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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名家解读聊斋志异-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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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为十二卷”,可见经过他挑选整理,经过删舍,在排法上是比较乱了的。
其中有没有一点规律?从“三会本”十二卷来看,也还可研究。例如,除一
些普通的题材贯串在全部作品而外,某些题材相近的篇目,有时往往集中在
一起,卷一的《偷桃》、《种梨》、《劳山道士》排在一起;《蛇人》、《斫
蟒》在一起;《野狗》、《鬼哭》放在一起。又如第二卷则把《海大鱼》、
《张老相公》与《水莽草》放在一起,《狐联》与《潍水狐》在一起。第三
卷《戏术》、《丐僧》在一起。卷四的《柳秀才》与《水灾》、《小猎犬》
与《捉鬼射狐》、《蛙曲》与《鼠戏》、《泥书生》与《土地夫人》。。在
一起,如此等等,看来在一卷中是有某些题材相近和相似之处的。这里有个
什么道理?仍需要我们下功夫研究。

总之,我们对《聊斋》的写作情况和编排方式,迄今还不甚了了,有许
多工作还要继续去做。

另外,《聊斋志异》虽然是文言,作为优秀的短篇小说,它的影响决不

只局限在国内。13 世纪意大利人马哥孛罗、法国人德鲁布路回到欧洲后,就

介绍中国文化。中国作品最早与欧洲读者见面,则在18 世纪。第一部,可能

是《今古奇观》先被译成法文,后来陆续就有《好逑传》、《玉娇梨》、《三

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平山冷燕》、《镜花缘》被译为外

文。1873—1874 年有个叫阿伦(Allen)的人把蒲松龄的《聊斋》译成了英

文。自此《聊斋》也就在国外传播了。国外研究蒲松龄和《聊斋志异》的人

日渐多起来,如日本的庆应义塾大学及京都大学收藏的蒲松龄著作及有关材

料,就十分丰富。《庆应义塾大学所藏聊斋关系资料目录》(日文)中共计

聊斋遗著420 种,有关材料107 种,有不少已超出了路大荒同志收集的资料①, 

因此,为要把蒲松龄研究得好一些,是还有国内外的学术文化交流工作要做

的。

结束本文,应申明的是:这里只掇拾一些琐碎的材料,拼凑成不像样子

的“文章”,资料既不丰富,观点也不新鲜。特别应该提到的是依据路大荒

先生所编集的《蒲松龄集》和其中的《蒲柳泉先生年谱》的材料是不少的。

路先生辑录工作作得很审慎,校勘较精到,系年排列也很有依据。我写此文,

绝不存什么“补充”、“发挥”的妄想,何况自己在这方面所知是甚少的。

但因为这是为写《蒲松龄与》一书所需要的一章,没有它,似乎

全面介绍蒲氏和他的小说、创作就不成样子。正因为如此,只好勉强为之,

定有谬误和疏漏之处,请同志们指正。

① 参见《文史哲》1964 年第2 期徐恭时《蒲松龄著作新探》。

(选自《人鬼狐妖的艺术世界》,
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 年版)


