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匠情挑-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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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道,“小姐,我必须翻下去,不然你的运气会跑光的。这些代表你的未来。”
我翻开第一张,黑桃六。
“要出一次远门,”我说道。“可能,跟李先生一起出去?也许,可能是为爱情踏上旅程……”
她没应声,就坐在那儿盯着我翻开的纸牌。“给我看最后一张,”她低声说。我翻开最后一张,她先看到牌。“方片Q,”她说道,眉头忽然蹙起。“这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我以为是红桃二,表示情人的。反正不管了,浑水摸鱼吧。
“方片Q,”我最后说道,“代表巨大的财富,我觉得。”
“巨大的财富?”她坐直了,转头看看四周,褪色的地毯和黑色橡木护墙板。
我收起牌,洗着牌,她掸掸裙子站起来,“我才不信,”她说道,“你说你祖母真是个吉卜赛人,一看你的脸就知道了。我不相信。而且我也不喜欢你那套财富的说辞,这是仆人们玩的游戏。”
她走过去又站到镜子前;我以为她会转过来说些好听话,可她没这么做。
当她搬动椅子时,我看到了那张红桃二。那张牌掉在地上,她踩在脚下,牌折了,她脚后跟正踩在折儿上。
那道折儿很深。后来我们玩牌时,我一直记得那道折儿。
而那天下午,她却让我把牌拿走,说看到牌就她就头晕。夜里她也很烦躁,都上了床,又叫我给她倒一小杯水,我脱衣服时看到她拿出个小药瓶,取出三颗药,放到杯子里。那是安眠药,我头一回看到她吃这药。药物令她昏昏睡去。可我第二天醒来时,她已经醒了,躺在那里望着床顶篷,一绺头发落在腮边。
“梳头的时候用力点,”当她起来要我帮她更衣时,她对我说道,“用点力好让头发亮一点,噢,我脸白得可怕,快帮我捏捏,苏。”她抓着我的手按到她脸上,“帮我捏捏,别担心捏青了,我宁愿一脸淤青,也不要这种可怕的白脸!”
她眼睛幽黑,这大概是安眠药的作用。她眉头紧蹙。听她说到淤青,我不由心神烦乱。我说道,“别动,不然我没法帮你更衣了——好,就这样。现在,你想穿哪件裙子?”
“灰色的怎么样?”
“灰色的看起来太淡了,不如,蓝色的……”
蓝色衬托出她头发的柔美,她站在镜前面看着,我帮她系紧裙子。然后她望着我,看到我的褐色衣裙,她说道:“你穿的太单调了,苏——不是吗?我想你该换换了。”
我说道,“换换?我就这一件。”
“就这一件?天哪。我看这衣服都看烦了。你给好心的爱丽丝女士当女仆时,都穿什么?她不会把自己的衣服拿给你穿吗?”
我感到——我确实有这种感觉——绅士送我来这儿,只带了一件象样的衣裙,这着实令我有点难堪。
我说道:“嗯,小姐,事实是,爱丽丝女士象天使一样好心肠,不过她也很小气。她把我的衣服都收回去,带到印度给新女仆穿。”
莫德的黑眼睛眨了眨,看上去有点抱歉,她说道:“伦敦人就是这样对待他们的女仆吗?”
“这只是那些小气的人,小姐。”我答道。
接着她又道:“还好,我没什么值得小气的东西,你应当并且必须再有一套衣裳,应付这里的生活。也许还派得上其他用场,总有需要换衣裳的时候——对了,如果有人拜访我们?”
衣柜门挡住了她的脸。她又说道:“现在,我相信我们俩身材尺寸一样,这里有两三件衣裳,你瞧,我没穿过,也不该放着,我看你喜欢长裙子。我舅舅不喜欢我穿长裙子,他觉得长裙子不利健康。不过他当然不会在意你。你只要把裙边放下来一点,你肯定会放的,对吗?”
