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穿越杂事儿 作者:灵犀阁主(晋江非v高积分2012-09-06完结) >

第7章

穿越杂事儿 作者:灵犀阁主(晋江非v高积分2012-09-06完结)-第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仔细想了想,我在那蜈蚣风筝上写的不过是一篇长长的消灾解业咒,这经咒一般家里设了佛堂的门户都当有的,按理不会惹出什么麻烦来吧?捡了风筝的人找我又是所为何来呢?
  很快便来到风筝摊儿前,却见有两个人等在那里,一个是小厮打扮,怀里抱着那蜈蚣风筝,另一个却衣着华丽,四十岁上下的年纪,颇有一股富贵气。
  风筝老板暗暗推了我一把,向着那两个人努了努嘴。我走上前去拱手行礼,不卑不亢地道:“听说二位在寻风筝上写字之人,区区在下便是,不知有何指教?”
  华服男人上下将我一阵打量,含笑回礼道:“恕鄙人冒昧了!鄙人姓高,家就住在前面不远的绿杨街杜鹃巷,大家都叫鄙人为高员外。今日鄙人在自家园中散步,偶然间拾得这只蜈蚣风筝,见这风筝上字迹潇洒飘逸,甚觉喜爱,有心结识这位书法高人——这字既是小哥儿所写,鄙人这厢幸会了!敢问小哥儿这字师从何处啊?”
  听他这话中意思就知道这位高员外不太相信字是我写的,因此淡然有礼地答道:“晚辈不曾拜过师,字是打小儿跟随家祖习之。”
  “喔……”高员外拈着胡须点了点头,想了一阵,笑道:“听小哥儿口音不似本地人,冒昧问上一句:小哥儿是何方人氏?”
  何方人氏——这是本年度我最忌讳听到的问题了,那流氓知府的一角眉眼立即浮上眼来。
  “不知高员外有何指教?”我不答反问,反正我的身家统共不过四两银子,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就是那光脚的,压根儿不怕他这穿鞋的,咱又不是没死过,要命一条,怕得谁来?
  高员外顿了顿,笑道:“不瞒小哥儿,鄙人膝下生有一子,今年一十二岁,一直请了西席教他读书识字,希图将来能博个功名报效朝廷,怎奈那西席先生书虽教的好,那一笔字儿嘛……却是不大入眼。鄙人因想着若将来犬子当真有幸得了个一官半职的,这字儿写不好岂不让人笑话?今日偶见小哥儿这笔字俊逸潇洒,颇有风骨,实为欣赏,便有了个不情之请——不知小哥儿可愿做犬子的教字先生呢?”
  喔……难怪他问的这么仔细,自是要先把我的来路打听清楚了才能放心请我去教他那儿子习字。
  这是送上门儿来的生意,焉有推辞之理?我正想着与风筝老板拆伙之后再去干个什么挣钱的营生,这营生就自动送上门儿来了——同志们,有一技之长是多么重要且有用的事啊!
  “原来如此,”我浮上个浅笑,“小生不才,若高员外信得过小生,小生愿为贵公子略尽绵力。”
  高员外抚掌而笑:“好!小哥儿快人快语,鄙人也就不多啰嗦了——不知可否请小哥儿先赐字一幅,让鄙人先睹为快呢?”
  知道他这是想确认风筝上的字究竟是否是我写的,当下也不推辞,挽袖提笔,在一只半成品的风筝上挥豪写下了一首《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走四方!