章培恒
《聊斋志异》写作年代考

我在为古籍出版社重印的《聊斋志异》会校会注会评本所写的《序》中

曾经推定:《志异》原稿八册,书中各篇系按写作先后排列,但因稿本并未

注明每册的册次,以致在传抄过程中册次颠倒,进而篇次混乱,赵起杲在清

代乾隆年间已有“至其编次前后,各本不同”,“实无从考其原目”(《刻

聊斋志异例言》)的慨叹。幸而解放后发现了《志异》的四册手稿本,以之

与铸雪斋抄本《志异》对校,可知铸雪斋本的祖本殿春亭本虽也曾误认册次,

并且擅自把全书分成了十二卷,但原稿每一册内部的篇次却并未打乱,故以

现存手稿本与铸雪斋本相参照,尚可大致确定原来的册次:第一册即手稿本

中收有《聊斋自志》的一册,其第一篇为《考城隍》;第二册即手稿本中以

《鸦头》为首的一册;第三册相当于铸雪斋本中自卷六《大人》篇起至大约

卷七末为止的部分;第四册相当于铸雪斋本中自卷二《某公》篇起至卷三《鸲

鹆》篇止的部分;第五册即手稿本中以《云萝公主》为首的一册;第六册即

手稿本中以《刘海石》为首的一册;第七册相当于铸雪斋本中自卷十一《王

者》篇起至卷十二末为止的部分;第八册相当于铸雪斋本中自大约卷八《画

马》篇起至卷九《沅俗》篇止的部分。我所据以作出上述推定的理由,已见

于重印三会本《序》;现再从这一推定出发,依据《志异》诸篇系按写作先

后排列的原则,进而寻讨该书诸册的写作年代。

(一)

手稿本第一册卷首《聊斋自志》,末署“康熙己未春日”,己未为康熙

十八年(1679);文中云:“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

闻则命笔,遂以成编。久之,四方同人,又以邮筒相寄,因而物以好聚,所

积益夥。”据“久之”一语,知其于康熙十八年写《自志》时,距其开始写

作《志异》已为时甚久;而他在康熙十年所写的《独坐怀人》诗中却有“途

穷书未著,愁盛酒无权”(《聊斋诗集》卷一,见路大荒先生编《蒲松龄集》)

之句①,所以,《志异》的开始创作,也即第一册的开始写作,当在康熙十一

二年或稍后。——因若再往后推,就与《自志》中“久之”语相矛盾了。

对于这一推定,读者也许会提出两个疑问,有必要在这里说明一下。

第一个可能提出的疑问是:据上引《自志》中“闻则命笔”等句,蒲松
龄似不过是对鬼狐故事感到兴趣,听到别人讲述,就记录下来,积得多了,
便成了一部书,所以,他在开始从事“闻则命笔”的工作时,未必意识到自
己是在著书,从而康熙十年所写的“途穷书未著”的诗句也就不足以证明他

① 此诗在《聊斋诗集》中编入康熙十年辛亥。该书在编年上虽偶有讹误,此诗的编年却无可疑。因蒲松龄
曾于康熙九年秋天至宝应,十年三月至高邮,秋间返乡;松龄之南游,生平仅此一次。(皆见路大荒先生
《蒲柳泉先生年谱》)诗云:“倦鸟吟晴日,归鸿没远天。途穷书未著,愁盛酒无权。暮笛惊残梦,深窗
坐小年,游人离思发,长是在花前。”从诗中景色来看,当在春日。此时的鸿雁,系由南而北。蒲松龄以
此来寄托其离思,自系身在南方而怀念其北边的家乡,当即作于此次南游期间。又因其于康熙九年春夏间
尚未南来,必作于十年春可知。

在当时尚未开始写《志异》。

但是,《自志》的结尾处说得很清楚:“独是子夜荧荧,灯昏欲蕊,萧
斋瑟瑟,案冷疑冰。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
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嗟乎,惊霜寒雀,抱树无温;吊月秋虫,偎阑自
热。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这明明是一部在艰苦环境中坚持写作、
抒发孤愤、寄托理想的书,其写作态度何等认真,作者对它又何等重视!这
样的一部书,蒲松龄在开始写它时竟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著书,这显然是
不可能的。因此,所谓“闻则命笔”,不应该把它理解为仅仅是把别人所讲
的故事客观地记录下来,而应该是结合自己的思想和感情,对其所听到的故
事进行再创作(何况《志异》中的许多篇,恐怕都并非从别人处听来,而完
全是作者自己的创造)。换言之,这正是在有意识地从事著书工作。至其出
发点,显然也不仅仅是由于对鬼狐故事感到兴趣或好奇,而是由于悲愤郁结,
欲借此宣泄。——仅仅兴趣或好奇,是不可能支持他在“灯昏欲蕊”、“案
冷疑冰”的情况下坚持写作的,更不可能使他发出“抱树无温”、“偎阑自
热”之类的慨叹。其实,“闻则命笔”前的“情类黄州”两句,就清楚地透
露了其中消息。苏轼在贬斥黄州时之所以喜人谈鬼,也正是由于悲愤郁结。

可能提出的第二个疑问是:路大荒先生《蒲柳泉先生年谱》康熙九年庚
戌谱有云:“在沂州阻雨,休于旅舍。有刘生子敬出同社王子章所撰桑生(名
晓字子明)传,约万余言,得卒读,遂作《志异·莲香》一篇。”据此,是
康熙九年已写成《志异》中《莲香》篇,何得云康熙十年尚未开始写作《志
异》?