是的,当然,我以前经常拆针线活,如果有必要,我缝的针脚也很直。
我说道:“谢谢你,小姐。”她拿了件衣裳对着我比了比。那是一件怪里怪气的橙色天鹅绒衣裙,流苏裙边,裙摆宽大,看上去好象是大风卷过女士裁缝铺,卷出这么一件衣裳来。
她打量着我,然后说道:“哦,试试这件吧,苏珊,来吧,瞧,我来帮你。”她上前几步,开始动手帮我脱衣裳。“看,我也会做这些事,跟你做得一样好。现在我是你的女仆,你是小姐。”
她笑起来,忙活时一直有点紧张。“来,到镜子跟前看看。”
最后她说道:“我们简直是姐妹俩!”
她吃力地帮我把褐色衣裙拽下来,再把那件怪里怪气的橙色衣裳套到我头上,她让我站到镜子前,她在后面拽衣带挂钩。
“吸气,”她说道,“再吸气!这裙子很紧身,不过这会给你一个淑女的新面貌。”
当然,她腰身太细,个子也比我高一寸,我头发颜色比她深,我俩看上去并不象姐妹,倒象两个怪人。这套衣裳让我脚脖子全露出来了,如果给镇子上的男孩看到,我会立马倒地,气绝身亡。
可这里没有镇子上的男孩看到我,镇子上的姑娘们也看不到。那衣裳料子是质地上好的天鹅绒。我手划着裙子上的流苏,莫德奔过去,到她珠宝盒里拿了枚胸针别到我胸前,然后歪着脑袋看别得好不好看。
这时客厅传来一阵敲门声。
“是玛格丽特,”她说道,脸上粉红一片。她叫道:“进来,到卧室来,玛格丽特。”
玛格丽特进来行了个屈膝礼,直愣愣看着我,她说道:“我来收拾盘子,小——噢,史密斯小姐!是你吗?那个?我没见过你穿成这样子过,我肯定!”
她脸红了,莫德站在床幔阴影里,手捂着嘴,看上去文静秀气。她笑得花枝乱颤,黑眼睛闪烁着。
“如果,”玛格丽特走后她说道,“如果绅士象玛格丽特一样,把我们搞错了,那我们该怎么办?”
她又笑得花枝乱颤,我注视着镜子,也笑起来。因为我身上被赋予了某种东西,不是吗?这使我成了一个淑女?这就是我妈妈想要的。
反正到最后,她的衣服和珠宝都归我。我只是提前享受一下而已。
我收下那件橙色衣裳。她去她舅舅那儿之后,我坐下来,把裙边放出来,把腰身也放松了。我可不想为了十六寸的腰身,而让自己活受罪。
“现在,我们看起来漂亮吗?”我接莫德回来时,她说道,“不过这儿有点灰尘,”她叫起来,“我舅舅书架上蹭的!噢!书!那些该死的书!”
她都快哭了,绞着双手。
我掸掉灰尘,真想告诉她,她这是庸人自扰。她穿麻袋片也好,长一副运煤人的面孔也好,只要银行里有一万五千镑钱写着莫德李小姐的名字,绅士还是要追求她。
看到她,就会觉得这一切几乎是种折磨,我知道一切,却要装作一无所知;如果换了其他性格的女孩,这可能有点滑稽。我会说,“你不开心吗?小姐?要我帮你做什么吗?要我帮你拿个小镜子照一下吗?”她会回答道:“不开心?我就是太冷了,走走就暖和了。”要么,“镜子?苏,我为什么要照镜子?”
“我觉得你比平时更注意自己的相貌,小姐。”
“我的相貌?我为什么会对这个感兴趣?”
