但也拯救了一条生命。他又想起了当时的画面,第一枪正好打中那个混蛋的耳朵前方;在第二发与第三发子弹命中之前,他就知道那个家伙已经死了。三个弹孔相距不到两寸,把他的脑浆打得飞溅了十尺远,而躯体也像一袋豆子般地砰然倒地。那人倒地时枪正好顶到地上,枪口上指,还好没有走火伤到人,而脑袋上挨了子弹也没使他的手指因抽搐而击发扳机,真是万幸。当然,这种结局并非最完美,最好是能活捉这些家伙,从他们身上得到有用的情报,以及他们犯案的动机。这样就可以学到一些东西,也许下回就能派上用场;或者可以循线抓到其他人,抓到下命令的那个混蛋,用十公釐子弹打烂他的屁股。
这次任务并不完美,查维斯告诉自己,不过至少他奉命去拯救生命,而他也做到了。没错,他想,这正是我该做的。过了一会儿,他感到床的震动,妻子在他身旁躺了下来。他伸手去碰她的手,她却突然将手移到自己的腹部上;看来在妈妈肚子里的小查维斯又不大安份了。他凑过身去,给了她一个吻。
此时,波卜夫也上了床。先前他已在电视机前喝掉了第四杯调过的伏特加酒,新闻里正拚命吹捧著当地警察的高度效率。新闻上说,警方还没有查出抢匪们的身份没错,目前这场犯罪案被称为「抢劫」,这多多少少让波卜夫有点失望,虽然他自己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他已经在他的雇主面前建立了良好声誉……而且从事件中赚了一大票。这种事情只要再来个几次,他就有钱到可以回俄国当国王了……或者在其他国家活得像个王子。当他还是一名苏联国安会的外勤官员时,就见识过西方世界的繁华富裕,并且羡慕不已,他也怀疑:自己的国家怎么可能打得赢这些虽然花在享受上的钱远比买军火的钱还多,但武器却又造得比自己国家好的国家呢否则他为什么要奉命去窃取他们的工业机密?在冷战的最後几年,波卜夫就已经清楚地知道谁将是未来的赢家。
不过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变节。难道出卖祖国就只是想在西方国家图得一份普通薪水的工作?为了自由吗?西方世界至今仍然假惺惺地把这个词吹捧得半天高。但是,就算你有到处流浪的自由,却没有一辆代步的汽车,没有钱住一间好旅馆,或是不能享受美酒佳肴,那么这种自由又算啥呢?他的第一次西方之旅是「非法」的,因为他没有取得外交人员的身份作为掩护。当时他在伦敦街头数著一辆又一辆的豪华轿车,看著效率十足的黑色计程车当你懒得走路时,它可以随时把你送到目的地而他自己的代步工具则是地下铁,虽然它又方便又便宜,但是「便宜」并非一件吸引波卜夫的事。资本主义社会最厚待的,是那些天生就有个富有的好爸爸,或是在生意上大展鸿图的人。社会所提供给这些人的豪华、便利与舒适,连过去的沙皇都无法想像。波卜夫马上就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一辆昂贵的名牌车宾士始终是他的梦想;一栋豪华的大房子当然要离高级餐厅不远;还有足以让他四处旅行的钱到那些有著碧海蓝天、温暖沙滩的海滨度假胜地,吸引美女投怀送抱。
好极了,波卜夫告诉自己。现在离他的梦想已经不远了,他只需要继续安排一些像今天在伯恩这样的「业务」,让他的老板继续出钱去雇用这些呆子他发现西方人有一句俗谚说得没错:呆子手里的钱很快就会变成别人的。波卜夫当然不是呆子,他心满意足地拿起遥控器关了电视。明天醒来之後,先享用早餐,到银行存款,然後再坐计程车到机场,搭一班瑞士航空的飞机到纽约当然是头等舱罗。
「你觉得如何?」手上拿著英国黑啤酒的克拉克问;他和史丹利正坐在酒吧的一角。
「查维斯的确名不虚传。他让普莱斯率先进入是明智之举,这证明他并没有被自我英雄主义给冲昏头;年轻军官能够懂得这点十分值得赞赏。他对时机的选择很正确,射击也正中目标。而整个小队的表现也一样好;新单位第一次出任务就碰到如此容易的任务,这是最好不过的事了。摩戴尔那个浑球的确如你所说,不是什么高明角色。」
「嗯,又坏又蠢的王八蛋。」
史丹利点点头。「的确,德国籍的恐怖份子通常都如此。我想德国 B K A 应该会寄一封感谢函给咱们。」
「从这次事件中我们学到了什么?」
「贝娄博士是一流好手,但以後如果要他跟对方直接沟通,现有的翻译人员在质与量上恐怕都是不够的。我明天会去想办法调些这方面的人才过来。哦,对了,还有努南」
「他原本是联邦调查局人质救援小组的随队科技专家。他懂射击,也有过案件调查的经验。」克拉克解释,「是相当有用的人才。」
「他所装设的监视系统相当有效,我已经看过录影带了。约翰,他们都很不错,对於在这次任务里的表现,第二小队可以得满分。」史丹利举起酒杯。
「很高兴看到一切都顺利,艾尔。」
「还要延续到下一次任务。」
克拉克吸了一口长气,「是啊。」他明白这次成功有一大部份都要归功於英国人。他们使用了英方的支援系统。而且在攻入的队员中,英国人就占了三分之二。路易斯.罗斯理的表现的确如同法国方面先前所宣称的一样优秀;这个小矮个儿一上了战场,就像大卫.克劳凯一样神勇(译注: Davy Crockett ,一七八六~一八三六年,美国拓荒时期的传奇英雄人物,田纳西州人,以擅长猎熊与优异的口才闻名,曾经担任州议员与联邦众议员。後来率义勇军参加德克萨斯独立战争,在阿拉莫抵抗居压倒性多数的墨西哥军,坚守十三天後与全体守城民兵一同战死)。没错,法国人也有与恐怖份子作战的经验,克拉克还曾与他们一起出过任务。不管怎么说,这绝对是一次成功的任务。克拉克知道,「虹彩」已经通过验证,而他自己也一样。
「元老政治家协会」在华府麻萨诸塞大道上有一座大房子,经常被用来举办各种半官方的晚宴,是当地社交活动中的重要据点。人们藉由在此地喝酒聊天的机会以拓展人脉、建立交情,确认自己在政治圈中的地位。然而,新任总统却使得这一切都变得比以前困难一点,这当然是源自於他那奇特的上台方式;但是,没有人能真正改变这座城市,而那些新任的国会议员则更需要机会去了解华盛顿的运作方式。老实说,这种事也同样在美国其他各地进行著;有钱人与重要人士总是在乡村俱乐部聚会,从中学习上层社会的礼仪与权力运作。
卡洛.布莱林是华府的新贵之一。她已经离婚十年,未再婚,拥有不下三个博士学位,包括哈佛、加州理工学院、伊利诺大学,不但跨越东西两岸,而且包含三个重要的州。这种资历在此地十分受重视,使得她受到包括六名参议员以及许多众议员的青睐。
「看这新闻。」来自伊利诺州的斯科参议员说道,同时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