按,《蒲柳泉先生年谱》此条的依据是《莲香》篇末数语:“余庚戌南
游,至沂阻雨,休于旅舍。有刘生子敬,其(指篇中男主人公桑晓)中表亲,
出同社王子章所撰《桑生传》,约万余言,得卒读。此其崖略耳。”蒲松龄
自己只说他在康熙九年读到《桑生传》,并未说《莲香》篇亦为该年所撰。
所以,《年谱》定《莲香》为庚戌之作,证据并不充分。也许路先生认为蒲
松龄既然“闻则命笔”,读到《桑生传》后自当“命笔”而写《莲香》。不
过,蒲松龄虽确曾于康熙九年南游,而根据今天的科学知识,《莲香》篇所
述鬼狐故事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完全出于虚构。那么,此一虚构故事的男
主人公桑晓是否实有其人呢?篇中谓晓“举于乡”,若确有其人,中乡举事
当不虚,因这牵涉到一个人的政治地位,对当时的实有人物不能随便乱说,
《志异》在这方面确也从不任意增饰(如《元少先生》篇述当时实有人物韩
菼为鬼师事,其事虽虚,而云菼“中会、状”则不诬)。桑晓既为举人,自
当见于该地志乘的选举部门。但志乘不载,其人出于虚构可知。然则世界上
又哪有桑晓的“中表亲”可以给蒲松龄在沂州旅舍遇到?

在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志异》篇末所交代的故事来源,有些是真的,
有些却是虚构出来的。如《江城》就是后一种情况。该篇述高蕃及其妻江城
的故事。故事中有一人物,为高蕃“同窗”王子雅,与蕃过从甚密。篇末则
云:“此事浙中王子雅言之甚详。”(据铸雪斋本)由此看来,蒲松龄跟故
事中人物王子雅是认识的,并听他叙述过这一故事。但《江城》一开头就说:
“临江高蕃。”王子雅既是高蕃同窗,同住一县,自也当为临江人。——蒲
松龄后来以同一题材写《禳妒咒》,也以子雅为临江秀才;盖从故事本身来
看,子雅实非为临江人不可。所以,故事中的王子雅若确有其人,不可能为
浙中人;蒲松龄若确与王子雅认识,并听他述说过这一故事,自不至误以子


雅为浙人。然则王子雅之在《江城》篇末忽然成了浙中人,当因其人实系子
虚乌有,有的籍贯是由蒲松龄自己设计的,而松龄在设计时,偶然疏忽,忘
了与篇首“临江高蕃”语相呼应,留下了一个漏洞。至于蒲松龄之所以要在
篇末加这样一句,则显然是为了要使读者认为此故事并非他所虚构。(按,
青柯亭本《志异》此篇末句作:“余于浙邸得晤王子雅,言之竟夜,甚详。”
不足据。因为:第一,以铸雪斋本、青柯亭本与残存的半部手稿本互校,可
知青柯亭本常以意改动原文,远不如铸雪斋本的忠实于原稿,三会本的校记
在这方面提供了无数例证,此不赘述;现在手稿本中收有此篇的一册既已亡
佚,自当以铸雪斋本为正。第二,据现有资料,蒲松龄并未去过浙江,自不
可能“于浙邸得晤王子雅”。此当是后人——也许就是青柯亭本的刊行人—
—感觉到了王子雅不应该是浙江人,遂臆改原文,而不悟其与松龄生平不
合。)