“我不能说,小姐,真的。”
我知道他的火车四点到马洛村,威廉。英克尔已被派去等火车了,就象上次被派去等我一样。到三点钟,莫德说她要坐在窗口旁做针线活,那儿光线好。当然,那会儿天都快黑了;不过我什么都没说。
喀哒作响的窗户和堵风的沙袋旁有个小椅子,那是房间里最冷的地方;可她在那儿坐了一个半钟头,披着披风,歪着脑袋做针线,不时偷偷望一望窗外的路。
我觉得,如果这不叫爱情,那我肯定是个荷兰人,如果这是爱情,那这些爱人们都是小白鸽和大笨鹅,我很高兴,我不是其中之一。
最后,她手按在心口上,发出一阵压抑的叫喊。她看到威廉英克尔马车上的灯光了。她赶紧离开窗口,站到壁炉前,双手绞在一起。然后传来马蹄声,我说道:“这是瑞富斯先生,是吗?小姐?”她答道:“瑞富斯先生?天有这么晚了吗?哦,我想我舅舅该多高兴啊!”
她舅舅先接待他。她说道,“他或许会叫我去,欢迎瑞富斯先生。——我的裙子现在怎么样?我是不是该穿那条灰色的?”
而李先生没有叫她去。我们听到楼下有说话声和关门声,可过了一个钟头后,才有个礼宾女仆上来,传达瑞富斯先生抵达的消息。
“瑞富斯先生在他原先的房间里安顿好了吗?”莫德问道。
“是的,小姐。”
“我猜,瑞富斯先生应该非常累了,跑了这么多路?
瑞富斯先生传口信过来,说旅途劳累并无大碍,他盼望着与李小姐和李先生共进晚餐。在此之前,他不想打扰李小姐。
“我知道了,”听到这些,她说道。然后她咬着嘴唇,“请告诉瑞富斯先生,小姐不认为他晚餐前来拜访是打扰……”
她如此这般说了一阵,红着脸字斟句酌;礼宾女仆终于得了信儿,走了。女仆去了一小时又一刻钟才回来,后面跟着绅士
他走进房间,刚开始没看到我,他眼里只有莫德。他说道:“李小姐,在这一番旅途颠簸后,我十分感激您给予我的款待。”
他声音温柔有礼,如果一定要挑毛病——嗯,无可挑剔,我猜他已经在房间换过衣裳了。他头发油光水滑,胡子修剪得很整洁,小拇指上戴了一个戒指,其他手指上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他的样子,跟他自己期望的一样——看上去是个英俊又聪明的绅士。当他终于看到我时,我不由自主地向他行了个屈膝礼,我甚至有点害羞。
“这是苏珊。史密斯!”他认出身着天鹅绒衣裳的我,嘴唇抖了两下,摆出个笑容,“不过刚才我以为她是个小姐,真的!”他走过来拉起我的手,莫德也走过来,他说道:“我希望你会喜欢布莱尔这个职位,苏。我希望,你的新主人已经知道你是个好姑娘了。”
我说道:“我也希望如此,先生。”
“她是个非常好的姑娘,”莫德说道。“她是个非常好的姑娘,真的。”
她的语气既不安又感激——就好象你跟陌生人聊天,没话找话说,就谈起你的狗。
绅士捏了一下我的手,然后放开。他说道:“当然,她确实非常好,我应当说,李小姐,有你做榜样,没有哪个女孩会不学好。”
她原本神色黯淡,此刻又鲜亮起来。
“你真好,”她说道。
他摇摇头,咬了一下嘴唇,“你这么善良,美好,没有哪个绅士会视若无睹。”
现在他的脸跟她的一样红。我敢说他肯定是用了什么办法屏住呼吸,把脸憋红了。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然后她也注视着他,微笑起来,进而笑出了声。
那时我想,他是对的。这是我第一次这么想。她漂亮,她美丽又轻盈——看到她在他身边,眼睛粘在他身上。小白鸽和大笨鹅。大钟响了,他们惊觉,各自移开目光。
绅士说他待得太久了,“我应该在晚餐时才见到你,跟你舅舅一起。”
“跟我舅舅一起,是的。”她平静地说道。
