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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穿越杂事儿 作者:灵犀阁主(晋江非v高积分2012-09-06完结)-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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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秋水换上了我曾给他买的那件袍子,一路上仍然是少言寡语,我便问他可曾见过楚龙吟,他摇头说不曾,我便未再多问,带着他回至王府别苑。
  王爷一向不爱讲排场,因此晚饭就在小厅里摆了一小桌,我们三个人围桌而坐。饭间王爷细细问过庄秋水的年龄家世以及兴趣爱好和平日的工作状况,庄秋水也都一一老实答了,王爷又问他愿不愿去做郎中——毕竟仵作一职在古代属于下九流的行当,王爷虽不在乎身份尊卑,可毕竟他身后还有整个皇族,不得不顾及皇上的面子。
  我本以为庄秋水属于爱尸成癖……咳,的那一种人,起码是对验尸这个职业相当感兴趣的,一准儿不会答应王爷的提议,却不成想他居然一口答应了,这着实出乎我的意料。怕他是不敢违逆王爷的话而勉强答应,我趁王爷起身去如厕的空当悄悄问他:“先……大哥,你若不喜欢当郎中就直管同王爷说,王爷不会介意的。若你不好意思出口,我便替你去说……”
  “不必,”庄秋水淡淡地道,“做什么都一样。”
  “真的么?”我不放心地追问了一句。
  “真的,”他看着我,“我没有骗你。”
  嗯……那就是真的了,庄秋水不会说假话。我放下心来,其实我也是个俗人,真心觉得做仵作到底不如做郎中,一来郎中比仵作收入高,二来也更容易被人接受,否则以庄秋水这样的性格只怕连媳妇都不好找。
  于是等王爷一归座我就立刻央求他派人在清城最好的地段儿帮忙租个店面给庄秋水开医馆,惹得王爷故意满脸醋意地说我有了哥哥忘了爹,还有什么以权谋私吧啦吧啦的,我也不去管他,又不是白落他一间铺子,总归庄秋水赚了钱后会还给他的,尽管可能还债要花的时间会长些……
  整件事情的结果高出我的期望值甚多,这么长时间以来我是头一回如此高兴,忍不住多喝了几杯,庄秋水在喝到第二杯的时候就醉倒在桌,被王爷派人架去了客房睡下,又让人给庄夫人带了个信儿以免她担心,最后桌上就只剩下我和王爷两个人,你一杯我一盏地喝了个痛快。
  从小厅出来时我已经醉得东倒西歪,王爷也不让侍女过来掺和,亲自扶着我下了台阶,慢慢地穿过花园往我所住的小楼行去。月上中天,清冷中透着无限落寞,王爷仰起头来赏月,未防我脚下趔趄了一步跌在他怀里,被他轻轻搂住,未再放开。
  “情儿……”我听见他在耳畔低喃。
  “王爷……谢谢您……”我仰脸诚挚地望住他,“我知道,一万个谢字也报答不了您对我的恩情,是您帮我重生,帮我振作,我……我现在什么都不求了,只求能这么安安静静地度过此生,孝敬您老,做您真正的女儿……”
  他在我耳畔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声,低低地道:“……唉,罢了,终究你是你,而非那个人,谁也替代不了谁……我还奢求什么呢?老天待我已不薄了……做女儿罢,女儿总归是一辈子的情分……”

  再遇故人

  第二天吃过早饭,我送庄秋水回衙门,顺便给庄夫人送些王爷从京都带回来的特产。到了下午的时候,王爷许诺给庄秋水的那间城中心的店面就搞定了,办事效率快得惊人,于是接下来的两天我就每天跑到庄夫人那里帮她和庄秋水收拾家当,正式向清城衙门的代理知府提交了辞呈之后就直接搬进了那店面后面的独立小院儿。
