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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凤栖冰语-焚歌-第3章

小说: 凤栖冰语-焚歌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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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人心还是不知足的,阿财也在渐渐长大,渐渐长高,想的也越来越多,他不知足了。
  他们认识近一年了,阿财除了最隐秘的秘密,什么都和四公子分享,可是,他依旧像一道谜,眼底,是万年永固的孤寂。
  四公子,一定有不为人知的故事……
  阿财在堂前听得酒客的故事多了,可是他就是知道,埋得越深的,就越是动人。
  于是他旁敲侧击地询问,谁知——
  四公子只是淡淡一笑,有问必答,他竟毫不隐瞒,他对阿财毫不隐瞒……
  可却教阿财的心从天上跌落入泥尘之中。
  很动人,很感人,很忧伤,四公子只是简短的话语,阿财却不争气地泪流满面,他明白了四公子的孤寂。
  他的温和和宠溺是透过他看到了她,四公子深爱的女子,独鹤楼是他们记忆中永远不会忘记的地方,她也爱吃烤肉,她也爽朗爱笑,她精通音律,四公子最爱听她抚琴弄笛。
  可是,他深爱的女子却已嫁作了他人妇……
  于是,便有了独鹤楼的台榭,有了十余年逢十五的相思,有了盲眼琴姬十余年的琴音相伴,有了相思蚀骨意难忘。
  阿财抹了把眼泪,竟然拍起了手,“公子你这是在编故事给我听吗?你瞧,把我都给感动成这样了,世间有这样的人么?那也太苦了啊,我不信,我不信!”
  “傻孩子。”四公子又弯着嘴角笑,伸手揉阿财的头发。“一点也不苦,等你真心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知道,她若是幸福,你就会很满足。”
  阿财又想掉眼泪了,可他得忍住,还要笑,她爱笑,那阿财也笑,公子就会开心了吧。
  等你真心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知道,她若是幸福,你就会很满足……阿财有真心喜欢的人,可是他不幸福,那该如何是好呢?阿财浑身上下隐隐作痛。
  
  浑水河西岸,绿草如茵,烟波浩渺,远处千帆相竞,纤夫吆喊声声雄厚,水浪一下一下拍打着河堤,声音如奏乐一般动听。
  河岸树荫下,有纤瘦少年仰卧,双手交叠脑后,日光透过浓密树冠斑驳洒落在身上,粗布蓝衫,红唇齿白,光影辉映中肌肤透明无瑕,微风吹拂,长睫也随着微微抖动。
  茵草上有长尾蓝雀,时而轻啄嫩叶,时而滑翔,时而雀跃蹦跳,跳着跳着就沿着衣摆跳上了少年的身上,啾啾吟鸣,啄一啄他的衣裳,又啄一啄他的脸。
  一声叹息打破这自然静籁,少年拧起眉头,露出与年龄极不相符的忧愁。
  他扬起一只手,摸摸在胸前跳跃的蓝雀,那蓝雀竟未惊飞,反而抖着翎毛在少年手心上磨蹭,啾啾叫了两声。
  “小蓝,你当鸟的不懂啦,做人难啊,做不男不女的更难啦……”
  蓝雀又啾啾两声。
  “妈的,我要真是个爷们就不用烦这么多破事儿!”
  蓝雀跳到他的头顶,用力啄了下少年的眉心。
  “痛!“少年睁开眼睛,瞪了眼那只鸟,又无可奈何塌了脸,“好吧,好吧,我尽量不说粗话,小蓝,你没发现我都在克制了嘛。前几天,见公子的时候,不小心说漏嘴了,公子也不高兴瞪我来着,还说小孩儿怎能如此粗鲁。”
  又一声长长的叹气……
  “公子的心上人一定是个知书达理,才情横溢的女子,你不知道,公子说起她的时候,眼睛都会发光,看得我小心肝儿乱跳,连那个凶巴巴的玉松总管脸上的褶子都软了,我可拿什么跟人家比啊。”
  蓝雀扑起了翅膀,啾啾在他头顶上盘旋。
  “切!你这只笨鸟,我怎么可能变成公子心上人那样,那些个蝌蚪字认得我,我不认得它们,更别提什么音律了,我一跑堂小厮,劈劈柴火,搞怪逗趣取乐他人总还行,让我吟诗弄琴,还不如投河转世来得快。”
  小蓝雀长鸣一声,俯冲下来叭啦叭啦翅膀扇在少年的脸上,又不屑地一扭身子,呼一下冲上树梢,不搭理他了。
  “欸!小蓝,你回来!”少年一跃起身,拍拍屁股,仰头叉腰冲着树梢叫嚷,“你不能鄙视我,人家可就把心里话跟你这小破鸟说了,你不安慰我也就罢了,还摆起臭鸟脸,看我不拿弹弓打你下来,烤了吃去!”
  小蓝雀非但没下来,还不知在哪儿叼了一颗小果,“啪”地砸在少年的脑门上,得意地振翅高歌——
  “啊——”少年抓狂,弯身在地上抄起一把小石子,蓝雀一见不妙,扑棱棱飞逃,少年抡起石子就追,一人一鸟,在河岸边跑了个无影无踪。
  
