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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用脸着陆的穿越-第4章

小说: 用脸着陆的穿越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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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现在我特想知道的是,是不是有些变态的爱好会遗传?(司弦妈妈飞起一脚:你个不孝子说谁变态!)
  如果不是遗传,那我现在看到小五子睡眼惺忪,衣冠不整但一脸感激加惊讶的复杂表情时,超级想咬他小脸儿一口的冲动是什么??
  我真不愧是变态中的变态。
  我妈至少还是喜欢异性那类的正太控,我居然是喜欢同性的正太控。
  我不是应该喜欢幼齿小女孩儿才对呢么?雅萱姐管那叫啥来着,萝丽控还是萝丽塔控?
  妈的不管了,脑子有些乱了。
  于是更恶狠狠的劈柴。
  我这个悲哀的中年怪叔叔。
  儿童的身,中老年的心。
  我想起某著名文学作品中的一个著名人物——《金瓶梅》里的潘金莲,她就是个正太控,老公死掉后,就和自家女婿陈经济乱搞,俩人儿还挺情深意笃,潘金莲儿写给陈经济的情书里,公然自称:“奴”。见不着面儿,就“挨一日似三秋,盼一夜如半夏”。
  想想就恶寒。
  我还不至于这样。
  刚刚那一瞬间,我就是想咬他一口。
  红彤彤的小脸儿,睡眼惺忪的大眼睛,看起来很可口。
  我弟弟小的时候,我曾经也很想咬他。但我弟弟那孩子打小儿就邋遢,脸蛋上整的全是哈喇子,实在没地儿下口。
  而且我说过,我弟弟很凶悍,再给我整一满脸花。
  我还不能还手,还手我也打不过。
  多得不偿失啊!
  想了想我平静了很多。
  平静的推着小五子回去睡,可他依然死死的拽着我的衣角儿,小王八似的咬紧了不撒口。于是我于无奈中又多了一个监工。
  嘿你还别说,让他那俩黑葡萄似的大眼睛盯着一看,我还真他妈的干劲十足。
  真是充满侠义精神的贱客呀我。
  如果您怀疑上面儿那个句子中有错别字,那么请参考下面儿这个电影名儿,您就知道我是故意写错的了。
  王牌大贱谍之中国古代穿越版。
  