  小院儿是四合式的,庄夫人专门为我把西厢房留了出来,说是只要我啥时候想都可以随时过来住。庄夫人是长辈,自然住了北面上房,庄秋水住东厢,没花多少时间就把小院儿收拾得妥妥当当,完全就是个温馨精致的小家庭了。
  王爷好人做到底,还借了不少人手过来替庄秋水采买了各种药材和医用器具,庄秋水的医术是跟他已故的父亲学的,他父亲就是位郎中,原来也经营着一间医铺,听说后来惹上了一起医疗官司,被当地衙门罚光了家产,他父亲也被罚杖刑,放回家没多久就病逝了,身无分文的庄夫人和庄秋水只好投到了清城来,庄秋水这才做了仵作。庄夫人说庄秋水当初在家里医铺未倒之前就已经开始挂牌行医了,所以他的医术是不必担心的。
  对于庄夫人我是真心地觉得亲近如母,因此这几天就总在她这里住着,顺便帮忙把前期工作做好,这医铺的招牌还是我的笔迹,叫做“乐安堂”,药屉上的草药名称也都是我一张一张写好贴上去的。
  差不多准备就绪,只等年后一开春就开张营业。
  接下来就是要准备年货过年了,王爷那边当然用不着我操心,我就索性一直留在庄夫人这儿帮忙,王爷原本派了小江对我贴身护卫,可现实生活中哪儿会有那么多的危险随时发生呢?所以小江护卫的作用没有起到,倒是被庄夫人抓了壮丁,这天中午一吃罢饭就和庄秋水两个去了城外乡下买猪肉,那猪都是现宰现杀,城里人家庭条件不算太差的,一到年根儿下都跑到乡下去买,因此到了那儿还要排队,一来一回估计就要到晚上才能回来了。
  我和庄夫人便在家里计划着还需准备什么东西,一一在纸上列出来,分类汇总,然后一人拿着一份分头行动,各自到街上去采买。我要买的是各类干果和零食,手里拿着纸一边走一边抬头找店铺,找到店铺也不能立即就买,还要货比三家,毕竟我现在没有什么收入,虽然被王爷认做了义女,却也不能就真这么白吃白喝白花他的钱。在庄夫人面前我只说这是我自己挣的钱,且也打算过年的时候到这边来,好说歹说了半天她才允许我出钱往家里买东西,比起王爷来自然是她这里更不能白吃白住,所以一是不能让庄夫人为了我花钱,二是不能多花王爷的钱,买起东西来当然要精打细算。
  岁末时节,街上行人比往常更加熙攘,都是出来买年货的,我在人群中钻来钻去,不一人儿就是一头的汗,站在小摊儿前问个价都会时不时的被行人擦过肩头或是蹭过后背。正跟一个卖果脯的摊主讨价还价,便被旁边匆匆走过来的一人撞歪了身子,那人歉也不道一声就飞快地扎进了人流中,我此时也顾不上他,边揉着被撞疼的地方边让摊主给我称上二斤,正要掏钱,倏地就发现挂在腰间的盛银子的荷包不见了。
  由于受古人的衣服款式所限,银子不好揣在衣服的内兜里,因为看上去会很鼓,所以电视上演的那些古人都把钱袋子挂在腰间,除非带的是银票倒可以折一折贴衣放着。我这个荷包连同里面的银子都是王爷给的,因是他亲手替我挂在腰上的,就没有摘下来,不成想倒成了小偷的目标。
  估摸着就是方才撞我的那个人了,我抻着脖子在人群里搜索,见那小偷正因为来往行人太多一时插不进缝去而被堵在前面,此时若追过去还能追上,再向左右一瞧,见街边正立着一位例行巡街的衙役,连忙挤过去跟他说了一遍经过,衙役便带着我向那小偷追了过去。
  有警察叔叔跟着我就放心了许多,紧随着他的身后拨开人群向前冲,很快便追上了那小偷,衙役一声喝道:“前面那厮,站住受检!”
  却谁知这小偷竟是个硬茬儿,一见情形不妙居然立刻从袖口里掏出把明晃晃的匕首来,大街上到处都是行人,他随便一挥手就能划伤一个,因此一下子有恃无恐了,面露凶相地与衙役对峙起来。
  这衙役年纪很轻,没有什么经验,一见小偷想要顽抗便被将上火来,当下一声大喝:“行人退开!衙门抓贼!”紧接着手持钢刀就冲了上去。
  行人闻言纷纷吓得惊叫,呼啦一下子退了开去,然而这猛然一退就有人被撞了绊了,正教那小偷随手拽住一个把匕首架在了脖子上,向着那衙役恶狠狠地道:“你给我滚开!退出十丈外去!否则我就宰了这人!”