  独鹤楼,日间里忙乎得就没个停歇过,来来往往的食客,伶俐机敏的跑堂伙计,高举着托盘,脚底飞快地在桌案间穿梭,衣带当风,那双腿的抽动频率真叫人惊叹,那就是独鹤楼的跑堂伙计,效率、迅捷、周到,难怪人家生意好,不但味道好,服务质量也是一流的。
  然而,最上乘的跑堂伙计都站到了独鹤楼四层以上,越往上的楼阁,装饰得就越发华贵精致,价格也不是一般人消受得起的,乃是名门贵族、官绅仕宦聚集之地。
  当伙计的最高境界不过如此,就是站到独鹤楼六层,俯视芸芸众生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当然跑堂的只能服侍那些个俯视众生的人物。
  阿财自从跃升为跑堂头牌红人,站到六层,尝到了无尽的甜头以后,插科打诨就越发卖力了。
  怎么说呢?那些个公子贵人们出手大方呀,服侍得周到了,荤段子让人乐了,打赏总是少不了的,虽然偶尔也得陪陪酒什么的,那可是小意思。酒足饭饱玩够了,丢下一锭银子不用找,阿财就发了。
  记得第一回拿到银锭子的时候,手都是抖的。
  一个月下来,打赏的钱比工钱都还多出好几倍,阿财自然就屁颠屁颠了,他娘有了钱医治,状况也一日比一日好,那间小破庙修修整整,也像那么回事了。
  再存了点钱,给胖兜和傻锅置办了个货架子,就不用去码头给人搬货了,做点小买卖,虽然总是入不敷出,可做生意嘛,总得慢慢来,这也是为日后某个出路。小阿财总不能做跑堂做一辈子吧,等到老阿财的时候,说不准就能有一家杂货铺什么的,那就衣食无忧了。
  钱是挣到了,可是贪财的阿财最近倒是蔫里吧唧的,为啥蔫了呢?这还用说嘛……
  
  话说认得贵人多了,机会就这么来了。
  那得从平城三公子说起,能论为京城的三大公子,当然是才情出众、相貌出众,凤毛麟角的人物。
  三公子之首乃是当今北魏明元帝唯一的皇子拓跋蕤麟,人称公子麟。公子麟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不仅如此,其文采出众,一手绝世琴艺震惊四座,当之无愧的天才少年,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这公子麟年方十四,天才就是天才,于是年纪最幼却当仁不让。
  其二亦是皇室成员,明元帝唯一的幼弟,当今太后亲子,颐王拓跋元邺,公子邺孔武超群,一柄夺煞长柄战斧威震三关,年方二一,乃三公子最为年长者。
  其三是太后贺兰家一族末枝偏房远亲里最不招人待见的少爷——贺兰珏。
  说到这贺兰珏,那就有大把的辛酸史,虽说是贵族子弟,成长却颇为凄凉,本就是偏房远亲,其父在声名显赫的贺兰一族里却是唯唯诺诺,不成气候,在贺兰珏尚年幼之时便郁郁而终。
  贺兰珏有一母一兄,贺兰一族当家的便将他们母子三人撵去京郊破败的别院,仅由一老管家看顾,不久其母亦病逝,留在别院的兄弟二人更是无人记起,相依为命,然而这贺兰珏像是命犯天煞,几年前唯一的兄长骑马不慎摔落,至今卧榻不醒。
  幸而贺兰珏自小发奋,小小年纪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冠绝京城,在民间诗会中大放异彩。其悲凉的身世更被民间百姓茶余饭后所谈说。贺兰一族面子上过不去了,方稍稍改善了他们两兄弟的处境,将贺兰珏送进贵族泰德书院就读。
  皇上听闻贺兰珏才情出众,更令其为皇子伴读,从此贺兰珏咸鱼翻身,跃入龙门,人称公子珏。
  