  
                  我升职了
  
  我升职了我记得我说过的吧,越老板很照顾我和小五子。
  他是个老鸨儿龟公妈妈桑中濒临灭绝的好人。
  有一天他晚上到后院儿溜达,顺便视察员工住宿条件的时候,发现我的义务扫盲班儿。
  很是惊讶。
  问我怎么会认字。
  我就瞎掰,说小人我自幼家贫,本无力延师,幸得邻居一个好心的读书人,得到我娘照顾缝洗,于是教我些许认了几个字,虽说也算开蒙读书了,但于举业一途,则实在力不从心。
  我说得确实是实话,八股文我一窍不通,四书五经也只是看过而已,要像古代人似的倒背如流,是想也别想,搁的这儿,我连个秀才都考不上。
  越老板又看了看,转了两圈儿,停在小五子旁边,嘴里啧啧有声,半晌儿又拿起我给大家削的碳条儿来,问:“这是何物?”
  “铅,啊笔。”我张口儿就来,说了一个字之后觉得不对了,想咽下去来不及,于是整成了这很有hip…hop风味的结巴。
  不过话说回来,以前听过一个谜语,说的是“桑”字打一种音乐形式,结果就是hip…hop,没看见吗?顶头三个“又,又又”。
  您看我又走神了,真是对不住各位哈。
  最近有些神经质加妄想症。
  越老板看了看我的简易铅笔,问:“你做的?”
  小人我诚惶诚恐的点头不迭。
  “很巧妙。”
  妈的一黑碳条儿有屁的巧妙啊:“哈哈哈,过奖过奖,您老抬举我了。”我想象着自己的嘴脸,真想抽自个儿,——瞧瞧,这就是事故的大人嘴脸啊,我这还没迈出校园呢,已然被社会腐蚀了都。
  “此物用起来倒也便宜,但实则对笔力无益,我看你二人明个儿起,到我书房伺候,现成的笔墨,也好习字,倒省得如此耽搁了。”
  什么!我教就叫做耽搁,凭嘛??“小人谢公子赏识。”一揖到底。
  我知道越老板是好人,不然他也不会因为我上次被埋在坟堆儿里就急得满保定城的乱窜找我。可是我还是忍住得想要瞎想。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想念雅萱姐了,所以脑子里充满了她灌输的奇谈怪论。
  不知道是不是我以淫人之心度人家君子之腹。
  我怀疑越尧少爷想搞3P,别怪我想歪了,厨子大叔现在也识字了,也和我们一样用碳条儿写字,他怎么不让厨子大叔去他书房伺候啊?偏偏的找上我们两个。
  第二天就有人送来两身儿青布的衣服,我自己穿了,又帮小五子收拾停当——其实人家会自己穿衣服,就是我以前总伺候我弟,手欠惯了,看着小朋友穿衣服,不帮帮忙心里就不好的慌。
  结果我们俩穿衣的时间因我帮忙的原因而延长了十分钟。
  穿好了,我和小五子互相看看造型儿,都笑了。
  五子是喜悦羞涩的笑,我是无奈的笑。
  您看过周星驰的唐伯虎点秋香吗?
  里面华安的书童装什么样儿,我俩就什么样儿。
  就是不知道一会儿还有没有俩笨蛋叫越文越武的给我教。
  虽说只是从打杂儿的长到书童,但好歹也算升职。
  不过我突然又想起来,在雅萱姐的故事里,好多人就是从书童这一暧昧的职业跨上了当人家男宠的不归路。
  再联系到刚才关于3P的假设,我脚底下禁不住一股寒气儿冒上来了。
  唉,这毕竟不是小说儿(众怒:靠,这就是小说儿!),只是生活,生活中上哪儿找那么多喜欢男人的角儿去啊。你以为跟小说儿里似的啊,小攻小受都是一抓一大把。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存货发完了,努力了一个下午的结果。
  本人光荣感冒,后天又要军训。
  军训期间我会好好打腹稿儿,回来继续更新(如果我还能活着回来的话)。
  唉,带病军训,我还不如直接去死好了。
  