  衙役一时也不敢妄动了,犹豫着要不要依小偷之言退走,我连忙和他道:“差爷,我丢的银子不要了,让他逃罢,莫伤了人命!”
  年轻的衙役还在犹豫,他大约觉得就这么让小偷跑了实在很丢面子,立在原地不肯立刻动弹,那情绪十分激动紧张的小偷却已等不及了,抬起手中匕首就往那人质的脖子上戳去,我和围观众人一起发出惊叫,正等着承受那血花飞溅的可怕场面,就听得“叮”地一声响,那小偷手中的刀竟然飞了出去掉在三米以外的地上,在场之人一片惊愕。
  是什么东西打中了这刀!我连忙四下去找,而那小偷却更加急了,一弯腰居然又从靴筒里抽出把刀来,再度向人质的脖子上划去,便又听得“扑”地一声,紧接着这小偷发出一声惨叫,捂着手腕弓下身去,我一眼看见他那鲜血淋漓的手腕上竟豁然嵌进去一枚小石子!
  有高人?!我惊讶地在旁边的人群中寻找,正看见一位穿着粗布衣衫的年轻男子慢悠悠地从人群中走出来,径直走到小偷身边,撩起长腿一脚把他踢得飞了出去,正栽在那衙役的面前,衙役连忙上前两下子将其反剪了双臂当场制伏,用挂在腰间的铁镣把他扣住,而后简单搜了下身,把我丢的那个荷包找出来还给了我。
  我向衙役道了谢,转头去谢那个粗衣人,见他正双手抱胸地看着我,脸上挂着颇有意味的笑,见我走过来忽地主动开口道:“小美人儿要拿什么谢我呢?”
  ……这个人……怎么这么不检点?算了,怎么说他也做了件好事,我于是向他福了一福道:“多谢公子出手相助,小女子这厢见礼了。”
  “只见个礼这么简单么?”这人坏笑,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他说话有点拿腔拿调的。
  “那么公子想要小女子如何答谢呢?”我淡淡看着他。
  “唔……钱么,本人不稀罕,物么,本人不需要。本人一向最喜欢美人,不若姑娘你谢我一枚香吻好了。”他探身凑到我的面前,压低声音笑道。
  我转身便走,不欲再理他,突觉身子一紧,竟被他一抱一抡甩上肩去,扛麻袋似的跃在半空,踩着围观人群的肩膀一路飞掠而去。我拼命地挣扎,被他一只大手拍在臀上:“乱动什么?要我把你丢到房下去么?”
  咦……他的声音变了,听着好耳熟,是谁呢?
  在人群的惊呼声中这人带着我在鳞次栉比的房檐上飞掠了许久,终于在我已经天旋地转眼冒金星的时候停下了身形,从房上跃下地,叉着我的腰把我从肩上举下来,让我面对面地站在他的面前,细看之下我才发觉这张陌生的面孔上满含笑意地看着我的两只眸子竟是相当的熟悉。
  “——海盗大叔?!”我脱口轻呼。
  “‘海盗’二字你可以不必带的,”海盗大叔笑道,“当然,‘大叔’这个词我更不喜欢。”
  ——这世界真是巧合不断,居然会在这个地方、这样的情况下遇到他!
  “唔!一年多未见,小钟情儿越发出落得有女人味儿了呢!”海盗大叔上上下下打量着我,一阵坏笑,“再加上今儿又穿了女装,还真差点让我没认出来。”
  “大叔你怎么会到清城来?”我的熟人不多,能这样偶遇实在让人欣喜,不由笑着问他。
  “啧,你这小丫头莫非忘了,你答应过我的事呢?”海盗大叔一叉腰,“我是专门来找你讨酒喝的。”
  只怕他是来找花千树的下落才是真的吧。我心下唏嘘,点头笑道:“好啊,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罢。”
  “哈!你这丫头比我还痛快呢!”海盗大叔笑着将手一拍,“走!”