  便是这位十八年华风流倜傥,才情横溢的公子珏,没有皇室光环笼罩的贵公子,显得更为民间百姓所亲近,且性子随和,谈吐儒雅,无论士族庶族均是一视同仁,不拘小节。
  用公子如玉来形容他一点都不过分,谦谦君子为众人所拥护。
  泰德书院的学子们均是独鹤楼的熟客,公子珏也常来,与书院同窗一道在此以诗会友、言古论今,风头所向披靡,无人能及。
  三公子里阿财见得最多的便是公子珏,公子邺也偶有前来,却很闷骚,在众多贵族子弟的恭维中默不作声,似笑非笑,双眼如雄鹰般犀利,王族便是不同啊,浑然天成的王者气势教人望而却步。
  公子珏就随和得多了,每逢他走进独鹤楼,阿财便屁颠屁颠地跟上。
  他给的赏钱并不多,可阿财就爱伺候他,他看人的目光丝毫不带贫贱尊卑,也不会没事刁难伙计,灌酒行令,是个有格调的公子。
  他喜欢听阿财说那些个街头巷尾的趣事,可不像某些贵宦公子,就爱听荤段子。
  有一回,书院学子们玩得兴起了,怂恿公子珏与平城花魁白水仙以琴曲一较高下,那日的场面在独鹤楼里被人津津乐道月余,花魁白水仙输得心悦诚服。
  
  阿财听曲如牛嚼牡丹,可也知道公子珏是个厉害角色,应该不比四公子的盲眼歌姬差到哪儿去。
  正揣着小心思琢磨怎么能跟公子珏学上两手的时候,倒是公子珏自个找上门来了。
  他弯弯的眉眼,总是含笑的嘴角也微微向上挑着,“阿财,我有个不情之请,不知你可否一听?”
  “公子请说,别跟我阿财客气。”阿财最见不得人跟他客气,浑身蚂蚁乱爬似的不自在。
  “阿财,我们认识也有些时日了,我觉得你人机灵,能吃苦,实在,可年纪尚幼,子曰:有教无类,你可有想过学识之?”
  阿财哭丧着脸回答:“公子,您行行好,咱粗人,能不能说得粗浅些呢?”
  公子珏莞尔一笑,“抱歉,抱歉,我是说,阿财,你可愿意做我的书僮?”
  “啊——”这……这还真意外。
  “我急需一名书僮,寻了许久,遇不上合意之人。阿财,你的品性我喜欢,且你年纪尚小,我也可以教你读书识字,如此可好?”公子珏垂了垂眼,“不过……还需……嗯……”听起来似乎还别有用意。
  阿财仍作木鸡状,半晌没反应过来。
  贺兰珏咬了咬嘴唇,道:“阿财,其实我听了你的笑话,觉得甚是有趣,吾有亲兄长,自幼相依为命,如今其卧榻不醒,听过你的笑话时有回去也转述与他,兄长唇角含笑,他定也喜欢听,所以你能不能……嗯……”
  公子珏尚未说完,阿财一举手,说道:“行!我给公子当书僮,给公子兄长讲笑话,不过,我还有个条件。”
  贺兰珏听到阿财答应,笑了,“阿财,你说,只要我力所能及的,都答应你。”
  “真的么?”阿财贼兮兮地凑到贺兰珏鼻子底下,“我若要公子教我抚琴呢?”
  “呃,我以为是什么呢,那当然没问题!”
  “成交!”