                  书童也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
  
  
作者有话要说:
自己撒花儿,军训归来的更新。
  下午三点到家,啃了这么一章出来,还请大家捧场:)
  明天就要正式开课,所以以后只能每周更新一次。
  时间虽长,但保质保量:)
书童也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本人天赋过高,以至于每种职业对我而言都变得很有前途。
  我以前还真小看了我家老大越妈妈桑,你甭说别的,光看着书房就是不俗。
  山墙当中一轴儿巨幅的烟雨江南,显然是名家手笔。翠玉狮子镇纸,西洋金自鸣钟,蜀绣菡萏屏风。瓷器是一水儿的定窑雕花儿白瓷,宣德炉中焚着上好的檀香,插瓶儿里贡着新鲜的墨菊。易水古砚,旁边儿配着紫檀的笔架儿。
  如果这真是紫檀的话,那越家真是阔大发了。
  据我所知,拿破仑最珍贵的一件陪葬品,就是一个袖珍的小紫檀棺材。
  清朝四大疑案之一的雍正无头案,一说就是,雍正给刺客割掉脑袋以后,配了个紫檀木的脑袋以求全尸。
  维民所止,雍正无头。
  可怜一代大儒查嗣庭,偏偏于文字狱顶峰时期,得罪了喜怒无常心胸狭窄的雍正帝。一个无心之失的考题,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一个悲惨无比的冤死狱中。
  不过以前我经常怀疑我是雍正的转世。
  因为我妈老说我的脑袋是木头疙瘩。
  书架上的书,深绿色的缎子面儿,版式宽大,字迹清晰,装订精美,用墨上乘,一看就是善本儿,基本等同于清代武英殿本儿那一个档次的。用得上这种书的,肯定不是一般人家儿。说白了就是,你有钱都没处儿买去。
  整个书房风雅而不浮华,富贵而不恶俗,难得。
  越少爷为人也风雅的紧。光看我和小五子这一天的活儿,就可略见一斑:早起洒扫是不必说的了,之后就是焚上一炉好香,红泥垛的小风炉上扇滚了现从一亩泉汲上来的泉水,烫了杯盏,再另烧滚一壶泉水,掩小了火,煨着,让它半滚不滚,拿现代的话说就是,维持在八十五到九十度之间,据说这是泡茶的最佳水温。之后就是研磨,透雕的竹林七贤花样儿的易水古砚,松烟墨,清亮亮的泉水,看着墨色丝丝缕缕的在清水中氤氲蜷曲,黑色的墨都磨出了一股子艳丽妖娆的色泽来。
  笔墨伺候齐全,就候着越少爷前来临幸了。
  若是来了,就伺候着添茶焚香,拢手炉儿脚炉儿,无事可忙时,就在屏风外面候着。越少爷看的兴起,间或随口与我谈论一二,这让我很辛苦,因为我要装蒜,尽量表现得像个十二岁的孩子。
  不过话说回来,就我这点儿文学造诣,就算不装蒜,也没什么好怕的,只要不时注意一下,别蹦出两句老庄孔孟唐诗宋词来就好。
  免得被越少爷惊为天人,导致我直接被送上中世纪处死巫婆的火刑架。
  别以为这是穿越就不会死人,我经常这样告诫自己:我是人,不是猫。猫都没有九条命,更何况我哉?
  不过越二少爷不是天天都来临幸的,就算来,时间也不定,他不在的时间,我俩自行习字读书,有时候有越家的清客相公来串门儿,还可以进行一下子学术交流。主要是我请教,他们答。
  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一些封建文化典籍的,据我这些日子的查阅资料得知,占这个世界主导地位的,是一些类似于老庄的无为而治,道法自然之说。
  清平盛世,才能与民休息。
  说了这么多,我觉得书童职业的前途在于,让我更加彻底的了解这个世界,从而摆脱被当成妖怪,历尽连续被处以刺字割鼻腰斩炮烙俎醢绞刑火刑宫刑之后奇迹般生还的苦难历程。
  更何况,多多接触自己公司老板,总不是坏事儿。
  我不想以后当个龟奴,尽管这是小厮们日后最光明的前途。
  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功利心的。
  我只是想能够走出这个男倡馆儿,然后把小五子赎出来。
  他跟我不一样,是倒卖的死契。说白了就是被卖给长清坊了,日后就算是长清坊逼着他接客,也算不得逼良为娼,对于越家正经买卖人家儿的荣誉称号,不会有丝毫影响。
  更何况,一旦入了乐籍,即如付骨之蛆,打下了终身的烙印,永世不得翻身。
  一想起他拿着糖人儿笑呵呵望着我时,弯弯的眼睛,我的心就疼。
  一个糖人儿的快乐,多简单。
  我这个肮脏的大人,看着他,多么的自惭形秽。
  他是个可爱的孩子,不应该有这样的下场。
  越老板虽然是个好人,但他同时也是个商人,更何况是个声色场中的商人。
  马克思教育我们,追求剩余价值,是商人的本性。
  二十二年的人生路程,教给我的不多,其中一项就是——不要轻信。
  我记得以前倍受雅萱姐推崇的一篇小说的名字叫做《活着就是恶心》,因为对名字印象太深刻,以至于把内容忘记了。
  不过话说回来,以前教授就总是批评我,说我就擅长书皮儿学问,应该去学图书馆学。
  我想着这个名字,觉得再改一个字形容我现在的状况很恰当:活着就是闹心。
  我为什么闹心?
  为了自己,为了小五子,为了我们什么时候能够离开长清坊。
  我闹心得很。
  很闹心。
  