  显然这诗的调调颇合高员外的胃口,再加上确认了我就是写字之人,高员外愈发高兴,当即便邀我同他一起回去高府签订契约。
  契约的内容经过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为由我每天教高员外的儿子一个时辰的书法,高员外每月付给我五贯钱的工资,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若双方都能满意,就再续签个一年的正式契约。
  于是当天下午我便在高员外府的附近租了一间住处,这回吃一堑长一智,找了对儿老实八交的中年夫妇的房东,家里还有一儿一女两个七八岁的孩子,而且也不必再委屈在柴房里了,租住了间正经的厢房,有床有柜有桌椅,甚至还有单独的厕室——就是洗澡如厕的小间儿。安排妥当行李,又上街去买了几套换洗衣物,挑出一袭月白衫子预备明天第一天上班穿,给我人生第一个学生留个潇洒飘逸的好印象。
  由于每天我只需要在申时入高府去教高家的公子一个时辰的书法,所以基本上整个白天我都没有什么事可做。新住处的房租是每天三十文钱,一个月下来五贯钱的工资根本不够花,这还没把饭钱算进去呢,所以我还得想法子再做几个兼职才行。
  在风筝上写字卖钱给了我很大的启发,眼下马上就要过了放风筝的季节,而用扇子的季节却将来临,风筝只能火个十天半月,而扇子却要用一整个夏季,况且古人的扇子基本上都是纸扇,十分容易坏损,因此说扇子是易耗品也不为过,这么一来扇子的销量就大,如果我能找一个做扇子的商家合作,相信收入会比做风筝要多得多。
  有了方向后我一早便上街四处打听做扇子的作坊,跑了七八家,终于敲定了一户可以合作的,约定我每天将无字的纸扇拿回家去往扇面上写字,每写一把扇子我就挣一文钱,然后第二天把写好的扇子拿回作坊去,再领新的无字扇。
  一般扇子的售价十文铜钱至数两银不等,当然要看做扇子的材质和扇面上的墨宝了。我的字虽然还不能自立门户,但也可以拿得出手去,无论是名贵的扇子还是普通的扇子,我每把只挣一文,对于做扇子的老板来说已经是十分划算的了。
  而于我来说,当然是写得越多就挣得越多,正好也不必到外头抛头露面去赚钱,就不怕那流氓知府再借机找我茬儿了。
  于是同扇子商达成协议后交了押金,当时我就领了一百把扇子,用个大竹筐背着回了租住之处,路上还顺便到书店里租了几本诗集备用。吃过午饭小憩片刻,醒来后就开始往扇子上写字。一百把扇子就是一贯钱呢,如果我每天能保持一贯钱的收入的话……一个月的收入就是三两银,很不错哩。
  推开窗子,偎在床上,任外面那和和暖暖的春风扬着轻絮花香渡进屋来,将笔墨铺陈于炕桌之上,泡上一壶粗茶,边欣赏窗外嫩柳团花,边轻松自在地在扇上写着字,啧啧,生活啊,是可以自己创造出温馨美好的——只要你不气馁,肯努力,多动脑,嗯!
  因为我不大会看古人的时辰,所以拜托了房东家的孩子快到申时的时候过来叫上我一声儿。果然听得敲门,正有半首诗还没写完,便头也不抬地道了声进来,门声响过,嫩嫩的女孩子的声音道:“钟哥哥,时辰要到了哟!”
  偏头看了一眼,继续写字,另一手一指床边桌子:“春妮儿,那桌上有蜜饯,自个儿拿了吃。”
  春妮儿是房东的女儿,白白净净长得很是乖巧,躲在门扇后面羞怯怯地看着我笑。听我这么一说后便扭扭捏捏地走进来,蹭到床边站了一站,怯生生地笑道:“钟哥哥在做什么?怎么满床的扇子?”