总之,由于《志异》篇末所交代的故事来源,有的本来是作者虚构出来
以吸引读者的,而《莲香》篇的主人公桑晓又并非实有人物,则篇末所言康
熙庚戌晤桑晓中表亲、得读《桑生传》云云,自亦出于虚构,决不能就此认
为《莲香》篇的写作必在庚戌。——因为,即使该篇写于康熙五十年,也毫
不妨碍蒲松龄在篇末虚构出这样一个故事来源。它并不能否定《志异》第一
册开始写作于康熙十一二年或稍后的推断。

《志异》手稿本第一册的写成,则当在康熙二十一年(1682)秋天。因
为该册的倒数第二篇《祝翁》有“康熙二十一年,翁弟妇佣于毕刺史之家,
言之甚悉”语,其写成不可能早于康熙二十一年;而第二册开头的《鸦头》
等篇,又为康熙二十一年之作(说见后),第一册的完工自不会反迟于此,
必在该年无疑。那么,同是康熙二十一年的作品,为什么《祝翁》等收入第
一册,而《鸦头》等收入第二册呢?考手稿本第一册唐梦赉《序》:“留仙
蒲子,。。凡所见闻,辄为笔记,大要多鬼狐怪异之事。向得其一卷,辄为
同人取去。今再得其一卷,阅之,凡为余所习知者,十之三四。”所云“向
得其一卷”,自当指康熙十八年所编定者。因《聊斋自志》及高珩为《志异》
所作《序》(见铸雪斋本)皆署康熙十八年春日,可知《志异》的第一次编
定当即在该年春天。至唐梦赉“今”(据唐《序》所署年月,“令”系康熙
二十一年八月)所“再得”的“一卷”,则当已将康熙十八年春天后的作品
增入,此可由《序》中“凡为余所习知者,十之三四”语知之。所谓“习知
者”,当即已见于唐梦赉“向得”的康熙十八年编定本中、为他所熟悉的作
品(唐《序》所说“辄为同人取去”,犹言常被同人拿去看,以显示该书之
深受欢迎,并非说那“一卷”他自己还没有看就被人拿走了)。这类作品在
其“再得”的“一卷”中既只有“十之三四”,可见该卷已有大量新作增入。
故蒲松龄当于康熙二十一年秋天将其前后所作重新汇为“一卷”,并请唐梦
赉为之作《序》。而手稿本第一册实即当时所重编的这“一卷”。因为:(1)
此“一卷”所收,自只能以康熙二十一年秋天为限,而不可能收入该年所写
的全部作品;而手稿本第一册也确实只收了康熙二十一年写的部分作品(《祝
翁》等),并未将该年所作全部收入(《鸦头》等皆编入第二册)。这是两
者相同的第一个证据。(2)唐《序》言:此“一卷”中“凡为余所习知者,
十之三四。”手稿第一册的情况同样如此。该册《新郎》篇有“江南梅孝廉
耦长”语,耦长名庚,康熙二十年举人,见《清史稿·文苑传》。此称“孝
廉”,必作于康熙二十年秋天耦长中举之后。第一册共收六十四篇,《新郎》


为第三十四篇,就篇数言,自《新郎》至末一篇约占全册的十分之五弱,但
因《新郎》前的作品篇幅较短的多,故就字数言,自《新郎》至末一篇已超
过全册的十分之五。而自康熙十八年春天至二十年秋天之间,也不至一无所
作。所以,康熙十八年春天以前的作品在全册中只占“十之三四”,殆无可
疑。这是两者相同的第二个证据。

这里有一个问题:既然《志异》是在康熙十一二年(或稍后一些)就开
始写作的,为什么到康熙十八年春天还只写了这么一些?当然,刚开始时可
能写得比较慢,但若康熙十八年春天还只有第一册的十之三四,不过二十几
篇,蒲松龄为什么要郑重其事地给这样一个极薄的小册子写那么一篇感慨甚
深的《自志》,而且还特地拿去请高珩写《序》呢?颇疑康熙十八年春所编
定者,较现存手稿第一册的“十之三四”要多不少,而在康熙二十一年重编
时,认为其中若干篇写得还不够好,把它们删去了。至于这些删去的篇章,
是就此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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