  
                  想家
  
  
作者有话要说:
逃课回家更文,明晚继续:)
想家马上要过年了,长清坊迎来了一年之中业务繁忙的黄金季节。
  我迎来了一次巨大的心理危机。
  我想家了。
  闹心中的想家,于是更加想。
  这么长时间了,我第一次说起想家这个词。
  不是我冷漠没良心,连家都不想。
  我当然想了,想得都快死了,就是因为太想了,所以连说的勇气都失去了。
  痛到深处最无言。
  还有一句流行歌曲的歌词形容我的心情很恰当:“人最孤单的时候绝不会掉眼泪。”
  我一向是不听流行歌曲的,但这句歌词吸引了我,于是此歌光荣成为受本大爷赏识的唯一一首流行歌曲。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移情作用,以至于近来我每次看见小五子,总是两眼泪汪汪,然后抓过来一顿狼抱。
  他身上有一种很好闻的味道,小孩子的馨香气味,温暖柔软,让人联想起橘红色的灯光,就像小时候我房间里的味道。
  抱着他在怀里,仿佛就是抓住了什么;抚摸着他头顶柔软的黑发时,才会觉得自己在这个鬼地方不是孤身一人。
  结果搞得小五子最近见了我就很是惶恐。
  他大概以为我的失心疯又复发了。不然怎么会一见了他就神神道道的含着两汪眼泪猛抱!
  于是他总是趁我不注意时偷偷看着我。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悲天悯人的情怀:——小三子哥哥又疯了。
  其实我也觉得自己要疯了。
  穿越实在是一件能让人疯掉的事。
  我很想家,我想我爸妈,弟弟,还想念雅萱姐。
  忽然就觉得很恐惧,永远回不去了,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我都不会有机会再见了。
  那个传说中的一米八五的姐夫,我至今无缘得见。不知道他是个怎么样天怒人怨的帅哥,让雅萱姐爱到眼睛里根本容不下别人。
  如果我能回去,该有多好。我就可以继续上完我的研,继续充当我爸妈显摆的资本,继续赔光自己的老婆本儿给我弟弟买这买那,继续暗恋雅萱姐。
  如果我回去,该有多好……
  可是,如果我回去,小五子怎么办?
  他长得很好看,可以想见,两三年之后,就会被逼着接客,忍受种种屈辱,折磨,一辈子永无出头之日。
  他是那样一个单纯美好的孩子,这不该是他的命运。
  我虽不才,但好歹是个成年人。我要救他。
  他那样纯粹的信赖我,依靠我。
  也许在这个世界上,关心他的人,就只有我了。
  想到这些我的心突然很疼。疼到全身无力。
  我很想家,很想回去。
  但我回不去了。
  算了,就算回的去我也不回去了。
  那个世界,我不要了。
  爸妈和弟弟,我不要了;雅萱姐,我也不要了;研究生,让给别人去读好了。我什么都不要了,我抛弃了整个世界。因为这里有个人,他只有我,只有我。
  
  
                  春节黄金周
  
  春节黄金周前面儿我曾经说过的,长清坊迎来了它业务上的春节黄金周。业务繁忙所以难免人手儿不够使唤,于是越少爷全然不顾近来我内心的天人交战,挠攘的七死八活,悍然调我去重操旧业——伺候吃花酒。
  说实话我也并不是特不爱去伺候花酒。毕竟伺候一回就拿一回小费,多攒一点儿是一点儿,这样就能早日给小五子赎身。
  既是吃花酒,便少不得弹奏些丝竹,唱几个小曲儿来助兴。
  在座的一个挺红的公子,名叫陆紫的,是个满门抄斩的罪臣之后。年约十六七岁,生的斯文羸弱,吹得一手好埙。
  埙声嘛,众所周知,吹奏起来难免有些悲切之音,加之陆紫感怀身世,凄楚之意更甚。
  外面虽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但那一缕埙音清清冷冷,悠长迂回的冒出来,愣是吹得在座诸人脚底板嗖嗖冒凉气,顿时席面儿上愁云惨淡,连调笑之声都沉寂下去了。
  要知道,哪位来长清坊的爷不是找乐儿来了?大过年的,陆小公子一席吹奏,整的套间儿里是:——荷花桂子不胜悲,星榆银盆带泪颜。
  我心中就觉得要坏事,暗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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