他朝她鞠了一躬,然后向门口走去。就要出门时,他好象忽然想起我,做了个手势,拍拍口袋找硬币,他摸出一个先令,招手让我过去拿钱。
“苏,给你,”他说道。他拽起我的手塞给我一先令。那是枚假钱,“怎么样?”他轻声加了一句,轻到莫德听不到。
我说道:“噢,谢谢你,先生!”我又向他行了个屈膝礼,再冲他使了个眼色——两样事放在一起做有点怪,我不建议你这样做:因为我担心使眼色会搅乱屈膝礼;我确信,屈膝礼让我使的眼色消于无形。
不过我看绅士没注意到这些。他只是满意地笑笑,又微微鞠一躬,就离开了。
莫德看看我,一言不发地走进她的卧室,关上门——不知道她在里面做什么。我坐在外面,直到一个半钟头后;她叫我帮她换晚餐的衣裳。
我坐在那儿,抛着那枚先令,心想:“假钱能象真钱一样闪闪发光。”
而我思绪杂乱,也不知是为什么。
晚餐后,她在画室给她舅舅和绅士念书听,待了一两个小时。我那会儿没见过画室。只有吃饭时听魏先生和斯黛尔太太偶然谈论,才知道没我陪着她时,她都做些什么。我还是在厨房和斯黛尔太太的餐具室里消磨晚间时光,消磨那些个无聊乏味的晚上。
而这个晚上不一样了。
我下楼进厨房,看到玛格丽特拿着一块烤火腿,火腿上叉着两把叉子,凯克布莱德太太正往上面舀蜂蜜。玛格丽特撅着她的胖嘴,说这是蜜汁火腿,瑞富斯先生最喜欢吃的菜。凯克布莱德太太说很荣幸为瑞富斯先生做晚餐,她没穿她的旧羊毛袜子,穿上了我给的那双黑丝袜。礼宾女仆也换了帽子,换了一种有摺儿的帽子。查儿斯,就是那个打杂的小厮,头发梳顺溜了,发缝分得刀切般整齐:他坐在炉边的凳子上,边吹口哨边帮绅士擦靴子。
他跟约翰。威儒年纪相当,不过他白一点,约翰黑一些。他说道:“斯黛尔太太,瑞富斯先生说在伦敦能看到大象。他说他们把大象关在伦敦公园的笼子里,就跟我们养羊一样;只要付六便士,就能骑一次大象,你觉得怎么样?”
“噢,上帝保佑我。”斯黛尔太太说道。
她在往衣领上别领针,那是个服丧的领针,上面有些黑毛。
大象!我心想。我几乎看到绅士走到他们中间,象一只公鸡走到一个母鸡窝里,叫母鸡们炸了窝。他们说他长相英俊,他们说他教养比有些公爵都好,他知道如何恰如其分地对待仆人。他们说,有个象瑞富斯先生这样聪明的年轻人又来到这所房子,这对莫德来说是件好事。
如果我站起来告诉他们真相——他们是一班傻子,瑞富斯先生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他想娶莫德,搞到她的钱,再把她关起来,甚至多多少少想她死掉——如果我站起来告诉他们这些,他们也不会相信。他们会说我疯了。
他们永远只相信那些看起来正派的人,而不是我这样的人。
当然,我不打算跟他们透露任何事。我自己保守着秘密。然后,斯黛尔太太在她的餐具室吃完布丁,就坐在那儿摆弄领针,一言不发。魏先生拿着报纸去了厕所。他得服侍李先生晚餐,服侍他们喝两杯好酒;他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不高兴绅士来的人。
最后,我觉得我挺高兴的,“你是挺高兴的,”我对自己说道,“就是还不知道罢了,等单独见到他了,你会感觉到的。”——我觉得就这一两天内,我们得想个办法见一面。
可我们真正会面,却几乎是两周后了。因为不跟着莫德,我就没理由在这所房子里四处走动。我不知道他卧室在哪儿,他也没来找过我。另外,布莱尔的生活太规律了,就好象一台巨型机器的运转,你改变不了它。
清晨钟声唤醒我们,然后大伙都动起来,从这个房间到那个房间,沿着既定路线,完成既定事项,直到晚钟响起,我们才回到各自床上。地上仿佛有条为我们铺就的轨道,我们在轨道上滑行着。房子里仿佛有个巨型手柄,一只巨手操