  我四下里看了看,见此处是个无人的巷子,也分不清路在哪里,只好冲他一摊手,道:“这是什么地方?怎么去‘东风第一枝’?”
  东风第一枝是酒馆的名字,是我和他约定的要请他喝酒的地方。海盗大叔抬头看了看天,笑道:“天色还早,不急,你先陪我走走。”
  他倒是不客气,拿我当了导游小姐么?可惜这路我却不认识,只好道:“往哪里走?你带路罢,这里我不熟。”
  “我熟,”他笑,往巷子深处一指,“我以前就住在那里。”
  啊?
  见我惊讶,他低低笑了一声,道:“以前,我同千树住在那里。”
  啊……
  我跟着他往巷子深处走,轻声问他:“千树的下落可有进展了么?”
  海盗大叔摇了摇头,眼神里有些落寞,我忽然发觉我和他的经历有几分相似,同样是失去了爱人,同样的不知下落。
  一直走到巷子的最深处,他指着一扇黑漆小门向我道:“就是这里,我与她曾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如今此院主人早已易主了,千树也下落不明,从未回来过。”
  “千树的家人呢?”我问,“她的籍贯是什么地方?你们既在这里住过,不可能不认识几个邻居或朋友的罢?这些人你都查问过了么?”
  “千树是个孤儿,”海盗大叔倚在墙上看着我,“她很内向,所以没有什么朋友。我问过这附近所有的人,没有一个人见过她,她就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
  “你有贴过寻人启示么?”我追问,“有雇人展开全城搜索么?她常去的地方是哪里?”
  “丫头,你要相信,”海盗大叔笑起来,“所有能用过的法子我全都用过了,明的暗的,大规模的小范围的,你能想到的我用了,你想不到的我也全用了,可她就是不见踪影,就是这么的藏了起来……老天,你们女人究竟是什么做的?砖头缝里也能藏下身么?”
  “你且让我想想,”我挥了挥手,“如果换作是我,我会藏在什么地方……等等,大叔,你的意思是千树其实是故意躲着你的是罢?”
  海盗大叔自嘲一笑:“是啊……那个丫头,跟你一样爱认死理儿,她若是想躲着我,除非她自己后来想通了,否则只怕是一辈子都不肯再见我面的。”
  “大叔,你和千树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误会?既然相爱,为什么一个要推一个要躲呢?”我望着海盗大叔,静静等他说出他和千树的故事。

  终化心结

  海盗大叔揉了揉自己的下巴,眼底带着一丝苦笑,道:“是我的错,我太自私……罔顾她的意愿,强行给她安排了一个结局,我还可笑地认为这是在对她好,这是在给她幸福,可……她根本就不幸福,她想要的,只是和我在一起,可我却生生将她推开了……”
  “你认为她跟你在一起不会幸福对么?可实际上她的唯一愿望只是想和你在一起,于是不懂她的心的你就生生把她推开,安排了一个你自认会让她感到幸福的结局,但是分开之后你就后悔了,你发觉其实你根本就放不下她,你根本做不到与她不见面,当你想去找她重新开始的时候她却已经不见了——对么?”我问。
  海盗大叔笑起来,声音里满是苍凉和自嘲:“你全猜对了,就是这样。你说,我是不是个他妈的天下第一蠢男人?我是不是活该被她折磨死?”
  “活该!”我狠狠一拳捶在他的胸膛上,“你知道她喜欢你,为什么还要推开她?还有什么事情能比她和你在一起更能让她感到幸福的?究竟是为什么?”
  海盗大叔看了我一阵,摇了摇头,笑道:“都过去了,事已至此不提也罢。走,喝酒去!”
  瞪了他一眼,只好跟着他离开这条巷子,找到了那家叫做“东风第一枝”的酒肆,却没有在里面坐下来喝,只拎了两坛子酒,一直到了湖边,雇了条小船,由他撑着篙,慢慢将船划向湖心。但见四下里皆望不到岸,碧水长天,一派肃清幽寒。海盗大叔停下篙,坐到我的对面,笑道:“这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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