  “哥哥我在挣钱糊口呢,傻妮儿。”我吹干扇上墨迹,小心地将扇子合上。
  “人家哪里傻了?人家一点都不傻。”春妮儿小着声儿嘟囔,我偏头看她,见小丫头红着一张小脸儿,含羞带娇地瞟了我一眼后飞快地低下头。
  这个……古人果然是早熟呵……
  干咳一声,我趿鞋下床,从桌上抓了把早上出门买的蜜饯塞在春妮儿手里,顺便捏了捏她水润润的小脸蛋儿,玩笑道:“人家当然不傻,我家那个俏生生的小丫头才傻得可爱呢。”
  “坏哥哥!就知道欺负人家……欺负春妮儿!”小女孩儿娇嗔地跺了跺脚,飞快地转身跑出了门去,跑到门口时还给我来了记回眸一笑,我便也冲她眨了眨眼。
  有钱挣的日子一切都这么美好。
  换上我新买的衫子,将房门锁了,迈着方步径往我那雇主儿高员外家行去。不知我有生以来给人上的第一堂课会是个什么情形呢?我还真有点期待。

  西席生活

  高员外不是一般的有钱,只看他高府的院墙整整占据了长长一条巷子便足令人乍一舌头的了。由于昨天签契约时高府的管家已经带着我同看府门的门丁打过了招呼,所以这次进门并没有受到什么盘问。进了大门是一道山屏,绕过屏风,穿过一座院子进入仪门,高府管家高升办事的房间就在仪门旁的南厢房里。昨儿我便是在这里签的契约,如今还得先到这里来签到,再由高升领着我进入内宅去。
  从仪门进了三门,这才当真是进了深宅大院,便见屋脊连绵,亭廊回环,院套院,房接房,放眼望去不由给人以一种高耸壮大的压迫感。
  在管家高升的引领下,穿过重重游廊重重厦宇重重院落,终于来至一处厢房前,门楣上匾书“博雅斋”三字。
  想来这就是高家小公子的书房了,高升轻轻叩门,恭声道:“三少爷,老爷请来的教字儿先生到了。”
  三少爷?敢情儿高员外还不止一个儿子,却又为何单单只教这个儿子写字儿呢?
  听得里面应声道:“进来罢。”声音稚嫩里又带着几分老成。
  推门入内,见是间堂屋,大理石地面上铺着厚厚的红毯,正面墙上一幅山水两条字轴,设有高案香几古董茶具,当屋一张红木镶白石大圆桌并六只同质地绣墩,另有半人高的铜制香炉里正冒着缕缕青烟。
  堂屋的两侧墙上各开了一扇月洞门,左手边的是偏厅,右手边的方是正经的书房。高家三少爷从书房里迎出来,十二三岁的年纪,个头儿却同我差不多高,白白瘦瘦有些弱不禁风,面如冠玉锦衣华服,彻头彻尾的一个富家公子哥儿。
  高三少爷向我作揖,倒是很有礼貌:“老师好,学生高登科给老师请安。”。
  噗,“高登科”,高老爷想儿子做官想疯了,真是应了那个规律——人一旦有了钱就想再来点儿权,有了权又想多弄些钱,钱与权永远是不可分割的狼与狈啊。
  “高三少爷好,鄙人姓钟。”我礼回得云淡风轻,“我们这就开始习字罢。”
  对这类富家子弟,既不能在他面前太过拿捏架子,也不能太过趋随,否则不是适得其反就是被他们瞧不起,不如一开始就保持淡淡的好。
  高三少爷没料到我如此快的就直入主题,怔了一下方连忙将我请进书房,高升关门自去不提。
  笔墨纸砚都是现成的,我便先让高三少爷在纸上写上几行字,而后指出他的不足,再从握笔姿势到下笔手感细细讲起,很快一个时辰的时光就这么过去了。临走前我给他布置了一篇书法作业,说好明天上课时我要检查,之后便被他恭恭敬敬地送到了二门外。
  第一堂课上得十分顺利,高高兴兴回家,将剩下的扇子加工完毕,第二天一早去作坊换过新的无字扇,再回到家里细细加工,平静而又满足的生活就这么开始了。
  当天下午再去高府时已经不必再去找高升带路,自己直接穿廊过院地寻到了博雅斋,敲门进去,却见房里多了个人,长相同高登科有几分相似,只是年纪略为大上一些,一见我便上下打量着冲高登科笑道:“三弟,这就是父亲为你请来的教字先生?这么年轻,到底行不行啊?”
  见这小子满脸骄奢之气,必然也是高员外的儿子之一,惹是惹不起的,便假装没听见,只向高登科淡淡地道:“三少爷,我们几时可以开始今日的课程了?”