4。林间听梅居

  阿财要走了。
  离开呆了近一年的独鹤楼,很是不舍得啊,他念旧。
  搂着掌柜一把鼻涕地哭,搂着大厨一把眼泪地淌,哀叹以后再也不能摸进厨房偷吃了。当书僮月钱一百,没有当跑堂伙计月钱加打赏的收入高,可是为了四公子,阿财什么都能豁出去。
  他要蜕变!蜕变!蜕变!变成四公子心目中会喜欢的那一类人。
  比起阿财,独鹤楼上下前后左右的人啊,更舍不得他,阿财走了,以后粗活重活脏活都得自己干……
  
  阿财拜托胖兜、傻锅好好照顾阿娘,定期带阿娘去看大夫,还将自个坛子的秘密告诉了他们,实在急用钱就从那儿拿,等有了空闲,就回来看他们。
  胖兜和傻锅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目送,阿财独自背上小小的包裹,从城南郊走向城北郊的听梅居。
  听梅居便是伫立在一片野生梅林中的小小院落,背山环溪,草木扶苏,景致很是幽雅,就是僻静了些。
  倘若不是贺兰珏争气,从前他们哥俩被打发至此,一个被世人遗忘的角落,就算是生老病死,大概也是没有人会注意的吧,。
  沿着青石板小路走到尽头,青砖绿瓦,看得出新修葺的痕迹,拾阶而上,阿财叩响了朱红大门。
  踏入那扇门,从此,他的人生开始翻天覆地……
  
  老管家阿昌伯将他领进了院子,院子里也种植了梅花,枝叶探出墙头,摇曳一方怡人景致。
  穿过门廊,来到后院,推开一间厢房,只见这屋中只容得下一张卧榻、一个衣箱,不大,却干净整洁。
  “阿财,你往后便住这里。”阿昌伯指了指侧旁的屋子,“那是大公子的房间,夜里别睡太死了,得随时留意着点。”
  啊……他的房间竟然跟公子珏那个活死人大哥的卧房挨着,瞅着这整个院落里也就阿昌伯一个服侍管家,还真……萧条的紧。
  阿财忙不迭点头,忽然就对面前这位头发花白的老头儿敬重起来,这位老管家,就在这么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看顾了他们兄弟俩十多年,吃得苦头该也不少。
  他那崇敬之情还没抒发尽兴,老管家唰抽出一张麻纸递给阿财,让他按手印……
  呃呃,这个,阿财是看不懂上边写的什么,但是也知道这是卖身契,当世为仆为奴照律法卖身契约是一定要写的,短为三年,长的自然便是终此一生。
  贺兰珏亦有应承过他,契约虽为三年,倘若阿财意欲离开,他也不会阻拦。
  于是阿财乖乖地按下了手印,思忖着三年后,便是十八岁,他,便不会再将自己看作小孩儿了。
  
  阿财发挥其勤劳小蜜蜂的本色,撂下包裹就开始干活。
  劈柴劈得那个欢快啊,手起刀落,快!准!狠!
  贺兰珏尚在书院,若无事申时便会回来。阿昌伯早已习惯独自打理整个院落,多了个人反而觉得碍手碍脚的,阿财除了劈柴也抢不到什么活计,厨房的活儿他可是一窍不通,于是被打发去卧房给大少爷擦身子……
  擦身子……
  他阿财当然也是服侍过人的,那会儿阿娘神智不清醒的时候,喂饭、擦身子、大小解什么没干过。
  大少爷,是个男人吧。
  嘁!那又怎么着,阿财也当了十五年男人,胖兜、傻锅光屁股下河游泳的时候他都见过,不就那样!
  阿财端着铜盆噌噌噌就进了大公子的卧房,迎面扑来一阵淡淡的香气,像冬日里的梅香,房中布置得相当的雅致,书案上笔墨纸砚,琴案上七弦瑶琴,书案壁有裱冬雪腊梅图,旁边还悬了一把乌漆漆的长剑。
  向卧榻望去,洁白纱帐环绕,隐隐约约躺着人,这大公子从前莫非是喜欢舞刀弄剑?
  阿财将铜盆放置在榻边几上,捋开纱帐……
  呀——
  手上一滞,阿财愣住了,这大公子,竟让他移不开目光……
  他面色异常的白,却非干枯惨白,眉飞入鬓,紧闭的双眼,也能看出眼线狭长,高挺坚毅的鼻梁,弧线好看的嘴,很瘦,削瘦的面颊,拼凑在一起,竟是个绝世美人。
  阿财原来觉得,论好看,没有人能比得上他的四公子,可是这荒郊别院里,竟然躺着个绝世活死人,再仔细瞧瞧,那眉、那鼻梁、那嘴唇,无不是精雕细琢一般的完美,多一分则失之毫厘,少一分则差之千里。
  可惜,可惜,真是暴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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