  高登科便静静地向着那小子笑道:“二哥,你不是还要去给母亲送桃酥的么?这会子她老人家应该没什么事儿的,再晚些回事儿的人多,母亲便没时间了。”
  高二公子哼笑了一声,起身往外走,走到门口时略停了一停,向着高登科笑道:“哎,瞧我这记性,竟忘了给姨娘买上一些了!……罢了,总归姨娘每天也得到母亲那里立规矩去的,母亲若是吃不了,必然会将剩下的赏给姨娘,倒不必我操心了。”说罢笑着出得门去。
  高登科立在门内目送高二公子走远,我因在他背后站着,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只是察觉他瘦削的背挺得笔直。
  从这兄弟两个的对话中不难猜测出,他们口中的母亲是高员外的正室夫人、府中的主母,而姨娘自然指的是高员外的妾室,高登科极可能是这位妾室所出的庶子,而高二公子则八成是正室生的嫡子。
  按照古代的规矩,妾室的孩子只能将正室称为母亲,而对自己的亲娘也只能叫作姨娘,无论正室、嫡子还是庶子,都是府里的主子,姨娘却只是奴,是婢,所以从礼教的角度来说,老爷,夫人,嫡子,庶子,这些人才算得是一家人,姨娘?什么都不是。
  看得出来高员外还是对高登科这个庶子很不错的,毕竟不管嫡庶都是他的亲骨肉,妻妾们之间如何是不会影响到他对自己儿子的父爱的。
  这些是他高府的家事,我也不过是在自个儿心里头猜测八卦一下罢了。
  高登科转过身来的时候,脸上神色并没有什么异样,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都能做到喜怒不形于色,这深宅大户还当真不是好混的。
  上完课,高登科依旧把我送到二门上,我点头示意他回房去,见他静静笑着道:“老师早些回家罢,要下雨了呢。”
  抬头看看天,却见碧空如洗,偏西的日头正灿烂着,连一丝儿云都没有,更别说雨云了。便挑眉望着他,戏谑地道:“怎么,凌峰莫不是要回房作法祈雨、以润泽万物啊?”
  凌峰是高登科的字,古人兴这么叫,尤其我是他的老师,这肉身的年纪却比他大不了几岁,叫他高三少爷不合适,叫他登科呢又过于亲密了,只有叫他的字才没有这些尴尬。
  高登科被我的玩笑逗得笑起来,这才真正像了他这个年纪应有的笑容,些许童真,些许无忧,很是可爱。
  “学生的左腕小时候骨折过,因当时没能好生救治,所以落下了病根儿,每每下雨下雪前夕,伤处就隐隐作痛,”高登科笑着解释道,“现在我这伤处疼得有些厉害,想来那雨很快便要下起来,老师还是莫要在路上停留,尽快回家的好。”
  高员外这样有钱,如何在当时没能请个好的大夫来给高三少爷好好治治骨折的腕子呢?这其中只怕另有隐情,在高员外家这样的深宅大院儿里,这种事的发生应该并不新鲜。
  拍了拍高登科瘦弱的肩头,我离开了高府,前脚刚到家,后脚就刮起了大风,风里夹着浓重的雨腥味儿,看样子这场雨不会太小。
  自打有了这样一个小插曲,高登科同我的关系不觉间亲近了些,又上了几回课后他已经不再一天到晚绷着脸儿装严肃了,偶尔还向我撒个娇地要求练字之余歇上一会儿。
  转眼半个多月过去了,梅雨季来临,有时雨下得实在太大了,高员外也会请我在府中客房睡下,还有时兴致来时就邀了我和几位教府里少爷们读书的先生一起往园子里头闲逛赏景去。一来二去的混得熟了,就是高员外不在时我们这些西席也可以自由地在府里走动了——高员外是个尊师重教的人,对于西席先生们向来敬重有加,除我这个只教字儿的西席以外,其余几个教书的西席薪金都是十分丰厚的,甚至高员外还特意请这几人在府中长住,备下的是上好的客房,甚至每人都配了小院儿和下人伺候。
  不过就算有了这样的特权,我也从来不独自在高府中胡乱走动,本来每天我只给高三少爷上一个时辰的课,上完就回家,没有可以逗留的理由,再者我还要往扇子上写字挣钱,没那么多时间耽搁。
  倒是那几位教书西席对我都很好,很大的原因是我的字写得不错,古代的文化人嘛,都很看重书法这方面的素质,字写得越好就能越获得尊重,从一个人的字里能够看出他的风骨,他的心胸,他的思想,以及他的本心,虽然我身为女人,字的笔画中缺少厚重感与磅礴大气,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